第1篇 起重、掛鉤及鋼絲繩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2
3.9吊物下面嚴禁有人停留,必須標注“危險信號。”(如“禁止跨越
'禁戒線用紅布繩欄圍),
3.10起吊重物和設備時,必須掌握重心,保持、平衡,操作要平穩(wěn),安全可靠。不允許有歪斜、砸、碰、撞等現象發(fā)生。
3.11起吊重物時必須要注意通用橋式起重機司機的“十不吊”。
3.12起吊時應首先稍離地面試吊吊物移動時,指揮者必須在前面指揮帶路。
3.13鋼絲繩損壞或斷股時,應當更換.鋼絲繩當其表面鋼絲繩麼損、腐蝕鋼絲直徑4 0%以上時應當更換。
3.14鋼絲繩安全使用與管理
1)使用前必須檢查繩索是否有損壞。
2)鋼絲繩不得有急劇的曲折、環(huán)圈、跳絲或砸扁等缺陷。
3)鋼絲繩末端結成繩套時,最少用三個卡子,若用編結法時,其編結部分長度不少于鋼絲繩直徑的1 5倍,但最短不得短于300mm。
4)鋼絲繩嚴禁用打結的方法連接,卷揚用鋼絲繩不得有接頭。
第2篇 起重機庫內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認真執(zhí)行《起重機一般安全守則》及汽車駕駛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條行駛前 :
1、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
2、行駛前,吊臂完全縮回,并處于吊車正前方水平位置,吊鉤升起,并用封鉤繩將其固定,防止吊鉤擺動,四個支腿油缸完全縮回。
第三條行駛中:
1、認真檢查行走制動、手剎車、起重卷筒制動和旋轉制動,確保其靈敏有效。
2、行駛中,根據道路情況及時按順序換擋。禁止反向行駛、高速行駛、急剎車、急轉彎。
3、吊重行駛速度不能超過5km/h,并注意空中障礙物。
第四條作業(yè)前:
1、正確選擇工作開關。
2、查清被吊物的重量,嚴禁超負荷作業(yè)。
第五條作業(yè)中:
1、在吊重行駛時,支腿應距地面在10cm之內,重物應處于車的正前方。
2、在不打支腿原地起升時,鎖緊動力鎖緊開關。
3、庫內作業(yè)時,適當調整吊桿的長度,避免碰撞空中障礙物。
4、作業(yè)中應注意觀察各指示儀表是否正常。
第六條在斜坡上停車時,使用手制動的同時使用變速操縱桿,并在輪胎下面打好楔。
第3篇 起重指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指揮人員必須由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指揮作業(yè)。
二、指揮人員發(fā)出“預備”信號時,要目視司機,司機接到信號,在開始工作前,應回答“明白”信號。指揮人員聽到回答信號后,方可進行指揮。
三、指揮人員在發(fā)出“工作結束”的信號時,要目視司機,同時可發(fā)出“停止”音響信號,司機在接到信號后,應回答“明白”信號,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四、指揮人員對起重機械要求微微移動時,可根據需要重復給出信號。司機按信號要求,緩緩平衡操縱設備。除此如無特殊要求,指揮人員都應一次性給出。
五、指揮人員用“起重吊運指揮語言”時,應講普通話,指揮信號必須清晰、明確。
六、指揮人員應站在使司機能看清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當跟隨負載運行指揮時,應隨時指揮負載避開人員或障礙物。
七、指揮人員不能同時看清司機和負載時,必須增設中間指揮人員,以便逐級傳遞信號。當發(fā)現錯傳信號時,應立即發(fā)出停止信號。
八、負載降落前,指揮人員必須確認降落區(qū)域安全,方可發(fā)出降落信號。
九、當多人綁掛同-負載時,起吊前,應先做到呼喚答應,確認綁掛無誤后,方可指揮起吊。
十、開始起吊時,應先用“微動”信號指揮,穩(wěn)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揮。必要時,在負載降落前,也應使用“微動”信號指揮。
十-、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人員指揮,當信號不明時,司機應發(fā)出“重復”信號詢問。明確指揮意圖后,方可開車。
十二、指揮人員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被要易于辨別。
第4篇 起重指揮人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指揮人員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fā)信號應事先統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2. 指揮人員使用手勢信號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鉤、吊臂和機械移動的運動方向。
3. 指揮人員不能同時看清司機和負載時,必須增設中間指揮人員以便逐級傳遞信號,當發(fā)現錯信號時,應立即發(fā)出停止信號。
4. 在開始起吊負載時,應先用“微動”信號指揮,待負載離開地面100~200毫米穩(wěn)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揮。必要時在負載降落前,也應使用“微動”信號指揮。
5. 指揮人員陰天應佩戴鮮明的標志,如標有“指揮”字樣的臂章、特殊顏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6. 指揮人員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臂要易于辨別。
7. 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人員指揮,當指揮信號不明時。司機應發(fā)出“重復”信號詢問,明確指揮意圖后,方可開車。
8. 指揮人員應站在使司機能看清信號的位置上。當跟隨負載運行指揮時,應隨時指揮負載避開人員和障礙物。
9. 負載降落前,指揮人員必須確認降落區(qū)域安全時,方可發(fā)出降落信號。
10. 對起重機司機和指揮人員,必須由有關部門進行標準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后方能操作指揮。
11. 指揮人員在指揮吊裝期間,不得接聽電話。
第5篇 塔式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
四川尚高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
中國人民解放軍63820部隊
分項工程名稱
作業(yè)部位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2、起重機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基礎平直無沉陷,魚尾板連接螺栓及釘無松動,并應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2)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3)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guī)定;
4)主要部件連接螺栓無松動;
5)鋼絲繩磨損情況及滑輪穿繞符合規(guī)定;
6)供電電纜無破損;
4、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5、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6、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guī)定的起重量。
7、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器時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受柄扳到零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8、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于1m,行走輪不得小于2m)。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轉的控制開關。
9、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
10、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伴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2、對于無中央集電環(huán)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在作業(yè)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xù)回轉。
13、裝有上、下兩套操作系統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
14、作業(yè)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15、采用渦流制動調節(jié)系統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檔或慢就位速度作業(yè)。
16、作業(yè)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落下并與塔身結構鎖緊在一起。
17、作業(yè)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縱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18、起重機載人專用電梯嚴禁超員,其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當起重機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停用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長時間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第6篇 桅桿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桅桿式起重機的卷揚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裝時,基座應平穩(wěn)牢固、周圍排水暢通、地錨設置可靠,并應搭設工作棚的位置應能看清指揮人員和拖動或起吊的物件。
操作人員
(2)作業(yè)前,應檢查卷揚機與地面的固定,彈性聯軸器不得松曠。并應檢查安全裝置、防護設施、電氣線路、接零或接地線、制動裝置和鋼絲繩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帶或開式齒輪傳動的部分,均應設防護罩,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4)以動力正反轉的卷揚機,卷筒旋轉方向應與操縱開關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從卷簡中心線到第一個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20倍。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軸線垂直,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6°
(6)鋼絲繩應與卷筒及吊籠連接牢固,不得與機架或地面摩擦,通過道路時,應設過路保護裝置。
(7)在卷揚機制動操作桿的行程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或阻卡現象。
(8)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當重疊或斜繞時,應停機重新排列,嚴禁在轉動中用手拉腳踩鋼絲繩。
(9)作業(yè)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業(yè)的卷揚鋼絲繩。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卷揚機,物件或吊籠下面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休息時應將物件或吊籠降至地面。
(10)作業(yè)中如發(fā)現異響、制動不靈、制動帶或軸承等溫度劇烈上升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業(yè)中停電時,應切斷電源,將提升物件或吊籠降至地面。
(12)作業(yè)完畢,應將提升吊籠或物件降至地面,并應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2.起重機的安裝和拆卸應劃出警戒區(qū),清除周圍的障礙物,在專人統一指揮下,按照出廠說明書或制定的拆裝技術方案進行。
3.安裝起重機的地基應平整夯實,底座與地面之間應墊兩層枕木,并應采用木塊楔緊縫隙,使起重機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勻地傳給地面,以防在吊裝中發(fā)生沉陷和偏斜。
4.纜風繩的規(guī)格、數量及地錨的拉力、埋設深度等,按照起重機性能經過計算確定。桅桿式起重機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關系到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能,夾角小,纜風繩受力小,起重機穩(wěn)定性好,但要增加纜風繩長度和占地面積。因此,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應在30°~45°之間,纜繩與桅桿和地錨的連接應牢固。
5.纜風繩的架設應避開架空電線。在靠近電線的附近,應裝有絕緣材料制作的護線架。
6.提升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垂直,操作應平穩(wěn),當重物吊起剛離開支承面時,應檢查并確認各部無異常時,方可繼續(xù)起吊。
7.桅桿式起重機結構簡單,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纜風繩均勻地拉牢主桿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個地錨稍有松動,就能造成主桿傾斜而發(fā)生重大事故。因此,在起吊滿載重物前,應有專人檢查各地錨的牢固程度。各纜風繩都應均勻受力,主桿應保持直立狀態(tài)。
8.作業(yè)時,起重機的回轉鋼絲繩應處于拉緊狀態(tài)?;剞D裝置應有安全制動控制器。
9.起重作業(yè)在小范圍移動時,可以采用調整纜繩長度的方法使主桿在直立情況下穩(wěn)定移動。起重機移動時,其底座應墊以足夠承重的枕木排和滾杠,并將起重臂收緊處于移動方向的前方。移動時,主桿不得傾斜,纜風繩的松緊應配合一致。如距離較遠時,由于纜風繩的限制,只能采用拆卸轉運后重新安裝。
安全交底
交底內容:
1.桅桿式起重機的卷揚機應符合jgj33-2001第4.7節(jié)的規(guī)定。
2.起重機的安裝和拆卸應劃出警戒區(qū),清除周圍的障礙物,在專人統一指揮下,按照出廠說明書或制定的拆裝技術方案進行。
3.安裝起重機的地基應平整夯實,底座與地面之間應墊兩層枕木,并應采用木塊楔緊縫隙。
4.纜風繩的規(guī)格、數量及地錨的拉力、埋設深度等,應按照起重機性能經過計算確定,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應在30°~45°之間,纜繩與桅桿和地錨的連接應牢固。
5.纜風繩的架設應避開架空電線。在靠近電線的附近,應裝有絕緣材料制作的護線架
6.提升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垂直,操作應平穩(wěn),當重物吊起剛離開支承面時,應檢查并確認各部無異常時,方可繼續(xù)起吊。
7.在起吊滿載物前,應有專人檢查各地錨的牢固程度。各纜風繩都應均勻受力,主桿應保持直立狀態(tài)。
8.作業(yè)時,起重機的回轉鋼絲繩應處于拉緊狀態(tài)?;剞D裝置應有安全制動控制器。
9.起重機移動時,其底座應墊以足夠承重的枕木排和滾杠,并將起重臂收緊處于移動方向的前方。移動時,主桿不得傾斜,纜風繩的松緊應配合一致
第7篇 起重機械拆裝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拆裝工必須經專門培訓,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進入拆裝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yè)系好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高跟及拖鞋,登高作業(yè)時所的工具應用工具套和包來攜帶,不得徒手攜帶。
2、根據拆裝作業(yè)現場劃定警戒區(qū)域,并設置監(jiān)護人員,清理區(qū)域內的障礙物。
3、詳細了解,并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所規(guī)定的拆裝程序來作業(yè),嚴禁止對規(guī)定程序做隨意變動。
4、拆裝前檢查金屬結構的完好性,各工作機構的完好性,各零部件的配套性及完整性,基礎基座、軌道、地錨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整個拆裝空間有無架空輸電線。
5、作業(yè)中應服從現場指揮的統一安排,不得隨意蠻干,嚴禁酒后、患有急性疾患及服用嗜睡藥物時進行作業(yè)。
6、能用機械操作的盡量避免人工操作,能在地面操作的盡量避免高空作業(yè)。
7、在綁掛鋼絲扣時一定要使吊鉤與重物重心在一條垂直線上,鋼絲扣與水平面夾角不得少于30°,選用鋼絲繩扣時安全系數要達到8~
10倍,并要嚴格按鋼絲繩報廢標準來檢查更換。
8、安裝中對各部位的聯接緊固件,必須按規(guī)定安裝齊全,牢固可靠,不得少用如螺栓、彈簧墊等,或以別物代替,如以小代大,以鐵絲代替開口銷,重要部位的緊固螺栓要有專人做最后統一檢查緊固。
9、各部位的扶梯、平臺、欄桿、防護罩等安全防護件,安裝齊全,牢固可靠,并不得有變形。
10、拆裝有起重臂和平衡臂的起重機,嚴禁拆裝完一個臂就中斷作業(yè),長時間停放。
11、當重物起吊后下面不要有人,操作人員遠離吊裝物,高空拆卸的螺栓、零件等應集中妥善存放,以防散落傷人。
12、走扶梯或因故從其它部位攀登時,一定要精力集中,眼先到、手才到,手要抓緊,身體的重心盡量放在手上,對看不準,是否焊牢或是否緊固住螺栓的部位不得攀登。
第8篇 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4
2.13被吊工件懸在空中時,司機決不能離開司機室,并注視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2.14禁在運行中進行機械修理、清潔和潤滑等工作。
2.15工作中,突然發(fā)現鋼絲繩磨損增大,從滾筒上滑落、扭結以及掉進轉運裝置(齒輪傳動)中去時,應立即停車,報告領導及時處理。
2.16工作結束后,應將吊車開到停車處,將吊鉤開到一定的高度,將所有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斷電源,整理好吊具。
第9篇 抓斗橋式起重機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1、行車工必須在指定地點上下車。進入崗位后應先打鈴后送電。
2、操作鼓型控制器與主令控制器時,操作手柄必須緩慢進行,保證行車運行平穩(wěn),但在接近零位的地方稍快,以免弧光過長燒壞接觸點,在機械完全停止運行后,才允許進行反 向操作。
3、操作中必須精力集中,嚴禁交談逗笑。
4、抓料時,抓斗必須做垂直方向運行,不得用抓斗來拖拉料,嚴禁斜拉歪吊。
5、行車在做水平移動時,抓斗必須提高到離開可能遇到的障礙物0.5m以上,以防止撞壞抓斗或發(fā)生其它事故。
6、抓斗抓料時,必須緩慢張開,以保證抓斗張開后與礦槽、料倉有一定的距離,防止撞壞礦槽。
7、行車抓斗升至距大梁300mm時必須停止。在正常運行時,禁止用終點開關和極限開關來切斷 電源,接近終點時速度應緩慢。
8、工作中應時刻注意制動器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當發(fā)現剎車不靈,剎不住閘輪時,不應因此而 切斷事故開關,相反,應將兩個主令控制器同時打開到下降的最后一檔,使抓斗徐 徐下降;當發(fā)現液壓泵失靈、抱閘不能張開時,嚴禁繼續(xù)操作,應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處理,處理不了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9、非崗位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崗位進行操作。
10、行車工人進入崗位操作時,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不得穿非絕緣鞋進入崗位操作。
11、嚴禁攀登運行中的行車,嚴禁從行車橋架上翻越;在運行中,任何人發(fā)出停車信號都必須停車。
12、行車抱閘失靈時嚴禁開車,在運行中嚴禁修理一切機電設備。
13、除專業(yè)維修行車軌道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沿行車軌道走或逗留。
14、行車檢修或停止使用時,小車必須??康街髁阂欢?,抓斗必須落到地面。抓斗落到最低時,卷筒上余留的鋼絲繩不得少于三圈;當鋼絲繩有嚴重磨損,每捻距斷12絲,表面磨損到原來直徑的20%時,此鋼絲繩不能繼續(xù)使用。
15、嚴禁用抓斗吊運設備和人員;嚴禁酒后開車。
16、各安全罩、照明燈具、消防器材、極限開關等必須完好,工具應放在工具箱內,以免墜落傷人。
17、兩臺行車同時作業(yè)時,兩兩之間應保持4米的距離,在接近時必須發(fā)出信號,以防撞車。
第10篇 塔式起重機固定式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起重機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照原廠規(guī)定進行,并制訂安全作業(yè)措施,由專業(yè)隊(組)在隊(組)長負責統一指導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護。
2.起重機安裝后,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過3/1000。
3.起重機專用的臨時配電箱,宜設置在塔吊附近,電源開關應合乎規(guī)定要求。電纜卷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纜。
4.起重機必須安裝變幅、吊鉤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裝置,并保證靈敏可靠。
5.起重機的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6.作業(yè)前重點檢查:
1)機械結構的外觀情況,各傳動機構應正常;
2)各齒輪箱、液壓油箱位應符合標準;
3)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應無松動;
4)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guī)定;
5)供電電纜應無破損。
7.起重機在中波無線電廠廣播發(fā)射天線附近施工時,凡與起重機接觸的作業(yè)人員,均應穿戴絕緣手套和絕緣鞋。
8.檢查電源電壓應達到380v,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20v,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9.空載運轉,檢查回轉、起重、變幅等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10.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11.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或起重機行走接近軌道端部時,應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是1m。
12.提升重量物后,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用微動機構或使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3.提升的重物平移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4.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每次變幅后,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時的允許載荷,對超載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15.將每個控制開關撥至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下機后切斷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16.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如遇八級大風時,應另拉纜風繩與地錨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員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佩帶安全帶。
第11篇 船用起重機抓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作業(yè)前檢查鋼絲繩、繩扣、接頭、卡環(huán),確認無損壞時方可使用。
第二條船用起重機作業(yè)時,發(fā)現吊桿、抓斗運行線下有人要停止作業(yè)。
第三條隨時清除抓斗作業(yè)時灑漏的煤炭及其它影響作業(yè)的障礙物。清理時要停機或閃開運行線路。
第四條指揮工指揮作業(yè)時,站在安全明顯位置,精神集中,手勢規(guī)范準確。
第五條使用抓斗時,嚴禁超負荷作業(yè)。
第六條作業(yè)時嚴禁進行拖斗、甩斗操作,起斗要穩(wěn),落斗要輕。
第12篇 汽車、輪胎式起重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起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
(4)各連接件無松動。
(5)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2、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手制動鎖死,啟動后應慢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和油溫,運轉正常后,方可開始作業(yè)。
3、作業(yè)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木方,起重臂伸縮時,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要根據所吊重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
4、汽車式起重機 起吊作業(yè)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5、作業(yè)中發(fā)現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wěn)等異?,F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
6、重物在空中需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
7、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
8、起重機帶載回轉時,操作應平穩(wěn),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wěn)后進行。
9、當輪胎或起重機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重物離地不得超過500mm,緩慢行駛。
10、行駛時應保持中速,不得緊急制動,過起伏路面時應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倒車時應有人監(jiān)護。
11、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放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