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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設備安裝保溫工(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4-09 17:08:02 查看人數(shù):91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設備安裝保溫工

第1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設備安裝保溫工

第1條 在緊固鐵絲或拉鐵絲網(wǎng)時,用力不得過猛,不得站在保溫材料上操作或行走。

第2條 從事礦渣棉、玻璃纖維棉(氈)等作業(yè),衣領、袖口、褲腳應扎緊。

第3條 地下設備、管道保溫前,應先進行檢查,確認無瓦斯、毒氣、易燃易爆物或酸類等危險品,方可操作。

第4條 聚苯乙烯使用電加熱切割,應用36伏電壓。

第5條 裝運熱瀝青不準使用錫焊的金屬容器,裝入量不得超過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

第6條 苯、汽油應緩慢倒入粘結劑內并及時攪拌。調制時,距明火不少于10米。

第2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中小機械操作工

第一節(jié) 混凝土、砂漿攪拌機

第1條 攪拌機必須安置在堅實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腳筒架穩(wěn),不準以輪胎代替支撐。

第2條 開動攪拌機前應檢查,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等應良好,滾筒內不得有異物。

第3條 進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過或停留。工作完畢后應將料斗固定好。

第4條 運轉時,嚴禁將工具伸進滾筒內。

第5條 現(xiàn)場檢修時,應固定好料斗,切斷電源。進入滾筒時,外面應有人監(jiān)護。

第二節(jié) 卷 揚 機

第6條 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視野良好的地點,機身和地錨必須牢固。卷揚筒與導向滑輪中心線應垂直對正;卷揚機距離滑輪一般應不小于十五米。

第7條 作業(yè)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確認安全可靠,方準操作。

第8條 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作業(yè)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第9條 作業(yè)時,不準有人跨越卷揚機的鋼絲繩。

第10條 吊運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時,除使用制動器外,并應用棘輪保險卡牢。

第11條 操作時,嚴禁擅自離開崗位。

第12條 工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待弄清情況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第13條 作業(yè)中突然停電,應立即拉開閘刀,并將運送物件放下。

第三節(jié) 外 用 電 梯

第14條 現(xiàn)場外用電梯基座5米范圍內,不得挖掘溝槽。電梯底籠2.5米范圍內,要搭設堅固的防護罩棚。

第15條 暴風雷雨后,外用電梯的基座、電源、接地、過橋、暫設支撐等,要進行安全檢查。

第16條 使用電梯,嚴禁超載。運輸物料不得超出護網(wǎng)。

第四節(jié) 少先式起重機

第17條 停機地點必須平整堅實,在樓板或屋面安裝時,底腳輪必須加墊。輪子走向與起重臂桿方向應平行,距離溝坑和建筑物的邊緣不得小于1米。

第18條 起重伸臂夾角,一般不小于45度;固定伸臂時,應使用卡環(huán)。

第19條 嚴禁任意增減或移動配重鐵。

第20條 吊物時,應有人指揮。手扶機座要穩(wěn),不得左右擺動。

第21條 提升重物到適當高度,應立即停止上升,不得依靠臂桿上的自動保險開關代替制動,也不準朝一個方向連續(xù)旋轉。

第五節(jié) 蛙式打夯機

第22條 蛙式打夯機手把上應裝按鈕開關,并包絕緣材料。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打夯機電源電纜必須完好無損。作業(yè)時,嚴禁夯擊電源線。

第23條 在坡地或松軟土層打夯,嚴禁背著牽引。

第六節(jié) 砂 輪 機

第24條 砂輪機不準裝倒順開關,旋轉方向禁止對著主要通道。

第25條 工件托架必須安裝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第26條 操作時,應站在砂輪側面。不準兩人同時使用一個砂輪。

第27條 砂輪不圓、有裂紋和磨損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不準使用。

第28條 手提電動砂輪的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使用時要戴絕緣手套,先啟動,后接觸工件。

第七節(jié) 手 電 鉆

第29條 手電鉆的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使用時應戴絕緣手套。

第30條 操作時,應先啟動后接觸工件。鉆薄工件要墊平墊實,鉆斜孔要防止滑鉆。

第31條 操作時應用杠桿加壓,不準用身體直接壓在上面。

第八節(jié) 倒 鏈

第32條 倒鏈的鏈輪盤、倒卡、鏈條,如有變形和扭曲,嚴禁使用。

第33條 操作時,不準站在倒鏈正下方。

第34條 重物需要在空間停留時間較長時,要將小鏈拴在大鏈上。

第九節(jié) 千 斤 頂

第35條 操作時,千斤頂應放在平整堅實的地方,并用墊木墊平。

第36條 絲桿、螺母如有裂紋,禁止使用。

第37條 使用油壓千斤頂,禁止站在保險塞對面,并不準超載。

第38條 千斤頂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應超過絲桿或齒條全長的75%

第3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施工起重機司機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要 求

第1條 各種起重機應裝設標明機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據(jù)需要安設卷揚限制器、載荷控制器、聯(lián)鎖開關等裝置。軌道式起重機應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夾軌鉗。使用前應檢查試吊。

第2條 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第3條 兩機或多機抬吊時,必須有統(tǒng)一指揮,動作配合協(xié)調,吊重應分配合理,不得超過單機允許起重量的80%。

第4條 操作中可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第5條 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第6條 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的0.5米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第7條 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的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第8條 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第9條 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第10條 嚴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件。

第11條 起重機停止作業(yè)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并關門上鎖。

第二節(jié) 履帶式起重機

第12條 發(fā)動機啟動前應分開離合器,并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上。同機操作人員互相聯(lián)系好后方可啟動。

第13條 吊物行走時,臂桿應在履帶正前方,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厘米,回轉、臂桿、吊鉤的制動器必須剎住。接近滿負荷時,嚴禁臂桿與履帶垂直。起重機不得作遠距離運輸使用。

第14條 行走拐彎時不得過快過急。接近滿負荷時,嚴禁轉彎,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第15條 用變換檔位起落臂桿操縱的起重機,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時,變換檔位,以防滑桿。

第16條 拖運起重機,履帶要對準跳板,爬坡不應大于15度,嚴禁在跳板上調位,轉向及無故停車,臂桿要放到零位,各部制動器應剎住。

第三節(jié) 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

第17條 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禁止吊物行駛。工作完畢起腿、回轉臂桿不得同時進行。

第18條 汽車式起重機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并將鋼絲繩拉緊。

第19條 汽車式全液壓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應將地面處理平坦放好支腿,調平機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時,禁止作業(yè)。

2. 有負荷時,嚴禁伸縮臂桿。接近滿負荷時,應檢查臂桿的撓度。回轉不得急速和緊急制動,起落臂桿應緩慢。

3. 操作時,應鎖住離合器操縱桿,防止離合器突然松開。

第四節(jié) 塔式起重機

第20條 作業(yè)前,應將軌鉗提起,清除軌道上障礙物,擰好夾板螺絲。

第21條 作業(yè)時,應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冬季駕駛室內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

第22條 多機作業(yè),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第23條 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沒有限位開關的吊鉤,其上止點距離臂桿頂端必須大于1米。

第24條 作業(yè)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順向風源,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第25條 自升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吊運物件時,平?重必須移動至規(guī)定位置。

2. 專用電梯每次限乘3人,當臂桿回轉或起重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

第4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管工

第1條 用車輛運輸管材、管件,要綁扎牢固,人力搬運,起落要一致,通過溝、坑、井,要搭好馬道,不得負重跨越。用滾杠運輸,要防止壓腳,并不準用手直接調整滾械。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

第2條 用克子切斷鑄鐵管,應戴防護眼鏡,克子頂部不得有卷邊裂紋。

第3條 用鋸床、鋸弓、切管器、砂輪切管機切割管子,要墊平卡牢,用力不得過猛,臨近切斷時,用手或支架托住。砂輪切管機砂輪片應完好,操作時,應站側面。

第4條 管子煨彎,砂子必須烘干,裝砂架子搭設牢固,并設欄桿。用機械敲打時,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錯開。管子加熱時,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5條 用卷揚機煨彎,地錨、別(靠)樁要牢固,不得站在鋼絲繩內側。

第6條 火焰煨彎機的氣壓表、水壓表、減壓閥,應靈敏可靠,水封回火器必須保持安全水位。乙炔壓力控制在0.5~1.5公斤/平方厘米,氧氣壓力控制在4~6公斤/平方厘米之間。工作完畢,應斷電、斷水。

第7條 套絲工件要支平夾牢,工作臺要平穩(wěn),兩人以上操作,動作應協(xié)調,防止柄把打人。

第8條 管子串動和對口,動作要協(xié)調,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蘭接合處。

第9條 翻動工件時,防止滑動及傾倒傷人。

第10條 手提式砂輪機應有防護罩,操作時,站在砂輪片徑向側面,并戴絕緣手套或站在絕緣板上。

第11條 溝內施工,遇有土方松動、裂縫、滲水等,應及時加設固壁支撐。禁止用固壁支撐代替上、下扶梯和吊裝支架。

第12條 人工往溝槽內下管,所用索具、地樁必須牢固,溝槽內不得有人。

第13條 化鉛鍋要安設穩(wěn)固,露天化鉛要有防雨措施。操作時應戴手套,將鉛慢慢放入鍋內,禁止溶化潮濕的鉛塊。

第14條 灌鉛時,管口不準有水,要緩慢澆注,并戴好防護眼鏡和鞋蓋。

第15條 鋼管鉛浴法退火時,應將管頭烘干,再插入鉛鍋內,并固定牢靠。

第16條 用風槍、電錘或鏨子打透眼時,板下、墻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17條 管道吊裝時,倒鏈應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倒鏈。

第18條 用酸、堿液清洗管子,應穿戴防護用品,配、堿液槽必須加蓋,并設明顯標志。

第19條 采用四氯化碳、二氯乙烷、三氯乙烯、乙醇進行管道脫脂,場地應通風良好,配戴防護用品,并清除易燃物,設置嚴禁煙火和有毒物品標示牌。

第20條 在鍋爐上汽包內脹管時,花板孔、管孔須蓋好,夏天脹管應有通風設備。

第21條 氧氣管道安裝、吹掃、試壓所用的工具、零部件、物料等均不得有油。

第22條 氨系統(tǒng)管道必須經(jīng)試驗合格后方可充氨。氨瓶應放在室外,充氨時,應戴防毒面具,并配備滅火器和中和液。

第23條 新舊管線相連時,要弄清舊管線內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質,并清除干凈,經(jīng)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操作。

第24條 管道試壓,應使用經(jīng)校驗合格的壓力表。操作時,要分級緩慢升壓,停泵穩(wěn)壓后方可進行檢查。非操作人員不得在盲板、法蘭、焊口、絲口處停留。

第25條 高壓、超高壓管道試壓,應遵守單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26條 管道吹掃口應固定,與氣源之間須裝置聯(lián)絡信號。吹掃口、試壓排放口嚴禁對準電線、基坑和有人操作的場地。

第27條 天燃氣管道用空氣試壓后,必須用天燃氣吹掃,方可投入運行。吹掃口處的天然氣,必須及時燒掉。

第28條 管道吹掃、沖洗時,應緩慢開啟閥門,以免管內物料沖擊,產(chǎn)生水錘、汽錘。

第5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土木建筑混凝土工

第1條 車子向料斗倒料,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撒把。

第2條 用井架運輸時,小車把不得伸出籠外,車輪前后要擋牢,穩(wěn)起穩(wěn)落。

第3條 澆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jié)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幫上操作。

第4條 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管道接頭、安全閥必須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須牢固,輸送前必須試送,檢修必須卸壓。

第5條 澆灌框架、梁、柱混凝土,應設操作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第6條 澆搗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圈梁、雨篷、陽臺,應設防護措施;澆搗料倉,下口應先行封閉,并鋪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下墜。

第7條 不得在混凝土養(yǎng)護窯(池)邊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窯蓋板和地溝孔洞,防止失足墜落。

第8條 使用震動棒應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

第9條 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要嚴密牢固。

第6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大模板和大板施工

第一節(jié) 大模板和預制構件的存放

第1條 大模板和預制構件,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guī)定分區(qū)堆放,各區(qū)之間保持一定距離。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夯實,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

第2條 各種類型大模板,應按設計制造。每塊大模板應設有操作平臺、上下梯道、防護欄桿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出廠前應認真檢查,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第3條 大模板存放,必須將地腳螺栓提上去,使自穩(wěn)角成為70~80度,下部應墊通長木方。長期存放的大模板,應用拉桿連接綁牢。存放在樓層時,須在大模板橫梁上掛鋼絲繩或花欄螺栓,鉤在樓板吊鉤或墻體鋼筋上。

第4條 沒有支撐或自穩(wěn)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專用的堆放架內或臥倒平放,不應靠在其他模板或構件上。

第5條 外墻壁板、內隔墻板應放置在金屬插放架內,下端墊通長方木,兩側用木楔楔緊。插放架的高度應為構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設30厘米寬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掛鉤。

第6條 現(xiàn)場搭設的插放架,立桿埋入地下50厘米,立桿中間要綁扎剪刀撐,上下水平拉桿、支撐和方墊木必須綁扎成整體,穩(wěn)定牢固。

第7條 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屬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認真檢查和驗收。內外墻板靠放時,下端必須壓在與靠放架相連的墊木上,只允許靠放同一規(guī)格型號的墻板,兩面靠放應平衡,吊裝時嚴禁從中間抽吊,防止傾倒。

第二節(jié) 大模板安裝和拆除

第8條 安裝和拆除大模板,吊車司機與安裝人員應經(jīng)常檢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穩(wěn)起、穩(wěn)落、穩(wěn)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擺動,碰撞其他物體,造成倒塌事故。

第9條 模板安裝和拆除時,指揮、掛鉤、和安裝人員應經(jīng)常檢查吊環(huán),對筒模要預先調整好重心。起吊時應用卡環(huán)和安全吊鉤,不得斜牽起吊。嚴禁操作人員隨模板起落。

第10條 大模板安裝時,應先內后外對號就位。單面模板就位后,用鋼筋三角支架插入板面螺栓眼上支撐牢固。雙面模板就位后,用拉桿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鉤。

第11條 吊裝大模板時,如有防止脫鉤裝置,可吊運同一房間的兩塊,但禁止隔著墻同時吊運一面一塊。

第12條 有平臺的大模板起吊時,平臺上禁止存放任何物體。里外角模和臨時摘、掛的板面與大模板必須連接牢固,防止脫開和斷裂墜落。

第13條 分開澆灌縱橫墻混凝土時,可在兩道橫墻的模板平臺上搭設臨時走道或其他安全措施。禁止操作人員在外墻上行走。

第14條 拆模板應先拆穿墻螺栓和鐵件等,并使模板面與墻面脫離,方可慢速起吊。

第15條 清掃模板和刷隔離劑時,必須將模板支撐牢固,兩板中間保持不少于60厘米的走道。

第16條 大模板放置時,下面不得壓有電線和汽焊管線。采用電熱法養(yǎng)護混凝土時,必須將模板串聯(lián)并與避雷網(wǎng)接通,防止漏電。

第三節(jié) 內外墻板、大樓板預制構件安裝

第17條 各種預制構件安裝必須按施工順序對號就位,應保持垂直穩(wěn)起。就位后,立即將構件的拉桿和支撐焊牢或錨固,方可摘鉤。禁止站在外墻板邊沿探身推拉鉤件。

第18條 從插放架起吊墻板應用卡環(huán)卡牢,垂直穩(wěn)起,墻板必須超過障礙物允許高度方可回轉臂桿。

第19條 上下層壁板就位后,應將預留鋼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層壁板焊牢前安裝上層構件。

第20條 分流水段施工,流水段端頭的外墻板,一側與橫墻連接,另一側必須用鐵管和帶有花欄螺栓的鋼絲繩,把外墻板與樓板臨時拉牢。直到與下一流水段鋼筋套環(huán)串好加固后方可拆掉。

第21條 墻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動,需要撬動調整時,應重新掛鉤。墻板安裝過程中禁止拆移支撐和拉桿。

第22條 外墻為磚砌體,內墻澆灌混凝土前,必須將外磚墻加固,防止墻體外漲。在拆除時,禁止把加固材料懸掛在墻體上和直接下扔。

第23條 陽臺板安裝就位必須逐層支設臨時支柱,連續(xù)支頂不得少于三層,并應與墻體拉結牢固。陽臺板預留的拉結筋與圈梁鋼筋應及時焊接。

第24條 陽臺欄板和樓梯欄桿,應隨樓層安裝。如不能及時安裝,必須在外側搭設防護欄桿。

第25條 預制構件就位焊接牢固后,應立即將吊環(huán)割掉,防止絆腳。

第7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滑模施工

第1條 滑升機具和操作平臺應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安裝,平臺四周要有防護欄桿和安全網(wǎng),平臺板鋪設不得留空隙。施工區(qū)域下面必須設圍欄,經(jīng)常出入的通道要搭設防護頂棚。

第2條 上人上料兩用罐籠(外用電梯),應安裝柔性安全卡、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并且規(guī)定上下聯(lián)絡信號。

第3條 滑升過程中,要經(jīng)常調整水平、垂直偏差,防止平臺扭轉和水平位移。

第4條 夜間施工應準備手電筒,預防停電。

第5條 操作平臺上,不得多人聚集一處,下班時應清掃和整理好料具。

第6條 模板拆除應均衡對稱,拆下的模板、設備應用繩索吊下,不得投扔。

第8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施工打樁工

第一節(jié) 樁架的組裝和移動

第1條 用扒桿安裝塔式樁架時,升降扒桿動作要協(xié)調,到位后應拉緊纜風,綁牢底腳。組裝時應用工具找正螺孔,嚴禁把手指伸入孔內。

第2條 安裝履帶式及軌道式柴油打樁機,連接各桿件應放在支架上進行。豎立導桿時,必須鎖住履帶或用軌鉗夾緊,并設置溜繩。

第3條 導桿升到75度時,必須拉緊溜繩。待導桿豎直裝好撐桿后,溜繩方可拆除。

第4條 移動塔式樁架時,禁止行人跨越滑車組。

第5條 橫移直式樁架時,左右纜風要有專人松緊,兩個甏頭要同時繞,底盤距扎溝滑輪不得小于1米。

第6條 縱向移動直式樁架時,應將走管上扎溝滑輪及木棒取下,牽引鋼絲繩及其滑車組應與樁架底盤平行。

第7條 繞甏頭應戴帆布手套,手距甏頭不得小于60厘米。

第8條 一根鋼絲繩頭不準同時繞在兩個甏頭上,若發(fā)生克索應立即停車反轉解除。

第9條 移動樁架和停止作業(yè)時,樁錘應放在最低位置。

第二節(jié) 打混凝土預制樁

第10條 吊樁前應將樁錘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樁時樁錘墜落。

第11條 起吊時吊點必須正確,速度要均勻,樁身應平衡,必要時樁架應設纜風。

第12條 樁身附著物要清除干凈,起吊后人員不準在樁下通過。

第13條 吊樁與運樁發(fā)生干擾時,應停止運樁。

第14條 插樁時,手腳嚴禁伸入樁與龍門之間。

第15條 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校正樁時,用力不宜過猛。

第16條 打樁時應采取與樁型、樁架和樁錘相適應的樁帽及襯墊,發(fā)現(xiàn)損壞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第17條 錘擊不宜偏心,開始落距要小。如遇貫入度突然增大,樁身突然傾斜、位移、樁頭嚴重損失、樁身斷裂、樁錘嚴重回彈等應停止錘擊,經(jīng)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第18條 熬制膠泥要穿好防護用品。工作棚應通風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準用錫焊,防止熔穿漏泄;膠泥澆注后,上節(jié)樁應緩慢放下,防止膠泥飛濺。

第19條 套送樁時,應使送樁、樁錘和樁三者中心在同一軸線上。

第20條 拔送樁時應選擇合適的繩扣,操作時必須緩慢加力,隨時注意樁架、鋼絲繩的變化情況。

第21條 送樁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須及時回填或加蓋。

第三節(jié) 灌 注 樁

第22條 樁管深入到設計深度后,應將樁帽及樁錘升高到4米以上鎖住,方可檢查樁管或澆注混凝土。

第23條 耳環(huán)及底盤上騎馬彈簧螺絲,應用鋼絲繩綁牢,防止拆斷時落下傷人。

第24條 耳環(huán)落下時必須用控制繩,禁止讓其自由落下。

第25條 鉆孔灌注樁澆注混凝土前,孔口應加蓋板,附近不準堆放重物。

第9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設備安裝鉚工

第1條 構件擺放及拼裝,必須卡牢,移動、翻身時撬杠支點要墊穩(wěn),滾動或滑動時前方不可站人。

第2條 組裝大型構件,連接螺栓必須緊固,點焊部位必須焊牢。圓筒形工件,應固定墊好。

第3條 滾動臺兩側滾輪應保持水平,拼裝體中心垂線與滾輪中心夾角不得小于35度,工件轉動線速度,不得超過3米/分。

第4條 在滾動臺(轉胎)上拼裝容器(塔、罐),采用卷揚機牽引,鋼絲繩必須沿容器表面由底部引出,并在相反方向設置保險牽引繩,防止容器脫落。

第5條 大錘的木把應材質堅實,安裝牢固。錘頭必須平整,無缺棱、裂紋、卷邊等缺陷。

第6條 打錘嚴禁戴手套,二人以上同時打錘不得對站,掌平錘頭部要避開,要用工具指示打錘。

第7條 風鏟風管接頭、閥門等應完好,鏟頭有裂紋禁止使用,操作中及時清理毛刺。鏟頭前方不準有人。更換鏟頭,槍口必須朝地,禁止面對風槍口。

第8條 操作平臺必須接地良好,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

第9條 卷板展開時,拉伸索具必須牢固。展開方向兩側及板上不準站人,松索或切板時嚴防鋼板回彈。

第10條 氣頂法施工應用校驗合格的儀表。罐體升至預定高度,應沿罐壁均勻點焊牢固。平衡裝置的鋼絲繩要張緊,中部死點應卡牢,不準左右滑動。

第11條 氣頂法施工,每節(jié)壁板頂升高,應校驗限位螺桿,保證限位高度。頂升時,倒鏈或花籃螺栓松緊要一致,防止移動傾倒。遇有停車事故,應立即關閉進風門調節(jié)檔板,使氣罐緩慢下降。

第12條 容器水壓試驗,要用校驗合格的壓力表,嚴禁超壓。充水時,先打開工頂部放空閥,要緩慢升壓,同時不準敲擊容器。

第13條 容器氣密性試驗,應先將罐內的水放凈,清除油污、雜物、頂部要設置安全閥,試驗時要以每小時2公斤/平方厘米左右的壓力緩慢升壓。接頭、閥門、儀表等有異常現(xiàn)象,要及時停壓處理。

第14條 使用平板機應站在兩側。鋼板過長應用托架式小車托住或用吊車配合。板上不準站人。

第15條 卷板時應站在卷板機的兩側。鋼板滾到尾端,要留足夠余量,以免脫落。卷大直徑筒體,應用吊具配合,防止回彈。

第16條 用調直機調直或彎型鋼,要安放平穩(wěn)卡牢,移動型鋼時,手應在外側。頂具必須焊有手柄。

第17條 使用剪板機剪切鋼板,應放置平穩(wěn),剪板時,上剪未復位不可送料,手不得伸入壓力下方。不準剪切超過規(guī)定厚度和壓不到的窄鋼板。

第18條 使用刨邊機時工件必須卡牢,小車行走軌道不得有障礙物。清除刨屑要停車。

第10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設備安裝自控儀表工

第1條 儀表安裝,就位后應立即緊固基礎螺栓,防止傾倒。多臺儀表盤并列就位時,手指不得放在連接處,嚴禁在盤頂和儀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第2條 用開孔鋸開孔時,盤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3條 在高空安裝孔板時,必須搭架子,不準坐在管子上開孔和鋸管。禁止在已通介質及帶壓力的管道上開孔。

第4條 施放電纜,支架要穩(wěn)固,轉動要靈活,防止脫杠和傾倒,木軸筒上的釘,要打彎或撥掉。轉彎時,應站在外側,防止擠傷。

第5條 檢驗儀表用的交直流電源及電壓等級,應有明確標示。

第6條 使用油浴設備,自動溫度調節(jié)器應正??煽?,加熱溫度不準超過所用油的燃點。加熱時不準打開上蓋,防止燙傷。

第7條 單管、u型管壓力計等,應妥善保管,防止破碎,水銀表面應用水或甘油等介質密封,嚴防揮發(fā)。

第8條 使用水銀校驗儀表,應在專用的工作室內進行,工作室要通風良好,盛水銀容器要蓋嚴,散落的水銀要及時清掃處理,操作時,要穿工作服和戴口罩。

第9條 儀表試運時,應掛標示牌。

第11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設備安裝筑爐工

第1條 向深坑或設備內吊運物料,敞口頂部應設置平臺和圍欄,內部要設置防護隔離層。向下送料位置應予固定。

第2條 煙道弧形拱頂砌完后,應先將回填土夯實或擰緊螺栓,方可拆除拱胎。普通粘土磚砌筑墻時,待砂漿強度達到60%以上方準拆除拱胎。

第3條 砍削磚塊,應對著墻體或跳板,跳板上碎磚雜物,應隨時清除。

第4條 拱胎支架必須牢固。爐窯拱頂必須對稱砌筑。在拱胎上堆放磚和砂漿應均勻對稱。

第5條 大中型爐窯球形拱頂,應鎖緊一環(huán),再砌一環(huán)。拱磚放射縫與水平夾角砌成30度時,必須用金屬鉤子將拱磚固定。

第6條 回轉筒體內襯砌作業(yè),托板和支撐要均?緊固。轉動時,筒體內不得有人和料具。

第7條 大中型耐火磚、耐火混凝土和碳磚砌塊吊裝砌筑時,吊梁、索具、夾具必須牢固。

第8條 進入煙道、煙囪內檢查時,應有人監(jiān)護。

第9條 噴涂用的機泵安全閥、壓力表必須靈敏可靠。氣管與噴槍、噴嘴要連接緊固。操作時,禁止噴嘴對人。

第10條 熬瀝青,周圍不得有易燃物,調制碳素熱瀝青,要防止燙人。

第11條 碳磚砌筑時防止滑落,操作地點應通風良好,搗固工具加熱后應放在固定位置。

第12條 陶瓷磚板加熱或粉末材料烘干地點,要有專人看管,粉末篩選場地,要排塵。

第13條 正在襯砌的設備內,不準攪拌耐酸膠泥。

第12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氣焊工

第1條 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第2條 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jīng)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進行。

第3條 乙炔發(fā)生器必須設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保險鏈;球式浮筒必須有防爆球;膠皮薄膜浮桶必須裝設厚度為1~1.5毫米,直徑不少于浮桶斷面積的60~70%。

第4條 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第5條 乙炔發(fā)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頭,不得采用紫銅制作。

第6條 高、中壓乙炔發(fā)生器,應可靠接地。壓力表及安全閥應定期校驗。

第7條 碎電石應摻在小塊電石中使用。夜間添加電石,嚴禁用明火照明。

第8條 乙炔發(fā)生器應每天換水,嚴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準用手在浮桶上加壓或搖動。

第9條 乙炔發(fā)生器不得放置在電線的正下方,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第10條 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劇烈震動,并防止曝曬。凍結時應用熱水加熱,不準用火烤。

第11條 乙炔氣管用后需清除管內積水。膠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凍結時,應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烘烤。

第12條 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

第13條 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第14條 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帶電設備應先切斷電源。

第15條 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第16條 電石應放在通風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動或搬運應將桶上的小蓋打開,輕搬輕放。開桶時,頭部要閃開,不得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

第17條 鉛焊時,場地應通風良好,皮膚外露部分應涂護膚油脂,工作完畢應洗漱。

第18條 工作完畢,應將氧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時,頭部應避開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臥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準離開。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設備安裝保溫工(十二篇)

第1條 在緊固鐵絲或拉鐵絲網(wǎng)時,用力不得過猛,不得站在保溫材料上操作或行走。第2條 從事礦渣棉、玻璃纖維棉(氈)等作業(yè),衣領、袖口、褲腳應扎緊。第3條 地下設備、管道保溫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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