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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業(yè)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4-24 09:22:02 查看人數(shù):33

起重作業(yè)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1篇 起重作業(yè)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起吊重物件時,應確認所起吊物件的實際重量,如不明確時,應經(jīng)操作者或技術人員計算確定。

2、栓掛吊具時,應按物件的重心,確定栓掛吊具的位置;用兩支點或交叉起吊時,吊鉤處千斤繩、卡環(huán)、起重鋼絲繩等,均應符合起重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3、吊具栓掛應牢靠,吊鉤應封鉤,以防在起吊過程中鋼絲繩滑脫;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時,鋼絲繩與物件的接觸處,應墊以麻袋、橡膠等物;起吊長、大物件時,應栓溜繩。

4、起吊細長桿件的吊點位置,應經(jīng)計算確定,凡沿長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細長物件吊點栓掛位置可參照以下規(guī)定辦理:

(1)單支點起吊時,吊點距被吊桿件一端全桿長的0.3倍處。

(2)雙支點起吊時,吊點距被吊桿件端部的距離為0.21乘桿件全長。

(3)如選用單、雙支點起吊,超過物件強度和剛度的允許值或不能保證起吊安全時,應由技術人員計算確定其起吊支點數(shù)和吊點位置。

5、物件起吊時,先將物件提升離地面10~20cm,經(jīng)檢查確認無異?,F(xiàn)象時,方可繼續(xù)提升。

6、放置物件時,應緩慢下降,確認物件放置平穩(wěn)牢靠,方可松鉤,以免物件傾斜翻倒傷人。

7、起吊物件時,作業(yè)人員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別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內(nèi)側。

8、起重作業(yè)時,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擔任指揮信號,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fā)信號應實現(xiàn)統(tǒng)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9、起重作業(yè)時,司機應聽從信號員的指揮,禁止其他人員與司機談話或隨意指揮,如發(fā)現(xiàn)起吊不良時,必須通過信號指揮員處理,有緊急情況除外。

10、起吊物件時,起重臂回轉所涉及區(qū)域內(nèi)和重物的下方,嚴禁站人,不準靠近被吊物件和將頭部伸進起吊物下方觀察情況,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11、起吊物件時,應保持垂直起吊,嚴禁用吊鉤在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撥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12、起吊物件旋轉時,應將工作物提升到距離所能遇到的障礙物0.5m以上為宜。

13、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交繞的鋼絲繩,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F(xiàn)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ōh(huán)應使其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14、當使用設有大小鉤的起重機時,大小鉤不得同時各自起吊物件。

15、當用兩臺以上起重機同吊一物件時,事前應制定詳細的技術措施,并交底,必須在施工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起重量分配應明確,不得超過單機允許重量的80%,起重時應密切配合,動作協(xié)調(diào)。

16、起重機在架空高壓線路附近進行作業(yè),其臂桿、鋼絲繩、起吊物等與架空線路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規(guī)定距離,如不能保持這個距離,則必須停電或設置好隔離設施后,方可工作。如在雨天工作時,距離還應當加大。

第2篇 分離臂式立式起重器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手壓泵油箱注油。取出手壓泵,首先旋下回油手柄,再旋下排氣閥,從排氣閥螺孔處注入20 號機械油,注油量約為油箱容積的4/5 。

2.手壓泵打油排氣。取下快換接頭套上的防塵帽,頂開接頭套中單向閥,擰緊回油手柄,將手壓泵從鎖柄卡圈中拉出并上下按動,活塞開始打油,直至高壓橡膠軟管中充滿油液,氣體完全排出為止。

3.將手壓泵、高壓橡膠軟管、起重器相連接,使手壓泵位置處于較高點。擰緊回油手柄,上下按動手壓泵手柄,使起重器動臂上升15 厘米(空載)。松開回油手柄,使動臂下降。如此反復動作10 次,使管路系統(tǒng)中氣體充分排出。

4.將手壓泵、高壓橡膠管和起重器機構相連接。分別取下快速接頭體和高壓橡膠軟管接頭套上的防塵套,向后旋轉保險螺母,直至與彈簧卡圈接觸,向后滑動滑套,并將接頭套插入接頭體。使滑套復位,用力拉一下,無滑脫現(xiàn)象,再將保險螺母向前旋進兩圈。

5.將連接好的起重器機構放在被起重物的下面,拉直高壓橡膠軟管(盡量避免彎曲或打結),操作人員即可在距被起重物5 米的范圍內(nèi)進行操作。

6.打開手壓泵油箱上的進、排氣閥,擰緊回油手柄,拉出伸縮支座,抽出油泵手柄并上下按動,使起重器機構動臂上升。

7.起重任務結束后,打開起重器機構上的截止閥,緩慢旋開手壓泵回油手柄,使起重器機構自動回復原位。然后拆下高壓橡膠軟管,關閉排氣閥,推進伸縮支座,鎖緊固定螺釘。

8.如需多臺起重器接力作業(yè)時,可在起重器機構起升到預期高度后,鎖緊截止閥,取下高壓橡膠軟管與起重器機構連接的接頭套,迅速連接在另1 臺準備好的起重器機構的快換接頭體上,即可繼續(xù)進行起重操作。

9.起升重物時,地基必須堅實,否則應墊以石塊或木板。

10.只有將手壓泵回油手柄旋緊,才能打壓起重。

11.有負荷時,欲使起重器機構動臂復位,則回油手柄不能松得過快,以免油箱中油液噴出。

12.起重器起升重物后,只有在截止閥鎖緊的狀態(tài)下,才可卸下快速接頭。打開截止閥起重器起重時,嚴禁拆卸快速接頭。

13.起重器工作時,如果快速接頭不會與地面或其它障礙物相碰撞,可將限位螺母退至最后,每次裝拆快速接頭只須滑動滑套即可(滑套后滑,接頭套才能插入接頭體;接頭套卸下時,也只有滑套后滑方可完成)。若起重器工作時,快速接頭可能會碰到地面或其他障礙物,為確保其工作的可靠性,則將接頭套插入接頭體后,必須把限位螺母向前旋進兩圈;拆卸前,也必須先把限位螺母向后旋兩圈。

14.起重前,必須將管路中的氣體充分排出,快速接頭不得漏油,以免影響油泵的工作效率。

15.起重時,切忌超載。應注意觀察起重器機構上最大起升高度的色標記線的位置。一旦動臂上的白線露出,應立即停止起升。

16.新購置的液壓起重器,使用前必須按其額定能力進行加壓試驗。在標牌上規(guī)定的額定起重量和起升高度下,各主要零件不得有永久變形。重物停留

15 分鐘后,動臂下降不得超過2 毫米。當系統(tǒng)油壓在50 兆帕時,各部分不準漏油。

17.本起重器不適用于酸堿及有腐蝕性氣體的場所工作。使用環(huán)境溫度以-35 ~+45 ℃為宜。存放時也應避開高溫。

第3篇 起重安裝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起重安裝作業(yè)前,應確定工作步驟、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2、使用新機具或采用新工藝時,必須經(jīng)過技術鑒定,并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在工作開始前進行交底。

3、起重機械進入現(xiàn)場后應經(jīng)檢查驗收,重新組裝的起重機械應按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包括靜載、動載試驗,并對各種安全裝臵進行靈敏度可靠度的測試。扒桿按方案組裝后應經(jīng)試吊檢驗,確認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試吊包括靜載重和動載重:靜載重試吊的重量應為標定重量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m高,停留10mim,對各部位進行檢查;動載重試吊的重量為標定吊重的1.1倍,起到適當高度后,做扒桿轉動或行車移動等動作,再檢查吊機各部位是否良好,經(jīng)確認合格簽證后,方得使用。

4、參加起重吊裝作業(yè)人員,包括司機、起重工、信號指揮、電焊工等均應屬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是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并經(jīng)體檢確認可進行高處作業(yè)的人員。起吊指揮應由有作業(yè)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指揮人員的哨音、手勢和旗語信號應宏亮、正確、清楚。如有妨礙司機視線處,應增加傳遞信號人員。

5、起重吊裝索具吊具使用前應按施工方案設計要求進行逐件檢查驗收。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吊具,要予以更換。

6、嚴禁起重機超負荷起吊和使用吊機斜拉、斜吊重物。禁止使用吊機吊拔重量不明的隱蔽物品。

7、起吊重物時,應明確重物的重心、重量,以正確選用吊具和確定吊點位臵。兩支點起吊時,兩副吊具中間的夾角不應大于60度。

8、起吊重物轉移時,應將重物提升到所有遇到物件高度的0.5m以上

9、起重作業(yè)時,起重臂下禁止人員停留或通過。作業(yè)結束后,對吊機要作止動防護。

10、作業(yè)人員要堅守崗位,嚴禁重物起吊后離開。禁止吊機長時間懸吊重物。

第4篇 作業(yè)指導書/起重卷揚機工安全規(guī)程

起重卷揚機工安全規(guī)程

1. 卷揚機操作工在工作前必須檢查機件安放益是否妥當牢固,工作場所周圍有無障礙。

2. 卷揚機在啟動前,必須檢查鋼絲繩、剎車和機件各部分的電氣和機械裝置、安全附件、是否齊全和靈敏可靠。

3. 用卷揚機吊運物件時,必須檢查工具。索具是否完好。操作人員必須聽從專人指揮。

4. 嚴禁超負荷吊運。不得將吊物在半空中懸掛。吊物下禁止人員逗留或行走。

5. 卷揚機運物吊架不準與載人升降機混合使用。不準乘卷揚機上下。載人在升降機應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

6. 卷揚機在升降極限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至少保留兩圈以上。

7. 工作完畢后,必須將控制開并恢復“0”位,并切斷電源。

第5篇 組合式鉗式起重器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旋下堵頭,起重器直立,從堵頭所在螺孔注入20 號機械油,注油量約為油箱容積的2/3 。注油后,擰緊堵頭。

2.擰緊回油手柄,將油泵手柄拉出并上下按動,鉗口即可張開。

3.根據(jù)現(xiàn)場需要,起重器的鉗口朝下或平置均可工作(手柄水平朝下不能工作)。鉗口朝上使用時,須打開泵體前端的通氣閥;鉗口朝下使用時,須打開泵體后端的通氣閥。

4.旋開回油手柄,鉗口即可自動復位。

第6篇 移動式起重機司機安全環(huán)保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移動式起重機含:履帶式起重機、輪胎式起重機、汽車式起重機等。

1、起重機操作人員應經(jīng)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憑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開機。

2、移動式起重機發(fā)動機啟動前應分開離合器,并將扣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上。同機操作人員互相聯(lián)系好后方面軍可啟動。

3、履帶式起重機吊物行走時,臂桿應在履帶正前方,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厘米,回轉、臂桿、吊鉤的制動器必須剎那。起重機不得作遠距離運輸使用。

4、移動式起重機行走拐彎時不得過快過急。接近滿負荷時,嚴禁轉彎,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5、用變換檔位起落臂桿操縱的起重機,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時,變換檔位,以防滑桿。

6、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禁止吊物行駛。工作完畢起腿、回轉臂桿不得同時進行。

7、汽車式起重機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并將鋼絲繩拉緊。

8、汽車式全液壓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作業(yè)前應將地面處理平坦放好支腿,調(diào)平機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時,禁止作業(yè)。b有負荷時,嚴禁伸縮臂桿。接近滿負荷時,應檢查臂桿的撓度?;剞D不得急速和緊急制動,起落臂桿應緩慢。c操作時,應鎖住離合器操縱桿,防止離合器突然松開。

第7篇 塔吊起重機頂升拆卸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頂升前必須組成作業(yè)班組,確定合格人員擔任指揮,技術主管,操縱司機,電盤監(jiān)管電工,液壓系統(tǒng)監(jiān)管,緊固件操作工,安全員。非操作人員不得在套架操作臺上。操作人員必須裝備、工具齊全,配予工具袋。必須先行向所有作業(yè)人員詳細敘述作業(yè)方案,使各人明確職責,了解全過程。

2、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的動力、泄漏情況、油位;調(diào)整好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間隙,放松電纜,檢查有關爬爪、新加標準節(jié)、原有緊固銷件狀況。根據(jù)技術資料要求,確定作業(yè)方案。

3、頂升前,將回轉部分制動住,項升時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頂升配重及其位置,使長臂和平衡配重在液壓頂起起作用下處于平衡狀態(tài)。 4、頂升作業(yè),只準一人指揮,操作室中只準專人操作。從拆除第一個緊固銷或緊固螺栓起,即宣進入不穩(wěn)定狀況,必須完成全過程方許停止。如作業(yè)中遇到障礙和困難,必須立即重新安裝原先所拆除的緊固件,然后改變次序,先行排除困難點,方可繼續(xù)頂升作業(yè)。

5、風力到四級以上,不得進行頂升拆卸作業(yè),為風力突然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重新加固塔身套架。頂升超出自由度時,應加裝附墻桿后才可頂升作業(yè)。

6、項升時液壓系統(tǒng)使用最大壓力為160kg/cm2,,在最大壓力下持續(xù)工作不準超過3分鐘。

7、項升完畢后,各個連接銷,螺栓必須安裝完備。項升橫梁應離開爬爪,回到原放位置,切斷頂升液壓機構電源。

第8篇 塔式起重機附著頂升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

塔式起重機附著、頂升作業(yè)安全

1、附著式固定式起重機的基礎和附著的建筑物其受力強度必須滿足塔機的設計要求。

2、附著時應用經(jīng)緯儀檢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撐桿調(diào)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2/1000。

3、每道附著裝置的撐桿布置方式、相互間隔和附墻距離應符合原生產(chǎn)廠家規(guī)定。

4、附著裝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須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動。

5、軌道式塔式起重機作附著式使用時,必須加強軌道基礎的承載能力和切斷行走電機的電源。

6、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yè),作業(yè)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將塔身固定。

7、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diào)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8、頂升操作的人員必須是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的專業(yè)人員,并分工明確,專人指揮,非操作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nèi)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

9、頂升作業(yè)時,必須使塔機處于頂升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旋轉臂桿及其他作業(yè)。頂升發(fā)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xù)頂升。

10、頂升到規(guī)定自由行走高度時必須將搭身附著在建筑物上再繼續(xù)頂升。

11、頂升完畢應檢查各連接螺栓按規(guī)定的預緊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12、塔尖安裝完畢后,必須保證塔身平衡。嚴禁只上一側臂就下班或離開安裝作業(yè)現(xiàn)場。

13、塔身錨固裝置拆除后,必須隨之把塔身落到規(guī)定的位置。

14、塔機在頂升拆卸時,禁止塔身標準節(jié)未安裝接牢以前離開現(xiàn)場,不得在牽引平臺上停放標準節(jié)(必須停放時要捆牢)或把標準節(jié)掛在起重鉤上就離開現(xiàn)場。

第9篇 作業(yè)指導書起重卷揚機工安全規(guī)程

起重卷揚機工安全規(guī)程

1. 卷揚機操作工在工作前必須檢查機件安放益是否妥當牢固,工作場所周圍有無障礙。

2. 卷揚機在啟動前,必須檢查鋼絲繩、剎車和機件各部分的電氣和機械裝置、安全附件、是否齊全和靈敏可靠。

3. 用卷揚機吊運物件時,必須檢查工具。索具是否完好。操作人員必須聽從專人指揮。

4. 嚴禁超負荷吊運。不得將吊物在半空中懸掛。吊物下禁止人員逗留或行走。

5. 卷揚機運物吊架不準與載人升降機混合使用。不準乘卷揚機上下。載人在升降機應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

6. 卷揚機在升降極限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至少保留兩圈以上。

7. 工作完畢后,必須將控制開并恢復“0”位,并切斷電源。

第10篇 起重工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1一般規(guī)定

1.1起重工必須經(jīng)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1.2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1.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入監(jiān)護。

1.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1.6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yè)時,必須保持表1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表1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1.7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②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

③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wěn)定性的關系。

④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yǎng)與安全系數(shù)的選擇。

⑤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⑥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⑦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⑧操作中能及時發(fā)現(xiàn)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xiàn)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⑤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⑥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⑦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yè)的指揮能力。

⑧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3)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②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⑥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1.8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1.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2基本操作

2.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2.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diào)配合。如發(fā)現(xiàn)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2.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2.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2.6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2.7捆綁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捆綁必須牢固。

2)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3)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2.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9長期不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2.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裝

3.1作業(yè)前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3.2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三木搭)底部應支墊牢固。

3.3三角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c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m。

3.4吊裝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4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4.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4.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diào)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4.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diào)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調(diào)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4.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護傾覆措施。

4.7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5吊索具

5.1作業(yè)時必須根據(jù)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5.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chǎn)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5.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5.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5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5.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1)在一個節(jié)距的斷絲數(shù)量超過總絲數(shù)的10%。

2)出現(xiàn)擰鈕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xiàn)象。

3)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4)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5.7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第11篇 輪胎式起重機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檢查鋼絲繩是否有損傷,各緊固螺釘是否松動及皮帶松緊程度。

2、作業(yè)地面應堅實平整,支腳必須支墊牢靠﹙輪胎必須離開地面﹚,回轉半徑及有效高度以外5m內(nèi)不得有障礙物。

3、工作前必須發(fā)出信號,空負荷運行5min以上,檢查工作機構是否正常,安全裝置是否牢靠。

4、起重機駕駛員、起重工必須聽從指揮人員指揮,不得各行其是,工作現(xiàn)場只許有一名指揮人員指揮。

5、吊起重物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10cm左右,停機檢查制動器靈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綁扎的牢固程度,確認情況正常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6、經(jīng)常注意架空電線,工作場地應盡量遠離高壓網(wǎng)線,如必須在輸電線路下作業(yè)時,起重臂、吊具、輔具、鋼絲繩等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如下數(shù)據(jù):

﹙1)電線路電壓1kv以下,最小距離為1.5m。

(2)輸電線路電壓1-35kv,最小距離為3m。

(3)輸電線路電壓≥60kv,[0.01(v-50)+3]m.

7、不準讓起吊的貨物從人的頭上、汽車和托盤駕駛室上經(jīng)過,工作中,任何人不準上下機械,提升物體時,禁止猛起,急轉彎和突然制動。

8、吊重行走時,上吊部分應全部制動,吊桿應置于起重機正前上方,起吊量輪胎式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60%、履帶式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70%,路面要平整、堅實,防止吊物或起重機與其他任何物體碰撞。

9、任何物件不準長時間滯留空中;起重機滿負荷時禁止復合操作;風速大于10m/s時不準起吊任何物體。

10、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各臺起重機升降應同步,各臺起重機不得超過各自的額定起重能力。

11、兩臺或多臺起重機聯(lián)合工作時,起吊重量輪胎式不得超過兩臺起重機允許起重量之和的75%、履帶式不得超過兩臺起重機允許起重量的70%,每臺起重機的負荷不得大于該機允許重量的80%。

12、起重物不得長時間懸在空中,起吊物吊在空中時駕駛員不得離開駕駛室。

13、起升和降下重物時,速度應均勻、平穩(wěn),保持機身的穩(wěn)定,防止重心傾斜,嚴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14、從卷筒上放上鋼絲繩時,至少要留有5圈,不得放盡。

15、起吊易燃、易爆危險品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無安全措施不得隨意起吊。

16、配備必要的滅火器,駕駛室內(nèi)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業(yè),制動帶淋雨打滑時,應停止作業(yè)。

17、工作中不準進行任何維修保養(yǎng)工作。

18、夜間工作需有良好的照明。

19、工作完畢后,應將機車停放在堅固的地面上,吊鉤收起,各部制動器剎牢,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20、履帶式起重機長途轉移工作場地(1km以上)時,必須用平板車拖運;短途轉移(1km以內(nèi))時,臂桿應降到20-30°,并將吊鉤收起。

第12篇 船用起重機抓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作業(yè)前檢查鋼絲繩、繩扣、接頭、卡環(huán),確認無損壞時方可使用。

第二條船用起重機作業(yè)時,發(fā)現(xiàn)吊桿、抓斗運行線下有人要停止作業(yè)。

第三條隨時清除抓斗作業(yè)時灑漏的煤炭及其它影響作業(yè)的障礙物。清理時要停機或閃開運行線路。

第四條指揮工指揮作業(yè)時,站在安全明顯位置,精神集中,手勢規(guī)范準確。

第五條使用抓斗時,嚴禁超負荷作業(yè)。

第六條作業(yè)時嚴禁進行拖斗、甩斗操作,起斗要穩(wěn),落斗要輕。

起重作業(yè)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十二篇)

1、起吊重物件時,應確認所起吊物件的實際重量,如不明確時,應經(jīng)操作者或技術人員計算確定。2、栓掛吊具時,應按物件的重心,確定栓掛吊具的位置;用兩支點或交叉起吊時,吊鉤處千斤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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