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違章管理辦法
一、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違章
1、違章是指各項施工生產活動中違反國家和行業(y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標準,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預防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有可能對人身、機械和設備構成危害并誘發(fā)事故的現象,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及環(huán)境的不安全因素。
2、本處罰制度不僅適用于分公司對項目檢查的處罰,同時適用于項目部對分包單位和勞務班組的檢查處罰。
二、違章行為分為管理性違章、作業(yè)性違章、裝置性違章和指揮性違章等。
1、管理性違章:指各級領導、管理人員不履行崗位安全職責,不落實安全管理要求,不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等的各種不安全作為;
2、作業(yè)性違章:指在工程施工中,職工個人不遵守工程建設相關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制度及不按作業(yè)指導書施工等一切不安全行為,其主要責任是個人;
3、裝置性違章:指工作現場的設備、設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工程建設相關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的一切不安全狀態(tài),其主要責任是管理人員、設備(或設施)的管理人員或直接領導;
4、指揮性違章:指各級領導乃至施工負責人,違反相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進行勞動組織與指揮的行為,其主要責任人是指揮者本人。
附件一:典型違章分類
附件二:習慣性違章表現形式
附件一:典型違章分類
(一)一類違章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塔吊、門吊、大型腳手架無安(拆)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 |
2 | 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吊裝作業(yè),安全距離不夠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
3 | 重大特殊作業(yè)無施工方案、安全措施。 |
4 | 大型起重機械無保護、警示裝置或擅自解除保護、警示裝置。 |
5 | 高處作業(yè)不按規(guī)定搭設或使用腳手架。 |
6 | 停電作業(yè)前不驗電、不按規(guī)定和順序裝拆接地線。 |
7 | 六級及以上強風等惡劣天氣進行高空露天作業(yè)。 |
8 | 在高處平臺作業(yè)無安全防護措施跨越欄桿。 |
9 | 高處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及防墜落裝置。 |
10 | 特種作業(yè)無證上崗、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
(二)二類違章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起重作業(yè)時,無專人指揮或多人指揮。 |
2 | 吊裝物綁扎、吊裝方法不當。 |
3 | 安全網布置不到位、綁扎不牢固。 |
4 | 管道溝、基坑等四周無安全警戒線,夜間無警告紅燈。 |
5 | 在受力鋼絲繩周圍、上下方、內角側和起吊物下面逗留和通過。 |
6 | 交叉作業(yè)無安全防范措施。 |
7 | 吊裝工器具超負荷使用或帶缺陷使用。 |
8 | 擅自拆除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 |
9 | 重點防火區(qū)無防火設施。 |
10 | 施工前未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
11 | 擅自更改已審批的專項方案或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
(三)三類違章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安排未經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進行現場施工。 |
2 | 臨時電源布置不規(guī)范,私拉亂接。 |
3 | 操作人員不按規(guī)程操作,非操作人員操作施工機械。 |
4 | 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種氣瓶不按規(guī)定儲運、存放、使用。 |
5 | 監(jiān)護人不認真履行監(jiān)護職責。 |
6 | 排查出的隱患未及時整改。 |
7 | 高處作業(yè)人員隨手上下拋擲器具、材料。 |
8 | 臨時電源無漏電保護器。 |
9 | 機械設備的轉動部分無防護裝置。 |
10 | 超高、超限的設備、物資堆放無固定措施。 |
11 | 作業(yè)現場未按要求設置圍欄;作業(yè)人員擅自穿、跨越安全圍欄和超越安全警戒線。 |
附件二:習慣性違章表現形式
(一)作業(yè)性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帽帶。 |
2 | 穿高跟鞋,穿露腳趾、腳跟的涼鞋,拖鞋、裙子、短褲、背心、短袖衫或裸背、長發(fā)披肩的施工人員進入現場。 |
3 | 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
4 | 隨意拖動、損壞、拆除安全設施或將安全設施挪作他用。 |
5 | 不召開班前會,不組織周安全活動,無記錄,無內容。 |
6 | 不進行安全檢查,不參加安全例會。 |
7 | 私自帶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
8 | 無危及生命和財產的特殊情況,砸撬配電箱或開關箱門鎖。 |
9 | 非電工私接電源或拆裝電氣設備。 |
10 | 非電氣工作人員修理電氣設備。 |
11 | 帶電區(qū)不設安全圍欄和懸掛安全警示。 |
12 | 對電氣設備進行耐壓實驗不設警戒繩。 |
13 | 不具備帶電作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帶電作業(yè)。 |
14 | 閘刀型電源開關帶負荷拉閘。 |
15 | 將電源線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 |
16 | 電源進出線未從配電箱底部通過而從門框外通過的。 |
17 | 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電鉆、扳手、電錘、磨光機、砂輪機等)或建筑電動機械(潛水泵、打夯機、磨石機、無齒機、木工機械等)未裝漏電保護器,操作蛙式打夯機、磨石子機時不戴絕緣手套。 |
18 | 潛水泵工作時,在潛水泵排水的坑、池內工作或在周圍進行清淤、挖土等作業(yè)。 |
19 | 使用的電動工具金屬外殼不接地,使用ⅰ類電動工具不戴絕緣手套。 |
20 | 值班人員未及時對現場施工照明停送電,造成工作場所光線昏暗或照明燈不亮或白天開長明燈。 |
21 | 現場配電箱、開關箱門未關閉。 |
22 | 用單相三孔電源插座代替三相電源插座使用。 |
23 | 用電設施引接電源時先接電源進線端,后接負荷端。 |
24 | 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或使用不符合規(guī)范的熔絲。 |
25 | 電源線、電焊機二次線過道路、通道無可靠的保護措施。 |
26 | 流動電源箱、開關箱至固定配電箱之間電源線長度大于40米。 |
27 | 電源線未使用橡膠軟電纜。 |
28 | 在帶電設備附近有可能造成觸電的位置使用鋼卷尺進行測量。 |
29 | 在金屬容器內或管道內或坑、井、溝、槽內工作時,金屬容器無可靠接地,或將行燈變壓器帶入金屬容器或坑、井、溝、槽內。 |
30 | 在電源盤柜、電纜周圍2米內進行焊、割等高溫作業(yè)。 |
31 | 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裸露,未包扎絕緣。 |
32 | 將未從供氣閥上卸下的氧、乙炔氣膠管及焊、割炬放入管道、容器、箱罐或工具箱內。 |
序號 | 違章表現 |
33 | 用氧氣作為通風的風源或吹掃衣著、設備、物件。 |
34 | 將點燃的焊、割炬掛在工件或放在地上,或作照明用。 |
35 | 電焊二次線接在軌道上或用鋼筋、型鋼隨意搭接作為焊接引線。 |
36 | 氧、乙炔氣軟管接頭處未用抱箍和金屬絲作為固定。 |
37 | 使用紫銅管作為乙炔氣軟管接頭。 |
38 | 對懸掛在起重機吊鉤上的工件和設備進行焊接或切割。 |
39 | 高處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要求系安全帶,在垂直攀登或高處作業(yè)活動范圍較大時,未使用攀登自鎖器或速差自控器。 |
40 | 高處作業(yè)時拋擲物件。 |
41 | 高處作業(yè)的工器具不系保險繩,高處堆放的物品無防墜落措施。 |
42 | 高處作業(yè)時,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臨邊或孔洞附近,無防墜落措施。 |
43 | 高處作業(yè)切斷、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時清理,有可能造出高處落物。 |
44 | 造成高處落物的責任者。 |
45 | 在高處作業(yè)場所追跑、打鬧、打架等,在作業(yè)現場躺臥休息。 |
46 | 高處作業(yè)使用撬棍雙手施壓雙腳懸空。 |
47 | 沿繩、腳手架立桿、欄桿、設備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層構筑物。 |
48 | 攀爬高結構立柱、斜撐或橫梁、大徑管道行走,無可靠的防墜落措施。 |
49 | 在高處平臺、孔洞邊沿、安全網內休息。 |
50 | 無視安全標志或監(jiān)護人的警告,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區(qū)。 |
51 | 在不合格的腳手架或不穩(wěn)定物上工作。 |
52 | 不按規(guī)定順序拆除腳手架,拆除時上下同時作業(yè)或將腳手架整體推倒。 |
53 | 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或拆除上述設施時不按規(guī)定設明顯警告標志并及時恢復。 |
54 | 擅自搭、拆腳手架。 |
55 | 腳手架不驗收隨意使用。 |
56 | 未經同意隨意拆割架桿。 |
57 | 非專業(yè)架子工搭、拆大型、承重腳手架。 |
58 | 使用不規(guī)范的梯子或已損壞的梯子,或梯角無防滑措施。 |
59 | 兩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兩檔上工作。 |
60 | 上下梯子時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
61 | 無防墜落措施站在水泥瓦、油氈、葦席、彩鋼板等輕型簡易結構的屋面上施工。 |
62 | 憑借欄桿、腳手架起吊重物。 |
63 | 搭乘載貨吊籠。 |
64 | 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如操作和指揮起重機械、從事司索、焊接、切割、電工、沖剪等作業(yè)和機動車輛駕駛。 |
65 | 起重作業(yè)時未明確專人指揮或未使用規(guī)定的、有效地指揮聯絡信號。 |
66 | 機械操作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或擅自脫崗。 |
67 | 吊物綁扎,吊裝方法不當。 |
68 | 未經審批起吊超過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物件。 |
69 | 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時起吊。 |
70 | 在吊車吊著的重物上進行加工作業(yè)。 |
上一頁123下一頁序號
違章表現
71
起重機歪拉、斜吊物件。
72
起吊作業(yè)時不聽從指揮。
73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置物時進行起吊作業(yè)。
74
無安全措施起吊氧、乙炔氣瓶等易燃、易爆危險品。
75
起吊物件時在鋼絲繩與物件棱角、刃口接觸處未采取保護措施。
76
起吊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物件。
77
起吊鋼板、管子、毛竹、鋼材等較長易滑構件時采用兜吊的方式。
78
起吊大件或不規(guī)則組件時、未設置牢固的溜繩。
79
起重機工作完畢后,未及時摘除吊鉤上的千斤繩并將吊鉤升起,或未切斷電源。
80
塔吊、龍門吊使用完畢后未將全部夾軌鉗夾緊。
81
跨越或手扶正在運行的卷揚機鋼絲繩。
82
將鏈條葫蘆的起重鏈拆成單股使用。
83
操作鏈條葫蘆時,站在葫蘆的正下方。
84
鋼絲繩相互套掛連接使用,未用卸卡連接的。
85
直接用鏈條葫蘆的起重鏈捆綁起吊物件
86
以欄桿、腳手架、平臺、運行的管道和設備等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
87
吊運物件時不事先招呼人員對物件避讓,而從人頭上越過。
88
廠內機動車輛行駛時,違章帶人。
89
機動車在廠內超速行駛。
90
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
91
貨運車輛人貨混裝。
92
非起重司機操作起重機械。
93
起重司機在操作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4
起重機械違反規(guī)程不打支腿起吊重物
95
起重機械在工作時,司機擅自離開操作室。
96
機械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97
施工機械、機動車輛未經審批手續(xù)超銘牌使用。
98
機動車輛裝運設備時未綁扎牢固。
99
鉆床車床等旋轉加工機械的操作人員在工作時戴手套。
100
使用砂輪機、車、銑、鉆床等機械或進行氣焊、氣割、敲電焊藥渣時不戴防護眼鏡。
101
運行中將轉動設備的防護罩打開或將手伸入遮欄內,戴手套或用布、棉紗對轉動部分進行清掃或檢查維修等。
102
在機械的轉動、傳動部分保護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觸摸運轉中機械的轉動、傳動、滑動部分及旋轉中的工件。
103
使用卷板機卷板時,板上站人。
104
施工電梯運行時不關閉電梯門或層間門。
105
敲打電梯、平臺、聯絡電訊器材的。
106
無視施工電梯限載規(guī)定,強行進入。
107
在易燃、易爆區(qū)域未經批準動用明火或穿帶鐵釘的鞋;在禁火區(qū)域攜帶火種、吸煙或流動吸煙,在禁火區(qū)發(fā)現煙頭。序號
違章表現
108
進入易燃、易爆區(qū)域的機動車輛排氣管未加設滅火罩。
109
不關閉氧氣、乙炔氣閥門就離開工作崗位。
110
氧氣、乙炔同車運輸。
111
乙炔瓶臥放使用,氧氣、乙炔放置距離不夠。
112
氧氣、乙炔同放置在工具房或住房內。
113
氧氣、乙炔氣膠管混用。
114
高處焊接、切割作業(yè),對下方的設備、設施未進行保護或不采取防火隔離措施。
115
隨意損壞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
116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或隨意取用消防水。
117
壓力容器或鍋爐水壓試驗過程中,在承壓部件上工作。
118
施工現場用明火取暖。
119
對有壓力、帶電、充油、盛裝易燃易爆氣體的容器施焊。
120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工作結束后未檢查清理火種遺留物。
121
打錘時戴手套或揮動方向對著人。
122
用包裝箱板當腳手板使用。用不穩(wěn)定物當腳手架使用或站在不穩(wěn)定物上作業(yè)。
123
掉在安全網或防護棚內的雜物,在收工前未及時清理。
124
高處拆模未按《安規(guī)》要求進行,用鋼模板做腳手架板。
125
未經工程管理部門同意,在廠房結構上任意打洞、開孔者。
126
未采取措施對盛裝過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
127
在金屬容器內等受限空間施焊時,容器外或受限空間外未設專人監(jiān)護。
128
焊把或電焊機二次線絕緣不良,有破損。
129
計量柜不上鎖、動力柜后門不上鎖。
130
電焊線、氣焊軟管、電源線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亂。
131
隨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內、廠房內、機械設備等處大小便。
132
閘門熔絲與閘刀不相匹配。
133
電源線接頭處未使用絕緣膠帶包裹,沒有防止拉開的措施。
134
電源線未使用雙層絕緣的軟橡膠電纜,用單層絕緣的塑料線、花線、護套線等做移動電源線。
135
電源線、電焊線、氧—乙炔軟管相互交織在一起或與氣瓶交織在一起。
136
碘鎢燈的金屬支架,未采取接地保護。
137
用碘鎢燈或普通燈具作移動照明或固定照明燈具吊掛高度低于2.5米。
138
工(機)具庫發(fā)出的電動工器具、機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39
腳手架上堆物超過其承載能力。
140
通往高處作業(yè)地點未設爬梯、斜道等安全通道。
141
未經設計自行在設備或結構上焊型鋼并當作腳手架用。
142
在有粉塵或有害氣體的室內或容器內工作,無防塵、毒或通風措施。
143
鍋爐房、汽機房各層氧氣、乙炔氣集中布置點無防火措施。
144
氧氣、乙炔氣管道閥門漏氣。
145
氧氣、乙炔表計損壞后還在繼續(xù)使用,乙炔氣瓶臥放或氣瓶無防傾倒措施,氣瓶夏季無防曬措施。
146
因堆物、存放設備和設置機械等導致現場消防通道不暢通。序號
違章表現
147
進行瀝青冷底子油作業(yè)時通風不良,或施工完畢(中斷)后24小時內,其作業(yè)區(qū)周圍30米內有明火。
148
焊接作業(yè)使用的擋風遮布不是防火阻燃布。
149
在辦公室、工具間、休息間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50
吊掛的重物在空中停留時間較長時,未將葫蘆手拉鏈拴在起重鏈上,并在吊物上加保險繩。
151
對吊起的重物進行加工時,未采取支承措施。
152
小型施工機械停用一周后,再用時未進行檢驗。
153
機械轉動、帶電部分無防護罩,設在通道上無防護措施。
154
電焊線、電源線、卷揚機鋼絲繩、氧乙炔軟管設在路口、樓梯、通道處無安全措施,妨礙通行。
155
施工電梯、吊籠帶病運行或超載。
156
龍門吊軌道兩側堆放物品,距軌道小于1.5米。
157
施工前對所有工器具不檢查或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者。
158
檢修轉動機械部位不掛警示牌者或切斷電源且閘刀不掛警示牌者。
159
非本工種人員動用電、火、焊作業(yè)。
160
違章作業(yè)不服從安監(jiān)人員管理,無理取鬧或刁難、辱罵安監(jiān)人員者。
161
焊接熱處理場所不設圍欄警示牌。
162
隨意損壞現場的安全標志。
163
使用砂輪機在正面用力打磨工件者。
164
使用裸露電焊線與鋼絲繩接觸。
165
在管道聯箱內存放工具和材料。
166
閘刀接線后不裝好保護罩。
167
使用破損的保護罩、插座。
168
工具間、住房內使用碘鎢燈照明。
169
電源線直接綁在鋼梁等金屬構架上。
170
無關人員進入起重機操作室。
171
施工電梯超載使用。
172
電焊、氣割作業(yè)不帶皮手套和防護鏡。
173
氧氣、乙炔皮管橫穿馬路、鐵軌無防壓措施。
174
焊工施焊時不穿戴勞保防護服、絕緣鞋。
175
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同時進行電焊、氣割。
176
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不設通風設施、不設專人監(jiān)護。
177
在金屬容器內工作完畢后不及時將割矩、焊矩移出作業(yè)面。
178
焊條進入熱處理時,操作人員擅自離崗。
179
對周圍違章作業(yè)人不加制止者。
180
閘刀和電線裸露,亂拉亂接及不合理使用臨時電源者。
181
開挖溝槽、坑基、井坑時不設安全坡或固壁支撐。
182
起重機械作業(yè)完畢后不按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者。
183
在起重吊物下停留或通行者。
184
破壞別人的勞動成果,隨意破環(huán)安全措施。
185
乙炔瓶無回火防止器。
186
作業(yè)人員不走安全通道,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線。
187
按規(guī)定須使用接地的用電施工機具未裝接地線。
188
隨意損壞用電設施或照明燈具。
189
施工現場隨意用明火取暖,且不采取防范措施。
190
對消防器材不定期檢查的。
上一頁123下一頁(二)裝置性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電動機械、配電箱柜外殼無接地保護或接地保護不規(guī)范、多臺用電設備串聯接地。 |
2 | 現場低壓配電開關盤柜內護蓋、開關把手不安全或損壞、導電部分裸露。 |
3 | 電器安裝工器具、絕緣工具未按規(guī)定定期試驗。 |
4 | 電焊機、卷揚機等小型施工機械無可靠防雨設施。 |
5 | 電焊機一側、二側接線板損壞、無可靠的接線柱。 |
6 | 配電盤、電源箱非防雨型臨時開關箱等配電設施無可靠的防雨設施。 |
7 | 電焊機外殼無接地保護。 |
8 | 用電設備電源柱頭裸露無防護措施。 |
9 | 在金屬容器內、管道內等受限空間或潮濕的地方使用行燈電壓大于12伏。 |
10 | 現場低壓配電開關,護蓋不全,導電部分裸露。 |
11 | 配電箱、開關箱未使用漏電保護器或保護器失靈。 |
12 | 一個開關控制兩臺及以上電動設備。 |
13 | 流動電源盤無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失靈。 |
14 | 現場使用不規(guī)范的流動電源盤、刀閘、電源板。 |
15 | 電器安裝工器具、絕緣工具未安規(guī)定定期試驗。 |
16 | 租用的工器具、機械無出租方的相關檢驗、檢測報告。 |
17 | 腳手架搭設后未經使用部門驗收合格就使用。 |
18 | 腳手架未按標準敷設或有探頭版未綁扎牢。 |
19 | 竹木腳手架有蟲蝕、斷裂現象或強度不夠,不能滿足高空作業(yè)要求。 |
20 | 高出作業(yè)的平臺、走道、斜道等處未裝設防護欄或未裝設防護立網。 |
21 | 施工現場、高出作業(yè)區(qū)域的孔洞無牢固蓋板或圍欄,或孔洞蓋板、圍欄上無安全警示標識。 |
22 | 高處作業(yè)下方未搭設分層安全網或防護設施。 |
23 | 防護隔離層、安全網搭設不牢固、不可靠。 |
24 | 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戒線或圍欄、夜間無警示紅燈。 |
25 | 夜間高處作業(yè)照明不足。 |
26 | 高處交叉作業(yè)、拆除工程等危險作業(yè),四周無安全警戒線和安全界線隔離。 |
27 | 高處作業(yè)臨邊未設防護欄。 |
28 | 安全設施損壞或有缺陷未及時組織維修。 |
29 | 易燃、易爆區(qū)、重點防火區(qū)、消防器材配備不齊,不符合消防規(guī)程要求,無警示標識。 |
30 | 易燃、易爆區(qū)域使用普通電器(應使用防爆電器)。 |
31 | 安全設施損壞或有缺陷未及時組織維修、更換,或工作完畢后不及時回收。 |
32 | 消防水壓力不足,未按規(guī)定設置消防水管及龍頭。 |
33 | 不安要求布設消防器材。 |
34 | 消防器材過期失效。 |
35 | 電焊機、卷揚機等小型施工機械無可靠防雨設施,電焊機一側、二側接線板損壞、無可靠的接線柱。 |
36 | 電焊機外殼無接地保護。 |
37 | 起重機械制動裝置、信號裝置、顯示裝置、保護裝置失靈或有缺陷。 |
38 | 使用不合格的吊裝工器具,或起重工器具未按規(guī)定要求定期檢查。 |
39 | 懸挑式腳手架未經設計,明確其承載能力。 |
40 | 施工現場“四口、五臨邊”未設置安全防護欄、安全警示的。 |
(三)指揮性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現場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 |
2 | 發(fā)布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的命令,違章指揮施工。 |
3 | 開工手續(xù)不全,專項方案、施工方案、作業(yè)指導書等未按規(guī)定編制和審核。 |
4 | 將主要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關資質的外包隊伍。 |
5 | 未簽分包合同先行安排施工。 |
6 | 不顧員工身體狀況,強令工人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動。 |
7 | 經批準的專項方案、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有較嚴重的錯誤或缺陷,審批者負主要責任,編寫者負直接責任。 |
8 | 施工負責人擅自更改經批準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 |
9 | 作業(yè)前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履行全員交底、簽字確認制度。 |
10 | 安排未經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進行現場施工。 |
11 | 安排不具備特種作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特種作業(yè)。 |
12 | 違反職業(yè)禁忌癥的有關規(guī)定,安排不符合身體健康要求的人員上崗。 |
13 | 違章指揮、默認工人違章作業(yè)、冒險作業(yè)、在沒有可靠的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狀態(tài)下施工。 |
14 | 對工人發(fā)現的裝置性違章和技術人員擬定的反裝置性違章不聞不問,不組織消除。 |
15 | 未按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規(guī)定組織各類安全檢查。 |
16 | 對作業(yè)性違章、裝置性違章、指揮違章不及時制止、糾正、處罰和教育。 |
17 | 不認真吸收教訓,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類隱患重復發(fā)生。 |
18 | 未按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整改或未整改。 |
19 |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編制專項方案,應論證的方案未進行論證。 |
20 |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未指定監(jiān)護人。 |
21 | 安排或默認六級及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時進行高空露天作業(yè),或霜凍、雨雪天氣進行高空作業(yè),無防滑、防墜落措施。 |
22 | 安排或默認工作地點風力達到五級時進行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yè),或風力達到六級以上時進行起吊作業(yè),或遇有大雪、大霧、雷雨等惡劣天氣,或照明不足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操作人員看不見信號時進行起吊作業(yè)。 |
23 | 在易燃、易爆區(qū)周圍動火未辦理動火證,施工負責人就組織施工。 |
24 | 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當,以致施工中危及到工人的生命和身體健康。 |
25 | 安排或默認不具備相關安全知識,不會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員在易燃、易爆區(qū)工作。 |
26 | 凡需設監(jiān)護人的工作未設監(jiān)護人或雖設監(jiān)護人,但人員不到位。 |
27 | 擅自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裝置或安全設施。 |
28 | 安排或默認機械設備未按計劃檢修、帶病運行、超負荷運行。 |
29 | 進行違章或事故處罰時,默認或指使有關人員降低處罰標準或免于處罰。 |
30 | 無視安監(jiān)部門、安監(jiān)人員的警告,未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
31 | 不服從現場安監(jiān)人員管理、監(jiān)理及業(yè)主方管理。 |
32 | 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設備上方進行焊接,下方無監(jiān)護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
33 | 未對所轄范圍的文明施工責任區(qū)域進行劃分和管理。 |
34 | 發(fā)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不及時組織并主持對事故的調查、分析。 |
35 | 未組織對起重、電氣、安全工器具檢測檢驗和建立管理臺帳,現場使用無標志的三類工器具。 |
36 | 施工項目不編制安全措施而施工。 |
37 | 同意在起重機械作業(yè)安全裝置不良時施工。 |
38 | 班組會安全技術交底沒有進行作業(yè)區(qū)域危險點和風險控制措施。 |
(四)文明施工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在施工道路以及主干道路上堆放設備、材料、物品。 |
2 | 各施工作業(yè)點每天下班前未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
3 | 在施工現場的禁煙區(qū)內吸煙以及施工時游流動吸煙。 |
4 | 現場施工用電電纜和地下埋設電纜沒有明顯標志。 |
5 | 施工場地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 |
6 | 責任區(qū)域無圍護設施。 |
7 | 隨意損壞消防器材或挪做他用。 |
8 | 隨意堵塞消防通道。 |
9 | 高處清理垃圾時拋擲。 |
10 | 施工現場自行車、摩托車不停放在指定區(qū)域,隨意亂放。 |
11 | 現場設備開箱后,未及時回收整理,或用箱板當腳手板使用。 |
12 | 掉在安全網或防護棚內、防護棚頂的雜物,在收工前未及時清理。 |
13 | 未經設計、監(jiān)理同意,在構筑物內任意鑿洞者。 |
14 | 高空拆模未按要求進行,運到地面的模板,堆放雜亂。 |
15 | 建筑材料不按規(guī)定卸車、存放或占道。 |
16 | 拆除的木料、腳手架、鋼模板、架桿、包裝物等不及時運走的,堆放雜亂。 |
17 | 現場材料、構件、設備堆放雜亂,未分類擺放。 |
18 | 辦公室、工具房、食堂、宿舍等地方的室內、門前或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狀況較差。 |
19 | 對焊條頭未進行回收。 |
20 | 揚塵較大,不采取措施或未定時對現場道路灑水,。 |
21 | 違反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在現場或設備及容器內大小便。 |
(五)二次污染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 違章表現 |
1 | 起重用鋼絲繩、腳手架管等物件在已完工工作面拖拉。 |
2 | 材料設備在裝、運、卸、放置過程中對自身及環(huán)境造成損害。 |
3 | 完工后,鋼絲繩、鉛絲、包裝材料未及時清理。 |
4 | 油漆、粉刷等作業(yè)未采取防滴、漏措施,造成環(huán)境污染。 |
5 | 污染或損壞油漆、粉刷好的設備、物件或墻面。 |
6 | 經批準在設備、物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完工后未對焊口、焊縫表面進行清理。 |
7 | 攪拌混凝土等施工材料未與地面隔離。 |
8 | 使用消防設施后,殘余物未及時清理。 |
9 | 電焊作業(yè)焊渣不清除。 |
10 | 腐蝕藥品(酸、堿等)管理使用不當。 |
11 | 在設備及物件上亂涂亂畫。 |
12 | 使用梯子是可能造成墻面等物件損壞。 |
13 | 排放污水未正確引向下水道和窨井。 |
14 | 未經清理進行構件、設備安裝。 |
15 | 任意傾倒工業(yè)及生活垃圾。 |
16 | 車輛行駛或停留時壓塌排水溝道、地下構件和損害不承壓路面。 |
17 | 履帶式機械在混凝土道路上行駛對路面未采取保護措施。 |
18 | 清掃地面時造成墻面、設備污染。 |
19 | 機械設備安裝、檢修、保養(yǎng)時、污垢油水對其它物件和環(huán)境造成污染。 |
三、查處違章的主要原則
1、反違章堅持重在預防的原則,查禁違章罰款必須遵守本制度,不得隨意降低罰款標準,做到實事求是,嚴格執(zhí)法;
2、對安全設施、裝備等不能滿足安全施工要求,以及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交底的施工項目,施工人員有權拒絕施工,并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報告;
3、施工中制定了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領導不重視,產生的裝置性違章演變?yōu)橹笓]性違章,指揮性違章的責任者是違章指揮者本人,但作為下屬,明知是違章指揮而不抵制,也應負同等責任;
4、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監(jiān)察人員發(fā)現違章后,均有權向違章人員、現場發(fā)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附件二),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
第2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及安全控制措施
1、施工現場技術安全管理
一般規(guī)定及要求:
在國力爬架的安裝搭設及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應以滿足工程建設要求為基本出發(fā)點,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標準及規(guī)定,加強爬架施工現場管理,確保國家財產和施工人員的安全。
1)廠方現場管理:
4.2.1組織措施:施工現場派專人負責技術安全管理。
其職責如下:
1.監(jiān)控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主持制訂安全技術整改措施,協調各方關系,保障爬架安全施工。
2.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制度,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制訂的施工技術措施,及時處理爬架作業(yè)中出現的技術質量問題。
3.認真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定期及時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為確保爬架安全升降,必須經常檢查工人定崗、定位、遵章操作等情況。
4.現場搭設的升降腳手架,必須及時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萬一發(fā)生工傷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迅速上報并保護現場。
4.2.2技術措施
嚴格遵守建設部建建[2000]230號《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guī)定》、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爬架施工組織設計》以及地方規(guī)范、標準等。修改方案或增減措施,須經甲、乙雙方認可后,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3)用戶現場管理:
a、堅持一切為工程著想的原則,互通訊息,密切配合。
b、指定專職安全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協調工作。
c、用戶負責搭設爬架安裝所需要的安裝平臺,安裝平臺必須能承受爬架安裝時的豎向荷載且應設有安全防護措施。安裝平臺的水平精度應滿足架體安裝精度要求,任意兩點間的高差最大值不應大于20mm。
d、為廠方提供現場使用的垂直運輸設施、電氣焊設備、專用配電柜,以及安全圍護材料(如安全網、腳手板)等。
e、負責穿墻螺栓預留孔的留設工作,預留孔中心偏差應小于15mm。
f、工程結構施工時,應保證梁、柱、剪力墻等的模板及支撐與爬架內排立桿之間有不小于200mm的間隙,以免影響爬架升降,在支模過程中,不得將爬架作為支撐架。
g、用戶應嚴格將施工活荷載控制在規(guī)定范圍內。使用工況下 或 ;升降工況下 ,且不允許使用動荷載。
h、用戶負責預留爬架與建筑結構正式避雷引下線的連接位置,每層均必須留設不少于四處,廠方負責爬架各架體之間的具體連接。
i、其他未詳之處,按雙方所簽合同及國家、地方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標準及規(guī)定執(zhí)行。
3、安全技術交底和升降驗收制度
爬架在安裝搭設及升降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檢查驗收等工作,且必須做好書面記錄,無簽字或簽字不全者無效。
4、防墜措施
該工程國力爬架主要采用二道安全防墜措施:
采用我公司研制生產的具有專利權的專用防墜器,專利號為:zl 97 2 15658.5,
并且每榀爬架配置防墜銷。
第3篇 如何提高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管理水平
當前我國電力建設項目多、戰(zhàn)線長,造成管理跨度大,技術力量分散,特別是電力建設中搶工期、壓造價、安全投入不足的現象,已給電力建設安全埋下了重大隱患。據2005年8月30日“電監(jiān)會就電力建設施工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發(fā)出通報”指出,今年以來發(fā)生了18起電力建設施工人身傷亡重特大事故。這其中,特大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4人、重傷4人;重大人身傷亡事故7起,死亡32人、重傷21人;一般人身傷亡事故10起,死亡13人。當前我國電力建設安全問題不容忽視。
面對電力建設施工中連續(xù)發(fā)生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作為電力建設的一分子——安全監(jiān)察員,深感責任的重大。如何提高現場的安全施工管理水平,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是電力建設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開展工作的首要問題。下面就這個問題進行探討:
1、重視安全
安全工作是無處不在,無時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著安全問題。它不分地表還是坑下,不分大單位還是小單位。也就是說安全工作的普遍性要求領導心中要時刻裝著安全。要把安全工作當成份內之事,給予高度重視。領導的重視著重體現在:責任,把安全問題納入議事日程;意識,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敏感;落實,發(fā)現問題就要緊抓不放;督查,要經常親臨現場檢查安全;引導,要善于用典型來抓安全,從正反兩方面來加以引導、啟發(fā)。從多年來的工作實踐來看,領導不重視或重視不夠或作風漂浮的單位,事故發(fā)生的頻率總要高些。反之,領導重視了,就能起到一個表率作用,就能帶動職工重視安全,把隱患消滅在萌芽中。
2、落實到位
事故的發(fā)生盡管有許多不同的客觀原因,但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現場的安全措施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走馬觀花看現場,拿著記錄抓落實,因此,要反復強調:抓落實要在基層、在現場、在作業(yè)面、在職工群眾中。這是抓安全工作的著眼點和落腳點。只有狠抓落實才能避免事故的發(fā)生。
3、提高職工素質
這是一個與現場作業(yè)人員相關的命題,領導者的素質在此關聯不大。許多事故的發(fā)生,與一線職工的自身素質不高有著密切關系。一線職工素質好,往往就可以避免很多事故的發(fā)生。反之,本可以避免的事故也就發(fā)生了。操作人員自身素質高,分析問題的能力也就強,就不會發(fā)生問題。對此,安全部門要加強培訓,提高一線職工的安全素質,規(guī)范操作。
4、強化職工意識
一個企業(yè)的安全工作能否做好,首先要看全體職工有沒有較強的意識。多年來的實踐證明,安全意識與事故的發(fā)生是成反比的。安全意識強事故發(fā)生就少,否則,就多。這也就是說提高一線職工的安全意識是抓好安全工作的主要內容。因此,抓基層打基礎,抓紀律反違章,抓現場除隱患,是實現安全生產的百年大計,是減少傷亡的根本措施。比如前未到時間看回頭炮導致事故的發(fā)生,是素質問題又是安全意識問題。如果職工的安全意識強,他在看回頭炮時,想一想,如果炮突然響了怎么辦?那他也就不會看回頭炮了。
5、加強考核
考核的目的是為了挽救、愛護職工,避免事故發(fā)生的一種十分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手段。事先考核如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目的是為了增強安全意識。個人的安全是與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這樣可以由他律變?yōu)樽月桑苡行У販p少事故的發(fā)生。事后考核如召開事故分析會,違反那一條就要嚴肅處理,毫不含糊。同時,要大張旗鼓地宣傳,引起職工的高度重視。要引以為戒,從中汲取教訓,把個別事故變?yōu)楦愫冒踩a的寶貴財富。
6、主動管理
管理是企業(yè)的永恒主題。同樣,安全也是企業(yè)的永恒主題,對于安全的管理也存在著主動管理與被動管理的問題,兩種管理在安全上會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主動管理就是嚴格管理,就是真抓實干,從身邊的點滴小事抓起,不放過每一個可疑的環(huán)節(jié),堵塞了事故的源頭,也就避免了事故的發(fā)生。被動管理就是應付管理,給上級領導看的。形式上轟轟烈烈,實際上晴蜓點水,沒有觸及到實質問題,結果是自食苦果。
7、營造安全氛圍
有關部門做過統計,得出結論是:氛圍與事故成反比。從歷年來的實踐經驗看,抓安全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靜悄悄,一種是轟烈烈。靜悄悄的是動員全體職工群眾來參與。從安全生產周到安全生產月到“百日無事故競賽”的全面展開,這幾個時段均是事故發(fā)生高峰期。針對這幾個不同時期的共同特點――安全事故高發(fā)期,有必要展開聲勢浩大的全民抓安全活動,營造出“人人講安全,事事講安全,時時講安全”的氛圍。真正形成一種強大的群眾輿論監(jiān)督氛圍。這種良好的氛圍對各單位重視安全、抓好安全,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8、做好預防工作,事前控制為主
安全和生產是一對與生俱來的矛盾,不可避免也不可回避,要正確對待。要在組織生產的同時組織抓安全。但在現實中,抓安全又存在著兩種抓法:一種是事前抓,一步一個腳印扎扎實實地抓;一種是事故發(fā)生后、手忙腳亂,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地抓。兩種抓法結果大相徑庭。任何事故的發(fā)生,事前都有征兆,發(fā)現了苗頭要及時整改。因此,我們一定要對工程建設項目做好危險點辯識分析工作,并切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時刻處于“在控和可控”狀態(tài)。學會在事前抓安全,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發(fā)生。
9、結束語
保證電力建設中的安全,是所有電力建設人員的神圣職責。我們要創(chuàng)新監(jiān)管手段,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新形勢下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遏制建設施工事故發(fā)生,通過各方共同努力,以構建企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的長效機制,確保安全生產事故能真正得到控制。
第4篇 裝飾工程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場所物品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安全設施名稱:易燃、易爆物場所物品
作業(yè)部門:
交底部門: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裝飾工程開工前,施工企業(yè)就應對工地內的油漆間、木工間、配電間、燒柴的大灶、木制品倉庫等防火庫等防火重點部位要建立相應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張掛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劑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氣等物品要指派專業(yè)人員保管,并進行上崗教育交底,危險物品保管員還必須經過特殊工種專業(yè)培訓,并達到合格,取得相應的證書,才準予從事危險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點部位應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如油漆間、木工間、木制品倉庫等場所應按每25m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機,并成組設置。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第5篇 施工現場龍門架的安全管理
龍門架和井架統稱物料提升機,是建筑工地常用的垂直運輸機械。特別是龍門架提升機,在我國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應用得非常普遍,當時的垂直運輸基本上靠它來完成,七十年代以后,由于行走式塔機的出現,龍門架相對使用減少,特別是八、九十年代,由于塔機的普遍使用,龍門架就使用得愈來愈少,但九十年代后期以來,由于工程項目實行項目經理承包制以后工程進行獨立核算,項目開始算細帳,一臺塔機的臺班費比龍門架臺班費高出約10余倍,所以各工程在使用中一般都是工程主體一結束就將塔機拆除而重新安裝一臺龍門架來完成工程中少量的垂直運輸問題.因而龍門架的使用又重新普遍興起。
龍門架和塔機一樣是比較容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一種設備,根據建設部2001年統計:全國建筑施工企業(yè)在安拆塔機時發(fā)生安全事故死亡85人,而在安拆龍門架時發(fā)生安全事故死亡93人,龍門架安裝拆卸比塔機安拆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死亡還多8人。故龍門架的安拆、使用的安全問題必須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
要搞好龍門架的安全必須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龍門架購置的安全管理
l.購置龍門架時必須購置具有國家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產品,而且必須是經過檢驗測試鑒定合格的產品。也就是購置的龍門架應有生產許可證、鑒定證書及合格證。
2.購置的龍門架必須符合《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jcj88—92)。(以下簡稱《規(guī)范》)的要求,要有詳細的使用說明書(含安拆方法、使用要求、地基圖、電氣原理圖及配件圖等)和產品標牌(標明額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設高度、產品編號、出廠日期和生產廠家)。
3.購置的龍門架必須要有全部配套的安全防護裝置(吊欄安全門、上極限限位器、緊急斷電開關、斷繩保護裝置、安全停靠裝置、超載限位器;高層龍門架還必須有下極限限位器、緩沖器和通訊裝置)。裝置配套不齊全不得購置。
二、龍門架的安裝、拆卸的安全管理
1.龍門架是一種起重機械,所以龍門架的安裝拆卸必須要具有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企業(yè)資質專級證書》的單位進行,拆裝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取得《起重機械設備拆裝與使用人員資格證》和特種作業(yè)安全操作證的人員進行拆裝。
2.拆裝前應根據現場條件及設備情況編制龍門架的拆裝方案,對拆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確定指揮人員作業(yè)人員分工,劃定安全警戒區(qū)域并設安全技術監(jiān)護人員,排除作業(yè)障礙。
3.安裝作業(yè)前應對龍門架進行全面檢查。
①金屬結構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②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提升機構是否完整良好。
③電氣設備是否齊全可靠。
④基礎做法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⑤地錨的位置、附墻架連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確和埋設是否牢靠。
⑥提升架的架體和纜風結是否靠近和跨越架空輸電線路,必須靠近時應保證最小安全距離,并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見《規(guī)范》表8.l.3)。
4.架體的安裝
①安裝架體時,應先將地梁與基礎連接牢固。每安裝2個標準節(jié)(一般不大于8m),應采取臨時支撐或臨時纜風繩固定,并進行校正,在確認穩(wěn)定時,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②安裝龍門架時,兩邊立柱應交替進行,每安裝2節(jié),除將單肢柱進行臨時固定外,尚應將兩立柱橫向連接成一體。
③架體各連接點的螺栓必須緊固,螺栓應符合孔徑要求,嚴禁擴孔或開孔,更不得漏裝和以鉛絲代替。
④龍門架附墻裝置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其間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頂層必須設置一組。
⑤附墻架與架體及建筑之間,均應采用剛性件連接,并形成穩(wěn)定結構,不得連接在腳手架上。嚴禁用鉛絲綁扎。
⑥當龍門架受到條件限制無法設置附墻架時,應采用纜風繩穩(wěn)固架體,高層龍門架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采用纜風繩。
⑦龍門架的纜風繩應設置在頂部,若中間設置臨時纜風繩時,應在此位置將架體兩立柱做橫向連接.不得分別牽拉立柱的單肢。纜風鋼絲繩直徑不得小于ф9.3mm,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不應大于60°,其下端應與地錨連接不得拴在樹木、電桿或堆放物構件等物上。
⑧地錨采用木單樁時,圓木直徑不小于ф200mm,埋深不少于1.7m,并在樁前上方和后下方設兩根橫擋木。采用腳手架鋼管(ф48)或角鋼 (∟75×75×6)時,不少于2根,并排設置、間距不小于0.5m;打人深度不小于1.7m;樁頂部應有纜風防滑裝置措施。
5.卷揚機的安裝
①卷揚機的機座應安裝在平整堅實、視野良好的地點,錨樁應牢固可靠不得以樹木、電桿代替錨樁。卷揚機位置應盡量遠離危險作業(yè)區(qū),應搭設卷揚機操作棚,操作棚頂部應能承受2 5kn/m2的靜載荷。
②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架體底部的導向滑輪與卷筒軸心垂直否則應設置輔助導向滑輪,并用地錨、鋼絲繩拴牢。
③提升鋼絲繩運行中應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須穿越主干道時應挖溝槽并加保護措施。嚴禁在鋼絲繩穿行的區(qū)域堆放物料,防止磨損鋼絲繩和影響機操工的視線。
6.安裝精度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①新提升機,架體的垂直度偏差最大不應超過架體高度的l.5‰;多次使用過的提升機,其偏差不應超3‰,并不得超過200mm。
②導軌接點截面錯位不大于1.5mm。
③吊籃導靴與導軌的安裝間隙應控制在5~10mm以內。
7.龍門架的拆卸
①必須遵守分段拆除程序:拆除鋼絲繩、吊欄及附屬設施、增設必要的臨時支撐或纜風繩、拆除天梁、拆除架體柱。
②拆除作業(yè)中必須作好穩(wěn)定和防高外墜落事故。
a.拆除作業(yè)應在白天進行,遇雷雨天氣或5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yè),中斷作業(yè)時,要臨時采取加固措施,保證穩(wěn)定性。夜間作業(yè)應有良好的照明。
b.在拆除纜風繩或附墻架前,應先設置臨時纜風繩或支撐,確保架體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個標準節(jié)(一般不大于8m)。
c.分節(jié)拆除龍門架時,在拆除天梁前,首先把下面立柱進行加固穩(wěn)定。在每拆除上一節(jié)前,應先對兩立柱加以穩(wěn)定,防止在拆除后,下面有過大位移。
d.拆除作業(yè)中,嚴禁從高處向下拋物,應將所需放下物件捆綁后用繩子系下。高處作業(yè)人員,不準酒后上架,應按規(guī)定佩戴工具袋,必須穿防滑鞋,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帶。
三、龍門架使用安全管理
1.龍門架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了解龍門架的技術性能和操作規(guī)程的人員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2.龍門架除出廠時必須的安全裝置齊全外,安裝驗收合格后施工現場必須在龍門架前搭設防物棚和安全門,每層樓也必須設有安全門,必須設置圍欄防止有人進入吊籃下方。
3.嚴禁攀登龍門架立柱,嚴禁任何人乘吊籃上下或作業(yè)。
4.龍門架前必須掛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龍門架的額定載重量以及操作人員姓名和檢驗驗收合格準用牌。
5.操作人員每天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日常檢查和潤滑及試運行工作,填好日檢表和交接班記錄。
6.龍門架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不得進行維修、保養(yǎng)維修、保養(yǎng)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設專人進行監(jiān)護。
7.作業(y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或與他人談笑聊天。操作人員臨時離開,必須將吊籃降至地面,切斷電源.鎖好電源箱。
8. 作業(yè)完畢后必須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閘箱并填寫好運轉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四、龍門架的安全檢查
1.日常檢查
日常檢查由操作工每天在班前進行,在確認龍門架提升機正常后方可進行作業(yè)。檢查內容如下:
①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或附墻架是否牢靠,有無變動。
②對架體的主要聯接點、傳動系統、制動器、滑輪、鋼絲繩、安全裝置和電氣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異常及故障應立即排除,嚴禁帶病運行。
③檢查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架體上不允許牽拉與龍門架無關的物體,防止架體變形。
④空載提升吊欄,做一次上下運行并碰撞高度限位器和下限位器,確認符合規(guī)定要求。
⑤加負荷至額定載重量將吊籃提升離地面2.5m高,停機5分鐘,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架體的穩(wěn)定性,確認正常,方可進行作業(yè)。
2.安裝完畢后的檢查驗收。
3.不定期檢查,其內容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表3.0.9(略)。
第6篇 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措施管理辦法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切實保證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區(qū))電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執(zhí)行本措施外,還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電力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和辦法。
1. 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 凡參加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改造工程的施工單位,必須建立現場施工安全管理網絡,制定安全管理辦法,指定安全總負責人。各作業(yè)組均應設置專(兼)職安全員,并經工程業(yè)主單位確認,簽定相應的安全施工協議。
1.2? 施工單位安排工作應全面考慮人員特點,并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沒有經過安全教育和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1.3? 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應根據本措施和具體施工內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現場安全措施,并向全體施工人員宣讀和講解,在確認施工人員理解后,方可開工。
1.4? 任何個人或單位都有有權拒絕執(zhí)行違反安全規(guī)程的任務。發(fā)生爭議時應由上一級安監(jiān)部門裁決。
2. 施工人員的分類管理
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改造施工人員分為專業(yè)人員和臨時工兩大類。專業(yè)人員是指電力施工企業(yè)的在冊人員、鄉(xiāng)(鎮(zhèn))供電所人員和農村電工。臨時工是指根據工程需要臨時雇用的技術工人或從事體力勞動的人員(如挖坑、放線的農民工)。
2.l? 專業(yè)人員(個人或集體)
2.1.1? 均應持有合格的上崗證書或相應電壓等級的電工證書。屬于集體承包工程項目的,應按照《農村電網改造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要求通過資格審查,并在供電企業(yè)工程管理部門備案。
2.1.2? 工作前應掌握施工任務特點、工藝技術要求、工程質量標準、安全注意事項等。
.2? 臨時工
2.2.1? 工作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訓,如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施工工藝、工程質量標準等。
2.2.2? 每組臨時工必須由有經驗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帶領。對有組織的臨時工,應指定一人為安全負責人。
3. 施工現場“十不準”
3.1? 不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2? 不準無工作票進行停送電工作。
3.3? 不準在大霧、雷雨和5級以上大風時登桿。
3.4? 不準在沒有確認停電的情況下接近電力設備。
3.5? 不準使用未經檢測或已過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 不準采取突然剪斷導線的方法撤線。
3.7? 不準在高空作業(yè)中上下拋擲物品、工具。
3.8? 不準在帶電設備周圍使用皮卷尺、鋼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
3.9? 不準以約時方式進行停電、送電工作。
3.10? 不準野蠻裝卸電桿和其它電力器材。
4. 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單位必須對照本措施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安全知識,組織好安全施工?,F場工作開工前,應由工作負責人組織開好開工會,明確工作內容和要求,詳細布置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向全體施工人員指明周圍帶電部位,做好危險點控制措施,明確安全注意事項。工作結束,由工作負責人召開收工會,對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 變電工程
4.1.1? 施工人員進入有運行設備的施工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工作服、絕緣鞋、安全帽,不得將金屬爬梯帶進運行設備區(qū)。一般基建施工,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裝或短褲,女工長發(fā)應扎起盤放在帽內。
4.1.2? 主變、開關、構架等大型設備、物件的安裝,應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使用吊車時,應支放穩(wěn)妥,注意上方物體和設備,尤其注意帶電設備(或導線)。起重工作要有專人指揮,并事前規(guī)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號,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嚴禁人員停留或走動。
4.1.3? 注意保護瓷絕緣設備的瓷質不被損壞。
4.1.4? 在變電站內講行挖掘作業(yè)時,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網、線纜的埋設情況,在地面設置明顯標志,必要時應停電作業(yè)。
土質松軟時,應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 架構上工作應按照高處作業(yè)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傳遞物品應使用繩索,不得上下拋擲。使用工具要抓緊握牢,避免碰傷他人或設備。
4.1.6? 電氣焊工作人員應持證上崗,工作時應佩帶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對充油設備作業(yè)時應注意防火、防爆。
4.1.7? 參加變壓器吊芯工作的人員,工作時不得隨身攜帶與工作無關的金屬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冊編號,易脫落的工器具應與身體用繩索連接,工作完畢按號清點工具,發(fā)現缺件時不得報完工。
4.1.8? 使用電動工、器具或移動式電工工具應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關操作規(guī)程。使用前,應放置絕緣物上,接通電源后確認工作正常、外殼無漏電現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電源應從具有漏電保護器的配電箱中引出,箱內設備及連接導線應完好無損,質量合格。
4.1.9? 施工人員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工作負責人。
4.1.10? 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預防煤氣中毒。
4.2? 線路工程
4.2.1? 高、低壓線路工程所有線路改造工程均應辦理工作。
4.2.2? 立桿工作
4.2.2.1? 挖坑、爆破、打地錨等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在居民區(qū)或道路附近施工時應設圍欄,夜間應加掛紅燈;爆破時注意劃定安全隔離區(qū),裝設相應圍欄警示標志物并清散安全隔離區(qū)內所有人員;打地錨作業(yè)應由經驗者擔任,并嚴格遵守規(guī)程規(guī)定。
4.2.2.2? 在運行線路的桿塔旁挖坑時,應采取防倒桿措施。
4.2.2.3? 立桿前應檢查桿身,確認外觀合格后方可組立。
4.2.2.4? 立桿時要有專人指揮,事前規(guī)定立桿方法和命令信號,分工明確、服從指揮。立桿的工、器具應嚴格檢查,不得隨意代用。人工立桿前應開好“馬道”。立桿過程應嚴格遵守施工工藝,使用機械立桿時,著力點應在桿身重心以上,避免桿身在空中顛倒。
4.2.2.5? 任何人員不得在起重纜繩上方跨越,起重纜繩如有轉角,其內側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準停留,除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應在桿塔高度1.2倍距離以外站立,任何人員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動。在居民區(qū)或道路附近施工時,應設專人看護,避免行人或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地段。起立到位的電桿應在確認桿位無誤后及時按工藝要求回土夯實,然后撤除牽引繩具。整體組立大型桿塔時,應制定施工安全細則。
4.2.3? 桿上工作
4.2.3.1? 桿上作業(yè)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程要求系安全帶、戴安全帽。上桿前必須檢查桿身有無缺陷,并確認桿根埋上堅實牢固,否則應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桿工具、安全器具應在試驗合格保證期內。
4.2.3.2? 安全帶應系在電桿及牢固的構件上,扣好扣環(huán),并確定不會從桿頂、橫擔端頭脫落。轉移作業(yè)位置時、不應失去安全器具的保護。
4.2.3.3? 使用梯子登桿(或在墻面工作)時要支放穩(wěn)妥并有人扶持或綁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須裝有防滑橡皮套。
4.2.3.4? 桿上工作人員應防止掉落物體,上下傳遞物品應使用繩索,禁止拋擲。桿下不準無關人員逗留。屋面工作視同高處作業(yè),不得麻痹大意、忽視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輕踩輕放,防止摔跌。
4.2.3.5? 在接近帶電線路或與帶電線路發(fā)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線路上工作時,應按規(guī)程要求辦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并施行相應的安全措施。
4.2.3.6? 登桿作業(yè)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
4.2.3.7? 在低壓主干線路上引下接戶線時,應停電施工,施工前應驗電并掛接地線。
4.2.4? 敷設線路
4.2.4.1? 放線或緊線工作應統一指揮、統一信號,每個工作小組應派有專業(yè)人員領隊。
4.2.4.2? 與帶電線路發(fā)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設跨越門型架、用繩索控制放線高度等,防止接觸帶電導體,必要時可停電作業(yè)。
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電線路時,應搭設跨越門型架并派專人看守,避免傷及行人或引發(fā)事故。看守人員應以信號旗與指揮者聯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區(qū)的線路應嚴格要求遵守有關規(guī)程的規(guī)定。
4.2.4.3? 嚴禁在無通信聯絡及視野不清的情況下放線。
4.2.4.4? 緊線前應確定桿根牢固,必要時應采取臨時加固措施,嚴禁用拖拉機或其它車輛作緊線的動力。
4.2.4.5? 緊線前應確定導線的接頭牢固,確認導線未被滑輪、橫擔、樹枝、房屋等物體卡住。在處理緊線障礙時,不應跨在導線上方或在轉角內側,以防跑線引起傷害。
4.2.4.6? 當采用舊導線牽引新導線方法進行換線時,應監(jiān)視新舊導線連接處不被滑輪、樹枝等到卡住,以免將電桿拽倒。
4.2.5? 撤線、撤桿
4.2.5.1? 在涉及停電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線路帶電時,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后,應向施工人員說明工作內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4.2.5.2? 應按耐張段撤除舊線。登桿前應采取臨時加固措施,如叉桿或臨時接線。先撤直線桿兩邊村導線,后撤中間相導線,以避免產生交叉扭矩。嚴禁用突然剪斷導線的辦法撤舊線。與撤線無關人員應撤到倒桿距離之外。
4.2.5.3? 撤桿前應拆除構件。登桿前應檢查;臨時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況下不應采用破壞性倒桿。
4.2.5.4? 用吊車撥桿時,應將起重繩索系牢于電桿重心以上部位,確認起重臂上方及附近無任何帶電設備,起撥時密切注意吊車的穩(wěn)定。
4.2.6? 裝卸和運輸電桿
4.2.6.1? 裝運電桿時應碼放整齊,不得超載。分散卸車時每次均重新綁扎牢固方可繼續(xù)運輸,避免電桿滾動傷人。
4.2.6.2? 卸車時應由專人指揮,不得使電桿自由滾動下滑,應有有效制動措施。
4.2.6.3? 用繩索牽引電桿上山下山時,應將電桿綁扎牢固,并應避免磨損繩索。電桿經過的路線下方向和兩側5米內不得有無關人員停留或通過。
4.2.6.4? 人力
扛抬電桿時,必須步調一致,同起同落,輕抬輕放。
4.2.6.5? 用人力車分散運桿時,應盡量降低重心,并應綁扎牢固,防止?jié)L動傷人。
4.3? 配電臺架工程
4.3.1? 配電臺架上的工作屬高處作業(yè),應遵守本措施有關“桿上工作”的規(guī)定,并杜絕習慣性違章(如不系統安全帶等)。近電作業(yè)應辦理工作票及相關手續(xù),實施安全措施(停電、驗電、掛接地線等)。
4.3.2? 配電變壓器的安裝(更換)應嚴格遵守各項工藝要求。起重前應確認承重架構、起重纜繩牢固可靠。使用吊車應嚴防碰觸上方及附近架構或設備,保護與帶電導體的安全檢查距離。
4.3.3? 配電變壓器底部距地面凈空不得小于2.5米,其間不得安裝有助于攀援的設備或架構。
4.3.4? 與小容量配電變壓器配用的配電箱(柜)的箱體應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 不符合上項要求的應進行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可在高低壓帶電部分加裝絕緣護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裝的變壓器處理。
5? 附則
5.1? 本辦法由中國南方電網有限公司計劃發(fā)展部負責解釋。
5.2?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7篇 建筑企業(y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嚴禁赤腳、穿高跟鞋和拖鞋進入施工作業(yè)區(qū)。
2、施工圍擋:施工必須采用封閉圍擋,高度不得小于2.0m;城市建成區(qū)內應使用藍色或藍白相間的鋼制彩板圍擋,并砌筑基座,基座應高出地面0.2m;圍擋必須牢固,整潔美觀。施工現場須設置大門,并標有企業(yè)名稱或企業(yè)標識。市區(qū)主要干道兩側的施工現場大門必須進行亮化,鼓勵采用燈光廣告圍擋,做到靚麗美觀。
3、臨建設施:施工現場臨建房應符合牢固、整潔、環(huán)保、防火、通風、疏散等要求,推廣使用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裝配式房屋。嚴禁使用菱苦土板房及其它安全性較差的簡易板房,不得使用泥砌或干砌磚房。
嚴禁使用鋼管搭設的簡易床和通鋪;宿舍內凈高不得低于2.6m,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過16人;施工現場辦公室應不小于20 m2.
4、施工場地:施工現場應清晰劃分作業(yè)區(qū)、辦公區(qū)和生活區(qū),并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主要道路必須硬化材料、構件、料具按總平面布置圖堆放整齊且標出名稱、規(guī)格、產地,易燃易爆物品妥善管理;
5、標牌和消防要求:施工現場必須在大門口或大門兩側醒目位置懸掛六牌兩圖。
6、腳手架:在建工程基礎部分完工后應按規(guī)定搭設扣件式腳手架,連墻件、剪刀撐、斜撐必須按結構設計要求設置;
7、安全網:密目式安全平網、立網必須使用省、市登記備案產品,嚴禁購買不合格產品。腳手架及立網應超出施工層1.2m,底層設首層平網,每10m設置一道平網,作業(yè)層下端必須設平網,嚴禁使用非專用網繩捆扎。
8、施工用電:施工現場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新施工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配電箱、開關箱必須使用省登記備案產品;配電應采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保護接零),必須使用五芯電纜,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箱、一隔、一漏'要求;施工現場塔機作業(yè)半徑內的臨時設施、建筑物、高低壓線路及架空線路超出安全距離必須有防護措施。
9、施工機械設備:塔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客貨兩用電梯)等起重設備使用前必須進行登記備案和檢測檢驗,嚴禁使用自制吊籃進行高處作業(yè),起重設備拆裝必須由專業(yè)拆裝隊伍進行作業(yè),要編制拆裝方案,作業(yè)前進行技術交底;
10、安全防護:認真做好'四口、五臨邊'安全防護。超過2.5cm的洞口必須進行防護?;由疃瘸^2 m要進行放坡或進行有效的基坑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 m要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基坑臨邊必須進行防護,必要時夜間應設置警示燈。嚴禁夜間施工(當日22時至次日6時)噪聲擾民。
第8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整理規(guī)程
如何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的整理
安全管理資料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基礎工作之一,也是檢查考核落實安全責任制的資料依據。同時它給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的材料,從而能夠掌握安全動態(tài),以便對每個時期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實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的目的。一個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水平,直接反映施工企業(yè)和項目部的安全管理狀況。下面結合《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cj59-99)“安全管理評分表”要求,和本人在檢查中常見的問題談幾點看法。
首先,什么是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資料呢它是指建筑施工企業(yè)按有關規(guī)定要求,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所建立和形成的資料,它是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過程管理的真實記錄。它的作用是:指導生產;預知危險,消除隱患;反映施工企業(yè)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管理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企業(yè)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
公司應建立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和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這兩種體系責任制要分別落實到具體人及具體部門,責任制內容要詳細,有針對性、有時效性。同時項目部還應建立各工種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及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經濟承包中的安全生產指標
經濟承包合同中應明確承包期間要實現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負傷頻率、設備完好率、塵毒濃度合格率、教育培訓以及防噪聲擾民等問題。內容要具體,標準要明確。在經濟承包合同中明確安全生產指標,目的在于:查閱此項資料可以考察一個公司是否將工期、質量和安全處于同等位置。所以施工現場應存放公司或分公司與項目部簽訂的內部經濟承包合同。有的施工現場存放了建設單位和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這是不正確的。公司和分公司或項目部簽訂了安全生產合同,也不能代替內部承包合同。在內部承包合同中要有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指標。
3.責任制的考核
責任制考核按各級各部門及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考核。一是公司、分公司和項目對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分級考核。如施工員、安全員等的考核工作可以由項目部進行,公司和分公司只考核到項目經理;二是考核時間,有的公司規(guī)定每季度或每半年對項目部考核一次,但有許多小型住宅工程幾個月內就完工,就可能出現考核空檔。因此,不管公司或分公司,對項目部的考核應每月組織一次。
二、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1.安全管理目標的制訂
公司應每年制訂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以公司文件形式下發(fā)各分公司、項目部。在管理目標中,應包括傷亡控制、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內容。
2.安全管理目標的分解
應分兩步分解。第一步,可采用網絡圖的方式將公司的管理目標分解至分公司和項目部,確定每一項目部和工程的具體安全管理目標。比如文明施工的分解,公司確定的年創(chuàng)建幾個部級、省級或市級安全文明工地,要將這一目標先分到各分公司,分公司再分解到項目部和具體工程,確定某個工程是創(chuàng)建哪一級安全文明工地,然后制訂達到這一目標的保證措施。第二步,將工程管理目標(任務)分解至具體責任人。以文明施工為例:要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必須按照jcj59-99中文明施工的要求進行分解并落實到具體責任人,這些工作做好了,文明施工肯定能做好。因為文明施工考核的就是這些內容。對傷亡事故的分解,應根據施工現場常見的事故如高處墜落、觸電、中毒、坍塌、機械傷害等進行分解;安全達標應根據標準中匯總表的內容如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和模板工程等項目進行分解。
在檢查中,多數現場第一步分解做得不錯,但將工程的管理目標向責任人分解時,往往出現分解不細或責任不清等問題。如有的工程將文明施工一項由一人負責,或者分解得很不清晰。分解責任人時,同一人可同時負責多項子工作。
3.管理目標的考核
考核時,要按照目標分解的人員和保證措施進行考核。有的現場目標分解不明確,導致考核的內容、人員出現混亂,和現場管理人員的責任制考核分不清。目標考核的方式也應和責任制類似,要分級考核,考核時間不宜過長。
三、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是針對單位工程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依據施工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標準,在管理和技術方面制定具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確保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避免發(fā)生人身傷亡、機械事故,從而為公司風險經營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因此每項工程都應根據建設項目的自身特點和條件制定具體的、針對性強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1.所有的建設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針對工程特點、施工現場環(huán)境、施工方法、勞動組織、作業(yè)條件、使用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架設工具以及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制定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
2.對于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特點較多的特殊工程(①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②土方開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裝工程;⑤腳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必須編制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并附有安全驗算結果。
3.危險性大、高溫作業(yè)多的建筑工程應單獨編制季節(jié)性施工措施(主要指夏季、雨季和風季)。一般建筑工程可在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中編制季節(jié)性安全施工措施。
4.對于臨時用電設備數大于5臺或設備總容量大于50kw.h時必須單獨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臨時用電工程必須采用tn-s系統,設置專用保護零線;配電系統采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同時規(guī)定開關箱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臨時用電平面圖、主平面圖和接線系統圖應單獨繪制,小型施工機械和移動電動工具要有明確的安全用電規(guī)范。
5.會審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是安全技術資料中最重要的技術文件之一。施工組織設計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完成后,要交具備法人資格的公司,由公司安全、技術、設備、財務和工會等部門進行會審,并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
6.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按照規(guī)定,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應包括一般工程(項目)的安全措施、專業(yè)性較強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和季節(jié)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四、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開工前,工程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工地負責人和職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本著誰負責施工誰負責質量、安全工作的原則,各分部工程技術負責人在安排施工任務的同時,必須要對施工班組操作人員進行書面技術、質量、安全交底。交底內容包括:準備施工項目的作業(yè)特點和危險點、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標準、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
等。
1.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裝飾與門窗工程,腳手架工程,臨時用電工程,垂直運輸機械、施工機具、水暖、通風工程,電氣安裝工程,防火工程,其他工程,以及各工種安全技術交底等內容。
2.要根據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結合具體施工方法及施工現場作業(yè)環(huán)境,制訂出全面、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3.安全技術交底要與施工技術交底同時進行;交底人應是技術員而非安全員或安全資料員。
4.安全技術交底應根據施工進度、施工部位分階段多次交底,不可圖省事一次交齊。
5.安全技術交底應一式兩份,交底人與接底人各持一份,且雙方簽字后生效。
6.各工種安全技術交底一般同分部(分項)工程交底同時進行。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藝很復雜,技術難度大,作業(yè)條件很危險,可單獨進行工程咨詢,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視,避免安全事故發(fā)生。
五、加強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素質,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法制教育四個方面。
1.安全生產思想法制教育。
通過學習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掌握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提高全體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政策水平,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2.安全知識教育。
全體職工都必須接受安全知識教育,通過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使全體職工掌握必備的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安全知識教育的內容:本公司的生產狀況、施工生產工藝、施工方法、施工作業(yè)的危險區(qū)域、危險部位、各種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及各種安全技術規(guī)范。
3.安全操作技能教育。
就是要結合本專業(yè),本工種和本崗位的特點,熟練掌握操作規(guī)程、安全防護等基本知識,掌握安全生產所必須的基本操作技能。對于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要經過專門培訓,通過考試合格取得崗位證書后,持證上崗。
安全教育形式有:新人場工人三級安全教育;經常性教育;適時教育;糾正違章教育;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后教育等。安全教育內容應具體并記錄在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中。
安全教育考核可采用口頭或書面等不同形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內容須經受教育人簽字后生效。
第9篇 施工現場臨時油罐安全管理措施
一、 使用汽油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 原離明火。
2 盛裝汽油的容器應放在陰涼通風處,應沒有嚴禁煙火的標志, 禁止放在明火旁或爆曬。
3 儲油容器的蓋要拎緊,預防汽油及蒸發(fā)外溢。
4 一切儲油設施及輸油管線均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二、 油罐的放火安全及要求:
小型油罐應裝有排氣管,排氣管上應裝有放火器;大型油罐應裝呼吸閥,排氣管出口距地面不應低于2.5m。新油罐動用前應用水壓進行牢固性試驗,試驗持續(xù)時間應不少于12小時。
三、 輸油中應防止靜電和火花:
1、 進液管應伸入儲罐底部,防止液體沖擊產生過量靜電,儲罐體以及儲罐內的一切鐵件,均應接地,導除靜電。
2、 禁止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破壞儲罐。
3、 為保證油品不從儲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應注意罐內液面,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慢提,不要撞擊,以免發(fā)生火花。
四、 建立健全放火制度,責任制落實,加強放火檢查,消除不安全因素,配備好適當的、足夠的滅火器材。
**工程項目經理部
2022.04.28
第10篇 加強設備管理確保施工現場機械安全運行
xx公司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市政公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等項資質的大型建筑企業(yè)。改革開放以來,在xx城市建設中,先后承建了東方明珠廣播電視塔、金茂大廈、恒隆廣場、花園飯店等一批高級商貿項目,承建了南浦、楊浦、徐浦、盧浦四座黃浦江大橋和浦東國際機場、延安路高架道路立交等一批市政標志性工程。1996年通過gb/t19002-is09002質量體系認證,曾兩次獲得全國設備管理優(yōu)秀單位光榮稱號。
近年來,建筑施工系統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大小事故不斷,其中機械設備事故占有相當比重。因此,如何加強機械設備管理,保證安全生產已成為新形勢下企業(yè)加快發(fā)展的一個重大課題。剖析大大小小的事故案例,可以看到機械設備事故不少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所導致的。因而為確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遏制事故蔓延,必須從管理上著手,從源頭上抓起。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狠抓了“三個加強”。
一、加強培訓工作,提高機務人員的技術業(yè)務素質
加強職工隊伍建設,提高其技術素質和業(yè)務能力,是強化現場機械設備管理,為安全生產服務的基礎。我們主要分兩個層面進行培訓,一是對機務干部,主要通過學習jgj33-2001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使其了解、熟悉規(guī)程并以規(guī)程為準繩指導工作。為了檢驗學習的廣度和深度,聯系施工實際進行學習和考核;對項目機械管理員,則自編教材,集中培訓,增強其崗位責任心和業(yè)務處理能力。二是對機操人員結合年度審證、復證,開展業(yè)務培訓和考核。針對機操人員只熟于操作,缺乏維修基礎知識,機械設備一旦發(fā)生故障就不知所措的實際,近兩年對八個工種、近500名機務員工進行了崗位技能、操作規(guī)范與安全生產、職業(yè)道德、服務質量的培訓與考核。重點解決機械操作人員排故能力和規(guī)范操作技能,考核情況填入“崗位培訓證書”中,作為勞動人事部門考核職工勝任本崗位與否的重要依據。
5年來,我們已開辦了43期應知應會培訓班,共計培訓機務職工1734人次,其中152人獲得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中級工證書,獲得高級和技師證書各一人,1304人次成功地完成了特殊工種復審。企業(yè)改革的深化,就業(yè)觀念的轉變,已使企業(yè)內部“上崗靠競爭,競爭靠技能,技能靠培訓”成為職工隊伍提高技術素質和業(yè)務能力,為安全生產服務的自律行為
二、加強現場巡檢,提高安全服務意識
加強現場巡檢,提高安全服務意識是強化現場機械設備管理,為安全生產服務的關鍵,把機械設備的隱患及安全操作的事故苗子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是設備管理的重中之重。我們體會到,面上百個工程項目,地點跨度大,施工難度高,搞好機械設備管理,光靠機操人員自身的素質是不夠的,必須輔以必要的監(jiān)督機制。為此我們把設備管理重心放在施工現場,貼近操作點,組建了“安全巡檢小組”,配備了專業(yè)人員和專用車輛。明確“安全巡檢小組”的主要職責,一是深入施工現場加強對機操人員遵章守紀、到崗到位、服務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二是對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整改方式有兩種,小問題由機組人員立即解決,機組人員不能解決的,開出整改單由修理車間負責解決;三是加強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的現場監(jiān)護。巡檢組的運轉方式是“三全”管理,即全天候,包括雙休日、節(jié)假日、夜間及臺風季節(jié)的抽檢;全覆蓋,公司所屬各相關項目及對外租賃項目;全過程,從機械設備進場、安裝驗收、過程運行至設備拆除退場。經統計每個項目平均每周檢查1.7次,外省市項目平均每月檢查1-2次。
自1999年開展安全巡檢工作以來,違章作業(yè)現象基本上得到控制,缺崗、到崗不到位、不戴安全帽、違紀、脫?,F象已降至最低點。巡檢中查到的安全事故隱患作為安全事故來對待,通過行之有效的巡回檢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隱患,杜絕了重大傷亡事故,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始終處于受控狀態(tài)。
三、加強機械設備維護保養(yǎng),提高機械完好率
加強機械設備維護保養(yǎng),提高機械完好率是強化現場機械設備管理,為安全生產服務的保證。我們主要做了兩項工作。
1.制度先行。制定了“機械設備維護管理制度”、“施工現場應急修理管理程序”、“設備附件管理制度”、“設備維修、保養(yǎng)主修人制度”、“建筑機械與設備高強度緊固件管理規(guī)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所屬各種機械設備定期維護保養(yǎng)的分級和操作方法。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形成較大威脅的大型施工機械,各機種公司均制定了機械設備維護工藝標準。其中有德國liebherr“hc系列塔式起重機維護工藝標準”、法國potain“mc60塔式起重機維護工藝標準”、瑞典alimak“施工升降機維護工藝標準”、“硅輸送泵維護工藝標準”、“液壓挖掘機維護工藝標準”等。利用掃描儀輔助計算機排版,對各級維護和潤滑的關鍵點及各種安全限位裝置的調節(jié)按層次分解進行指導說明,力求圖文并茂、具有較強可操作性和鮮明的指導性。
2.規(guī)范操作。首先,根據設備的實際運轉臺時和機械設備維護工藝標準,制定了機械設備一、二級維護工藝卡,使現場設備的一、二保維護落到實處。其次,加強對退場機械設備維護保養(yǎng)工作(即二保帶修),制定了工作流程。第三,細化附件庫管理工作。設備附件庫管理是機械設備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抓好這項工作,就能使進入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機貌、機況符合施工現場的標準化管理要求,對保證現場機械安全運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設備附件庫按附件的型號、規(guī)格分類設置,建立臺帳。機械設備退場,主機進車間維護保養(yǎng),附件進庫分類、檢查,按不同規(guī)格分別進行清潔保養(yǎng)和整形。對損壞嚴重的附件由技術人員檢驗后確定修理或報廢。清潔保養(yǎng)、整形、整修后的附件油漆或涂潤滑油,按場布圖堆放,部分不宜室外堆放的附件進庫房。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標準節(jié)按型號規(guī)格分類編號管理。還要依據“施工升降機維護工藝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對標準節(jié)導軌架檢測壁厚,超標的報廢處理,其余按管壁厚度減少百分比分別涂上色標,以便今后資源配置時區(qū)別使用。對庫存及發(fā)送至施工現場的標準節(jié)的型號、規(guī)格及數量實施計算機輔助管理。自加強機械設備維護保養(yǎng)以來,出庫到施工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都能保持性能良好。2002和2003年,塔機、施工升降機共安裝175臺次,合格率為100%,受到上海市建委檢測中心的年度表彰。
通過加強管理,使由我們提供于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既保證了施工的垂直運輸暢通,滿足了生產需要,又使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率控制在最低點,多年來未發(fā)生一起機械設備事故,取得了良好的企業(yè)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11篇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規(guī)定
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公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檢查標準》順利實施,依據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和本市的地方性法規(guī),并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2、本規(guī)定所稱“安全防護”,包括施工現場的基坑、溝槽防護、施工現場的各類洞口、建筑工程的臨邊防護,各種腳手架、提升機(井字架、龍門架)及“三寶”的使用和高處作業(yè)防護。
3、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具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護措施。
4、施工現場開挖的基坑,深度在5m以內時,應按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防護,深度超過5m時,必須編制專項支護方案,并經技術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5、基坑除應進行可靠支護以外,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邊坡進行檢查和監(jiān)測。
6、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材質必須符合規(guī)定,搭設必須牢固,凡要求設兩道防護欄的防護設施,上一道欄桿必須能夠承受1000n的外力。
7、施工現場的基坑防護欄、樓層臨邊防護欄、樓層內1.5×1.5m以上的洞口防護欄,樓梯防護欄、電梯井口防護門等專用防護欄和防護門,均應涂紅白相間的安全色。
8、防護設施任何人不準擅自拆改,因施工需要必須改動時,必須經安全負責人同意,但應采取臨時措施。
9、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防護用品,必須采用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產品,購置新的防護用品時,應對產品和有關的證件及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進行檢查驗收,產品的許可證、合格證應存檔備查。
10、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應佩戴正確。
11、安全帽應經常檢查,不合格的安全帽不準佩戴且應定期檢測,塑料安全帽自出廠之日起超過二年半、玻璃鋼安全帽超過三年半時,應按購置的批量進行抽樣檢測。
12、安全網應按安全防護檢查標準的要求進行支設和張掛,在使用前,應認真進行檢查,不合格的安全網不準使用,當無法準確認定安全網是否符合負載要求時,應進行負荷試驗,做負荷試驗的人形砂包的重量不得小于100kg,水平安全網的試驗沖擊高度不應小于10m,立網的試驗沖擊高度應不小于2m。
13、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yè)時,必須使用安全帶。
14、安全帶在使用前對各部位的零部件應認真進行檢查,破損、變形、霉變或零部件不全的安全帶不得使用。
15、在正常情況下,安全帶的使用期為3-5年,當使用滿二年之后,應重新對安全帶進行沖擊試驗,試驗時,使用的模擬人形的重量不應小于100kg,沖擊高度不得小于1m。
16、腳手架在搭設前應制定搭設方案,高大異形腳手架應進行專項設計和計算,并報技術部門審批后,報安全部門備案。
17、腳手架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驗收,普通腳手架驗收時,應由項目經理部組織驗收組,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主管生產工長、架子搭設負責人等人員參加。
18、高大異型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由工程處組織檢查驗收組,驗收組應由工程處的技術、安全等部門或負責人組成,同時會同項目經理部的相關人員進行合驗。
19、當腳手架隨施工層搭設時,可根據搭設和使用情況以一層或一段為一個驗收單元,隨搭隨驗收。
20、外掛架、吊籃架等工具式腳手架,在組裝后,必須進行荷載試驗,并將試驗過程和結果詳細記錄。
21、施工現場的各類腳手架,必須嚴格限制使用荷載,結構使用的承重腳手架不得超過2646n/㎡,裝修架不得超過1960n/㎡,外掛架、懸挑架及吊籃等腳手架的荷載量不得超過1176n/㎡,經專項設計的腳手架不得超過設計荷載,并應按設計的荷載量,懸掛限制荷載量的警示牌。
22、施工現場內凡采用鋼管扣件搭設的腳手架,鋼管應噴桔紅色油漆防銹。
23、施工現場的各種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的搭設、安裝或拆除,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操作,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4、凡搭設、安裝或拆除各種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前,必須根據架子的特點,向操作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25、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各種腳手架及井字架(龍門架),應經常進行檢查,檢查應分為定期,不定期及特殊情況檢查等三種形式。
26、工程處應至少每月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做一次定期檢查,檢查情況應填入“北京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記錄表(安全防護)”部分中。
27、項目經理部每半月應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定期檢查,檢查結果應填寫自檢記錄。
28、工地安全員應每天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各種腳手架進行全方位檢查,檢查情況應填寫“北京市施工安全日檢表”。
29、大風、大雨、雪等惡習劣天氣過后,必須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和各種腳手架進行認真檢查。
30、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腳手架檢查,無論采取何種檢查形式,對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都必須及時組織整改,并應制定整改的期限,責任人及整改措施。
第12篇 施工現場 安全管理強化措施
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結合現場施工特點和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編著本專項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一、現場施工操場作方面:根據樁機施工特點,結合現場具體情況和以往的施工經驗,編制完整的樁機施工方案,并審報公司和其他各級領導的審批同意,方可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二、機械進場,必須對機械設備進行全面的檢修,檢查設備的各種參數,產生噪聲是否符合環(huán)保要求,并檢查設備電箱、電纜線路及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完整有效,檢查確定完好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試運行。
三、進入施工現場特種操作人員必須持專業(yè)操作上崗證書進行操作,操作前,操作人員進入操作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對現場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四、安全施工是保證工程順利完成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學習熟悉各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在施工中經常進行安全知識和宣傳教育,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并從各工序環(huán)節(jié)展開,貫穿工程施工的全過程,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五、用電措施
(1)施工現場用電要達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達到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裝置、一箱。主要電纜地埋或架空安設,配電箱做好接地。
(2)樁機等設備使用的拖纜,必須嚴格檢查,不能使用絕緣性能差的或有破損的電纜。電纜不能拖地必須架起。
(3)機械設備(如樁機、電焊機等)移位、電器檢修時必須斷電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并掛上警示牌。樁機移位時,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監(jiān)護電纜,防止電纜壓壞損傷。
(4)移動電器、修理電器由專業(yè)電工進行,非專業(yè)人員嚴禁操作。
六、安全防護:現場泥漿池四周必須做好防護欄桿,高度不低于1.2米,并掛安全立網,懸掛安全警示標志。
六、人員組織管理
為了確保工程的安全生產,項目部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成立12個安全技術管理小組。
1、安全組
組長:
組員:安全職責:
(1)負責現場全面安全管理,糾正施工現場一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的行為和不安全狀態(tài)。
(2)肩負管理和檢查監(jiān)督兩個職能,宣傳和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協助領導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做好分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及交底,做好安全生產中規(guī)定資料的記錄、收集、整理和保管。
(4)按職權范圍和標準對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指揮人員進行處罰,對安全工作做出成績的提出獎勵意見。
(5)協助參加項目安全值班檢查,同時做好記錄。
(6)作安全,臺賬,收集安全技術交底,驗收安全設施及機械安全裝置。
(7)參加現場生產協調會,報告安全情況、做好現場文明施工記錄。
施工組
施工組分為3個組、組長:
組員:
施工組安全職責:
(1)根據生產任務情況和施工部位,對不同工程、不同作業(yè)內容要認真進行分部、分項的書面安全技術文明施工交底,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2)教育操作人員遵章守紀,制止違章作業(yè)行為,對違章操作者要進行批評教育,對冒險蠻干和污染環(huán)境者應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許工人違章作業(yè)。
(3)每天布置生產任務要有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的內容,解決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嚴格執(zhí)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文明施工方案。
(4)參加工地的安全檢查,針對檢查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對照標準制定措施,進行整改。
(5)參加項目安全和文明施工例會,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術性問題。
文明施工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揚塵控制、道路清掃、霧炮灑水、裸土苫蓋等,按照規(guī)定做好施工現場六個百分百。
發(fā)電機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施工現場發(fā)電機加油及用電的安全管理。及時檢查發(fā)電機的安全運轉情況,確保安全施工。
后勤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生活區(qū)的安全管理,生活區(qū)的衛(wèi)生、檢查宿舍用電的管理。食堂的管理。消防設施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水電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管理,每天巡視現場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記錄。定期測試漏保及電阻值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測量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現場測量工作,并監(jiān)督檢查現場安全,發(fā)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制止,通知安全組監(jiān)督整改。
8、技術組
組長:
組員:
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地方及公司有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對施工工程中的有關安全技術問題負重要責任。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各專項方案,并進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環(huán)境衛(wèi)生交底。
(3)協助項目部做好安全教育、安全知識培訓工作。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合格不得上崗作業(yè)。
(4)負責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實施,嚴格控制不合格品投入使用。
(5)參加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勞動保護和環(huán)境衛(wèi)生檢查,并在檢查表上簽字。對特殊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把關,并提出具體實施方案。
9、材料組
組長:
組員:
材料組職責:
(1)禁止安全使用功能不合格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對進場材料及時收集產品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等材料。
(2)使用符合安全生產生、勞動保護、環(huán)境保護方面的產品和材料。
(3)監(jiān)督倉庫做好對材料的分類堆放,阻止易燃、易爆及化學反應的事故發(fā)生,做到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4)參加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例會,嚴肅執(zhí)行會議決議,對會議決定需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品)和工具積極組織落實,對落實有難度時,應迅速通知項目負責人采取補救措施,避免在生產過程中留下隱患。
10、安裝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施工現場大門、門禁、現場圍擋、鋼筋加工區(qū)、木工加工區(qū)、等一切安裝設施,安裝時要在監(jiān)督確保安裝人員的安全和安裝設施的安全可靠,并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