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實驗小學考勤制度
實驗小學考勤制度
一、全體教職員工按照學校作息時間要求參加全天活動(包括升旗、政治學習、業(yè)務學習、會議、教學輔導和其他規(guī)定的辦公時間),凡出滿勤者,發(fā)月全勤獎(每年按10個月計算,一月一結算)。
二、全體教職工要堅持出滿勤,因病因事須離崗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半天至一天在教導主任、總務主任處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在分管教學、總務校長處請假;三天以上者在校長處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崗位者算曠工,請假從當日算起,節(jié)假日不順延。若是臨時外出需在辦公室登記(一周不得超過兩次),否則視為缺勤。
三、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視同出滿勤,也發(fā)月全勤獎。
1、因公負傷治療休養(yǎng)者。
2、因直系親屬婚喪嫁娶按規(guī)定請假獲準者。本人結婚7天;接媳婦、嫁姑娘、添子女2天;為直系親屬(含公婆、岳父母)奔喪4天;為爺、奶、外公、外婆奔喪1天。節(jié)假日不順延。
3、女教師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產假(違背計劃生育政策的不在此列)和絕育手術需休養(yǎng)者(正常產假3個月,難產105天),其余按計劃生育政策執(zhí)行。
4、教師參加自修考試(只限提前半天假參加考試)、函授學習請假獲準者。
5、因公出差、開會者(z市內一天以內活動由教導處調課,不算兼課)。
6、教職工子女考上大學首次上學需家長護送的執(zhí)行特殊事假兩天。
四、升旗、政治學習、業(yè)務學習(含教研活動、備課活動)集體辦公、例會及學校通知的臨時會議、校內外*、集體外出活動、上課、輔導等,不按時到崗到位或提前離會、離崗,均視為遲到或早退。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以曠工論處:
1、不服從學校分配的工作,未上崗到位者。
2、超過法定假期或超過獲準假期者。
3、因個人原因,有課不上者。
4、學校安排外出參加會議(或參加學習培訓、或參加社會勞動)缺席者。
六、關于請假的經濟管理:
1、因病、因事請假,每天扣工資30元。每月請假超過一天者,不發(fā)當月全勤獎。癌癥病患者治病期間和因重大疾病造成癱瘓不能上班者,不發(fā)月全勤獎,不扣工資;病患者住院治療期間不扣工資,不發(fā)月全勤獎(根據住院結算手續(xù)介定)。
2、每月只請假一天(自己調課),扣30元,不影響當月全勤獎及課時津貼。未自己調課者扣發(fā)當月全勤獎及課時津貼。
七、遲到一次扣10元,缺席一次扣20元(上班、升旗、學習、會議、教研、備課活動、聽課、評課活動),早退一次扣10元。
八、曠課一節(jié)扣20元,不發(fā)當月全勤獎;曠工半天扣30元,曠工一天扣60元,曠工滿2天除按上面標準扣款以外,扣發(fā)全年全勤獎。一年內曠工超過三個月,以自動離職處理,并報上級教育行政和人事部門予以除名。
九、考勤管理實行即時抽查制(升旗、教研、會議實行簽到制),抽查結果一月一兌現,一月查崗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在崗者,另扣當月全勤獎。開始上班時間抽查未到者,首先視為遲到,半個小時以內未到抽查人員處消號者,視為曠工半天;上班期間抽查未在崗,首先視為遲到,半個小時以內未到,抽查人員處消號者,視為曠工半天。
十、學校安排的兼課任務,一節(jié)補助五元。
本制度經學校七屆三次職代會審議通過,于2023年2月起執(zhí)行,過去有關制度同時廢止。
未盡事宜,由校黨支部負責解釋。
z市第一實驗小學
第2篇 小學校本培訓考勤制度
為嚴肅校本培訓的學習紀律,確保校本培訓的學習時間,使我校的校本培訓工作能有條不紊地開展,特制定《校本培訓考勤制度》。
一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培訓內容自行后補。公假不記入獎懲范圍。
2、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并經校本培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后,記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培訓學習,須持醫(yī)院證明并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4、遲到:培訓學習兩次點名后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5、早退:學習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6、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培訓學習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
二培訓考勤每學期公布一次,學年度累積計算。教師出勤情況與學校年度考核等級和學校獎懲制度掛鉤。
三培訓學習時,全體參培人員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不說話、不開小差),關閉一切通訊工具,認真聽講,認真筆記。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培訓任務。
第3篇 小學坐班及考勤制度方案范文
小學坐班及考勤制度方案范文
為了規(guī)范教學管理,保障教學常規(guī)落實,規(guī)范教學過程,達到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目的,同時保證教師充足的備課、作業(yè)批改、業(yè)務學習、教學研討的時間,根據海南省2023年基礎教育課改工作會議精神和東方市教育局2023年基礎教育課改工作會議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學校坐班、考勤制度。
一、認真落實“坐班制度”
1、領導機構:
組長:麥澤榮
副組長;蘇篤超
成員:張裕清、陳運道、陳為全、林文(副校長)、何聲聞(資料員)、何立鴛(教導)、楊霞(副教導)、王小弟(總務)
2、坐班時間:實行工作日坐班制,坐班時間從每天早上8:00至11:00,下午2:40至5:30止,特殊崗位根據相應崗位工作時間或臨時規(guī)定(含午休時間)。為了充分發(fā)揮老教師(我校暫時規(guī)定男教師55歲及以上,女教師50歲及以上)工作積極作用,又兼顧其身體狀況,坐班要求適度放寬,在完成工作任務后,每天坐班時間可以自由安排一小時。
3、坐班地點:根據工作安排及需要,教師在相關科組辦公室、校領導在領導辦公室坐班;特殊工種人員根據工作特點由學校安排在指定地點坐班。
4、坐班對象:全校在職教職員工。
5、坐班任務:高質量完成教學常規(guī)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要求,并確保完成學校關于教育科研、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有關要求。
6、坐班要求:
(1)全體教職員工按上午和下午規(guī)定的時間準時到手印機按手印,不得有誤。
(2)坐班教師從教學需要、管理需要出發(fā),克服個人或局部困難,堅持認真坐班。
(3)按時出勤,不遲到,不缺席,不早退。
(4)上班時間不準擅自離開崗位和校園;因工作需要完成其它任務的,視為正常坐班。
(5)上班時間不準瀏覽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網站,不得玩游戲、炒股,不做與工作無關的私事;堅決克服自由散漫思想和行為,堅持文明坐班,有效坐班。
(6)自覺維護坐班室環(huán)境,認真做好值日工作,愛護、維護公物和設備,每天下班時關閉電腦、電燈,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坐班考勤:坐班由校領導輪流負責日??记?,若因事外出,由校長指定校級干部代考。
二、嚴格履行請假程序及紀律(一)請、銷假制度
教職員工請假,必須按程序審批。嚴格執(zhí)行坐班時間,嚴格執(zhí)行請假、銷假制度。
1、請假類別:
(1)事假:教職工應盡量不請或少請事假,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請假的,必須自己安排好工作,經領導同意、在考勤簿登記后,并在教導處備案后方可生效。
(2)病假:教職工因病請假,須持縣級以上醫(yī)院的相關證明。
(3)教職工的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由于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教職工的婚假和探親假,原則上應安排在寒、暑假進行。
2、請假手續(xù)和審批權限(超過校長審批權限的,嚴格按市教育局領導批準)
(1)中心校教職工請假無論長短一律由校長審批,村級小學教師請假3天內由村級校長審批,3天以上至7天由中心校校長審批。
(2)半天以上的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本人(病假可由家屬)持相關證明,提前到學校主要領導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經同意方可休假。教職工確因事因病在外不能到校請假者,必須通過電話提前請假,返校后12小時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逾期不辦按曠工處理。未履行請假手續(xù),擅自離校者,按曠工處理。
(二)加強督查
1、考勤人員要堅持原則,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考勤做到及時登記,公正無誤,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缺勤情況。各種會議、各種活動堅持考勤。
2、考勤將采取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勤。中心校每周至少一次,村級小學每月至少兩次。采取查坐班地點、查教室、查活動場地或查監(jiān)控錄像等。
3、考勤人員在坐班時間內發(fā)現教職工未在規(guī)定的坐班地點坐班,則將視為遲到、早退或礦工(請假并經批準的除外);若因特殊情況考勤時不在崗位請及時說明事由。
三、堅決兌現考核獎懲
教職工請假有關規(guī)定和待遇,嚴格按照學校規(guī)定執(zhí)行,并將請假、考勤結果納入學校及上級部門的考核、評優(yōu)、晉升職稱以及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中來,實行績效坐班考勤工資。
本規(guī)定從宣布之日起實施
板橋中心校
考勤
第4篇 小學教職工請假考勤辦公制度
趙樓小學教職工請假、考勤、辦公制度
征求意見稿
為強化教育內部管理,進一步增強教職工的規(guī)范意識,保證我校教育教學工作高效、規(guī)范、有序、健康發(fā)展,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洋湖鄉(xiāng)趙樓小學教職工請假、考勤、辦公制度,請老師們遵照執(zhí)行。
一、請假制度
1.實行教職工請銷假制度。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崗上班者,應至少提前半天辦理請假手續(xù),經主管領導審批備案,并安排好交接工作后方可有效。無相應手續(xù)視為曠工。因急病、急事等突發(fā)情況確實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及時電話請假,回校后再辦理補銷假手續(xù),假滿返校及時向校長、主管領導銷假。
2.有關規(guī)定:
(1)事假:一個月內請假按每節(jié)課0.5分的標準扣減相應的考核分數。一個月內不扣款,一個月以上按《洋湖中心學校教職工管理辦法》執(zhí)行。
(2)病假:一個月內的病假按每節(jié)課0.25分的標準扣減相應的考核分數(扣除節(jié)假日)。一個月內不扣款,一個月以上按《洋湖中心學校教職工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條款執(zhí)行扣款(由學校報中心學校執(zhí)行)。累計一個月以上病假,扣減綜合考核得分不少于10%,病假超二個月者,扣減綜合考核得分不少于20%,病假超三個月者,該同志本學期綜合考核等次按教體局規(guī)定執(zhí)行。
(3)婚喪假:教職工本人及其子女結婚假期一周(含節(jié)假日),其他直系親屬結婚假期三天;直系親屬喪假三天,旁系親屬一天。
(4)產假: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者產假三個月;符合晚婚晚育條件(25周歲以上)者,產假六個月(自請假之日計算,含節(jié)假日)。至孩子滿一周歲,上下午允許各半小時的喂奶時間(由學校根據實際安排)。
說明:以上規(guī)定中的假期內婚喪假、產假不交納誤工費?;閱始俨豢蹨p考核分數。
(5)參加函授學習或自學考試者,憑原始信函、準考證按時辦理請假手續(xù),規(guī)定面授學習期內、國家自學考試期內不交納誤工費,不扣減考核分數。
(6)中心學校及學校統一安排的會議、升旗儀式、教科研活動、監(jiān)考、閱卷、分數統計、值勤等集體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請假,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按同等情況的兩倍交納誤工費和扣減考核分數。
(7)子女高考前一周可不坐班,但必須參加學校的集體活動,不能誤課;高考期間,允許家長陪考,不扣分、不扣款。
(8)如有公差須向有關領導說明或履行書面手續(xù),填寫請假條和調課通知單,發(fā)現教師空堂或貽誤其他工作,按曠工處理。
二、考勤制度
1.教職工要按照學校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不隨便離開工作崗位。
2.學校采用定時簽到簽退、不定時抽查的辦法實現對教職工的考勤管理。簽到簽退一般每天不少于四次。每周統計公示,每月匯總存檔,學期結束記入對教職工的綜合考核。
延時10分鐘以內到校、到會(活動)或提前離校離會(活動)按遲到、早退處理,超10分鐘按曠工處理。不辦理請假手續(xù),無故脫崗離校離會(活動)者,視為曠工。
3.。教職工遲到或早退一次扣減考核分1分;曠課一節(jié)扣減考核分20分;無課教師、非教學人員曠工一小時扣減考核分10分;教職工曠工一天扣減考核分30分。曠工一天以上者報中心學校備案。
代他人簽到、簽退,對本人及代簽者發(fā)現一次并通報全校,各扣除師德考核分數20分。兩次以上者學校警告處分,師德考核項一票否決并扣除相應的考核分數。
升旗儀式、教研活動、監(jiān)考、閱卷、及會議等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曠工者按本規(guī)定的兩倍執(zhí)行。
4.教師值勤等學校集體安排的常規(guī)活動時間等同于上班時間,課間值勤缺勤一次扣減0.25分,放學后站隊由任課教師護送學生出校門,缺勤一次扣減0.25分。。
三、辦公制度
1.教職工除上課、輔導及臨時性應急任務外,無特殊情況一律在辦公室內辦公。
2.辦公時間不準帶子女上班;不準從事與教學無關及影響他人辦公的事情。
3.工作時間或辦公室內不得翻閱收看與教學或本職工作無關的書籍及視頻;不準在網上聊天、看電影、視頻或玩游戲等與教學無關的事情;不準在網上發(fā)布影響學校或教育聲譽的不良信息;不準在工作時間或辦公室內下棋、打撲克或從事其他娛樂活動;不準在辦公室內會客、吃零食、睡覺;不準酒后入學校等。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批評教育,扣減考核分5―20分,造成不良影響的全辦通報批評,扣減職業(yè)道德考核分20―50分。
4.辦公室內應保持清潔衛(wèi)生,辦公物品歸類擺放,室內懸掛張貼布局合理,美觀實用,營造活潑向上的辦公室文化。
四、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年9月
第5篇 溪云小學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云溪小學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1、請假:請假均由本人親自填寫(急事可電話代填)請教條請假,校長審批。請假者須自己調課,并將調課情況交教務處以備檢查,否則按一節(jié)10元補給代課者。公差原則上自行調課和調換相關工作?;?、喪、產假,計劃生育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工作日內在校園內打牌賭博者一次罰款100元,提供打牌賭博場所者視同參與;工作時間內在校園外打牌者一次罰款150元,舉報有效。
3、曠工半天罰款20元,如果又曠課,按第四條累計。
4、上課、上早晚自習、考試監(jiān)考在教室外逗留、談天者,發(fā)現一人次扣罰款5元;應上課而曠堂者,每曠堂一節(jié)罰款20元。
5、教師簽到辦法:上下午第一節(jié)上課前后30分鐘為教師簽到時間。均在校長辦公室簽到。白天坐班時間為第1、2、3、5、6節(jié)課,坐班時間電話聯系在教室、辦公室、宿舍找不到人者,視同曠工,按第三條執(zhí)行。輪調教師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可以不簽到。
6、升降國旗時不參加者每人次扣5元,升旗已經開始還沒有到隊列中來及遲到者每人次扣2元,參加者不嚴肅認真、不為人師表、閑談講話、抽煙等不嚴肅行為者扣2元。
7、全校性*、會議和集中學習教職工一般不準請假,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概不享受相關補助,且每次罰款10元。
8、后勤人員除不簽到外,參照此制度執(zhí)行考勤管理。
9、教師考勤作為優(yōu)秀教師評選的參考依據之一,凡出現請事假超過二天以上或病假超過三天以上、曠工、空堂,賭博、缺席全校性會議等情況者不得評為當月優(yōu)秀教師。
第6篇 希望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1、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堅持上、下班,不準無故缺席和遲到。
2、教師上班期間,應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精心鉆研業(yè)務,不準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
3、每天實行兩點名,必要時實行四點名,點名時,不準高聲喧嘩,要認真聽取學校安排的有關事項,違者按遲到論處。
4、每天點名時間為:夏季,上午8︰02~8︰07,下午3︰32~3︰37;冬季,上午8︰12~8︰17,下午2︰52~2︰57。此時間內到者視為出勤,否則視為遲到,遲到者應于第一節(jié)課上課前進行消假,沒有履行手續(xù)的視為事假,本人所任課開始時5分鐘后不到課堂或沒有履行請假及自行調課造成班內無人者視為曠課。
5、遲到一次,扣評估分0.2分,事假扣評估分1分,另外按本人所缺課時數,以每節(jié)課5元進行罰款,曠課一次扣評估分2分,另外按本人所缺課時數,以每節(jié)課8元進行罰款,所罰款項用于補給由學校安排頂替上課的教師。(特殊照顧的事假不在此規(guī)定內)
6、教師應嚴格按課程表上課,不得隨意調課。教師因有事而自行調課的(僅限一天),要自行協商好,不能出現空堂現象,同時應在前一天或當天第一節(jié)上課前向教導處進行請示,由教導處備案。沒有經教導處同意自行調課的按事假處理自行調課的按遲到扣分,不進行罰款,若出現空堂現象,則按曠課處理。
7、學校教職員工因事請假時間規(guī)定:
(1)教師因事須請假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請假,待批準后方可離崗。無請假手續(xù)的,沒有造成空堂現象的按事假處理,造成空堂現象的按曠課處理。
(2)1天以內的請假由教導處批準。
(3)2~3天由校長批準。
(4)一周以內由中心校批準。
(5) 一周以上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審批,報縣教育局批準。
(6)請假期間的扣分及罰款按事假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
8、 教師因病不能到崗的,應向學校出示有關病歷和批準證明,評估按學校的評估制度執(zhí)行。
9、特殊照顧假:
(1)教師本人結婚照顧一周。
(2) 教師子女結婚照顧3天。
(3)教師雙方父母病逝照顧3天。
(4)產假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享受特殊照顧事假人的課一律由學校調配人上課,由學校統一開出調課卡,不扣請假人的評估分,亦不進行罰款,但必須完善相關的請假手續(xù)。沒有相關手續(xù)的一律按曠課處理。
10、教師考勤納入每學期的綜合評估,評估分為20分。
附學校及學校班子成員聯系電話:
學校:
第7篇 華波小學教師考勤獎懲制度
華波小學教師考勤獎懲制度
為進一步搞好教學常規(guī)管理工作,樹立良好的校風,校紀,深化我校教育教學改革,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熱情,結合我校實際,特定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教師應提前到校,不得遲到、早退。如有遲到或早退,每次扣除當月出勤獎1分。如遇行政、教師值日,應及時到崗履行職責,如缺崗或遲到,每次扣除當月出勤獎1分。
二、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任課教師必須進入教室,中途不能隨意離開課堂,一經發(fā)現,按遲到、早退處理。
三、教師例會、周一升旗、學校*、教研組活動、參加各類培訓或其他應參加的各類活動,遲到一次扣4分。
四、眼保健操、課間操按要求教師要準時到崗,不得缺崗。在上有眼保健操的當堂課的教師應在崗,課間操全體教師均應到崗。缺崗一次扣2分。
五、教師因事請假應具備假條。事假半天以內應向值周行政請示,一天以上向校長辦公室請示,準假方得耍假。事假半天扣除當月出勤獎2分,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4分。事假時間累計計算,累計后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六、如上班時間臨時外出,需向教導處或值班行政請假并登記,返校后及時消假。如發(fā)現不假外出一次扣1分。
七、不假外出、曠工者扣除當月全部出勤獎,學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
八、病假半天扣除當月出勤獎1分,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2分,一天以上病假需具備醫(yī)院證明。
九、遲到、早退、病事假均累計計算。
(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五次,升格處理,每遲到、早退一次扣1.5分,達10次,每次扣2分,10次以上,誡勉談話,扣除當月出勤獎。
(二)、病假待遇及相關規(guī)定:
待遇:
1、每月病假在5天以內,按日扣發(fā)出勤獎;超過5天升格處理,每天扣除當月出勤獎3分;超過10天,扣除當月出勤獎。
2、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以下比例計發(fā)績效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績效工資按80%發(fā)放。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績效工資按85%發(fā)放。
3、凡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計發(fā)績效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績效工資按70%發(fā)放。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績效工資按75%發(fā)放。
4、凡病假滿一年的,從一年后起績效工資均按70%發(fā)放。
相關規(guī)定:
1、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yī)院安心休養(yǎng),不能從事第二職業(yè),一經發(fā)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連續(xù)曠工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給與辭退。
2、凡病假超過一年的,由學校指定醫(yī)院進行病情會診認定,病情嚴重,應該休息的,可繼續(xù)休息;會診認定可以上班的,應該上班,如仍不上班,小病大病或以休假病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的,按曠工處理,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及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評聘資格;連續(xù)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3、教職工病愈后要求恢復工作,經定點醫(yī)療機構證明身體確已康復后方可恢復工作;兩個月內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應將恢復工作前后的病假時間連續(xù)計算,病愈后上班。
4、因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病退。
5、大、中專畢業(yè)生和新錄用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其見習期相應延長。
(三)事假期間的待遇及相關規(guī)定:
待遇:
1、每月事假3天以內(不含第三天),按日扣除出勤獎;3天及其以上升格處理,請假一天扣6分,事假達5天,扣除當月出勤獎;10天以上(含10天),當月績效工資按70%發(fā)放。
2、全年累計事假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從累計滿一個月(30天)后開始計算,績效工資按60%發(fā)放;全年累計事假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積180天)者,其超過天數停發(fā)全部績效工資。
相關規(guī)定:
1、事假期滿,仍不能按時回到工作崗位的人員,要及時與領導聯系、說明理由,按領導的批示意見辦理。回到工作崗位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論;連續(xù)曠工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2、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yè)的教職工,扣發(fā)請假時間工資、津貼和各項福利待遇,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連續(xù)礦工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連續(xù)礦工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十、如遇其他特殊情況,一事一議,交學校行政及績效工資實施委員會討論通過,并向全體教師公布。
十一、婚假、喪假、產假等規(guī)定假期按相關文件處理。
十二、每周考勤情況在教師會上宣布,一月公布一次。
十三、教師出勤情況將作為教師考核、評優(yōu)的參考。
第8篇 小學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輔導員考勤制度
崗韋小學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輔導員考勤制度
一、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實行考勤制,所用輔導員必須按時上下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
二、全體輔導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忠于職守,做到上課不離崗。
三、嚴格請假手續(xù),事假酌情而定,原則上不耽誤少年宮的活動。不請假又不參加少年宮活動的按曠工處理。
四、在規(guī)定時間外組織活動(如節(jié)假日)的,要由少年宮活動管理辦公室主任批準,并登記備案,所占用時間安排補休或領取加班費。
五、輔導員因公出差或因事必須經過主任批準,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
六、每月統計一次輔導員出勤情況,及時核對,定期公布,存檔備查。
第9篇 紐曼小學教師考勤及師德師風管理制度
云溪小學教師考勤及師德師風管理制度
1、教師考勤和師德作為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和優(yōu)秀干部評選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凡病事假全期累計超過一周以上,或者出現曠工、空堂、賭博、體罰學生、同事糾紛等情況者不得評為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和優(yōu)秀干部。
2、工作時間內被發(fā)現打牌者一次罰款100元。
3、曠工半天罰款50元,如果又曠課,按第四條累計。
4、上課、上早晚自習、考試監(jiān)考在教室外逗留、談天者,發(fā)現一人次扣罰款10元;應上課而曠堂者,每曠堂一節(jié)罰款30元。
5、教師白天坐班時間為第1、2、3、5、6節(jié)課。坐班時間電話聯系在校園內找不到人者,視同曠工,按第三條執(zhí)行。
6、按要求站參加者升國旗或大課間的每人次補助10元。
7、全校性*活動、各類會議和集中學習教職工一般不準請假,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每次罰款20元。
8、教職工盡可能不接受家長宴請,不得收受家長禮金和禮物。
9、教師不能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充分尊重家長,妥善處理師生和家校矛盾。凡因為教師個人教育方式不當造成學生傷害或家長矛盾的,視情節(jié)嚴重情況對當事人予以罰款,并責令其承擔相關責任。
10、教職工不得組織學生私自訂閱教輔資料,否則所收金額由學校全額退回學生,并由教師個人支付教輔資料費。
11、教職工及家屬要和諧相處,不得在校園內吵架打罵,否則不管對錯懲罰雙方當事人50-100元,是干部的建議引咎辭職。
12、請假均需由本人親自向校長請假,并自己調課,將調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查,如果要由學校調課,則按一節(jié)20元補給代課者。公差原則上自行調課和調換相關工作?;?、喪、產假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3、病事假等五天以內,自己調課;超過五天,必須自行請人代課,并自行支付相關工資,并按每天50元扣發(fā)工資;超過一個月,除按每天50元扣發(fā)工資,還將扣發(fā)全期的30%績效工資,并不能享受學校福利待遇。
14、幼兒園教職工、后勤人員參照此制度執(zhí)行考勤和師德管理。
第10篇 z鎮(zhèn)中心小學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鎮(zhèn)中心小學教師考勤管理試行制度
為加強學校管理,嚴肅工作紀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規(guī)定和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考勤對象:學校全體教師。
第二條 總體要求:服從管理,堅持坐班,積極出勤。
第三條 考勤內容:
1、全體教師每天要按學校作息時間要求上下班,同時,升旗、*、教研活動、家長會、年級以上的大型活動及其他緊急情況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的出勤情況納入學??记诜秶?班主任還要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班到崗(含用餐、就寢、出操、讀報、班談、*、組織學生離校等)。
2、全體教師必須堅持按課程表上課,全體教師必須按要求參加各種會議、*、教研、公益勞動等學?;蚋魇医y一組織的活動。
3、所有后勤崗位和特定崗位必須按部門規(guī)定的要求到崗。
4、值日領導和教師應按工作要求到崗(詳見行政值日職責、教師值日職責)。
5、特聘教師及兼職而不能坐班的須經校長同意并報教務處和辦公室備案。
第四條 考勤管理:
1、各處室管理人員、任課教師每天上下班時,自覺簽到和簽退。
2、教導處設專職查崗員,定時和不定時對教師到崗和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做記錄。
3、學校行政領導不定時對教學和非教學崗位情況進行抽查,并將結果記入日志。
4、分管教學領導、教導處、各年級組要定時做好教學崗位人員的巡課檢查,并將缺勤情況交教導處登記。
5、辦公室按月匯總、通報全校出勤情況。
第五條請假程序:
1、各類假期在2周以內的,須校長審批;2周以上的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并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批;已婚育齡女教職工請假,須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假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期滿須續(xù)假的,必須提供新的計劃生育證明。
2、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xù)。既有本人書面申請、有學校批準意見、有按時返崗銷假手續(xù)。未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逾期不銷假不到崗的、請假期間在其他單位兼課或做其他工作的、經查明屬欺騙性質或開具**明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教職工患有重病(癱瘓、癌癥、精神病、傳染病等)確實不能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診斷證明、病例和費用收據,由學校報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批,辦理重癥病請假手續(xù)。
4、校長縣外出發(fā),須提前1天到縣教育局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xù),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返回后,要及時銷假。
5、教師因公出差或參加學習培訓等,一般應提前1天帶通知原件到辦公室填寫公差派遣單后交由校長簽批,公差派遣單在領導簽字后個人留存,報帳后交辦公室登記。
6、一般情況下,公差和事假均應由教師個人協調換課,返校后回換,病假或特殊情況下的課務安排實行個人換課和教導處安排頂課相結合,請假人必須與頂課教師搞好業(yè)務交接。
7、必須先履行手續(xù)然后離校,若屬特殊情況(如:直系親屬病危需緊急搶救,家有突發(fā)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要電話告知有關領導同意,并在事后及時補齊請假手續(xù),手續(xù)不齊備的病事假等視為曠工。
8、教職工假滿或提前返校均應及時到有關處室銷假,續(xù)假須重新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
9、校級和中層領導請假,由校長批準并告知辦公室。
第六條 假期處理辦法:
1、一般事、病假,符合請假手續(xù)的,按《zz鎮(zhèn)中心學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細則》中的考核辦法處理。
2、病假期間執(zhí)行以下工作待遇:(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仍發(fā)放原工資;(2)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fā)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fā);(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fā)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80%。
第11篇 某鎮(zhèn)小學考勤制度
z鎮(zhèn)小學考勤制度
為嚴肅校本培訓的學習紀律,確保校本培訓的學習時間,使我校的校本培訓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1)考勤內容:
1、公假:凡因公出差(含產假),培訓內容可自行后補,不影響考核結果。
2、事假:凡因事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經同意后才可離去(特殊情況要電話聯系)。
3、病假:因病不能參加校本培訓學習的,需有醫(yī)院證明(急診除外)。
4、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學習培訓的,按學校曠工處理。
5、遲到或早退:及時提醒簽到,凡遲到、早退的按學校規(guī)定處理。
(2)考勤辦法
1、教師出勤由主管培訓教師檢查、備案。
2、領導出勤由辦公室考核備案,校長檢查。
3、每次考勤情況一周內通過博客上傳。
4、每學期匯總考勤情況,并公布,一學年累計計算,考勤情況與年度考核、獎懲制度掛鉤。
(3)其他要求
1、參加學習培訓時,不得做與學習培訓無關的事情,認真聽講,認真筆記。
2、積極參與,主動完成所安排的培訓任務。
3、領導組須安排專人認真做好記錄。
第12篇 小學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1、按照國家規(guī)定,學校執(zhí)行每周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教師每天具體到校與離校時間由學校根據季節(jié)另行規(guī)定。
2、教師每天上、下午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到校上下班。值日領導與值日教師按學校規(guī)定的值班時間到校,并履行值班職責。
3、值日領導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時間定時清查兩次人數,凡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教室、辦公室等工作場合者,視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上離校者,視為早退;未請假或無故不上班者,視為曠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時至少清查一次,未見者視為脫崗事故一次。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辦理請假手續(xù)(病假須有對口醫(yī)院的醫(yī)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請假前須先自行協商調好課,并報教導處備案后,再憑書面請假條辦理有關請假手續(xù)。
2、請假半天以內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批準;半天以上兩天以內由校長(或指定的領導)批準,中層以上干部請假需由校長批準,二天以上由學區(qū)批準。
3、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辦理。
4、假期完畢或提前中止假期須及時找相關領導辦理消假手續(xù),提前終止假期而未消假,視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時上班,視為曠工。
三、上課制度
1、教師須按教導處安排的課表上課,凡因私事請假須將協商調課情況報教導處備案,凡因公事調課由教導處發(fā)調課單。
2、無論因公因私,調課行為一旦成立,上課教師須對課堂教學負完全責任;若不經過教導處而私自調課或各種原因造成誤課,課堂所發(fā)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均由學校課表所規(guī)定的教師承擔。
3、課堂教學“十不準”:不準坐教(因病除外);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接聽撥打電話;不準看報刊雜志;不準織毛衣、帶小孩;不準以任何借口(如拿粉筆、拿作業(yè)本等)離開教室;不準不帶教材、備課本上課;不準拖堂;不準酒后上課;不準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辦公制度
1、學校實行教師坐班制,除了上課或學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時間均要到辦公室坐班,因事外出無論時間長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請假,并告知當日值日領導,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2、辦公期間,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打牌下棋,不準帶小孩,不做與辦公或教學無關的事情。
3、講文明,講禮貌,舉止文明,不說臟話,不大聲喧嘩,不干擾他人工作。
4、使用電腦時不玩游戲,不聊天,不瀏覽不適宜的網站。
5、講究公共衛(wèi)生,不隨地亂丟亂扔亂吐,不亂寫亂畫亂張貼,整理好個人辦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潔美觀。
五、會議制度
1、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會議,不準遲到早退,不隨意進出。
2、帶好會議筆記本,作好會議記錄。
3、會議期間,將移動電話調為振動(或無聲方式),會場內一律不允許接聽或撥打電話。
4、不講小話,不看報紙雜志等,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5、每周教師例會原則上不批假。
六、有關規(guī)定
1、教師考勤將記入教師個人檔案。
2、婚、喪、產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假,各項工資照發(fā)。
3、病、事假須按規(guī)定辦理好請假手續(xù),不得電話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4、值日領導秉公辦事,認真履行當日職責,上、下午各查崗一次。并作好遲到、病、事假、曠工、脫崗失職記載,若出現失職地方,視為脫崗事故一次。
5、每學期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累計最多者,期末綜合評估定為最低等。
6、病假超過一個月無法上班者,停發(fā)年終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七、獎懲辦法
1、學校每年從學校勤工儉學收入中提取專項資金用于教職考勤管理,獎勵對象為在學校上崗的教職員工。
2、設全勤獎,當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的,視為全勤。在本校上崗的教職工,學校根據每月的考勤記載,凡出全勤者發(fā)給10元的全勤獎,當月考勤獎共發(fā)50元。(凡由于學校或上級安排而因公誤勤者,不扣全勤獎。)
3、根據考勤記載,每遲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獎1元,超過10次的取消當月全勤獎
4、誤課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許請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獎,超出部分,無論事假和病假,每請假一天,扣全勤獎金10元。曠工半天或發(fā)生嚴重教學事故的取消該教師當月考勤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