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防火檢查及巡查制度
1、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商場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二、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三、防火檢查內容: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水、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四、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填寫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書和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
2、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
三、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在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員工對轄區(qū)崗位上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營業(yè)結束時應當對營業(yè)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五、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六、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七、防火巡查內容: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在位情況;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八、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九、發(fā)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3、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商場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防火檢查人員應當責令各部門責任人當場整改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三、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保安部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
五、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機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
八、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2篇 學校、幼兒園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教育實施方案與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幼兒園的交通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強在校學生的交通與消防安全意識,保障在校學生的人身安全,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根據上級指示,我校成立了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教育活動組織機構,并建立了完善的制度措施,切實開展學校交通與消防專項整治,特制訂如下方案和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使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標志進一步規(guī)范,廣大師生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增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與應急措施,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使學校周邊環(huán)境進一步改善,確保我學校、幼兒園安全形勢穩(wěn)定有序。
二、組織機構
成立專項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劉海安;副組長:趙躍申、江保善;成員:何申強、曹東浩、何書平、趙玉芬、江冰。
三、工作內容
重點檢查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標識,與相關部門協商完善校門口路邊減速指示標志,完善幼兒園接送制度,制訂嚴密的方案,認真落實。學校、幼兒園加強消防設備配備,整理學校、幼兒園現存不安全因素。
四、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加強安檢,切實整改學校周邊交通安全隱患。
加強對學校、幼兒園門前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情況的排查梳理。對接送學生的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學生接送制度,并逐一登記,確定責任人。
2、注重宣傳,加強教育,提高學生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
學校要利用多種形式和活動對學生和家長進行面對面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交通安全教育,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逐步養(yǎng)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維護自身交通安全。
3、加強教育,樹立意識,有效開展學校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學校、幼兒園與相關責任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每周一次講話,每天一次提醒,利用媒體形式,運用有力教材教育學生。領導小組定期排查、總結安全隱患,制訂相應方案,不斷努力,預防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教職工要從服務學生、維護安全的大局出發(fā),充分認識到加強交通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提高認識,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狠抓各項措施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2、加強督導,推進工作。強化對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發(fā)現和解決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學校(園)師生和群眾對交通安全管理進行監(jiān)督,促使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第3篇 駐地辦試驗室安全消防制度
1、試驗室工作人員應按規(guī)定參加消防知識教育及消防演練活動,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會報火警;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會使用滅火器材;懂得滅火方法,會撲救初起火災。
2、操作使用儀器設備者,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使用,以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
3、試驗室所屬貴重設備、器材以及試驗室必須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應由專人負責,放置于安全地點妥善保管,并經常檢查,建立設備情況檔案及材料消耗記錄。
4、保持電器設備的干燥和清潔,經常檢查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全,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5、使用烘箱、電爐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管理,按章使用,用畢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工作人員使用電熱器具。
6、嚴禁在試驗室吸煙和使用明火。試驗室的防火器材,應有專人妥善保管,禁止隨意挪動,由辦公室定期進行檢查更換。
7、試驗室水、電設施應定期檢查維護,杜絕漏水、漏電等現象發(fā)生。下班前應有專人負責關好門窗、斷開電源、關閉水籠頭等。
8、試驗室安全負責人應認真負責,經常做好安全、消防檢查,消除治安消防隱患,確保試驗室的安全。
第4篇 z超市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管理規(guī)定
消防設施是指用于火災報警、防火排煙和滅火的所有設備。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撲救初起火災的干粉和1211滅火器及其他滅火專用輕便器材。消防設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證,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設施必須保證靈敏可靠,保證良好狀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特制定本規(guī)定:
1.保安部全面負責超市所屬的消防報警設施、滅火器材的管理,負責定期檢查、試驗和維護修理,以確保完備,并建立檔案登記。
2.超市保安部負責維護、管理超市公共場所內的消火栓。在重大節(jié)日前對器材、裝備進行檢查,春秋季進行試噴抽查。
3.各部門、班組對本崗位的消防器材由義務消防員進行兼管,定期進行維護,禁止無關人員挪動、損壞消防設施。防止消防器材丟失,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保安部。
4.嚴禁非專業(yè)人員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門、班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發(fā)生丟失、損壞,該部門、班組應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禁止無關人員動用消火栓內的設備,禁止將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動用消火栓必須向保安部報告。
6.嚴禁以任何理由阻擋、遮攔、裝飾、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設施及消防標志。
7.本規(guī)定未盡條款,均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有關條款。
(二).公寓防火制度
1.公寓內所有的裝飾材料,應采用非燃材料,或難燃材料。
2.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公寓,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寓,需立即交服務處專門儲存,妥善保管。
3.禁止在公寓區(qū)燃放煙花爆竹。
4.公寓內應配有禁止吸煙標志、應急疏散指示圖及內部消防安全指南。
5.樓層管理員須經常向住戶宣傳,不要躺在床上吸煙。煙頭和火柴不要亂扔亂放,應放在煙灰缸中。入睡前應將音響、::電視機關閉;人離開房間時,應將房內的電燈關掉。
6.樓管員應保持高度警惕,平時應不斷巡視查看,發(fā)現火險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
(三).辦公區(qū)防火制度
1.辦公區(qū)嚴禁吸煙,并在明顯位置設置防火標志。
2.辦公區(qū)不得儲存雜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辦公區(qū)不得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電飯鍋等電熱工具。
4.如發(fā)現違反此制度者,將對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給責任部門處于以500-2000元的罰款,并給予通報批評。
5.因違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災事故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及主管領導的刑事責任。
(四).小吃區(qū)消防安全制度
1.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guī)、條例以及華聯制定的各項消防安全規(guī)定。
2.經營場地的安全要有明確的負責人,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消防工作。
3.經營單位必須無條件地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和消防安全員工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違法、違章行為及火災隱患,必須在限期內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經營單位負全部責任。
4.經營單位在開業(yè)前必須對員工做好防火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5.經營單位在華聯超市區(qū)域內作業(yè)、施工,必須向超市保安部等有關部門申請,得到允許后,方可作業(yè),如需動火作業(yè),必須持有超市保安部簽發(fā)的動火作業(yè)證,方可作業(yè)。
6.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在小吃經營中各項工作須嚴格按規(guī)范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7.經營單位必須按《消防條例》配備有效地、足夠地消防器材,以保證經營的安全。
8.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用具,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并保證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
9.經營單位應服從**消防安全管理、監(jiān)督、檢查,對不承擔責任書所規(guī)定的責任、違反消防條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給超市造成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華聯有權依情節(jié)輕重對經營單位進行警告并處以100元-1000元的經濟處罰,限令停止整頓,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五).燃氣安全使用管理規(guī)定
為確保燃氣的安全使用,維護保障超市的正常經營秩序和利益,防止因燃氣使用不當發(fā)生火災,特制定本規(guī)定:
1.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fā)現損壞、銹蝕立即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2.燃氣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由所在部門對其進行燃氣安全操作培訓,作到'二知三會'。
一知:燃氣
安全使用規(guī)定二知:燃氣具構造
一會:燃氣安全操作使用二會:保養(yǎng)維護燃氣具
三會:發(fā)現隱患,處理意外險情
3.涉及使用燃氣的部門,須設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燃氣的日常管理。
4.燃氣具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任何與燃氣操作無關或與之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燃氣操作間。
5.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氣具嚴格按照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進行操作。
6.定期清洗燃氣操作間的排煙道,避免因排煙道積油、積污過多而引起的火災事故。
7.燃氣操作間要保持良好的通風,發(fā)現燃氣外泄時,要采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8.每日班前、班后燃氣使用部門要對燃氣操作間進行安全檢查并要有文字記錄。
9.對保安部門配置于燃氣使用區(qū)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對閑置燃氣灶具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
(六).防火檢查制度
1.營業(yè)小組及其它部門要設立一名防火檢查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做好檢查記錄。
2.防火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發(fā)生火情。
3.各部門要在經理(主管)帶領下,每月要進行兩次防火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并把情況向保安部匯報(書面材料)。
4.保安部每月不定期的對各部門進行安全防火檢查,主要檢查放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有無重大火險隱患,有無安全防火檢查記錄,以消防工作為依據,協同各部門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附:《消防安全日查情況表》
填寫說明:
1.按年、月、日各兩位填寫
2.檢查人員簽字
3.檢查情況
4.遺留隱患具體情況
第5篇 廣播電視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guī),結合我局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局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廣播電視設備、國家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我局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局及各中心、公司、網站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我局的防火第一責任人由局長擔任,各中心、公司、網站防火第一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局技術物業(yè)中心負責全局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我局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我局的防火安全工作,各中心、公司、網站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部門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我局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而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局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且負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局防火責任人和各中心、公司、網站的消防責任人分別對我局和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日常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處理我局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我局的防火安全制度。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部門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三條 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消防安全講座、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第十四條 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第十五條 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六條 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第十七條 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八條 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第十九條 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五章 防火巡查、檢查
第二十條 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第二十一條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大樓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各部門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第二十二條 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三條 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周查看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報,若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第二十四條 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六章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第二十五條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第二十六條 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第二十七條 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第二十八條 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第二十九條 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七章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
第三十條 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第三十一條 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第三十二條 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第三十三條 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第三十四條 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報警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第三十五條 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第三十六條 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消防應急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和報告部門主管。
第八章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第三十七條 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第三十八條 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第三十九條 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保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第四十條 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九章 火災隱患整改
第四十一條 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四十二條 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第四十三條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第四十四條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十章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條 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經動力部負責審核。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取暖器等大功率電器。
第四十六條 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安保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主任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過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第十一章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
第四十七條 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第四十八條 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第四十九條 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第五十條 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第五十一條 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第十二章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第五十二條 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五十三條 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五十四條 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第五十五條 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第五十六條 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十三章 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
第五十七條 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動力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第五十八條 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第五十九條 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第六十條 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第六十一條 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動力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動力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第六十二條 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第六十三條 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第六十四條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第六十五條 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第六十六條 公共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第十四章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
第六十七條 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第六十八條 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我局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易爆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玩弄、損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第6篇 高壓、低壓配電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主電室及高壓、低壓配電室均屬于重點防火部位,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嚴格執(zhí)行出入登記制度。
(二)主電室及高壓、低壓配電室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廢舊備品備件,保持室內整潔,通道暢通無阻。
(三)工作人員在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杜絕違章作業(yè)。
(四)停產檢修或平時打掃衛(wèi)生時,禁止使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擦洗設備;對使用過的棉紗、油布、油漬及其它可燃物質必須及時清除干凈。
(五)因生產需要進行動火作業(yè),必須經公司消防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方可進行。
(六)工作人員應定期對變壓器、開關柜、電纜層、電纜溝等設備及部位進行清理維護,防止塵污造成短路,發(fā)現問題和事故隱患應及時處理和上報。
(七)雷雨季節(jié)來臨前,應對防雷和防靜電裝置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符合規(guī)定要求,接閃器引下線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保證電氣設備和人身的安全。
(八)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撲救火災和火場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必須妥善保管,自覺維護和保養(yǎng)。
第7篇 安全生產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員;
三、施工現場必須購置必備的安全消防設施;且擺放于明顯處;
四、加強消防器材的培訓使用,保證每人會操作、使用;
五、消防器材、設施應配專人管理,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
六、木工間、裝飾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嚴禁生火;
七、施工現場、職工宿舍嚴禁電線私拉亂接,防止電線短路,引發(fā)火災。
八、嚴禁利用燈泡取暖、烤衣、膠靴等物件;
九、定期進行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十、各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支持專(兼)職消防安全員的管理工作。
第8篇 zj高速服務區(q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服務區(qū)成立消防安全組織,服務區(qū)負責人是服務區(qū)消防工作的責任人,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
第二條 要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檢查,及時提出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意見,認真查處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
第三條 服務區(qū)各種消防設施做到布局合理、使用方便、性能可靠,任何人不準玩弄和移動消防器材,不準在消防設施前堆放物品,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他用,每月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四條 完善消防設施,建立消防安全檢查臺帳;
第五條 服務區(qū)配電設施由持合格證書的電工管理,電工安裝維修作業(yè)時,嚴禁違章操作,經常檢查服務區(qū)用電設施和線路的完好程度,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乙炔瓶、氧氣瓶應定期檢查,并按安全規(guī)程使用、存放、操作。凡特殊工作崗位作業(yè)人員都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章制度;
第六條 組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意識教育以及消防知識的學習,普及消防安全工作,使服務區(qū)人員人人掌握消防常識,提高自救能力,并會使用消防器材;
第七條 加油站禁火區(qū)域內嚴禁煙火,周圍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必須使用防爆電器,加油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加油站的安全制度;
第八條 加油站、配電房、廚房、客房、水泵房、鍋爐房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做好設備的保養(yǎng)、維修工作,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第九條 根據服務區(qū)消防工作的實際需要配備消防器材,配置后不得隨意變換位置和更換器材種類;
第十條 各類器材根據消防部門的規(guī)定配置到位,選擇通風、干燥、清潔的位置進行存放,并一律實行“單位負責,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的管理辦法,確保消防器材的安全有效;
第十一條 建立消防器材配備管理臺帳,落實責任人,并嚴格執(zhí)行;
第十二條 無突發(fā)火警,各類消防器材一律不得擅自動用;
第十三條 消防器材使用后應及時向領導匯報,作好記錄,并重新充裝到位;
第十四條 定期做好滅火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和檢查工作,一般每月檢查不少于一次,特別要注意滅火器的有效性,對已到有效期的消防器材應及時進行更換,以保證滅火器材完好與有效;
第十五條 消防水帶在使用完畢后,應曬干、卷好放回原處。
第9篇 幼兒園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城鹽幼兒園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積極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單位和員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定期組織全體員工學習消防知識,開展滅火演練,全體員工會報警、會使用消防設施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和撲救火災。
三、所有新進員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四、重視抓好外來電工、焊工、油漆工等特殊人員消防安全教育管理,確保單位重要環(huán)節(jié)的消防安全。
第10篇 鍋爐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鍋爐房無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2、司爐人員要經常檢查測試安全閥、氣壓表、水位計,使其靈敏有效。
3、司爐人員添煤前要詳細檢查清除煤內的雷管等爆炸物。
4、鍋爐要定期排污,清除的爐渣應用水澆滅。
5、司爐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準喝酒,不準睡覺,不準擅離職守。
6、司爐人員必須學會正確使用各類消防滅火器材。操作間所配備的滅火器材,嚴禁挪作它用,或擅自空放。
7、司爐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8、發(fā)生火災應立即報告消防部門并組織滅火?;鹎檩^大時人員迅速撤離現場。
第11篇 消防重點單位安全制度
一、加強和規(guī)范網吧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
二、堅持經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員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三、每周由經理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每月底由總經理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大檢查,如發(fā)現問題現場安排解決。
四、對存在的消防問題應做好記錄并派專人跟蹤,限期兩天內予以整改完畢。
五、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對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巡查記錄,對個別存在的隱患必須及時解決。
六、網吧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熟記火災報警電話“119”,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強重點部位巡察,確保網吧經營的正常運作。
八、場內嚴禁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場,一經發(fā)現立即勸阻將物品帶出場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消防器材,設施進行檢查、試運行,保證設備的正常運作,并作好記錄工作。
十、場內所用的滅火器材必須符合國家的關規(guī)定,對過期假冒的產品堅決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發(fā)生火災時,要冷靜處理。及時撲救(用滅火器)以及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同時要熟練的組織、協助客人從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時要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訓練、演練。
十四、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給予處罰。
第12篇 某多媒體教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體必須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動用儀器設備。
2.進入室內嚴禁吸煙,嚴禁食品帶入。
3.按學生教育計劃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教育教學正常進行。
4. 積極配合學校思想教育宣傳工作,運用有線電視網宣傳科學、破除愚昧,嚴禁播放國家明令禁止和對青少年學生不宜的影視作品。
5.管理人員要到崗位,積極收錄和拍攝有價值的錄像節(jié)目,并及時登記注冊,主動向各有關學科或部門推薦。
6.對需使用多媒體設備和進行放映與拍攝的有關學科、部門、教師,要求他們必須預約登記,做好使用記錄和檔案資料整理工作。
7. 做好儀器設備與配件的保養(yǎng)、保護、檢修工作,保證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
8.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堆放其它無關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重視防火、防水、防盜等的防范意識,不能松懈,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和儀器設備是否有漏電情況。
10.下班前必須關閉所有電源、水源和門窗,節(jié)假日貼好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