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福利制度-14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福利制度(十四)
1.福利項目包括:伙食、住宿、娛樂、年假、產假、婚假、培訓、節(jié)日慰問等。
2.伙食規(guī)定:公司為所有雇員均提供三餐伙食,管理餐9元/天,三葷一素一湯/餐;員工餐6.5元/天,二葷一素一湯/餐。
3.住宿規(guī)定:公司為所有雇員提供住宿,住宿等級為:經理單間、主管1-2人/間、職員4-6人/間;每個房間配有床鋪、風扇、照明燈等家居,需愛惜公物,損壞照價賠償。
4.娛樂:不定期組織開展晚會、球賽、棋類競賽等文藝活動。
5.醫(yī)療:公司備有日常擦傷流血急救藥品,發(fā)生工傷后須及時填寫《工傷事故報告單》,醫(yī)療費用視總辦處理意見及工傷者本人應負責任確定。
6.有薪假期:年假、婚假等。
7.節(jié)日慰問:每月于會所舉行一次員工卡拉ok聚會和員工生日晚會(當月生日的員工將獲公司贈送的禮品),傳統(tǒng)節(jié)日公司內部加餐。
8.其它福利詳見各項規(guī)定。
9.應用表單
9.1《工傷事故報告單》
第2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安部獎懲制度-2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安部獎懲制度2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yè)精神,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節(jié)獎勵
一、獎勵種類:頒發(fā)獎狀:通報表揚(嘉獎);物質獎勵;晉升;發(fā)放獎金。
二、獎勵條件: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認真勤奮、執(zhí)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物質獎勵,晉升: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3、檢舉揭發(fā)違反規(guī)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對可能發(fā)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5、多次執(zhí)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發(fā)放獎金:1.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2.遇突發(fā)事件第一時間達到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不退縮,有效的控制場面使損失降到最低者。3、對公司發(fā)展有重大貢獻者。4、在各類報刊或學術研討會上發(fā)表有關物業(yè)管理論文者。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yōu)秀工作者評獎。1、一年中累計三次嘉獎無簽發(fā)警告通知書者2、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yōu)秀者。3、其他可參選優(yōu)秀工作評獎者。
三、獎勵程序:1、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上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2、每月將對員工進行一次考核,根據考核成績評定員工。如一年內兩次被評為先進者,授予優(yōu)秀員工稱號,并給予獎勵。3、對嚴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員工,在提薪晉升等各方面將優(yōu)先考慮。
第二節(jié)違紀過失
一.懲罰種類:
口頭警告:簽發(fā)警告通知書,罰款:辭退:
有下列行為過失者口頭警告: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fā)生錯誤情節(jié)較重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制度者。
3、初次不聽領導合理指揮者。
4、不按公司規(guī)定著裝;儀表、儀容不整,當值哼歌、吹口哨、無精打采者。
5、不及時匯報,不填寫交接班記錄者。
6、不使用禮貌用語。
7、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guī)定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規(guī)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者。
9、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jié)尚重者。
10、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1、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或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者。
12、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聊天、吃零食者。
13、無故不參加公司的列會,培訓者。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或從事規(guī)定以外的工作。
有下列行為過失者簽發(fā)警告通知書或罰款: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簽到者。
7、當班時間睡覺、打鬧、飲酒者
8、未經同意私自調班或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超過3次)
9、因服務態(tài)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或對業(yè)主投訴的處理不當或不及時,引致業(yè)主向上級部門領導投訴者。
10、弄虛作假,涂改當班記錄、刪除錄象記錄。
11、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2、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釀釀成事故者。
13、工作時間消極怠工者。
有下列行為過失者辭退:
1、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及安排,不聽從上級領導指揮監(jiān)督、與其發(fā)生沖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工作時間喝酒、賭博、打架。
4、工作范圍內聚眾賭博、變相賭博等。
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服務態(tài)度極差,與業(yè)主吵架,經查實累計被戶主投訴3次以上者。
7、聚眾鬧事妨害、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8、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者。
9、對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10、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連續(xù)曠工3天或兩個月累計五天,全年累計七天的。12、盜竊同事或公司、客戶財物者。
13、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5、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6、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18、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19、故意撕毀公文者、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yè)秘密者。
20、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22、年度內累計三次簽發(fā)警告通知書者。
23、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24、其它應給予辭退的行為。
保安部
20**-3-18
第3篇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一、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其各物業(yè)項目管理處。
三、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到集團公司綜合辦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印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下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指定兩人分別保管,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
2、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寫《印鑒借用審批表》,征得其部門主管同意,并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批準,方可帶離公司。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相關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時須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集團公司綜合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五、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yè)務合同、項目協(xié)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印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印章管理表》后方可用印,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門備案。
2、印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權拒印。
3、嚴禁在空白合同、協(xié)議、證明及介紹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確需用印時,須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簽字用印的領導匯報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作廢,已使用的合同協(xié)議類文件須報印章管理部門備案。
六、銀行印鑒章管理
(一)印鑒章保管要求
1、 二枚印鑒章必須分開保管,不可一人同時保管使用,一般情況,財務負責人和會計各保管一枚印鑒章。
2、上班時間,印鑒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下班時印鑒章必須放入柜,不得隨意擺放。
(二)印鑒章帶離財務部門,必須進行登記注明用途,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時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印鑒章帶離必須是公司內部2個人員,同時一定是財務部門和綜合辦各出一人。
(三)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文件,必須報財務負責人審核,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進行登記。
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單據(如收據、優(yōu)惠券等)上,必須有本公司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財務負責人批準后予以蓋章。
(四)刻制印鑒章,須經財務負責人書面申請,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核,報集團公司審批后,予以刻制。
七、違紀處理
1、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印章保管員應將《印章借用審批表》、《印章管理表》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關行政部門匯總存檔。
第4篇 z物業(yè)管理公司三級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三級管理制度
為了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在管理中將體現'嚴格、系統(tǒng)、人性、協(xié)調'的基本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實行三級管理模式,即公司經理、項目區(qū)域常務經理、管理處(部門)負責人三級管理。
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級管理、分級落實,各級責任人應對上級安排的工作負責。
三、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原則上應按級管理、按級匯報、按級處理;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特殊情況可越級匯報處理。
四、各級在管理權轄范圍內,對違規(guī)違紀,工作責任性不強的下屬員工,按管理權限作出處理。
五、班組負責人確認其下屬不能勝任該崗位或缺乏主動性、積極性,經教育后仍不能改正的,可向上級建議,要求部門對其進行處理。
六、各級在處理問題時,應客觀、公正、慎重,并對所作出的處理結果負責。
第5篇 物業(yè)公司員工工服管理制度
物業(yè)有限公司員工工服管理規(guī)定(暫行)
1.0目的
為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規(guī)范員工統(tǒng)一著裝,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唐山**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全體員工工服的管理。
3.0職責
3.1人力行政部負責員工的工服的統(tǒng)籌管理及工服制作。
3.2庫管員負責發(fā)放保管,應準確把握發(fā)放和庫存工服數量和質量;在工服不足時及時補充(指保安服裝)。
3.3庫管員負責驗收和執(zhí)行物品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含補充服裝時型號數量的統(tǒng)計)。
3.4各部門主管負責人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并對本部門工服負責。
4.0工服的管理
4.1以人力行政部的正式入職單為依據,填寫《員工工服領取登記表》
4.1.1人力行政部在填寫《員工工服領取登記表》時,必須注明每件或每套工服的購置價格。
4.2物業(yè)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各物管處經理和總公司各部門經理每人交納1000元人民幣;其它管理人員(含物管處副經理、經理助理、各部門主管)每人交納500元人民幣;保安員每人交納服裝押金600元人民幣;商管員員工交納服裝押金500元人民幣;客服部員工交納服裝押金300元人民幣;維修部(含各種運行工)、保潔員、綠化員每人交納200元人民幣;其它總公司員工根據層級比照交納。
4.3 員工工服的支領、退還、押金繳納方式與折舊年限
4.3.1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及各物管處經理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職位
物業(yè)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物業(yè)管理處經理、總公司各部門經理
物品
黑色西服2套、白色長袖襯衣2件、白色半袖襯衣2件、黑色單皮鞋1雙、黑色棉皮鞋1雙、
備注
領帶(藍色或淺灰色暗花)自備
押金
在工資內扣除并開具押金收據
折舊年限:所有物品折舊年限均為3年。
4.3.2各物管處副經理及各部門主管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職位
各物業(yè)管理處副經理、各部門主管、物業(yè)管理處經理助理
物品
黑色西服2套、白色長袖襯衣2件、白色半袖襯衣2件
備注
黑色皮鞋及領帶(藍色或淺灰色暗花)自備
押金
在員工工資內扣除并開具押金收據
折舊年限:所有物品折舊年限均為3年。
4. 4. 3 保安員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職位
保安員
物品
黑色或藏藍色制服2套、長袖靠色襯衣2件、半袖白色襯衣2件、黑色易拉得領帶2條、黑色三接頭皮鞋1雙、黑色軍鉤(棉)皮鞋1雙、迷彩服2套、(www.)黃膠鞋(訓練用)2雙、武裝帶1條、保安專用半身棉服1件、高筒雨靴1雙、雨衣1件
備注
1.武裝帶、高筒雨靴和雨衣離職時必須交還公司
2.所有所需交回物品,必須清洗干凈
押金
員工上崗前繳納
折舊年限:保安專用半身棉服、高筒雨靴和雨衣的折舊年限為
5年,其他物品的折舊年限3年。
4.3.4客服部員工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職位
客服部(含物業(yè)管理處人力資源、行政、文員及總公司文員等相應崗位)
物品
黑色夏季套裝2套(下半身裙裝、上半身半袖襯衣)、職業(yè)套裝2套(下半身長褲、上半身長袖襯衣)、領結2個
備注
押金
在員工工資內扣除并開具押金收據
折舊年限:所有物品的折舊年限均為3年。
4. 4. 4 環(huán)境保潔部員工工服支領標準
職位
環(huán)境保潔部員工
物品
女員工:紅色或米黃色t恤和深藍色寬松運動褲2套、 天藍色或深藍色工作服套裝2套、棉背心1件、遮陽帽1頂、橡膠底布鞋2雙、橡膠底棉鞋1雙、中筒雨靴1雙、雨衣1件
男員工:米黃色或天藍色t恤和深藍色寬松運動褲2套、天藍色或深藍色工作服套裝2套、棉背心1件、遮陽帽1頂、橡膠底布鞋2雙、橡膠底棉鞋1雙、中筒雨靴1雙、雨衣1件
備注
1.夏季室外作業(yè)人員可配發(fā)草帽。
2.中筒雨靴和雨衣在離職時必須交還公司。
3. 所有所需交回物品,必須清洗干凈
押金
在員工工資內扣除并開具押金收據
折舊年限:棉背心、中筒雨靴、雨衣的折舊年限為5年,其他
物品折舊年限3年。
4.4.5 工程維修部員工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職位
工程維修部員工
物品
夏天:半袖工程套裝2套;冬季:冬季工程套裝2套、工程用半身防寒服1套;絕緣鞋(單鞋2雙、棉鞋1雙)、高筒雨靴1雙(普通員工)、絕緣雨靴1雙(電工專用)、雨衣1件
備注
1.高筒雨靴和絕緣雨鞋在離職時必須交還公司
2.所有所需交回物品,必須清洗干凈
押金
在員工工資內扣除并開具押金收據
折舊年限:工程用半身防寒服、高筒雨靴、絕緣雨靴的折舊年
限為5年,其他所有物品的折舊年限為3年。
4.4.6商管員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職位
商管員
物品
黑色西服2套、白色長袖襯衣2件、白色半袖襯衣2件
備注
黑色皮鞋及領帶(藍色或淺灰色暗花)自備
押金
在員工工資內扣除并開具押金收據
折舊年限:所有物品的折舊年限均為3年。
4.4.7播音員及公司其他女性文員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職位
播音員及公司其他女性文員
物品
黑色夏季套裝2套(下半身裙裝、上半身半袖襯衣、領結兩個)、職業(yè)套裝2套(下半身長褲、上半身長袖襯衣)
備注
押金
1.在員工工資內扣除并開具押金收據
2.押金標準與客服部標準一致
折舊年限:所有物品的折舊年限均為3年。
4.4.8員工工服的折舊計算方法及其他規(guī)定
4.4.8.1 折舊費用:實際的購置價格÷折舊年限的月份和×員工實際工作年限的月份和 。
例如:一員工在本公司申領了一套價值360元,折舊期為3年的工服,該員工在公司工作2年零3個月,主動離職。該員工在離職時
可支領服裝折舊費用為360元÷36個月×27個月=270元。
4.4.8.2 折舊期從工服申領到位的日期開始計算,到員工將工服上繳至公司的日期截止(一個月內累計工作不足15天含15天不予計算折舊月份;一個月內累計工作超過15天不足30天按整月計算。)
4.4.8.3 員工主動離職,按此辦法執(zhí)行;員工被動離職視情況而定。
4.4.8.4 在試用期內員工主動離職,公司將不退任何費用;員工被動離職視情況而定。
5.0著裝標準
員工著裝標準按***(唐山)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之《員工行為規(guī)范》之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0本規(guī)定由人力行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7.0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同時廢止原有規(guī)定及口頭規(guī)定。
第6篇 物業(yè)公司員工手冊-考勤制度
物業(yè)公司員工手冊:考勤制度
5、考勤制度
5、1員工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受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輪班、倒班者輪休)
5、2公司作息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季節(jié)性調整另行通知。
5、3員工無故遲到、早退,一次扣罰20元(15分鐘以內),三次累計視同曠工一天,月累計曠工超過三天者予以除名。
5、4公司普通員工因病需休息、就醫(yī)者,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一天以上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批準,主管以上管理人員由公司領導批準。急診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5、5員工年病假時間累計10天以內(含10天),按日扣除月基本工資的3%,超過10天不滿60天時,發(fā)給基本生活費(按市勞動局規(guī)定)。
5、6試用期員工及臨時工病假按天數扣除其日基本工資。
5、7病、事假未辦理請假手續(xù)的視同曠工,無工資。
5、8辭職員工未按規(guī)定提出申請者,無工資。
5、9公司實行事假無薪制,請假手續(xù)辦理與病假同。
5、10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等,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休假期間按天數扣除月績效工資部份。
5、11一年中事假累計不超過15天,病假不超過60天,超期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7篇 物業(yè)公司員工獎懲制度15
物業(yè)公司員工獎懲制度(十五)
第1條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yè)精神,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第2條獎勵
1、獎勵種類:
頒發(fā)獎狀:通報表揚(嘉獎);物質獎勵(小功);晉升工資或晉級(大功);發(fā)放獎金。
2、獎勵條件: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承辦、執(zhí)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10---20元)。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fā)違反規(guī)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對可能發(fā)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策劃、承辦、執(zhí)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6)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yōu)秀員工
7)連續(xù)半年內出勤率100%的保安員,當月給予10元獎勵;
8)連續(xù)一年內出勤率100%的保安員,當月給予20元獎勵。
9)其它應給于記小功事跡者。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50---100元)。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chuàng)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
2)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3)對公司發(fā)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4)在各類報刊或學術研討會上發(fā)表有關物業(yè)管理論文者。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yōu)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益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yōu)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yōu)秀工作評獎者。
第3條獎勵程序及其他獎勵:
1、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上報
人事部門,由人事部門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2、季無重大責任事故(主要指被盜事故、人員死亡、重大火災)每班每
人獎勵10元;半年度無重大責任事故,當月每班每人獎勵20元;年度無重大責任事故,當月每班每人獎勵100元。
3、軍容風紀、業(yè)務技能、出勤率等各方面表現連續(xù)三個月被評為'優(yōu)'的保安員,當月給予20元獎勵;連續(xù)半年被評為'優(yōu)'的保安員,當月給予30元獎勵;連續(xù)一年被評為'優(yōu)'的保安員,給予基本工資增加10元的獎勵;連續(xù)兩年被評為'優(yōu)'的保安員,給予基本工資增加20元的獎勵;連續(xù)三年被評為'優(yōu)'的保安員,給予基本工資增加50元的獎勵。
4、見義勇為獎。當班過程中為保衛(wèi)公司財物及廠區(qū)內公司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抓獲盜賊、破壞分子及肇事者,給予立功保安員50--100元獎勵。
第4條違紀行為
一、甲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甲類過失。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fā)生錯誤但情節(jié)輕微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制度者。
3、初次不聽領導合理指揮者。
4、不按公司規(guī)定著裝;儀表、儀容不整,當值哼歌、吹口哨、無精打采者。
5、不填寫或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者。
6、不使用禮貌用語。
7、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guī)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規(guī)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者。
9、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jié)尚輕者。
10、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1、對各級領導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12、在當值崗位使用公司電話辦理私事超過3分鐘等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或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者。
14、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聊天、吃零食者。
15、無故不參加公司的業(yè)務培訓者。
二、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簽到者。
7、當班時間睡覺、打鬧、飲酒者
8、未經同意私自調班或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超過3次)
9、因服務態(tài)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或對業(yè)主投訴的處理不當或不及時,引致業(yè)主向上級部門領導投訴者。
10、弄虛作假,涂改單據、證明、記錄、報假學歷。
11、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2、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尚未釀釀成事故者。13、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三、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丙類過失:
1、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及安排,不聽從上級領導指揮監(jiān)督、與其發(fā)生沖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工作時間喝酒、賭博、打架。
4、工作范圍內聚眾賭博、變相賭博等。
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服務態(tài)度極差,與用戶吵架,或累計被用戶投訴3次以上者。
7、聚眾鬧事妨害、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8、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者。
9、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10、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連續(xù)曠工3天或兩個月累計五天,全年累計七天的。
12、盜竊同仁或公司、客戶財物者。
13、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5、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6、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18、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19、故意撕毀公文者、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yè)秘密者。
20、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22、年度內累計三次乙類行為者。
23、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24、在公司任職期間私自在外兼職。
25、其它應給予辭退的行為。
第5條行政處分
對員工的違紀處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留用察看、降級(降薪
或撤職)、勸退或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五種。并給予當事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罰款;同時記入班組績效考核。
1、警告:僅限于首次觸犯甲類過失的行為,上級領導簽發(fā)過失通知書
并報人事主管部審核備案,同時給予(5----10元)的經濟處罰。
2、嚴重警告:員工重復觸犯甲類過失或首次觸犯乙類過失,上級領導簽發(fā)書面警告書,報人事主管部審核備案并扣以(10-20元)的處罰。
3、留用察看:員工重復觸犯乙類過失將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扣以(50-100元)的處罰。
4、降級(降薪或撤職)。員工在同類職務各類考核評估中不合格或員工違規(guī)或違規(guī)屢教不改的,可以給予降級(降薪、撤職)處分。
5、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員工在同級各類考核評估中連續(xù)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圍內的給予辭退。
6、勸退和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凡觸犯警告(過失)一年內累計被簽發(fā)4個甲類過失或3個乙類過失將被視為丙類過失,公司根據《勞動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對其作勸退或違紀辭退處理。由各崗點負責人書面提出,送安防部專門人員和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復查、審核,總經理批準實施。經公司領導批準,人事部門可直接對違規(guī)員工給予辭退處分。
7、員工違反丙類過失任意一項,對其做勸退或違紀辭退處理。
8、其它應進行處罰的違規(guī)行為及處罰辦法。
1)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視責任大小給予當事人警告、留用察看、開除的行政處罰,并給予當事人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罰款;同時記入班組績效考核。
2)發(fā)生監(jiān)守自盜,一經查實,將給予當事人開除,并給予停發(fā)工資,扣除基礎股金(或押金)的處罰,并記入所在班組績效考核。
第6條處理的原則:
給予員工違紀處理,必須以事實為依據,法規(guī)制度為準繩,并允許受處理者申辯。
第7條處理公布:
各種違紀處理,都必須發(fā)出'違紀處理決定書'送達當事人;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同時在公司通告欄上予以公布。
第8條處理的時限界定:
1、員工對處理決定不服,可于'違紀處理決定書'送達當天起計,三天內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訴。如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不提出書面申訴,違紀處理決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書面申訴當天起計,七天內作出是否變更違紀處理的決定。
第9條處罰程序
1、員工有違紀行為,由所在崗點負責人填寫員工違紀警告過失通知書,道明違紀事實,提出處理意見,經見證人或違紀人簽名后,送人事主管部門。
2、普通員工的違紀處罰,由安防部經理審批后,上報人事主管部門實施。
3、安防部經理可對違紀而拒絕簽過失記錄、情緒激動且有可能造成傷害他人及損壞物品的行為和嚴重違紀的員工采取即時停職停薪,再報人事主管部處理。
4、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含部門主管級)的違紀處罰,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處罰的取消
第8篇 某某物業(yè)公司用工管理制度
某物業(yè)公司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人力行政管理規(guī)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 公司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及相關釋義:
1、本公司全體員工工作行為規(guī)范,均依本規(guī)定執(zhí)行;
2、本規(guī)定所稱員工,指本公司經人力行政部批準聘用并備案的正式、試用、臨時、兼職和退休返聘等全體從業(yè)人員。
第二章 招聘與入職管理
公司實行'定員、定編、定崗'管理,公司各部門、崗位的人員招聘須符合公司定編的人員配置。 對崗位編制外人員或緊缺人才的聘用須由用工部門至少提前兩周向人力行政部報《人員招聘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人力行政部、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后方可進行招錄。 公司各部門所招錄員工,必須通過相關面試程序,經面試篩選,合格后方可錄用。
招聘程序:
1、人力行政部根據用人部門要求收集應聘人員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選,簽署初試意見;
2、人力行政部與用人部門負責人確定復試人員名單及復試時間。復試由用人部門主試,側重對應聘者專業(yè)技能的考察,人力行政部組織實施,用人部門出具最終面試意見;
3、人力行政部向通過復試的應聘者發(fā)出錄用通知,并通知相關部門新員工入職日期。
應聘人員需向人力行政部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親筆填寫的《應聘人員登記表》;
2、最高學歷證件及復印件一份;
3、身份證、戶口本或暫住證及復印件一份;
4、免冠照片三張;
5、專業(yè)崗位資質證明及復印件一份;
6、特殊崗位的其他必要的文件;
7、秩序維護人員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8、異地員工特殊情況不能及時提供相關資料的,須上報審批。
發(fā)現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輯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惡性嗜好者;
4、法*習練者及其它不法組織教會成員;
5、拖欠公款或其他不法行為有記錄在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7、曾因品行惡劣被用人部門解除勞動關系者;
8、未到法定用工年齡的;
9、或經體格檢查由本公司認定難以勝任工作者;
10、 本人填寫的應聘人員登記表及本人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證件等與實際不符,欺騙公司的;
11、 如隱瞞上述事實并已辦理入職的,一經發(fā)現,公司有權即時單方解除勞動關系。
經甄選確定的人選,須辦理相關錄用審批等手續(xù),未辦理審批手續(xù)的,任何部門不得通知應聘者上崗工作,如有違反,由通知人承擔相關責任并接受懲處。
錄用審批手續(xù)完畢后,由人力行政部通知新員工報到。新員工接到錄用通知后,應在通知日期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到職,應與人力行政部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逾期未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xù)后,由人力行政部為該員工建立人事檔案,并制作電子檔案。
員工正式上崗后,個人資料發(fā)生更改或補充時,員工應于第一時間向人力行政部申報個人情況變更情況,內容包括:姓名、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緊急聯系人、培訓結業(yè)或進修畢業(yè)。 員工人事檔案由人力行政部統(tǒng)一保管。各部門應及時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送交人力行政部,每個員工的德能勤績和獎懲情況將隨時記入檔案,長期保留,員工離職后,如有需要,傳遞給其它公司。
公司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隨時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系。
員工檔案包括:
1、員工求職資料:應聘時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2、社區(qū)、街道(或村委會)政審證明一份;
3、應聘人員面試評價表;
4、用工協(xié)議(合同)、承諾或聲明、轉正定級審批表;
5、員工異動申請表、異動交接手續(xù);
6、工作總結、考核記錄等平時形成反映員工信息的材料。
新員工須參加崗前培訓,理解并熟知公司的企業(yè)文化及各項制度,閱讀并簽字。
人力行政部將培訓考核資料及《新員工入職須知》存檔備案。
新員工入職必須簽訂用工合同或協(xié)議。
新員工持人力行政部開具的《入職試用通知書》上崗,由人力行政部負責向新員工介紹其相關部門職能、人員情況。
重要崗位和部門主管以上新員工,需由人力行政部引導與公司管理人員見面。
新員工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設備、用餐等,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辦理。
用人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專業(yè)技能培訓、講解及提升引導。
員工在試用期內請假的,轉正時間順延。若請假超過15天,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試用期到期前一周,由用人部門對該員工嚴格對照《職務說明書》的任職資格及工作表現,填寫《試用期考核表》,并由本人上報試用期工作總結。人力行政部根據試用期考核結果,填寫《轉正定級考核表》,提出轉正意見。 提前結束試用期須隨時填寫試用期考核表,逐級報批。 未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備案的用工,由經辦人承擔一切責任,包括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
第三章 用工合同管理
公司實行全員合同制管理,用工合同是員工與公司確立關系、明確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 員工一經錄用必須按規(guī)定與公司簽訂用工合同(協(xié)議)。
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用工及退休返聘或兼職工作等人員無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必須簽訂用工協(xié)議。 人力行政部根據崗位不同確定合同期限,根據合同期限確定試用期。 員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書面聲明無原單位或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簽訂用工協(xié)議的,需出具書面聲明本人兼職用工或已經退休享受國家養(yǎng)老金或在他處享受社保福利,不再享受本公司社保相關福利。
員工用工合同(協(xié)議)期滿前30日,由人力行政部通知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提出是否繼續(xù)聘用該員工的書面意見,于3日內交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根據各項考核記錄出具該員工續(xù)簽合同意見,于3日內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并將審批結果于合同期滿前15日書面告知該員工。
員工在接到通知3日內到人力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xù)。續(xù)簽合同而員工逾期不簽且未作說明,公司有權視為員工放棄續(xù)簽,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xù)。 試用期間員工可隨時提出辭職,并按規(guī)定辦理離職手續(xù);公
司有權隨時終止對其的試用,互不承擔補償及其它責任。
員工在試用期過后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逐級報批,經同意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在未得到批準和辦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前應堅持本崗位工作。
員工因違紀或瀆職、失職等原因而提出辭職的,需待處理決定執(zhí)行完畢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xù)。 未提出書面離職申請或僅為口頭提出職離后擅自離職者,承擔違約責任及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由人力行政部結合用人部門及財務部核算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如有必要,公司向勞動仲裁部門或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所有員工不得經營與公司業(yè)務有關或類似的業(yè)務。如有違反,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系。 未經公司特批或用工協(xié)議約定,所有員工不得與其他用人部門發(fā)生應聘和用工關系。如有違反,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系。
合同期間,如員工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未按相關流程開展工作,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不承擔任何責任。嚴重瀆職、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公司將追究其經濟賠償責任,并移交司法機關。
專業(yè)崗位、重要崗位、涉密崗位必須在用工合同中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明確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第四章 行為準則
**倡導守法、廉潔、誠信、務實的職業(yè)道德。員工的一切工作行為均應遵紀守法,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以維護公司利益、社會形象為己任,任何私人理由都不應成為其工作行為的動機。
公司員工的基本行為規(guī)范: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2、遵循崗位職責,勤奮、敬業(yè)、恪盡職守,顧全大局; 3、認同**文化,與公司同舟共濟,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4、嚴守公司秘密; 5、保證公司財產安全。
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得從事下列活動,一經發(fā)現,即時單方解除勞動關系,情節(jié)嚴重追究經濟賠償責任,觸犯國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fā)表意見、消息; 4、假公司之名出席社會活動。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一經發(fā)現,即時單方解除勞動關系,情節(jié)嚴重追究經濟賠償責任,觸犯國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 1、利用工作時間或公司資源從事所兼任工作的; 2、兼職于公司的業(yè)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yè)競爭對手的;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yè)競爭的;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的。
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一經發(fā)現,即時解除勞動關系,情節(jié)嚴重追究經濟賠償責任,觸犯國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 1、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yè)競爭對手的; 2、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3、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項投資行為的。
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得違反下列規(guī)定,如有違反,即時單方解除勞動關系,情節(jié)嚴重追究經濟賠償責任,移交司法機關:
1、索取或者收受業(yè)務關聯單位的利益將構成受賄。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按公司認定標準),接受后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yè)務關系,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在公開的場合下接受,并上繳公司人力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
2、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業(yè)務關聯單位安排親屬、接受勞務或技術服務;
3、不得利用內部消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4、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私利,不得用公款或借職務之便購買供自己從事個人消費;
5、員工對外業(yè)務聯系活動中,遇業(yè)務關聯單位按規(guī)定合法地給回扣、傭金、禮品等,一律上繳公司。個人收受不上報上繳的,以貪污論處;
6、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著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熱情簡樸,不準以公款搞超標準宴請及娛樂活動;
7、員工在與業(yè)務關聯單位的聯系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yè)務聯系所需要的交際活動,應謝絕參加。包括:過于頻繁或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設有彩頭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8、員工要嚴格遵守公司保密管理規(guī)定,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yè)秘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9、未經批準,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員工要嚴格貫徹執(zhí)行公司通過各種途徑發(fā)布的公告和通知,照章執(zhí)行。嚴禁擅 自發(fā)布、張貼或更改信息,甚至散播不利公司信息或謠言而擾亂管理秩序的,一經發(fā)現,即時單方解除勞動關系。
第五章 工作紀律
工作時間,儀表應保持整潔、大方、得體。 1、男員工:不可留長發(fā);女員工:不得染怪異發(fā)色; 2、辦公場所不得穿著短褲、無袖裝、超短裙、拖鞋等不適宜裝束。 妥善保管因工作需要經管的現金、重要資料或物品。 注意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huán)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扎堆兒聊天、高聲喧嘩。非工作需要,不得在辦公區(qū)域進餐。 工作時間員工應堅守工作崗位,需離開時應與同事交 代,必須將存放重要 物品的地方上鎖。部門負責人要確保辦公室有人留守,如部門員工需要全部外出時,最后離開者必須將門上鎖。如檢查發(fā)現部門無人門未上鎖的,將對部門負責人予以減薪100元的懲處并通報批評,如因此發(fā)生失竊或其它不應發(fā)生的情況,最后離開員工負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 使用電話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保持公司良好形象。
第六章 考勤管理規(guī)定
公司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制定員工作息時間,實行每周六天工 作制,年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 各部門及特殊崗位的作息時間(及調整)根據實際情況由部門自行確定,但 須由部門經理、人力行政部及公司總經理簽字審批后執(zhí)行實施。 員工嚴格遵守出勤紀律,不得遲到、早退。執(zhí)行公司《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未經請假、休假手續(xù)而擅離職守者,或假期已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或虛報 假種者,均為曠工論。借工作時間外出辦理私事者,按當日曠工處理。
當月遲到累計三次者,按曠工一天處理;當月早退累計達三次者,以曠工一天 論,并給予警告處分。曠工一天當日無薪,并按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病事假須提前填報書面申請,由主管領導簽署意見,交人力行政部備案。獲 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 病事假必須由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由經理最終審批。 特殊情況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由本人或家人致電主管 領導請假,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人力行政部提供規(guī)定醫(y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 事假當日不計薪,享受餐補的當日不計。 其它休假、法定節(jié)假等,依據服務行業(yè)要求,法定假日上班在崗的公司給予 調休。
因個人違反出勤紀律而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系。 考勤
管理:考勤由各部門考勤員負責統(tǒng)計,人力行政部對日常出勤進行定期 或不定期審查;考勤匯總表須按時統(tǒng)計上報,遲報、錯報、不報將對責任人實施懲處。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從重懲處。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應合理安排調度工作,如期完成工作計劃。如在合理的時 間內未完成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時間的工作量不視為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同意加班。如工作或業(yè)務需要,必須在額定工作時間外加班的, 提前計劃,逐級報批并由人力行政部備案。加班申請必須詳列因由及預算開支,經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第七章 異動管理
員工異動包括:出差、臨時派遣、內部調動、待崗、休長假、解除勞動關系 等情形。 出現員工異動,原工作部門應監(jiān)督其及時辦理異動手續(xù),若因部門管理不善 離職人員帶走公司財物和秘密資料,追究該員工相關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將提起訴訟,并追究由原工作部門負責人管理責任。 凡未經人力行政部審批的私自異動均為無效異動,當事人按公司規(guī)定懲處。
員工出差遵循公司有關出差的管理規(guī)定。 人力行政部指公司短期派員調用到公司或其它單位協(xié)助工作。臨時派遣到異 地公司短期協(xié)助工作的不屬于出差范疇,由臨時派入的公司安排食宿,不享受出差待遇,不享受子公司薪酬福利政策。 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的部門變動,由人力行政部協(xié)調辦理各項調轉手 續(xù)。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生效。員工內部調動須由人力行政部出具書面意見,經用人部門同意,報總經理簽字同意,在辦理完異動交接手續(xù)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門上崗。員工內部調動如因所管工作事物復雜,無法即時辦妥移交手續(xù)時,經總經理批準可酌情辦理。
第9篇 某物業(yè)管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獎懲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獎懲制度
獎勵和懲罰是規(guī)范員工行為的有效杠桿,是激勵員工的基本手段。為鼓勵員工充分發(fā)揮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次序,促進公司品牌形象和經濟效益的進一步提高,特制定以下獎罰制度:
一、獎勵
符合下例情況之一公司將酌情給予獎勵:
1、對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為業(yè)主提供優(yōu)質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受到業(yè)主表揚,創(chuàng)造優(yōu)異成績者。
3、發(fā)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為保護國家、公司財產,以及業(yè)主生命財產者。
5、積極提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6、厲行節(jié)約,降低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7、拾金不昧數額較大者。
二、處罰
(一)警告:
警告分為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口頭警告適用于輕度違反公司有關規(guī)定;書面警告適用于較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guī)定,分為《過失通知單》、《警告通知書》兩種?!毒嫱ㄖ獣窞樽詈缶?凡收到《警告通知書后》,再有違反公司有關規(guī)定者,將視情況給予除名處理,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并不給予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
(二)降級、降職、撤職
對犯有嚴重錯誤的員工給予降低工薪等級的處分,對犯有嚴重錯誤的員工給予降職、撤職處分。降薪、降職、撤職處分以人力資源部發(fā)文為準。
對半年、年終考核不合格者,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視情況給予降級、降職、撤職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辭退處理。
(三)輕微過失
凡屬下列過失之一者,將受到批評、口頭警告及罰款等處分:
1、儀容不整者。
2、上班不穿工作服或制服,未配戴工作牌者。
3、遲到、早退者。
4、當值時間短暫脫崗、睡崗、吃東西、閑逛、半私事者。
5、隨地吐談、亂丟煙頭、紙屑或其它垃圾等者。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
7、擅自留宿公司以外人員于員工宿舍者。
8、違反公司其他規(guī)定情節(jié)輕微者。
(四)嚴重過失:
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書面警告、降級、降職、撤職或除名等處理。
1、擅離工作崗位兩次以上,一個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
2、無故礦工者。
3、向業(yè)主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者。
4、因不禮貌引起與人爭辯者。
5、吵鬧、粗言穢語,違反公共場所秩序,擾亂公司安全者。
6、酗酒、賭博、打架者。
7、涂改并使用假單據、假證明者。
8、拾遺不報者。
9、不服從上級領導命令者。
10、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公司聲譽者。
11、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
(五)解除勞動合同
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將根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以任何形式給予補償。
1、貪污、盜竊、索賄、受賄者。
2、侮辱、漫罵、恐嚇、威脅他人、與客人打架者。
3、偷竊公司或他人財務情節(jié)嚴重者。
4、蓄意破壞、損壞公物或業(yè)主之物品者。
5、道德敗壞,亂搞男女關系者。
6、組織及扇動罷工、斗毆、聚眾鬧事者。
7、傳播淫穢書刊或音像制品者。
8、吸毒、使用麻醉劑者。
9、未經批準私自外出兼職或利用病休另謀職業(yè)者。
10、利用職權營私舞弊、假公濟私情節(jié)較嚴重者。
11、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嚴重后果者。
12、經常違反公司規(guī)定、屢教不改者。
1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含3次)以上者。
14、由于工作失職使公司財產受到嚴重損失者。
1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者。
16、犯有其他嚴重錯誤者。
三、獎罰權限
1、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薪金標準由上級公司制度,其他管理層員工的加薪、提職、降薪、降職、撤職及除名(辭退)由所在單位提議或由人力資源部、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提名,按有關管理權限審批后,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2、作業(yè)層員工的加薪、提職、降薪、降職、撤職由所在單位提名,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實施。
3、其他獎罰由所在單位根據財務制度提議,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4、以上獎罰結合員工考核和薪金調整制度嚴格執(zhí)行。
五、自動離職: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可視其為自動離職。公司可在不通知員工本人的情況下不保留其勞動關系,并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
1、員工請(休)假期滿,不按時報到銷假,超過假期5天以上。
2、員工在未與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并且未得到公司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在外兼職或與其他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3、在未通知公司的情況下,無故缺勤3天以上。
4、員工一年內累積事假達到三十天以上者。
六、以上條款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10篇 某物業(yè)公司有償服務收費管理制度
一.制度內容
為使物業(yè)管理實現正常運轉,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有特殊要求的客戶提供收費服務和工作過程的管理
三.管理標準
1. 方便客戶,盡可能為客戶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
2. 體現勞動有償的原則,合理收費,按勞定酬
四.工作流程
1. 受理客戶電話或書面申請
2. 根據客戶的需求填寫繳費通知單,注明客戶需要的有償服務內容、時間、取費標準后請客戶簽字認可。
3. 按標準提供客戶所需的有償服務。
4. 請客戶按照相關的收費標準繳費。
五.有償服務工作流程圖
客戶書面或電話申請----填寫工程維修單----服 務----客戶滿意 客戶不滿意----簽字確認----收 費 返 工----交相關人員處理-----存 檔
第11篇 某物業(yè)公司項目鑰匙管理制度
物業(yè)公司項目鑰匙管理制度
1.0客服部辦公室統(tǒng)一保存到客戶房間鑰匙。
2.0領用鑰匙人員應完整準確及時填定《鑰匙領用登記表》由當班經理領班發(fā)放。
3.0每天工作時間,鑰匙柜由客服部領班負責管理。
4.0發(fā)現鑰匙有損壞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
5.0如發(fā)現鑰匙丟失,應立即報告領入(經理)及保安部,盡快更換門鎖。決不許自行配制鑰匙。
6.0客戶需要使用公司的備用鑰匙時,須及時通知保安部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12篇 某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試用期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試用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實現zz物業(yè)公司人力資源戰(zhàn)略,幫助新員工理解和接受zz文化,達到勝任崗位的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新員工的試用期管理與轉正程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試用期管理辦法。
三、職責分配
1.總經理
1.1具有對試用期員工轉正的最終審批權。
2.人力資源分管副總經理
2.1指導試用期與轉正管理的全面工作;
2.2具有對試用期員工轉正的審核權。
3.綜合服務部
3.1負責組織新員工試用期與轉正的組織管理工作;
3.2負責試用期中新員工的培訓工作;
3.3負責外派人員的試用期轉正考核工作;
3.4負責新員工轉正過程中的審批組織工作。
4.用人部門
4.1具有對新員工轉正的審核權。
四、程序和內容
(一)新員工試用期期限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北京市勞動合同規(guī)定》,公司聘用的新員工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同,
試用期也不同(根據勞動合同約定)。
(二)試用期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須在新員工入職后一個月之內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員工均可隨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按照公司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
3.試用期間公司在經過考核之后,若認為不符合公司相關崗位的要求,根據合同約定有權解除
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薪酬福利
1.新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為基數的80%,轉正后按100%發(fā)放。
2.住房公積金轉正后次月繳納,社會保險到職后當月繳納。
(四)試用期新員工融入計劃
試用期間,公司開展相應活動對新員工進行培訓,使新員工盡快融入到公司氛圍中來。
(五)試用期員工考核評估
1.各管理上級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進行指導與考核,通過工作計劃與定期談話對新員工的績效與能力進行深入了解;在新員工轉正審批時主管上級提出考核結果與轉正意見;
2.對于外派人員的新員工,由綜合服務部組織對新員工進行專門的試用期考核,包括任務績效考核與'德能勤廉'考核兩部分,各占50%權重。
(六)試用期溝通反饋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綜合服務部和主管上級應通過各種溝通方式幫助新員工盡快適應環(huán)境,進入角色,發(fā)揮作用,并對其績效與能力進行反饋。
(七)新員工轉正
試用期員工須在試用期結束前15個工作日,向其直接上級遞交《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
(八)轉正程序
1.試用期員工須圍繞本部門與崗位的職責撰寫轉正述職報告,重點應包括:實際工作成果與不足,對公司企業(yè)文化的理解,轉正后的工作思路等。
2.試用期員工的直接上級應對《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的內容進行初審,提交綜合服務部進行復核;
3.綜合服務部與申請人的上級進行溝通,綜合服務部審核通過后,請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進行復核。
4.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審核后由總經理進行審批。
5.根據各方審核與審批意見,由綜合服務部對新員工進行溝通,指出優(yōu)點與不足。
(九)提前轉正
1.公司可根據新員工的工作表現提前予以轉正。提前轉正時,應由試用期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將相關情況做出書面說明,報綜合服務部;經綜合服務部審核后,由綜合服務部通知試用期員工,并發(fā)放《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實施正常的轉正流程;
(十)未獲轉正
新員工試用期轉正不能通過審批的公司將與其終止勞動關系。綜合服務部應在決定做出后,試用期結束前通知試用期員工所在部門和其本人,并辦理離職手續(xù),詳見《zz物業(yè)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五、附則
1.本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試用期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
3.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總公司綜合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