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貿公司安全檢查及隱患治理制度
一、目的
為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和秩序,及時發(fā)現與消除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護企業(yè)財產不受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內容、原則、形式和要求;適用于公司對各部門安全檢查與隱患治理工作。
三、職責
3.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檢查與隱患治理工作;負責組織和實施各項安全大檢查,查明危險和隱患,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行為,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以及統(tǒng)計分析本公司的安全檢查與隱患治理情況。
3.2公司各職能部門責任人負責對本部門的日常安全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及隱患治理工作。
3.3各車間、倉庫主管是所管轄區(qū)域的安全管理主要責任人,對管轄區(qū)域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負全面管理責任,同時監(jiān)督下屬的安全管理活動。
3.4各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進行安全自查,有責任參與管轄區(qū)內的隱患整改工作。
四、管理內容
4.1安全檢查分類
安全檢查分為:綜合安全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專業(yè)檢查、節(jié)假日檢查。
安全檢查的策劃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安全檢查進行策劃,明確安全檢查目的、制定安全檢查計劃,實施時間、實施方式、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并明確檢查人員的職責,避免安全檢查走過場,流于形式。
安全檢查表的制訂
各類安全檢查表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訂,表格要求規(guī)范性強,具針對性、防止項目遺漏或走過場;要針對已識別出的環(huán)境因素或危險源作為重點檢查項目,各檢查項目要求完整、清晰、記錄簡單、責任到位的原則。
各項安全檢查的實施
.1綜合性安全檢查:是以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為重點,各專業(yè)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公司級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車間級綜合性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檢查內容:
⑴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內容:
①檢查各級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和班組安全活動的開展等;
②檢查安全職責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相關臺賬、記錄的完成情況,安全基礎工作的落實情況等;
③檢查各部門管理人員的安全法規(guī)教育和安全生產管理的資格教育是否達到要求;檢查員工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教育,以及特殊作業(yè)的安全技術的教育是否達標。
⑵現場安全檢查主要內容:
①按照生產工藝、設備、電氣、儀表、消防、工業(yè)衛(wèi)生等專業(yè)的標準、規(guī)范、制度等要求,檢查生產、儲存、施工現場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隱患;
②檢查各部門及個人的安全職責是否落實,檢查員工是否認真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紀律和操作規(guī)程;
③檢查生產、檢修、施工等直接作業(yè)環(huán)節(jié)各項安全生產保證措施是否落實。 ⑶特種設備檢查:包括起重設備本體安全運行情況、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季節(jié)性檢查:主要是根據氣候變化的特點,由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各有關專業(yè)和部門的人員參加的,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工作等,進行預防性季節(jié)檢查,具體檢查內容見《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表》。
.3日常檢查:安全管理員每天到現場進行至少一次巡查;生產崗位的員工上崗時,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部門管理人員要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和設備運行情況進行巡回檢查,及時了解情況和處理問題;專業(yè)人員要在各自的業(yè)務范圍內進行檢查。
.4專業(yè)檢查:專業(yè)檢查主要是對特種設備、電氣設施、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避雷設施、儀器儀表、自動控制設施等分別進行的專業(yè)檢查,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在裝置開、停機前、新裝置竣工及試運行等時期及時進行的專項安全檢查。
4.節(jié)假日檢查: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進行節(jié)前安全檢查。節(jié)假日檢查主要是節(jié)前對安全、保衛(wèi)、消防、生產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進行檢查,特別對節(jié)日各級管理人員、檢修隊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等進行重點檢查。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但不局限于下列幾項。
.1查現場:主要針對現場的環(huán)境,包括消防安全設施、安全通道與出口、物料擺放、標識等。
.2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的遵守情況、培訓上崗情況、各項記錄。
.3查重點:著重于消防安全重點現場、生產重點崗位、危險設備設施、機械安全防范設施、危險物品的使用與存放等。
.4查隱患:查工作現場中物和設施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
.5查改善:查曾經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安全隱患的改善結果,評價防范效果。
隱患治理
.1隱患治理信息的告知與處理
①根據.1項“外單位的安全檢查”中對被檢查到的安全隱患,安全生產管理員要進行分析和制定整改措施,劃分清楚責任部門,提出整改完成日期,并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過程進行監(jiān)控,以盡快獲得整改結果,最終消除安全隱患,如期回復檢查單位。
②根據.2項“廠級安全大檢查” 的安全隱患,安全生產管理員要進行分析和制定整改措施,劃分清楚責任部門,提出整改完成日期,發(fā)出《隱患整改通
③根據.2項“廠級安全大檢查” 的安全隱患,安全生產管理員要進行分析和制定整改措施,劃分清楚責任部門,提出整改完成日期,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單》,要確定整改措施、整改責任人、完成日期(負責人承諾),并進行復查。
④日常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安全生產管理員要根據情節(jié)的輕重進行內部協(xié)調和解決,涉及到重大安全隱患時要開出《隱患整改通知單》并告知涉及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⑤車間與崗位級安全檢查是屬于部門內部的自查,安全隱患的處理由所在部門或車間負責人去解決,當安全隱患短期內無法得到解決或安全隱患較大時(如涉及的人身與財產安全等),要通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協(xié)同解決。
.2隱患治理與驗收
①安全隱患治理信息發(fā)出后,責任部門要立即采取行動,務必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并及時通知安全主任對整改結果進行驗收。
②當整改責任單位因其它原因不能在整改期限內完成整改的,要通知安全生產管理員,申請整改延期,安全生產管理員在進行可行性評估后再決定適當延長整改期限。
③當發(fā)現有重大安全隱患時,安全生產管理員要以書面的形式及時報告企業(yè)主要負責人,企業(yè)主要負責人要切實保障整改所需資金的投入,相關責任單位必須無條件實施整改。
④安全隱患整改完成后,整改責任部門要告知安全生產管理員;由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與技術人員進行核查驗收,符合整改要求的經評估后先試運行,并視運行效果進行確認和驗收,保留記錄;整改不合格時應當繼續(xù)督促改善。
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記錄存檔與統(tǒng)計分析
.1安全檢查記表、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隱患匯總登記臺賬等均為安全檢查的重要憑證,要求保存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文件柜中,以備查驗。
.2安全生產管理員每季度對企業(yè)的各類安全檢查及隱患改善情況進行統(tǒng)計和分析,評估公司的安全管理現狀,認真填寫《隱患排查和治理情況統(tǒng)計分析表》,并呈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
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發(fā)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業(yè)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
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fā)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我公司若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我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tǒng)一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第2篇 工貿公司設備設施檢修維護保養(yǎng)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公司的設備,使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原則、有標準、有規(guī)程地進行,以達到設備的使用壽命長、綜合效能高和適應生產發(fā)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所有設備設施。
三、職責
3.1 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公司范圍內設備維護的歸口管理和統(tǒng)一計劃安排,要建立設備維護方面的各項制度和章程,協(xié)助和配合各部門強化責任意識,使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能按照公司規(guī)范要求得到貫徹執(zhí)行。
3.2 各設備使用部門負責人要按照公司關于設備維護保養(yǎng)的方針、政策和本制度的規(guī)定要求,對本部門的設備管理進行細化,并在執(zhí)行過程中從嚴要求,經常檢查,加強考核。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4.1設備的使用
4.1.1為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設備的非正常損壞,提高生產效率,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和培訓上崗的規(guī)定。a.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原則,由車間提出設備操作人員名單,經主管部門同意執(zhí)行。b.設備操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專人專機負責,并嚴格執(zhí)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c.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才可上崗工作。
4.2設備的三級維護保養(yǎng)管理
4.2.1 三級維護保養(yǎng)的內容:a.日常維護保養(yǎng):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認真檢查設備,擦拭各個部位和加注潤滑油,使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及時消除各種泄漏現象,班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排除,并認真做好交班記錄。b.一級維護保養(yǎng):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對設備進行局部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設備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設備各個部件。c.二級維護保養(yǎng):列入設備的檢修計劃。以維修工人為主,操作工人配合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設備技術狀況達到設備完好的要求。
4.2.2 實行“三級維護保養(yǎng)制”、必須使操作工人對設備做到“三好”、“四會”、“四項要求”,并遵守“五項紀律”。 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四項要求:整齊、清潔、潤滑、安全;五項紀律:培訓上崗,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經常保持設備清潔,并按規(guī)定加油潤滑;遵守設備交接班規(guī)定;管理好工具、附件;發(fā)現異常,立即停車,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檢查處理。
4.2.3設備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定期進行設備巡檢,發(fā)現問題立即解決,不得無故拖延檢修時間。對違規(guī)操作設備人員,維修人員有權制止。
4.3設備的交接班規(guī)定
4.3.1凡多班制生產的設備,必須執(zhí)行交接班規(guī)定。生產班組應設立交接班記錄簿,并認真填寫雙方簽字。
4.3.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應將設備和工作場地擦拭打掃干凈,并向接班工人詳細介紹設備運行情況,以及設備故障的檢修,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如無接班人,應告知班組長。
4.3.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崗,發(fā)現交接記錄薄內容和實際情況有差異,應提出意見,必要時可拒絕接班。并及時向班組長匯報處理。如設備在接班后發(fā)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4.3.4班組長在接到匯報后,應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問題,重大事項應向生產部報告。
4.3.5維修人員也應該執(zhí)行上述交接班規(guī)定。
4.4 設備的檢修
4.4.1 專業(yè)維修工人,實行設備包修制:
1) 班組包區(qū)域,個人包機組。
2) 每個設備區(qū)域和每一臺設備都要制訂和懸掛維護檢修責任牌。區(qū)域內要懸掛班組長責任牌,單機懸掛個人責任牌,填寫檢查維修責任者職責。
4.4.2 專業(yè)維修者有下列職責:
1) 區(qū)域包修的責任班組,應按車間制定的區(qū)域設備檢查點,分解落實到單機包修的個人,定時、定點進行巡回檢查包修。
2) 包機的個人應根據車間規(guī)定的每臺設備檢查點的檢查情況詳細填寫記錄,交車間設備組存檔備查。
3) 車間設備組應根據定時定點檢查的記錄,安排和落實該設備的預修計劃,并報設備科備案,及時排除設備事故或設備故障。
4) 操作、維修人員在實踐中,發(fā)現有不妥和失誤之處及時向車間設備組反映,設備組應立即深人現場察看,進行修改。
第3篇 工貿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嚴格事故管理,及時準確地報告、調查、統(tǒng)計與分析、回顧、書面報告樣式和表格等內容,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總結經驗教訓,采取防范措施,減少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發(fā)生的各類事故。
三. 職責
3.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并監(jiān)督、檢查本制度的執(zhí)行。
3.2 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3 部門責任者對本部門發(fā)生的各類事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3.4 安全管理部門承擔需要向上級政府部門通報的安全事故報告工作。
3.4 辦公室負責各類事故的綜合整理和歸檔。
四. 各類事故的界定
4.1人員傷亡事故:由于企業(yè)的設備和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領導指派到企業(yè)外從事與本企業(yè)有關的活動所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其中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可分為以下等級:
1)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以上數字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生產事故:在操作過程中,因違反工藝規(guī)程、違章指揮及管理原因、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由于誤操作或操作不當造成停(減)產、跑料、串料、油氣泄漏、化學危險品泄漏、原輔料、半成品或成品損失,但沒有人員傷亡的事故。
質量事故: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國家或企業(yè)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原輔料或產品因保管、包裝不良而變質等造成經濟損失和影響公司聲譽的事故。
設備事故: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生產裝置、機械器具、動力設備、電力通訊設施、儀器儀表、鍋爐壓力容器、輸送設備、管道及建(構)筑物,等發(fā)生故障或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產量損失或修復費用達到規(guī)定數額的,但沒有人員傷亡的事故;
火災事故:在生產過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燒(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體、可燃氣體、蒸汽、粉塵以及其他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燒),并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燒毀的事故;
爆炸事故:發(fā)生化學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爆鳴事故:指發(fā)生爆鳴現象,僅造成輕微的經濟損失(少于1000元)和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未遂事故:因操作不當,維護不周等原因,已經構成事故發(fā)生條件,足以釀成災害,幸虧發(fā)現及時或僥幸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事故。
污染事故:“三廢”、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質由于排放或處理不當,造成環(huán)境污染,使周圍員工、居民和行人等受到危害或影響。
工傷事故: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自然事故:凡屬外界原因而發(fā)生不可抗拒的災害,或尚未認識到技術原因,造成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事故。
破壞事故:凡屬人為因素,為達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直接經濟損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及善后處理支出的費用和毀壞財產的價值。
傷亡事故損失統(tǒng)計:因負傷累計休工天數折合金額,按企業(yè)職工平均日工資×休工天數。
五. 事故管理的分工
5.1各類事故的管理,在總經理統(tǒng)一領導下,由各部門責任者負責。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yè)務范圍內對分工管理的事故,負責調查、登記、統(tǒng)計和報告。
5.2 除另有規(guī)定外,本公司各類事故的綜合統(tǒng)計上報和日常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5.3 質量事故由技術部門負責管理;設備事故由技術部門與工程部門負責管理,其它事故均由安全管理部門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管理。
5.4 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所管的事故,可按起始原因判定事故類別。在界限不清時,由公司指定一個部門負責管理。
六. 事故報告程序
6.1 火災、爆炸、人身傷亡類重大事故報告
6.1.1 事故最先發(fā)現者,除采取必要的緊急措施處理外,應立即啟動公司報警系統(tǒng),并快速向公司領導及主管部門報告,
6.1.2公司總經理或其代理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公司《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奔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1.3 總經理或其代理人和安全領導小組在對事故現場進行基本了解后,立即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快速向區(qū)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規(guī)定的事故報告制度,屬于4.1項的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在一小時內報告當地政府相關部門,非死亡但屬重傷的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
6.1.4 應對發(fā)生死亡、重大傷亡事故的現場給予妥善保護。
6.1.5 事故處置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立即配合政府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并在60天內向政府部門和母公司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6.2 緊急處置類事故報告(沒有涉及人員死亡)
6.2.1對發(fā)生的事故,如:火災、大量原料產品泄露造成環(huán)境污染、設備爆裂、員工重傷等屬于必須立即處置的緊急類事故,發(fā)現者除采取必要的緊急措施和處理外,應在啟動公司報警系統(tǒng)同時立即向部門責任者及公司領導和關聯(lián)部門報告,
6.2.2公司總經理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公司《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奔赴現
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工作,抑制事態(tài)擴大,防止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
6.2.3 上述事故緊急處置結束后,由所在部門負責,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參與,進行事故調查,作成事故調查報告,向母公司通報,必要時提交政府部門。
6.3 其他類事故報告
員工輕傷、產品生產質量、設備故障等日常發(fā)生的非嚴重性事故,由發(fā)生部門于24小時內使用事故回顧記錄報公司總經理和各職能部門責任者,事后在三天內提交事故報告書。
6.4 事故報告和提交要求
6.4.1對待事故報告必須嚴肅認真,填寫內容仔細,不能弄虛作假或隱瞞不報。對事故情節(jié)復雜,不能按期上報者,應事先說明原因。其中需要上報政府的報告須體現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事故發(fā)生原因和事故性質;
(六)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6. 對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勞動、實習時發(fā)生的事故,由本公司協(xié)助外單位作成報告提交至政府部門,但非累計在公司事故統(tǒng)計表中。
6. 凡因公負傷者必須及時去醫(yī)院檢查,經醫(yī)生診斷為需要休息者,須持有休息證明方能填寫工傷事故報告。如工傷者從發(fā)生事故受傷起,一個月內未能確定為重傷者,按輕傷事故統(tǒng)計,若一個月以后,由輕傷轉為重傷或由重傷轉為死亡,則不再按重傷或死亡事故上報,也不再作專題調查報告。
6. 屬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條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規(guī)定上報,但不作為公司責任事故。
七.事故的搶險與救護原則
1 發(fā)生事故后,必須積極搶救,正確處理,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搶險時應注意保護
現場;
2 發(fā)生重大事故時,搶險人員必須聽從現場搶險救援總指揮的統(tǒng)一指揮,按《應急
救援預案》進行現場搶險和警戒工作,不許擅自行動。
3 當有政府救援部門參與搶險時,本公司搶險人員,要服從政府部門總指揮的指揮,公司內部實施的非嚴重火災、爆炸、死亡、重傷的一般事故搶險,要服從公司總經理或其代理人的指揮。
4 對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現場或火災場所必須設立警戒線,搶救人員應佩戴合適的防護面具,對中毒或灼傷人員,應盡快組織急救處理。
5 在醫(yī)務人員未趕到現場前,現場人員不得停止對受傷害人員的搶救和護理。
八. 事故的調查與書面報告格式
1 成立事故調查組的有關要求:
輕傷事故以及需向政府勞動保障辦公室門申報工傷認定的其它人身傷害事故,可由事故單位安全主管及其他有關部門、車間負責人、車間安全員、工段長等有關人員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發(fā)生重傷事故,則由事故單位所屬企業(yè)安全主管部門組織企管、人力資源、工會等有關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事故單位所屬企業(yè)安全主管部
門可以授權或者委托事故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發(fā)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由企業(yè)安全主管部門組織企管、人力資源、工會等有關部門成立企業(yè)內部事故調查組,配合地方人民政府進行事故調查;
1.1事故調查的程序應包括現場調查、技術鑒定等過程;
1.2事故調查取證要求包括:有關物證收集、事故事實材料收集、人證材料收集、事故現場攝影、拍照機事故現場圖繪制等。
2 職責、權利
2.1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部門和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和資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
2.2 各部門應嚴肅認真地調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查明責任,確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實。
2.3 對政府部門未參與的一般事故調查,由事故發(fā)生部門組織、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參與召開事故分析會,找出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2.4 類似6.1對重大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安監(jiān)部門、公安部門和檢察部門等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和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公司關聯(lián)部門和人員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與取證,不得阻撓或故意破壞。
3 防范措施要求
3.1 技術措施:對設備、設施、操作從安全管理的角度考慮設計、檢查和保養(yǎng)措施,減少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
3.2 教育措施: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使職工掌握防止事故的有效方法和知識,消除或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
3.4 管理措施:認真貫徹實施有關的法令、標準、規(guī)范,嚴格執(zhí)行本單位的各種安全生產制度,組織安全管理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實施經濟考核。
4 調查報告編寫要求
4.1事故調查組人員在全面分析事故后,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等基本情況:包括單位名稱、單位概況、日期、類別、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傷亡人數、傷亡人員情況、經濟損失、事故等級等。
(二)事故經過
(三)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四)事故的預防措施
(五)事故責任者及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調查組成員名單及調查組成員簽字
(七)附件,包括圖表、照片、技術鑒定等資料
九. 事故處理
1 任何事故的處理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
2 調查結束后,主管部門應按照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認真整改落實,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
3 調查組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1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又不聽勸阻的人員,或由于失職造成的重大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3.2 對蓄意制造事故,造成嚴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責任的,應提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3 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單位或個人,應予以表彰、獎勵。
4 由管理部勞資管理負責按《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及《工傷保險條例》,對事故中的傷亡人員進行傷亡嚴重程度的鑒定,同時進行相應的賠償處理。
5 事故處理意見決定后,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事故處理的執(zhí)行情況,并將執(zhí)行情況反饋,納入事故檔案材料。
6 事故處理后,安全管理部門應將事故詳情、原因和處理結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職工中通報,使廣大群眾能吸取教訓,增強安全意識。
7 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應當在90日內結案,如因特殊情況,政府安監(jiān)部門同意延期的事故處理時間最遲不得超過180天。
十. 事故統(tǒng)計與分析
11事故處理結案后,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事故檔案,各職能部門應按分工整理登記和保管好事故資料,并記入臺帳。對所有事故調查分析的資料,如現場檢查記錄、照片、技術鑒定、化驗分析、會議記錄、綜合調查材料及登記表、報告書等,應妥善保管。應將有關資料整理歸檔,以備查考。
12事故統(tǒng)計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fā)生單位的基本情況、事故發(fā)生的起數、死亡人數、重傷人數、急性工業(yè)中毒人數、單位經濟類型、事故類別、事故原因、直接經濟損失等。
13根據統(tǒng)計情況分析,制定和修改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應急預案。
十一.工傷認定及工傷評殘
11.1 事故中造成重傷的人員,由政府勞動督察部門依照《工傷認定辦法》和有關材料,辦理工傷認定。
11.2 勞動督察部門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確定重傷人員享受相應的待遇。
十二.事故回顧
12.1 對本單位發(fā)生的事故,要將事故情況及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到每個人,吸取事故教
訓,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12.2 不定時對近期同行業(yè)事故進行及時傳達學習;
12.3定期組織對本單位歷年的事故和同行業(yè)企業(yè)發(fā)生的事故情況進行收集、整理與統(tǒng)計分析,探尋事故發(fā)生的規(guī)律,為安全管理提供決策參考。
十三.相關文件
13.1 國務院關于《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第4篇 工貿公司應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huán)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相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中可能和已發(fā)生的安全生產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三、應急救援成員職責:
3.1總指揮
3.1.1全面負責應急處理工作,領導應急處理的指揮和協(xié)調,對事故與災害的緊急處置迅速作出判斷與決策;
3.1.2復查和評估事故可能發(fā)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fā)展過程;
3.1.3指揮現場人員撤離,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3.1.4決定事故現場是否實行交通管制,協(xié)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3.1.5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lián)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做出安排;
3.1.6及時向上級安全部門報告重大傷亡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3.1.7在緊急狀態(tài)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3.2應急救援組長職責
3.2.1應急救援組長:
3.2.1.1協(xié)助總指揮工作,負責組織編寫項目總體應急預案,提出搶險報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3.2.1.2指導搶險,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3.2.1.3評估事故的規(guī)模和發(fā)展態(tài)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3.2.1.4審核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資料,發(fā)生應急救援事件時為組長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3.2.1.5組織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3.2.1.6總指揮不在現場時代行工作。
3.2.2應急救援副組長
3.2.2.1負責應急現場的直接指揮以及組織應急救援方案的演練;
3.2.2.2負責組織專業(yè)救災隊伍進行事故中心地帶的搶救與救災工作;
3.2.2.3負責組織救災隊伍進行緊急情況下配合或替換專業(yè)救災隊伍搶險與救災,防止事故或災害擴大與蔓延。在事故調查清楚并定性的條件下,盡快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3.3協(xié)調聯(lián)絡組
3.3.1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lián)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3.2負責事故或災害的緊急救險、救災與處置情況的通訊指令的傳達,保證領導指揮機構與各成員之間,本單位與上級和周邊單位之間(如地方消防、醫(yī)療機構)信息及時溝通,完成調度、匯報、通告與救援工作;
3.3.3負責在整個救險救災過程中與遇險人員的家屬聯(lián)絡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撫工作;
3.3.4負責對外消息的發(fā)布與澄清事宜;
3.3.5負責保險索賠事宜的處理,做善后事宜;
3.3.6負責應急過程的會議、記錄與整理,應急事件結束后向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會議記錄報告。
3.4后勤保障組
3.4.1負責應急所需的機械、裝備、材料、生活保障物資的供應、組織、調集工作;
3.5搶險救災組:救援隊
3.5.1在第一時間內組織現場安全搶險救災工作,對搶救過程中的工藝設備、
管線以及電力等進行調整和控制,并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現場情況。
3.5.2負責組織醫(yī)療人員對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臨時搶救和臨時處置,并協(xié)助醫(yī)護人員護送重傷員到相應的醫(yī)療機構治療;
3.5.3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3.5.4負責組織調查事故經過,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3.5.5應急事件結束后向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搶險救災實施報告。
四、主要內容
4.1公司成立應急救援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全公司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總經理擔任,組長由生產部經理擔任,協(xié)調聯(lián)絡、后勤保障由辦公室負責。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預案的編制、修訂。預案要符合《安全生產法》,并保持與上級部門預案的銜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實際演練情況,適時修訂《預案》,做到科學、易操作。
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功能演練和全面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zhàn)能力。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車間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應急處置。事故發(fā)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fā)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huán)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huán)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第5篇 工貿公司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特種作業(yè)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管理,規(guī)范特種作業(yè)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安全作業(yè),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我廠特種作業(yè)人員、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和在我廠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作業(yè)人員包括:電工、司爐工、機動叉車駕駛員、?;肥褂貌僮餮哼\員等其他相關作業(yè)人員等工種,以下統(tǒng)稱為特種作業(yè)人員。
三.職責
3.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作業(yè)人員日常監(jiān)管和組織培訓、取證管理工作。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取證培訓申請、日常安全操作生產管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
4.1、特種作業(yè)是指容易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包括電工作業(yè)、焊接與熱切割作業(yè)、高處作業(yè)、制冷與空調作業(yè)、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yè)。為加強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公司辦公室和特種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加強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檢查工作,并建立特種作業(yè)人員檔案,對無證人員、復審不合格人員、逾期未經復審人員均不得安排從事特種作業(yè)。
、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職責:
.1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和本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遵守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保證安全作業(yè);
.2 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作業(yè)工具和設備,認真維護保養(yǎng);
.3 作業(yè)工具、設備發(fā)生故障,影響安全作業(yè)或發(fā)生險情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和人員;
.4 努力學習所從事作業(yè)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5 拒絕違章指揮,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6 工作范圍必須與所持作業(yè)證相適應。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年齡滿18周歲,切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 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
4) 符合相應工種作業(yè)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
.1 特種作業(yè)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yè)前,必須參加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2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制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3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連續(xù)從業(yè)十年以上,經原發(fā)證部門或者異地相關部門同意,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6年1次。
.4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外來施工人員及外來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本公司有關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
、特種作業(y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證件自動失效:
1) 未按規(guī)定接受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
2) 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違章操作記錄達3次以上的;
3)涂改、轉借或轉讓《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的;
4) 經確認健康狀況已不適宜繼續(xù)從事所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的;
5) 調離本工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從事作業(yè)的。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監(jiān)督檢查。
第6篇 工貿公司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生產現場人員和作業(yè)符合要求,實現優(yōu)質、高效、安全、衛(wèi)生生產。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生產現場所有管理、操作人員。
三、 機構與職責
3.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責成各生產現場嚴格貫徹執(zhí)行本規(guī)定;
3.2安全員每月進行一次生產現場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1 嚴格按照工藝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生產加工。
4.1.2 操作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培訓,使其熟悉工裝/設備及工具之正確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4.1.3 各種工裝設備及工具應經常檢查、保養(yǎng),確保遵守使用規(guī)定。
4.2 工作現場之整理整頓
4.2.1 定置管理
a) 人員定置:規(guī)定每個操作人員工作位置和活動范圍,嚴禁串崗;
b) 設備定置:根據生產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設備位置;
c) 工件定置:根據生產流程,確定零部件存放區(qū)域,狀態(tài)標識和流程圖;
d) 工位器具定置:確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內各種物品要擺放整齊。
4.2.2 定置管理實施要求
a) 有物必有位:生產現場物品各有其位,分區(qū)存放,位置明確;有位必分類:生產現場物品按照工藝和檢驗狀態(tài),逐一分類;
b) 分類必標識:狀態(tài)標識齊全、醒目、美觀、規(guī)范;
c)按區(qū)域定置:認真分析繪制生產現場定置區(qū)越,生產現場所有物品按區(qū)越標明位置,分類存放;不能越區(qū)、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4.2.3 整理整頓要求
a) 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與不要的人、事、物分開。對于生產現場不需要的堅決從生產現場清除掉;
b) 整頓:在整理的基礎上,把生產現場需要的進行定置管理;
c)清掃:生產加工部位除隨時清掃保持清潔整齊外,工作臺附近不得有雜物。
d) 清潔:每個員工持證上崗,儀容整潔大方。
e) 素養(yǎng):上班時間未經主管同意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在非指定場所嚴禁抽煙;每個員工要養(yǎng)成良好工作作風和嚴明的紀律,不斷提高全體員工自身的素質。
4.3 生產現場安全管理
4.3.1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操作規(guī)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裝/設備及工具之正確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4.3.2 生產現場油、電、機械傳動等容易產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須有醒目的警示標志、標牌;對易燃品(如包裝材料)存放區(qū),必須按照過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法規(guī)的規(guī)定,配備安全防范設施。
4.3.3 操作人員要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確保起到安全防護作用,嚴禁違章作業(yè)。
4.3.4 生產現場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盡可能的確保人員安全,減少經濟損失。
第7篇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增值稅發(fā)票管理制度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增值稅發(fā)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普通發(fā)票的使用管理,確保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普通發(fā)票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真實性、安全性,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二條 財務資產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zhí)行,公司其他部門協(xié)助實施。
第三章 范圍
第三條 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收到及發(fā)出的增值稅發(fā)票(包含普通發(fā)票)
第四章 規(guī)定
第四條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由基本聯(lián)次或者基本聯(lián)次附加其他聯(lián)次構成,基本聯(lián)次為三聯(lián):發(fā)票聯(lián)、抵扣聯(lián)和記賬聯(lián)。
(一)發(fā)票聯(lián),作為購買方核算采購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記賬憑證;
(二)抵扣聯(lián),作為購買方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留存?zhèn)洳榈膽{證;
(三)記賬聯(lián),作為承運方核算承運收入和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記賬憑證。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只有記賬聯(lián)與發(fā)票聯(lián)組成。
第五條 發(fā)票的領購、保管
(一)領購發(fā)票時,必須由發(fā)票專管員向稅務機關辦理票領購。
(二)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普通發(fā)票必須按規(guī)定存放到財務資產部門保險柜。
(三)需開具時,必須將已開具好的發(fā)票妥善保管,未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普通發(fā)票及時放到保險柜。
(四)對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普通發(fā)票存根及作廢的,月末必須按照規(guī)定裝訂成冊,并按照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普通發(fā)票存放時限存放,確保完整無損。
(五)嚴禁將公司領購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普通發(fā)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六)嚴禁給未發(fā)生實際購銷和勞務業(yè)務的他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普通發(fā)票。
(七)嚴禁向個人或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買取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普通發(fā)票。
(八)發(fā)票管理員必須按規(guī)定及時到稅務機關辦理發(fā)票核銷手續(xù)。
(九)發(fā)票專管員因工作變動或調離必須按稅法和企業(yè)管理制度規(guī)定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六條 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普通發(fā)票的開具范圍,開具發(fā)票。
公司承運油(氣),應稅勞務,根據細則規(guī)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應稅勞務,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fā)票。向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應開具普通發(fā)票,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開具專用發(fā)票。
第七條 對于公司購買商品接受勞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應核對以下內容:
(一)字跡清楚。
(二)項目填寫齊全。
(三)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相符。
(四)公司開票信息內容無誤。
(五)發(fā)票聯(lián)和抵扣聯(lián)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fā)票專用章。
(六)匯總開具專用發(fā)票的,同時提供防偽稅控系統(tǒng)開具《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fā)票專用章。
第八條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認證期自開票之日起180天,收到專用發(fā)票后,當月做請款處理的發(fā)票,與請款時將發(fā)票聯(lián)抵扣聯(lián)一并交財務資產部門做發(fā)票認證及賬務處理。交接時要填寫專用發(fā)票交接單以做備查(交接單附件)
第九條 不丟失、損(撕)毀發(fā)票,不擅自銷毀專用發(fā)票的基本聯(lián)次。
第十條 丟失專用發(fā)票,必須按規(guī)定程序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一條 由于個人原因導致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未在180天內認證,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二條 增值稅進項抵扣聯(lián)按期裝訂成冊,按照水稅務機關要求的保存時限保存。
第十三條 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專用發(fā)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財務資產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規(guī)及工貿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8篇 工貿公司應急設施裝備物資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應急物資和裝備的儲備與管理, 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保障應急救險預防工作的落實到實處。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一切應急物資和裝備管理。
三、編制依據及術語
3.1編制依據
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制度相關內容編制。
3.2術語
本制度不涉及相關專業(yè)術語。
四、職責
物資管理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采購及儲備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負 責應急物資和裝備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五、詳細規(guī)定
5.1采購
應急物資和裝備由物資管理部門按需統(tǒng)一進行采購,所有物資和裝備采購回 來必須一一填寫入庫清單,經驗收后統(tǒng)一入庫保管。應急物資和裝備管理要建立專賬,由專人管理。
5.2儲備
(1)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的品種包括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公共衛(wèi)生類、應急搶險類及其他。
1)防護用品類:個體防護用品等;
2)生命救助類:急救用品等;
3)生命支持類:急救藥品等;
4)臨時食宿類:食品、保健品、床上用品等;
5)通訊廣播類:移動電話、對講機、有線廣播器材、擴音器(喇叭)等;
6)污染清理類:噴霧器、消毒劑、殺菌藥品、除污劑、除污工具等;
7)動力燃料類:防爆防水電纜、配電箱(開關)、電線桿、工業(yè)氧氣瓶、柴 油、汽油、干電池、蓄電池等。
8)器材工具類:絞盤、滾杠、千斤頂、手錘、鋼釬、電鉆、電鋸、油鋸、 液壓剪、滅火器具等。
(2)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定額由各專項預案所在部門根據突發(fā)事件的應急 需要確定。要重點建設重要應急儲備,優(yōu)化現有應急搶險類、公共衛(wèi)生類儲備物資和裝備。
(3)安全管理部門要統(tǒng)籌各級各類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綜合實物儲備資源,各部門要負責落實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指定人員和地點,科學合理確定物資和裝備儲備資整合實物儲備種類、方式和數量,加強實物儲備、技術儲備。
5.3管理和維護
5.3.1管理
(1)應急物資和裝備為應對突發(fā)事件而準備,在應急救援救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必須保證應急物資和裝備在日常的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或挪作他用。各部門要根據應急物資和裝備管理制度,堅持“分工負責、歸口管理” 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專業(yè)管理、保障急需、專物專用。”要根據信息報告制度,定期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使用情況,每季度報告一次。
(2)各部門對現有的應急物資和裝備負有儲存和妥善保管的責任,對物資和裝備應定人、定點、定期管理。
(3)物資和裝備責任人應按規(guī)定定期對物資裝備進行檢查、維護、清潔, 及時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狀態(tài)不良的物資裝備、補充缺失的物資裝備、定期進行清 潔擦拭,如發(fā)現較為嚴重問題時,應及時上報。并將檢查、維護、清潔情況記錄 在案。
1)加強對員工的培訓教育,使員工掌握應急物資和裝備的正確使用和維 護保養(yǎng)方法,確保應急物資和裝備在日常情況下的完備有效。
2)安全管理部門經常對應急物資和裝備存儲、檢查、維護、擦拭、記錄 情況進行督導,促進對物資和裝備管理水平的持續(xù)提高。
(4)對于工作不到位現象,安全管理部門有權根據相關管理規(guī)定對責任人 進行處罰,對于由于工作失誤而造成的后果按相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5)不得隨意對應急物資和裝備進行拆解維修。
3.2保管和保養(yǎng)
(1)物資和裝備的保管要依據類別、性質等要求安排適應的存放倉庫、場 地,做到分類存放,定點堆碼,合理布局,方便收發(fā)作業(yè),安全整潔。物資和裝 備分區(qū)、分類堆碼,按規(guī)格型號系列化擺放,貨架上的物資擺放遵循“上擺輕下 擺重”的原則,頂上擺放的不常用,庫內副貨位和棚內存放的物資要下墊,露天存放的物資要上蓋下墊,并持牌標明品名、規(guī)格、數量。
(1)易燃、易爆、劇毒物資和化學試劑要專庫存放,專人保管,劇毒物資 要裝箱,加鎖保管。性質相抵觸的物資和腐蝕性的物資應分開存放,不準混存。
(2)加強物資保管和保養(yǎng)工作,做到“六無”保存,即無損壞、無丟失、 無銹蝕、無腐爛、無霉爛變質、無變形。
(3)紙制油氈要豎放,直徑1.5挪以上運輸帶不準疊放,1.80長的油軸要懸掛存放。
(4)精密儀器、儀表、量具恒溫保管,定期校驗精度。有精度要求的零部件要涂油,軸承用不吸油或塑料薄膜紙包裝存放, 電氣物資庫要有除蟲滅鼠措施。
(5)庫存物資要堅持永續(xù)盤點和定期盤點,做到帳、卡、物、資金四對口, 盤盈和盤虧,損壞物資要如實上報,并查明原因,報領導審批,保管員不得以盈 補虧來將盤盈和損壞物資自行處理。代保管物資應和在帳物資同等對待。
(6〕物資儲存地點要衛(wèi)生整潔,做到貨架無灰塵、地面無垃圾、料場無雜 草、無積水。
5.3.3維護管理
(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zhí)行,各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部門領導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 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词欠褡詣愚D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定期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 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安全管理部門定期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 和適當保護狀態(tài)。
〔2〕報警儀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3)消火栓系統(tǒng)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 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 象;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消火栓 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消火 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瘜W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 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 否正常;
5)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護器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 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guī)定范圍內,。
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5.4物資和裝備調用
(1)應急物資和裝備的調用,各部門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自主調動應急物資和裝備;經安全管理部門授權,方可統(tǒng)籌調配應急物資和裝備。
(2)情況緊急時,部門一向其他部門提出申請調用,經安全管理部門領導 批準同意后,從儲存多的部門直接調用。
(3)應急物資和裝備調撥運輸應當選擇安全、快捷的運輸方式,緊急調用時,相關部門要積極響應,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確保運輸通暢。
第9篇 工貿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guī)定了安全用電的基本要求,對電氣安全管理、臨時用電、防止人身觸電等方面作了具體規(guī)定,實現優(yōu)質、高效、安全、衛(wèi)生生產。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用電部門、工程部門,也適用于在公司外來施工單位。
三、 機構與職責
3.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責成各生產現場嚴格貫徹執(zhí)行本規(guī)定,由電工負責落實;
3.2安全員每月進行一次生產現場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具體要求
4.1.1 對電氣裝置、設備和線路進行設計、施工或改造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電氣的現行國家標準和安全規(guī)定。
4.1.2 電氣作業(yè)人員是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安全操作證后,才能獨立上崗操作。
4.1.3 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操作票制和臨時用電申請許可證制度。
4.1.4 手持式電動工具要嚴格執(zhí)行現行國家標準和有關規(guī)程的管理、使用、檢查、維修等安全規(guī)定。
4.1.5 生產廠房等重要位置的防雷設備裝置,應定期檢查測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
4.1.6 電氣設備應嚴防水、蒸汽及酸堿等腐蝕,以免造成絕緣損壞甚至斷電事故。
4.1.7 各部門應認真維護電扇、空調、照明日光燈、電源插座、出口安全燈等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如損壞應及時聯(lián)系修復。
4.1.8 除工作需要外,公司內禁止使用電爐、電飯鍋等用電器具。
4.1.9 凡在公司內需臨時用電,應由使用部門(包括外施工單位)在使用前辦理臨時用電申請許可證,按照“誰使用,誰辦票”的原則辦理工作票。
4.1.10 在易燃易爆危險區(qū)域一般不準使用臨時用電。若確實需要,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安全員審核同意才能許可。
4.1.11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guī)程,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4.1.12 臨時用電線路一般為架空、敷設裝置內不低于2.5米,跨越道路不低于6米,不準用金屬管材作電線支撐。
4.1.13 臨時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無破損,接頭牢固可靠,有漏電保護器作保險裝置,室外開關有防雨設施,開關距地面不低于1.3米。
4.1.14 使用臨時用電的部門,必須遵守臨時用電的規(guī)定,不得任意變動地點和作業(yè)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量,否則安全員有權停止其使用。
4.1.15 在停止工作期間,應切斷全部電源,臨時用電的設備、機械和照明等拆除后不應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
4.2工廠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力線路是電力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輸送電能的重要任務,應加強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減少發(fā)生電氣事故的可能性。
4.2.1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
對廠區(qū)架空線路,一般要求每月進行1次安全檢查。如遇大風大雨及發(fā)生故障等特殊情況時,還需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4.2.1.1電線桿子有無傾斜、變形、腐朽、損壞及基礎下沉等現象。
4.2.1.2沿線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強腐蝕性物質。
4.2.1.3沿線路周圍,有無危險建筑物。應盡可能保證在雷雨季節(jié)和大風季節(jié)里,這些建筑物不致對線路造成損壞。
4.2.1.4線路上有無樹枝、風箏等雜物懸掛。
4.2.1.5拉線和板樁是否完好,綁托線是否緊固可靠。
4.2.1.6導線的接頭是否接觸良好,有無過熱發(fā)紅、嚴重老化、腐蝕或斷脫現象;絕緣子有無污損和放電現象。
4.2.1.7避雷接地裝置是否良好,接地線有無銹斷情況。在雷雨季節(jié)到來之前,應重點檢查。
4.2.2.電纜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纜線路一般是敷設在地下的,要做好電纜的安全運行與檢查工作,就必須全面了解電纜的敷設方式、結構布置、走線方向及電纜頭位置等。對電纜線路一般要求每季度進行1次安全檢查,并應經常監(jiān)視其負荷大小和發(fā)熱情況。如遇大雨、洪水等特殊情況及發(fā)生故障時,還須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電纜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4.2.2.1電纜終端及瓷套管有無破損及放電痕跡。對填充電纜膠(油)的電纜終端頭,還應檢查有無漏油溢膠現象。
4.2.2.2對明敷的電纜,應檢查電纜外表有無銹蝕、損傷,沿線掛鉤或支架有無脫落,線路上及附近有無堆放易燃易爆及強腐蝕性物質。
4.2.2.3對暗設及埋地的電纜,應檢查沿線的蓋板和其它覆蓋物是否完好,有無挖掘痕跡,路線標是否完整。
4.2.2.4電纜溝內有無積水或滲水現象,是否堆有雜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4.2.2.5線路上各種接地是否良好,有無松動、斷股和銹蝕現象。
4.2.3.車間配電線路的安全檢查
要搞好車間配電線路的安全檢查工作,也必須全面了解車間配電線路的布線情況、結構形式、導線型號規(guī)格及配電箱和開關的位置等,并了解車間負荷的大小及車間變電室的情況。對車間配電線路,有專門的維護電工時,一般要求每周進行1次安全檢查,其檢查項目如下:
4.2.3.1檢查導線的發(fā)熱情況。
4.2.3.2檢查線路的負荷情況。
4.2.3.3檢查配電箱、分線盒、開關、熔斷器、母線槽及接地接零裝置等的運行情況,著重檢查母線接頭有無氧化、過熱變色和腐蝕等情況,接線有無松脫、放電和燒毛的現象,螺栓是否緊固。
4.2.3.4檢查線路上及線路周圍有無影響線路安全運行的異常情況。絕對禁止在絕緣導線上懸掛物體,禁止在線路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2.3.5對敷設在潮濕、有腐蝕性物體的場所的線路,要定期對絕緣進行檢查,絕緣電阻一般不得低于0.5μω。
4.3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4.3.1 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提出臨時線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4.3.2 臨時線路使用期限超過15天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
4.3.3 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3.4 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
4.3.5 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離進行固定。
4.3.6 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4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guī)定:
4.4.1 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電錘、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云石機、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4.2 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象,導線規(guī)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tǒng)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4.3 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4.4 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4.5 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4.6 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
4.4.7 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
4.4.8 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5電氣檢修安全
4.5.1 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4.5.2 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5.3 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4.5.3.1 必須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
4.5.3.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5.3.3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4.5.3.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4.5.3.5 應由一定經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程,監(jiān)護人認真監(jiān)護,但監(jiān)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5.4 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5.5 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4.5.6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5.7 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5.8 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場規(guī)定:
4.5.8.1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4.5.8.2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5.8.3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場,了解設備情況。
4.5.8.4 檢修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5.8.5 檢修后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4.5.8.6 工作結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場。
4.5.8.7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4.5.8.8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4.5.8.9 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4.5.8.10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5.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yè)規(guī)程:
4.5.9.1 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中斷開。
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測驗確證無電后方可檢修。
4.5.9.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yè)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guī)定:
4.5.9.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yè)。
4.5.9.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5.9.3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guī)定:
4.5.9.3.1 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5.9.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
4.5.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guī)定。
4.5.10.1 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4.5.10.2 (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4.5.10.3 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5.10.4 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xù)時間為10分鐘。
4.5.10.5 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
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第10篇 工貿公司績效評定管理制度
一.目的
驗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工作。
三. 職責
3.1企業(yè)領導: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參與,按職責進行明確分工,確定評定各環(huán)節(jié)的主要負責人,并協(xié)調各部門積極參與到評定工作中;
3.2 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是企業(yè)評定的主管部門和具體組織實施部門。在創(chuàng)建初期,經過一段時間企業(yè)安全標準化管理系統(tǒng)的運行后,即可組織進行評定。在通過標準化評定后,每年實施落實至少一次的企業(yè)標準化自主評定工作。主要職責:負責編制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方案和報告;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督促各相關部門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計劃,并跟蹤實施情況;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相關記錄的分發(fā)、保存和建檔;根據評定結果和安全預警信息提出持續(xù)改進意見和工作規(guī)劃。
3.3 各職能主管部門和生產單位:對分管專業(yè)進行績效評定,形成分管專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分級報告,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要求:根據各自的具體職責,搜集相關信息和證據,分析一個周期來本部門、本單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情況,對于所發(fā)現的問題,要認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針對性分析,找出下一步安全管理必須改進的環(huán)節(jié)對癥下藥;根據績效評定報告實施整改與改進。
四.績效評定角度與輸入
4.1標準化績效評定頻次和周期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相鄰兩次績效評定的間隔時間不超過12個月。在發(fā)生死亡事故或生產工藝發(fā)生重大變化應重新進行評定。
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評定,應從以下角度加以關注:
.1 適宜性:所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是否適合于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包括規(guī)模、性質和安全健康管理的特點;所制訂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及其在企業(yè)內部能得以落實的方式是否合理,具備可操作性;與企業(yè)原有的管理制度相融合的情況,包括與原有的其它管理系統(tǒng)是否兼容;有關制度措施是否適合于企業(yè)員工的使用,是否與他們的能力、素質等相配套。
.2 充分性:各項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是否滿足了《基本規(guī)范》的全部管理要求;所有的管理措施、管理制度能否確保pdca管理模式的有效運行;與相關制度措施相配套的資源,包括人、財、物等是否充分;對相關方的安全管理是否有效。
.3有效性:能否保證實現企業(yè)的安全工作目標、指標;是否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基礎,對所有排查出的隱患實施了有效治理與控制;對重大危險源能否實施有效的控制;通過制度、措施的建立,企業(yè)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的要求;通過安全標準化相關制度、措施的實施,企業(yè)是否形成了一套自我發(fā)現、自我糾正、自我完善的管理機制;企業(yè)員工通過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推進與建立,是否提高了安全意識,并能夠自覺地遵守與本崗位相關的程序或作業(yè)指導書的規(guī)定等。
績效評定輸入
.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收集日常評定考核的結果,糾正、預防措施的跟蹤驗證方面的信息。日常對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是否到位了,對下屬各生產單位的安全檢查是否有“代勞”的現象,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在安全檢查環(huán)節(jié)還存在著“保姆”現象,是否“以罰代管”,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是否合理,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梯級是否健全,安全管理“點、線、面”之間的配合是否合理有效,這些是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評定的重點。
.2安全管理部門收集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標準執(zhí)行,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信息。
.3安全管理部門提供上次績效評定提出的糾正、預防措施實施的跟蹤情況。
.4辦公室收集人力資源、教育培訓方面的信息,基層一線操作工人,是否掌握了本崗位的相關規(guī)程和現場處置方案,是否熟悉了臨時作業(yè)時各項安全措施要求。
.5財務部門收集安全生產投入等相關管理方面的信息。
.6 設備管理部門作為設備的日常維護、檢維修的主管部門,在組織對設備進行檢維修作業(yè)時,是否全過程關注了針對性的相應安全管理。從檢維修前各種審批手續(xù)的把關、停機環(huán)節(jié)、檢維修過程的安全措施落實,到維修后設備重新投入使用等的所有環(huán)節(jié)的危險源及隱患是否進行了嚴格細致的管理。
.7各生產單位:危險源及隱患排查是否充分到位了,控制措施及治理措施是否充分有效,各崗位日常安全檢查是否還停留在“抽查”的方式上,安全檢查的內容是否針對本崗位的具體情況,檢查的方式、頻次是否合理有效,班組建設是否真正考慮到了安全問題,等等,都必須在評定中加以關注和分析。
.8各部門收集相關標準、制度實施、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信息。
五、績效評定過程
5.1評定計劃。
5.1.1安全管理部門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評定工作計劃,經批準后以文件形式發(fā)布實施。
5.1.2安全管理部門每次評定前依據年度評定工作計劃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5.1.3評定實施方案包含以下內容:
1)評定目的、范圍、依據、時間和方法;
2)評定的主要項目;
3)評定組構成及分工;
4)特殊情況說明。
5.2 評定方法。
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通過檢查記錄、檢查現場和面談等方法,通過系統(tǒng)的評估與分析,依據《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進行打分,最后得出可量化的績效指標。
5.3 評定組織及周期。
5.3.1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當發(fā)生死亡事故或生產工藝發(fā)生重大變化應重新進行評定。
5.3.2 安全管理部門根據被評審單位及評審內容,提出評定組的人員構成情況,報安全生產委員會審議通過。
5.3.3評定組根據評定內容準備相關的文件和標準,并根據評分細則進行評定。
5.4 評定過程。
5.4.1首次會議。
每次評定首次會議標志著評定工作的開始,由公司主要領導、評定小組、受評定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參加。會議應明確下列問題:
1)介紹評定組與受評定部門的有關情況,并建立相互聯(lián)系的方式和溝通渠道;
2)明確評定的目的﹑范圍﹑依據、時間和方式;
3)澄清評定安排計劃中有關的不明確的內容;
4)其它有關的必要事項。
5.現場評定。
5..1評定的實施過程是尋找、記錄符合/不符合《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的客觀證據的過程。
5..2評定的內容根據《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所列的內容進行﹐評定人員應根據具體情形靈活安排評定的順序。
5..3評定人員應通過面談﹑檢查文件/記錄、觀察有關方面的工作及其現狀等多種方式來收集證據。
5..4對于面談獲得的信息,應通過觀察、測量和記錄等其它渠道予以驗證。
5..5評定人員將評定情況如實、完整地填入“評定檢查表”中,當發(fā)現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及相關標準的情況時,必須得到受評審單位相關人員的確認,并根據發(fā)現問題進行打分。
5.末次會議。
末次會議主要是評定小組向公司領導及受評定的單位報告評定結果,提出不符合項的整改要求和建議、解答不明確事項等。
5.5 整改措施計劃。
5.5.1評定小組在現場評定結束后盡快整理評定中發(fā)現的問題,送達至責任單位,責任單位確認、簽收,并立即制定糾正措施計劃。
5.5.2責任單位整改措施計劃的實施要從嚴從快,如遇特殊情況時決定是否進行計劃修訂或重新制定計劃。
5.5.3當措施計劃不能按期完工時,責任單位要書面提交申請,報送公司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尋求解決方法,保證整改進度。
5.6 評定報告。
5.6.1評定小組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依據評定結果編寫《公司年度績效評定報告》,經公司主要領導及安全生產委員會審議批準后以文件形式下發(fā),或者通過企業(yè)內部網站、oa系統(tǒng)等進行通報。
5.6.2 評定報告的內容:
1). 評定目的和范圍;
2). 評定所依據的文件;
3). 評定組成員及責任單位相關人員;
4). 評定的日程安排;
5). 評定概述;
6). 不符合項;
7). 整改建議和計劃;
8). 評定結論。
5.7 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評定結果要明確下列事項:
(一)系統(tǒng)運行效果;
(二)系統(tǒng)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和缺陷,所采取的改進措施;
(三)統(tǒng)計技術、信息技術等在系統(tǒng)中的使用情況和效果;
(四)系統(tǒng)中各項資源的使用效果;
(五)績效監(jiān)測系統(tǒng)的適宜性以及結果的準確性;
(六)與相關方的關系。
5.8 糾正措施實施與驗證。
5.1采取糾正措施的單位對不符合項進行原因分析,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
5.2采取糾正措施的單位實施審批后的預防糾正措施。
5.3糾正預防措施涉及文件修改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4各專業(yè)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整改措施的實施進行跟蹤檢查,驗證措施的有效性。
5.5對于糾正效果達不到要求的,要重新制定糾正預防措施,經各專業(yè)管理部門評估審批后組織實施。
5.6對于涉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要規(guī)定實施期限,不能按期整改的,給予績效考核。
5.9 管理要求。
覆蓋公司所有單位的內部評定每年一次,如發(fā)生下列情況追加評定頻次:
(一)公司發(fā)生死亡事故;
(二)發(fā)生嚴重問題,相關方有嚴重抱怨;
(三)公司領導、外部隸屬關系、內部機構、方針、目標與指標、發(fā)現重大隱患、生產性質發(fā)生較大改變;
(四)安全標準化升級。
5.10 評定記錄與歸檔。
公司各單位(部門)要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及檔案管理制度對績效評定記錄進行整理、歸檔、保存,建立臺賬。
記錄包括:
(一)評定實施計劃;
(二)評定檢查表及其記錄內容;
(三)首次、末次會議紀要;
(四)整改措施計劃;
(五)評定報告。
5.11 績效考核。
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情況的評定結果,納入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績效考評,實行一票否決制。
六、持續(xù)改進
6.1 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公司及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組織對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等進行修改完善,納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實施計劃中,并將修改完善的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等分發(fā)到各單位(部門),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培訓教育。
6.2 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公司及各單位(部門)組織制定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工作計劃和措施,實施計劃、執(zhí)行、檢查、改進(pdca)循環(huán),不斷提高安全績效。
第11篇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統(tǒng)計核算制度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統(tǒng)計核算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統(tǒng)計核算規(guī)程,提高統(tǒng)計核算效率,特制訂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調度管理部、榆煉站、永煉站、石腦油卸油班、液化氣站、聚丙烯站等承擔調運任務等部門。
第三章 調度管理部操作細則
第三條 負責統(tǒng)計每天調運量完成情況,若出現未完成情況,須立即實行補救措施。
第四條 負責每月收集各站調運票據,并在次月20日至28日根據票據與各煉廠及承運商進行核實。
第五條 負責統(tǒng)計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調運量完成情況,是否達標,如果沒有達標,分析原因,并提出解決辦法。編制《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調運量統(tǒng)計分析報告》。
第四章 各工作站操作細則
第六條 收集整理有關調運憑證及統(tǒng)計資料。
第七條 嚴格認真做好各類油品報表的填寫工作,并對各類報表的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第八條 對報送公司調度管理部的報表,月報封皮必須由工作站負責人簽字。
第九條 報表憑據不得隨意填寫及涂改。
第十條 對1#渣油報表要準確填寫單車的單日的調出、調入量,并對其含水百分比進行詳細登記。
第十一條 對石腦油的填報,對不合格卸車車輛的卸車地在統(tǒng)計表“備注”欄里加以注明,在各車隊月統(tǒng)計表封皮上必須寫明該車隊不合格總車次數及不合格總調出、調入量。
第十二條 原料液化氣填報,對按不合格、民用氣卸車車輛要在其統(tǒng)計表“含水化驗”延煉欄里填寫其調入化驗丙烯含量,“備注”一欄填寫不合格或民用氣,最后要在后面填寫登記人員姓名。在裝訂不合格單車票據時把“原料液化氣承運質量告知單”裝訂到其單車最后一頁。
第十三條 設立調運日記,分別將各類油品單日的裝車總車次,調出總噸位,單月總車次,總量進行詳細登記。
第十四條 每月調運票據都必須在次月2日之前收回
第十五條 每月的統(tǒng)計臺帳都必須在次月的五號前整理完畢,公司將派專人取票,如有特出情況,需提前以書面形式報知公司財務資產部。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財務資產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規(guī)定和工貿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12篇 工貿公司設備設施變更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設備設施變更的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提高工作質量,促進變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設備設施的永久性或暫時性變化。
三、職責
3.1設備管理部門全面負責設備設施的變更。
3.2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變更申請的審核。
3.3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設備設施變更實施過程的監(jiān)督及變更完成后的驗收。
四、管理內容
4.1設備變更要求
4.1.1 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4.1.2 安全設施變更。
4.1.3 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1.4 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4.1.5 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4.1.6 監(jiān)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4.1.7 其他需要變更的設備設施。
4.2 設備變更流程
4.2.1 由車間人員對有需要變更的設備進行檢查、確認。對達到變更需求的設備進行記錄,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并提交部門負責人。
4.2.2 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人對需要變更的設備現場審核,確認無誤后在《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上簽字確認。并提交安全管理部門。
4.2.3 安全管理部門接收到《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后審核簽字,
4.2.4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對需要變更的設備進行更換。
4.2.5 變更實施前,變更的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4.3 記錄、保存
4.3.1 對于設備設施變更的要及時對其所填寫的申請、審批文件,進行保存、歸檔。
4.3.2 由檔案管理部門負責對變更資料進行保存、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