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酒店安全、衛(wèi)生檢查制度8
酒店安全、衛(wèi)生檢查制度(八)
1、為了確保企業(yè)的正常運行,每月由總經辦負責牽頭,組織一次全方位的安全、衛(wèi)生檢查;
2、檢查時間為每月初的第一個星期;
3、參加檢查人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客房部經理、營銷部經理、當日總值班經理;
4、檢查內容:
㈠對各長包房的安全衛(wèi)生情況進行檢查;
㈡抽查客房衛(wèi)生及檢查各部門的衛(wèi)生;
㈢檢查各公共場所衛(wèi)生、檢查防火、防盜、設施、設備等完好與否,有無事故隱患;
5、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對發(fā)現的問題由辦公室下達整改意見書督促檢查部門整改情況;
6、各部門應將整改結果報總經辦備案。
7、總經辦根據檢查結果,進行等級量化評分,并作為部門經理年終考核依據之一。
第2篇 酒店動火安全制度
為了保證動火施工安全,使動火者明確自己的責任,做好防范工作,避免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制訂安全生產動火制度,經安委會研究決定,望遵照執(zhí)行。
一、本酒店工程部或外來工程承包商在本酒店內任何部位動火施工,都必須到本酒店安委會申請'動火證','動火證'由項目責任人填寫,寫明動火位置、動火原因、動火時間、動火期限、清理隔離措施等,項目負責人簽名后上報安委會,由安委會主任或注冊安全主任批準簽字后,才能動火施工。
二、外來工程承包商申請動火證,必須向安委會提供有關證件(焊工證,上崗證等)備案,嚴禁無證人員動火施工。本酒店工程人員在本廠內動火,需由注冊安全主任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注冊安全主任親臨現場與項目責任人、監(jiān)護人、部門經理商定施工方案、應急措施、監(jiān)護措施等。由項目責任人、監(jiān)護人、部門經理、注冊安全主任共同檢查確認無誤并簽名后,報安委會審批。
四、安委會有關人員在批準動火之前,必須檢查有關證件,并對動火現場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注冊安全主任要確保動火設備本身已吹掃、置換、清洗干凈,進行可靠的隔離;設備內的可燃氣體分析及進罐作業(yè)的氧含量分析要結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有無泄漏點或敞口設備;地溝、地漏、下水井應進行有效的封擋;清除動火點附近的可燃物,環(huán)境空間要進行測爆分析;有風天氣要采取防止火花被風吹散的措施;高空作業(yè)要防止火花四處飛濺;室內動火應將門窗打開,注意通風;動火現場要有明顯的標志,并備足適用的消防器材;動火作業(yè)完畢應認真檢查現場,滅絕火種。
五、注冊安全主任要現場監(jiān)督,逐項落實安全措施,監(jiān)護人不能離開動火點,一張動火證只限一個點。
六、嚴格控制動火期限,過期的動火證不能再用,須重新辦理。
七、動火前必須進行動火分析。動火分析是指對現場周圍環(huán)境及動火設備的易燃氣體分析,不宜過早,應在動火前半小時以內進行,動火間斷半小時以上應重新分析。
八、動火作業(yè)時,動火作業(yè)人員要與監(jiān)護人協(xié)調配合,在動火中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停止動火:(1)生產裝置緊急排放;(2)設備管道突然破裂;(3)可燃氣體外泄。待恢復正常后,重新分析合格并得到注冊安全主任同意后方可動火。
九、動火作業(yè)時,氧氣瓶與乙炔瓶應保持5米以上距離,距動火點要保持10米以上的距離,電焊機要放到指定地點,施工用臨時電源要安全可靠,接地線要接在被焊設備上,并應靠近接焊點。
十、五級以上大風,停止室外動火作業(yè)。
十一、動火人做到三不動火:沒有動火證不動火;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動火;監(jiān)護人不在現場不動火。
十二、動火結束后,由安委會主任協(xié)同注冊安全主任對操作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火險隱患后,由注冊安全主任在動火證上簽字,并由安委會收回動火證。
十三、動火施工單位如不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則由安委會勒令停工。
十四、本制度納入《員工獎懲條例》考核。
第3篇 酒店裝飾工程安全動火制度及措施
為了保證動火施工安全,使動火者明確自己的責任,做好防范工作,避免火
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制訂安全生產動火制度及措施。
一、本項目電工或相關單位在本標段內任何部位動火施工,都必須申請“動火證”, “動火證”由項目責任人填寫,寫明動火位置、動火原因、動火時間、
動火期限、清理隔離措施等。
二、其他單位申請動火,必須向安高項目監(jiān)理部提供有關證件(焊工證,上崗證等)備案,嚴禁無證人員動火施工。本項目工程人員在本標段內動火,需由
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員親臨現場與項目責任人、監(jiān)護人、項目經理商定施工方案、應急
措施、監(jiān)護措施等。
四、有風天氣要采取防止火花被風吹散的措施,高空作業(yè)要防止火花四處飛濺,室內動火應將門窗打開,注意通風,動火現場要有明顯的標志,并備足適用的消防器材,動火作業(yè)完畢應認真檢查現場,滅絕火種。動火現場不能有易燃易
爆品。
五、安全員要現場監(jiān)督,逐項落實安全措施,監(jiān)護人不能離開動火點,一張
動火證只限一個點。
六、嚴格控制動火期限,過期的動火證不能再用,須重新辦理。
七、動火前必須進行動火分析。動火分析是指對現場周圍環(huán)境的分析。
八、動火作業(yè)時,動火作業(yè)人員要與監(jiān)護人協(xié)調配合,在動火中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停止動火:
(1) 周圍有易燃易爆品。
(2)動火區(qū)周圍有其它人使用易燃易爆品。
九、動火作業(yè)時,氧氣瓶與乙炔瓶應保持5米以上距離,距動火點要保持10米以上的距離,電焊機要放到指定地點,施工用臨時電源要安全可靠,接地線要接在被焊設備上,并應靠近接焊點。
十、五級以上大風,停止室外動火作業(yè)。
十一、動火人做到三不動火:沒有動火證不動火,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監(jiān)護人不在現場不動火。
十二、動火結束后,由動火部門負責人協(xié)同安全員對操作現場進行全面檢查,
確認無火險隱患后,由安全員在動火證上簽字。
第4篇 酒店配電室防火安全責任制度3
酒店配電室防火安全責任制度(三)
一、禁止無關人員入內,嚴禁室內吸煙、明火作業(y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劑維修擦洗電器設施。
二、值班時禁止飲酒,要勤聽、看、檢查設備。認真監(jiān)護電壓負荷的變化情況。
三、定期清掃變壓器、開關柜,防止塵污造成短路。
四、堅持進行倒閘操作,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五、嚴禁約時送電、停電;嚴禁非電器人員下達停送電指令;嚴禁違章維修電器設備。
六、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逢重大節(jié)假日要全面檢修維修電器設備。
七、熟悉各種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愛護消防設備,保持滅火器材清潔;禁止隨意挪動、遮擋消防器材。
八、發(fā)現火情立即撲救,及時與有關領導和保安部報告,并保護好現場,協(xié)助有關部門查明起火原因。
九、凡違反本規(guī)定者,將按酒店消防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政策制定人 審批人 執(zhí)行日期
第5篇 酒店公司租賃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公司租賃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市場營銷部(或相關部門)
1、在與租賃方簽訂租賃合同前,必須查驗承租方的有效證件即:法定資格。并復印留存?zhèn)洳椤?/p>
2、在與租賃方簽訂租賃合同時,要附簽治安、防火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3、應關心和了解租賃方所開展的經營活動是否遵守政府的法規(guī)、是否履行與公司簽約的租賃合同及安全責任書,并及時與保安等有關部門溝通聯(lián)系。
(二)保安部
1、應把租賃場所的安全管理納入于公司安全防范的護衛(wèi)體系。
2、要幫助租賃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確定安全管理的專(兼)職人員,并經常予以業(yè)務聯(lián)系和指導。
3、賃場所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落實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
4、定期召開租賃場所負責人會議,及時把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的要求、任務以及公司的貫徹意見進行傳達和布置。
(三)租賃方
1、租賃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承租場所治安和消防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場所的安全工作負責。
2、承租場所必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配備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3、租賃方需對承租場所進行改建和裝修,必須經公司審核同意,并報政府有關部門(治安、消防、文化)批準。
4、承租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電器,需要增添電器設備應向公司提出申請,得到許可后方能安裝和擴大容量。
5、場所在營業(yè)結束時,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員工下班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6、各項經營活動必須遵紀守法,發(fā)現客人中有違法活動應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司保安部門或公安部門報告。
7、租賃方對上級主管部門(含政府職能部門)公司保安部門開展的業(yè)務工作和安全檢查,必須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6篇 zz酒店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過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是酒店的法人代表。保安、工程和施工等部門按職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項管理工作。
2、施工項目防火設計的審核
1)施工項目防火設計必須委托持有市建委頒發(fā)的工程設計證書的設計單位。
2)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及營業(yè)性的公共場所,使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內部會場、娛樂場所和計算機房、檔案室等重要場所的
內部裝修必須履行防火審核報批手續(xù)。
3)報批的程序為:酒店先將填寫的建筑設計防火審核送審表,連同有關的圖紙、資料送酒店保安部辦公室,經酒店保安部經理初審合格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再報消防監(jiān)督部門審核,經核準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變更防火設計內容,確需變更的應經原審批部門核準。
4)工程竣工后,須經消防監(jiān)督部門和酒店保安部經理共同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隊伍的管理
1)施工隊伍進場之前,酒店工程部應會同保安部要與施工單位簽訂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內容的安全協(xié)議,經雙方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后,嚴格按協(xié)議執(zhí)行。
2)外省市的施工人員應持有公安機關核發(fā)的暫住人口證明及本人身份證,本市的施工人員應持有本人身份證,酒店工程和保安部對施工
人員的基本情況要登記造冊,對他們上述有效證件復印配備。
3)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掌握消防、治安的基本常識和要求,并學會使用常用的滅火器材和了解緊急情況時正確處置,及時報告的程序,培訓后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
4)電工、焊工及化學危險物品管理人員等特殊工種人員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方能作業(yè),并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操作,不得跨工種作業(yè),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章作業(yè)。特殊工種操作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5)酒店人力資源部應統(tǒng)一制作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配帶'臨時出入證'胸卡,如有兩個以上項目的施工,對同時在酒店內施工的人員,可按胸卡顏色的不同加以區(qū)分,便于管理。
6)外來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無關的區(qū)域內亂竄或逗留。除特殊原因經酒店領導批準的以外,一般情況下外來人員不得在酒店內留宿。
7)禁止施工人員將施工現場作為生活場所用電、火爐燒水、煮飯。
8)酒店應制訂并頒布施工防火、治安有關獎懲規(guī)定,對有違章行為的施工單位和不服從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業(yè)。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消防監(jiān)督管理若干規(guī)定'以及因違章造成事故的,應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4、施工場地的管理
1)建立禁煙區(qū)域。施工現場有火災危險的部位須有醒目的禁煙、火標志。在安全處設固定吸煙點并放置有水的非燃容器,確保煙頭、煙灰、火柴梗不落地。
2)建立危險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現場內嚴格限制危險品的存放量,以當天的使用量為限,用多少,領多少,用剩的須當天進庫,嚴禁在作業(yè)現場過夜。油漆作業(yè)不得與明火作業(yè)交叉進行。
3)安全用電管理。對施工用電應經工程部門核準配給,防止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需拉臨時線,應事先申請批準,并要有防護措施,使用完畢及時收掉。施工所用各種電氣設備必須完好,嚴禁帶'病'使用。
4)保證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防止因堆放各種建筑、裝修材料而堵塞,影響安全。
5)每天施工結束后要清理場地,用剩的危險品、易燃品應進庫存放,清除現場的可燃垃圾。臨時堆放垃圾的地方應遠離火種,并及時清出,勿使堆放過多和時間過長。嚴禁用焚燒的方法處理垃圾。
6)施工所用的建筑裝修材料應有嚴格的保管制度,尤其是價值較高的物品,需有專人管理,領用手續(xù)清楚。
7)施工隊伍必須有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勸阻并糾正違章現象,發(fā)現問題立即報告。
5、動火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按規(guī)定辦理申報、審批手續(xù)。
a)酒店和外來施工單位需要動火作業(yè)的工程,必須事先向保安部提出申請,填寫'動火作業(yè)申請表'。
b)保安部應按照三級動火審批制的規(guī)定,應上報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批準的必須按規(guī)定申報核準。如在原定的動火時間內未能完成任務
而需延長時間繼續(xù)動火作業(yè)的,必須重新辦理動火手續(xù)。
6、動火前必須做到'五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的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動火。
3)附近有難以移動的易燃品,且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動火。
4)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場所,未經排除危險的不動火。
5)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7、動火中必須做到'四要',動火后必須做到'一清':
1)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
2)要嚴密注意動火情況,發(fā)現不安全苗頭,立即?;?。
3)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4)要及時補救作業(yè)中發(fā)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動火后必須做到'一清':即清理現場火種后方可撤離。
8、保安部在動火作業(yè)期間對施工現場要加強巡查,確保安全。
第7篇 五星酒店安全檢查制度
五星酒店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內容:
(1)酒店各級、各部門、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否落實。
(2)接待會客登記等各項手續(xù)是否健全并按要求辦理。
(3)重點部位的門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堅持關窗鎖門。
(4)各種鑰匙的管理是否嚴格,有無交接手續(xù),有無漏洞。
(5)辦公室的印章、票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6)財務制度、庫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有無漏洞。
(7)各種電器設備、消防器材、設施,煙感報警系境等是否完好和靈敏有效。
{8}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9)有無火險隱患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10)各個部位值班情況,有無脫崗現象。
(11)各部門領導對安全工作是否重視,對檢查發(fā)現的不安全因素是否認真整改。
2.安全檢查制度的實施辦法和要求:
(1)各部門、各班組領導和工作人員每天要結合服務工作對所負責的區(qū)域進行檢查巡視,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和報告。
(2)每月由保安部組織專門人員,對全店各部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
(3)重要節(jié)日前夕或有重大活動時,由酒店安全委員會組織全面檢查。
(4)保安部經理、副經理對各部門、各部位的安全情況隨時可進行監(jiān)督檢查,各部門領導要予以支持和合作。
(s)公安機關、消防監(jiān)督機關來店進行安全檢查時,各部門要如實匯報情況,予以協(xié)作。
(6)每次安全檢查情況,保安部要認真記錄登記,建立安全檢查檔案.對經查發(fā)現的不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或由保安部發(fā)出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
(7)各部門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認真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告總經理并抄報保安部,同時必須采取臨時安全措施,保證安全。
(8)酒店對安全檢查,依據《治安保衛(wèi)獎懲條例》和《消防安全獎懲條例》,獎優(yōu)罰劣,促進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開展。
第8篇 某酒店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廚房必須保持清潔。
1. 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清除。
2. 爐灶、煙罩油垢日常清理,每周徹底清除,以免引起火災。
二、廚師 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處理其他事情或與人聊天。
三、油鍋起火時,廚師應立即用鍋蓋、滅火毯蓋住油鍋,使之缺氧而熄火,鍋蓋不嚴密時,使用酵粉或食鹽使火熄滅,并關閉爐火。
四、嚴禁廚房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吸煙。
五、廚房須裝相應的排氣扇。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氣罐鋼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于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七、動力機器設備應注意檢修(每周不少于一次專業(yè)檢修)。
八、用電烹煮食物時,必須防止水燒干起火。
九、插座損壞或電線外部絕緣體破裂應立即更換或修理,發(fā)現電線起火時,應迅速切斷電源。
十、煤氣爐、煤氣管線及燃料管線勿靠近電氣線路或電源插座,爐具及鋼瓶經檢驗不合格者,不可采用。
十一、煤氣鋼瓶不可橫放,管線及開關不可有漏氣現象,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點火及熄火,應使用小量煤氣點火,熄火后應關閉閥門。
十二、 煤氣火災滅火方法。
用泡沫滅火器滅火。
斷絕煤氣之源。
降低周圍溫度。
斷絕空氣供給。
十三、每日工作結束后,必須清理廚房,并檢查電源及煤氣等開關是否關閉
十四、 發(fā)生火災時,現場管理人員應立即組織人員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進行撲救并在第一時間上報總經理/>,如火災嚴重自救無法控制時應由部門負責人申請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人員未到前,要繼續(xù)進行搶救工作。
十五、 廚房管理 人員平時要注意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宣傳,培訓救災常識,訓練正確地使用消防器材。
十六、 經常檢查滅火器及消防栓,要經常進行安全門及安全樓梯的檢查。
洛陽彭祖湯王酒店有限公司
第9篇 酒店客房部樓層服務安全規(guī)范制度
1、服務員在做房時、開夜床時必須做一間開一間的房門,完一間鎖一間;為其他員工或相關人員開門時,住客房應征得客人同意或跟隨入房,并記錄入房人及工作內容。
2、在客房區(qū)域內發(fā)現可疑人員,要主動盤問;凡被開除、辭職、辭退和調出本部門的員工,不能隨便進入客房,未當班的員工非經充許不得入客房內。
3、對于客房區(qū)域發(fā)生的刑事案件,應認真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配合保安及刑警的工作調查、取證。
4、在樓層遇到住店客人沒帶鑰匙卡,或丟失房卡無法入房時,應按《開門程序》給予核對身份,或請客人到前臺補辦手續(xù)。緊急情況要上報處理。
5、發(fā)現客人使用電爐、電烤箱、電熨斗及房內燒香、燒紙、使用多種電器或大功率電器時,應立即通知上級檢查,解決,以免超負荷用電或發(fā)生火災。
6、對客人的遺留物品,不分大小貴賤,一律交房務中心,按規(guī)定給予保存處理,不能以借口截留。
7、發(fā)現各*、淫穢書刊、畫報、錄象碟子、封建迷信用品等物,一律上交及時處理,禁止傳播。
8、客房內發(fā)現易燃、易爆、毒品等危險品,服務員不得翻動,要控制現場,及時上報由上級及保安一起進行處理。
第10篇 酒店安全生產制度
一、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酒店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人事經理擔任,以協(xié)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其他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并由總經理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保安部,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負責,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及下屬企業(yè)負責人為本部門(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各崗位主管(領班)為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三、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各崗位的工作特點,依照國家及行業(yè)的有關勞動安全規(guī)定及技術標準,制定和不斷完善本部門各類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四、各部門制定的各類勞動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須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備案。
五、在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可根據酒店總經理指示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報告制度》進行妥善處置。
六、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概念含義:
1、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指不發(fā)生工傷事故、職業(yè)病、設備或財產損失的狀況,即人不受傷害,物不受損失。
2、事故及傷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傷亡事故指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傷(包括職業(yè)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或其他職業(yè)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傷害和職業(yè)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huán)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tài)。
5、危險源(危險的根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物質損失事故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產,是指為了使勞動過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及各種災害的發(fā)生,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生產作業(yè)過程的正常進行而采取的各種措施和從事的一切活動。
7、勞動安全管理,是指企業(yè)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技術標準為依據,采取各種手段,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狀況實施有效制約的一切活動。
8、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指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該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guī)定的一種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為及不正確的觀念與態(tài)度:
1、缺乏知識、技術、經驗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3、上崗操作準備不充分,與同伴聯(lián)系、配合不當。
4、操作姿勢不正確,用力過猛,速度過快,工作位置不當。
5、安全裝備設置錯誤或失效。
6、以身體代替工具,或以拋遞代替手傳等不安全動作。
7、飲酒、服藥、過饑或過飽時作業(yè)。
8、帶病、超負荷、超時、過度或惡劣環(huán)境作業(yè)。
9、未使用或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工具或穿著不安全的服裝。
10、作業(yè)期間開玩笑、追逐打鬧、搞惡作劇等。
八、不安全的環(huán)境:
1、不適當的照明環(huán)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溫度過高或過低,空氣不流通,濕度過大。
3、不安全的設備設施、構造、作業(yè)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銳鋒利、表面過滑、老化失效。
5、設備、材料、工具或廢料、物料沒有堆放妥當或儲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狹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臨時及凌亂物品。
8、缺乏護欄及圍蔽,上方及周圍有施工作業(yè)。
9、設有高溫、高壓、轉動、帶電、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蝕設備及物品的場所。
10、人員流動大、有機動車進出、玻璃門、玻璃墻、雙向門、轉彎等場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十、酒店勞動安全生產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組織、指導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
2、教育各部門管理人員尊章守法,帶頭搞好安全生產。
3、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情況匯報,發(fā)現問題及時找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4、協(xié)調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調查、布置、指導、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fā)現問題立即糾正。
5、負責隨時檢查、通報各部門勞動安全管理的執(zhí)行情況,對出現的各類不安全問題及職業(yè)傷害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本部門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jiān)督檢查,對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運行進行監(jiān)督。
2、向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交安全生產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部門的安全隱患提出防范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3、參與制定酒店和部門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負責督促實施。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處理事故隱患。如有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上級報告;一旦發(fā)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tǒng)計工作。
5、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領班)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zhí)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規(guī)定和制度,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檢查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機械、電氣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消除危險隱患。
3、督促本班組員工搞好文明生產,保持工作地點的衛(wèi)生整潔。
4、對本班組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yè)。
5、如遇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并保護現場,參加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十四、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zhí)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安全規(guī)章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聽從指揮,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現象的發(fā)生。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設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潔,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酒店和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4、發(fā)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和酒店有關部門匯報。
5、發(fā)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和報告上級領導,并協(xié)助調查工作。
6、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十五、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分類匯集國家頒發(fā)的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以及各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和發(fā)生安全事故的檔案資料,建立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存放在總經理辦公室,并指定專人負責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門(公司)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匯總本部門勞動安全監(jiān)督檢查報表及分析資料,建立相關檔案,及時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存檔。
十七、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建立本崗位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內容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類安全事故的案例匯編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可隨時抽查各部門管理檔案和各崗位的勞動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各部門須將改進后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小組檢查核實后才可終結,并將有關情況存檔。
十九、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
2、對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有知情權。
3、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權。
4、在緊急情況下有停止作業(yè)和緊急撤離權。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批評和檢舉權。
二十、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義務:
1、接受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
2、遵章守規(guī),服從管理。
3、在勞動過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他人違反安全作業(yè)的行為應給予制止。
6、發(fā)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
二十一、勞動安全教育和培訓:
1、酒店對勞動安全教育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培訓制度。
2、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訓部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訓的教育。
3、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由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教育及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各崗位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訓,經常檢查員工有關勞動安全的執(zhí)行情況,并根據員工實際工作中出現的違反安全作業(yè)現象及時給予糾正及教育。
5、組織實施培訓的部門必須制定相關表格,注明組織部門、日期、時間、具體內容,所有參加培訓人員均須簽名確認。
二十二、酒店員工安全知識宣傳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業(yè)工種人員,如從事司機、電工、鍋爐、燒焊、油氣等工作的,須持證上崗并定期參加相關部門舉辦的安全學習及審證。
二十四、酒店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根據實際需要選派人員參加注冊安全主任培訓班學習。
二十五、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與發(fā)放管理:
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定期發(fā)放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眼鏡、聽力護具、防護套、手套、防墜落護具、防護鞋等。
2、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采購、保管、發(fā)放由人事培訓部、供應部、倉管部及使用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3、所選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操作。
4、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根據酒店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yè)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fā)給。
5、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標準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勞保用品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6、員工對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檢查,對失去保護功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及時更換,不得繼續(xù)使用。
7、凡專業(yè)性強、結構比較復雜,使用要求嚴格或急救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由使用部門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凡適合個人身體規(guī)格或隨班組使用的,宜分散個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對在勞動安全方面表現突出并作出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十七、對因違反勞動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批評和處罰。
第11篇 j酒店貴重物品安全保險制度
酒店貴重物品保險安全管理制度
1、 貴重物品保險箱由專人保管。
2、 旅館需使用保險箱時,必須是住店旅客方可辦理使用手續(xù),填寫保險箱使用卡,并在卡上親筆簽名,然后將使用箱號的鑰匙交給旅客,由旅客親自將需保管的貴重物品放入箱內后上鎖,保管人鎖另一道鎖。
3、 旅客領取被保管物品時必須驗證,親自領取。
4、 旅館丟失保險箱鑰匙,應立即報告旅館總經理,按規(guī)定請旅客填寫打開保險箱委托書,在旅客面前當面撬開,損失請旅客賠償。
5、 嚴禁私自配制保險箱鑰匙,空的保險箱鑰匙應集中存放妥善保管,并做好保險箱的使用說明。
6、 嚴禁存放危險品和違禁物品。
7、 嚴禁總臺私用放置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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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zz酒店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鍋爐房安全管理
1、鍋爐房內禁止喝酒,睡覺,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2、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必須嚴格遵守鍋爐房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擅離職守。
3、禁止在鍋爐房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在鍋爐房內存放和分裝易燃,易爆物品及烘烤衣物。
4、要經常檢查,測試安全閥,氣壓表,水位計等,保持靈敏有效。
5、對鍋爐的爐體,各種管道,閥門煙道,水位表等,要定期檢查,記錄在發(fā)現有裂縫,空隙或漏熱等不良情況時要立即報告工程部進行檢修,必要時,先切斷電源,及燃料供給。
6、建立崗位責任制,要嚴格執(zhí)行,逐級逐人逐項落實,做到層層把關,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做好檢查記錄,防止因錯誤操作或失職而發(fā)生重大事故。
7、工作人員必須能熟練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放置在安全可靠位置,不準隨意挪動。
8、鍋爐房內日用燃料供給設施是重點防火部位,應該嚴加重視。
9、一旦鍋爐房發(fā)生火警,立即關閉燃料供給閥門及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