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施工電梯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電梯司機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1. 2司機身體條件遵守本規(guī)程30.1.2條的規(guī)定。
1. 3司機必須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構造、保養(yǎng)、維修知識,按規(guī)定及時填寫機械履歷書和規(guī)定的報表。
1. 4施工電梯周圍5m以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不得在此范圍內挖溝、坑、槽。電梯地面進料口應搭設防護棚。
1. 5梯籠維修時,若拆下零部件后,梯籠的重量低于配重時,必須將梯籠鎖在導軌架上。
1. 6嚴禁利用施工電梯的井架、橫豎支撐牽拉纜繩、標語和其他與電梯無關的物品。
1. 7同一現(xiàn)場施工的塔式起重機或其他起重機械應距施工電梯5m以上,并應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1. 8施工電梯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 安 全 操 作
2. 1施工電梯每班首次運行時,必須空載及滿載運行,梯籠升離地面1m左右停車,檢查制動器靈敏性,然后繼續(xù)上行樓層平臺,檢查安全防護門、上限位、前、后門限位,確認正常方可投入運行。
2. 2梯籠乘人、載物時必須使載荷均勻分布,嚴禁超載作業(yè)。
2. 3電梯運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仍應操縱按鈕,嚴禁以行程限位開關自動碰撞的方法停機。
2. 4施工電梯啟動前必須先鳴笛示警,夜間操作應有足夠照明。
2. 5雙籠電梯當一只梯籠在進行籠外保養(yǎng)或檢修時,另一只梯籠不得運行。
2. 6電梯運行中,司機不準做有妨礙電梯運行的動作,不得離開操作崗位,應隨時觀察電梯各部音響、溫度、氣味和外來障礙物等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反常應及時停機檢查處理,故障未排除嚴禁運行。
2. 7施工電梯停止運行后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電梯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2) 作業(yè)后,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閘箱和梯門。
(3) 班后按規(guī)定進行清掃、保養(yǎng),并作好當班記錄。
2. 8凡遇有下列情況時應停止運行:
(1) 天氣惡劣:大雨、大風(六級以上)、大霧、導軌結冰等。
(2) 燈光不明、信號不清。
(3) 機械發(fā)生故障未排除。
(4) 鋼絲繩斷絲磨損超過報廢標準。
3. 安裝與拆除
3. 1安裝前,應按要求做好基礎、電源、光源、工具和電梯進場道路及堆放場地的準備工作。
3. 2清點和檢查施工電梯的內外梯籠、配重、鋼絲繩、井架、橫豎支撐、過橋、圍欄等應齊全完好,不附合應更換或修理。
3. 3檢查電梯井架與建筑物連接處的預埋件的強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
3. 4在梯籠下面作業(yè)時,必須用枕木支撐牢固。
3. 5安裝、拆卸必須專人統(tǒng)一指揮,作業(yè)區(qū)上方及地面10m范圍內設禁區(qū)并設專人監(jiān)護。
3. 6電梯在重新安裝以前(轉移施工現(xiàn)場)必須認真檢修和調試限速器。若使用期滿1年,應重新檢修、調試。
3. 7在梯籠頂部進行安裝、拆卸和檢修作業(yè)時,必須使用可移動電扭。
3. 8在安裝拆卸時,嚴禁超過架設載荷量(即無配重時的載荷量)的規(guī)定。
3. 9用起重機安裝、拆卸井架時,組裝井架不得超過四節(jié)。
3.10安裝吊桿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梯籠。
3. 11拆卸井架時,必須先吊好井架,再松下螺栓梯籠上部,導向輪必須降到應拆下井架之下。
3. 12橫豎支撐的安裝與拆卸,必須隨井架高度同步進行。
3. 13安裝時,底籠與建筑物的距離;附著支撐的間隔,前后支撐的間隔;井架懸挑高度;齒輪、齒條的間隙均應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
3. 14雨天、霧天及五級風以上的天氣,不得進行安裝與拆卸。
3. 15安裝拆卸和維修的人員在井架上作業(yè)時,必須穿防滑鞋,系安全帶,不得以投擲方法傳遞工具和器件,緊固和松開螺栓時,嚴禁雙手操作,應一手扳扳手,一手握住井架桿件。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為便于在執(zhí)行本規(guī)程條文明區(qū)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zhí)行的寫法為“應按……執(zhí)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guī)定)”。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前言
1.建筑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生產班組(隊)在接受生產任務時,應同時組織班組(隊)全體人員聽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講解,凡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低或未向全體作業(yè)人員講解,班組(隊)有權拒絕接受任務,并提出意見。
3.施工現(xiàn)場的特種作業(yè):
3.1電工作業(yè);
3.2鍋爐司爐和壓力容器作業(yè);
3.3起重機械作業(yè);
3.4金屬焊接(含氣割)作業(yè);
3.5金屬無損檢測作業(yè);
3.6建筑登高架設作業(yè);
3.7單位內行駛機動車輛駕駛作業(yè)。
施工現(xiàn)場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獲得《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明,向本市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后,方準獨立進行特種作業(yè)操作。學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監(jiān)護人的指導下操作,嚴禁無證作業(yè)。
4.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yè)。
5.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和具有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6.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yè)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yè),嚴禁酒后作業(yè)。
8建筑施工工人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生產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9.班組(隊)長,每日上班前,必須召集所轄班組(隊)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和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安全狀況及本班組(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tài),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10.班組(隊)長和班組(隊)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每日上班前對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yè)。作業(yè)過程中應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解決新的不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火是否熄滅,施工垃圾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料凈場地清,確認無誤,方可離開現(xiàn)場。
11.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頦帶;按照作業(yè)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以上(含2m)]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yè)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擲物料,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xiàn)場。
12.施工現(xiàn)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上。
13.施工現(xiàn)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4.上班作業(yè)前應認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腳板、立網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15.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和起重吊裝作業(yè)。
16作業(yè)中出現(xiàn)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組織撤離危險區(qū)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yè)。
17.腳手架未經驗收合格前嚴禁上架子作業(yè)。
18.在溝、槽、坑內作業(yè)必須經常檢查溝、槽、坑壁的穩(wěn)定狀況,上下溝、槽、坑必須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現(xiàn)場用火,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吸煙到吸煙室。
20.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與監(jiān)督檢查。
21.施工現(xiàn)場發(fā)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領導,搶救傷員,保護現(xiàn)場。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石工
1.用鐵錘剔鑿石塊(料)時,必須先檢查鐵錘有無破裂。錘柄應用彈性的木桿制成;錘柄與錘頭必須安裝牢固。
2.鑿擊或加工石塊時,應精神集中,作業(yè)時應戴防護鏡,嚴禁兩人面對面操作。
3.不得在陡坡、槽、坑、溝邊沿、墻頂、腳手架上和妨礙道路安全等場所進行石塊鑿擊作業(yè)。
4.搬運石料要拿穩(wěn)放牢,繩索工具要牢固。工人抬運時,應互相配合、動作協(xié)調一致;用車輛或筐子運石料時不得裝得太滿;運石料的車輛前后距離;在平道上不應小于2m,坡道上不應小于10m。
5.往槽、坑、溝內運石料時,應用溜槽或吊運,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堆放石料必須距槽、坑、溝邊沿1m以外。
6.在腳手架上進行砌石作業(yè)時,應經常檢查架子的穩(wěn)定狀況,堆放石料不得超過腳手架的規(guī)定荷載重量,且不得將石板斜靠在護欄上。工作完畢,必須將腳手架上的石渣碎片清掃干凈。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預應力鋼筋張拉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掌握預應力張拉的安全技術知識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1.2必須按照檢測機構檢驗、編號的配套組使用張拉機具。
1.3張拉作業(yè)區(qū)域應設明顯警示牌,非作業(yè)人員不得進入作業(yè)區(qū)。
1.4張拉時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讀表。油壓不得超過安全技術交底規(guī)定值。發(fā)現(xiàn)油壓異常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機。
1.5高壓油泵操作人員應戴護目鏡。
1.6作業(yè)前應檢查高壓油泵與千斤頂之間的連接件,連接件必須完好、緊固,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7鋼筋張拉時,嚴禁敲擊鋼筋、調整施力裝置。
2.先 張 法
2.1張拉臺座兩端必須設置防護墻,沿臺座外側縱向每隔2~3m設一個防護架。張拉時,臺座兩端嚴禁有人,任何人不得進入張拉區(qū)域。
2.2油泵必須放在臺座的側面,操作人員必須站在油泵的側面。
2.3打緊夾具時,作業(yè)人員應站在橫梁的上面或側面,擊打夾具中心。
3.后 張 法
3.1作業(yè)前必須在張拉端設置5cm厚的防護木板。
3.2操作千斤頂和測量伸長值的人員應站在千斤頂側面操作。千斤頂頂力作用線方向不得有人。
3.3張拉力時千斤頂行程不得超過安全技術交底的規(guī)定值。
3.4兩端或分段張拉時,作業(yè)人員應明確聯(lián)系信號,協(xié)調配合。
3.5高處張拉時,作業(yè)人員應在牢固、有防護欄的平臺上作業(yè),上下平臺必須走安全梯或坡道。
3.6張拉完成后應及時灌漿、封錨。
3.7孔道灌漿作業(yè),噴嘴插入孔道口,噴嘴后面的膠皮墊圈必須緊壓在孔口上,膠皮管與灰漿泵必須連接牢固。
3.8堵灌漿孔時應站在孔的上面。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玻璃工
1.裁割玻璃應在房間內進行。邊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時處理。
2.搬運玻璃應戴手套或用布、紙墊著玻璃,將手及身體裸露部分隔開。散裝玻璃運輸必須采用專門夾具(架)。玻璃應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3.安裝玻璃所用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嚴禁將鐵釘含在口內。
4.懸空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腋下挾住玻璃,另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5.安裝窗扇玻璃時,嚴禁上下兩層垂直交叉同時作業(yè)。安裝天窗及高層房屋玻璃時,作業(yè)下方嚴禁走人或停留。碎玻璃不得向下拋擲。
6.玻璃幕墻安裝應利用外腳手架或吊籃架子從上往下逐層安裝,抓拿玻璃時應用橡皮吸盤。
7.門窗等安裝好的玻璃應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動。安裝完畢必須立即將風鉤掛好或插上插銷。
8.安裝完畢,所剩殘余玻璃,必須及時清掃集中堆放到指定地點。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筋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1作業(yè)前必須檢查機械設備、作業(yè)環(huán)境、照明設施等,并試運行符合安全要求。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上崗作業(yè)。
1.2腳手架上不得集中碼放鋼筋,應隨使用隨運送。
1.3操作人員必須熟悉鋼筋機械的構造性能和用途。并應按照清潔、調整、緊固、防腐、潤滑的要求,維修保養(yǎng)機械。
1.4機械運行中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收工時應按順序停機,拉閘,銷好閘箱門,清理作業(yè)場所。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排除,嚴禁非電工接、拆、修電氣設備。
1.5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嚴禁戴手套。女工應戴工作帽,將發(fā)挽入帽內不得外露。
1.6機械明齒輪、皮帶輪等高速運轉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1.7電動機械的電閘箱必須按規(guī)定按裝漏電保護器,并應靈敏有效。
1.8工作完畢后,應用工具將鐵屑、鋼筋頭清除,嚴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鋼材、半成品必須按規(guī)格碼放整齊。
2.鋼筋綁扎安裝
2.1在高處(2m或2m以上)、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必須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臨邊應搭設防護欄桿。
2.2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內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2.3綁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站在腳手架或操作平臺上作業(yè)。無腳手架必須搭設水平安全網。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站在滿鋪腳手板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2.4綁扎基礎鋼筋,應設鋼筋支架或馬凳,深基礎或夜間施工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
2.5鋼筋骨架安裝,下方嚴禁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至樓、地面1m以內方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2.6綁扎和安裝鋼筋,不得將工具、箍筋或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架或模板上。
2.7在高處樓層上拉鋼筋或鋼筋調向時,必須事先觀察運行上方或周圍附近是否有高壓線,嚴防碰觸。
3.鋼 筋 機 械
3.1使用鋼筋除銹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檢查鋼絲刷的固定螺栓有無松動,傳動部分潤滑和封閉式防護罩及排塵設備等完好情況。
(2) 操作人員必須束緊袖口,戴防塵口罩、手套和防護眼鏡。
(3) 嚴禁將彎鉤成型的鋼筋上機除銹。彎度過大的鋼筋宜在基本調直后除銹。
(4) 操作時應將鋼筋放平,手握緊,側身送料,嚴禁在除銹機正面站人。整根長鋼筋除銹應由兩人配合操作,互相呼應。
3.2使用鋼筋調直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調直機安裝必須平穩(wěn),料架料槽應平直,對準導向筒、調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線。電機必須設可靠接零保護。
(2) 按調直鋼筋的直徑,選用調直塊及速度。調直短于2m或直徑大于9mm的鋼筋應低速進行。
(3) 在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穿入鋼筋。作業(yè)中嚴禁打開防護罩及調整間隙。嚴禁戴手套操作。
(4) 喂料前應將不直的料頭切去,導向筒前應裝一根1m長的鋼管,鋼筋必須先通過鋼管再送入調直機前端的導孔內。當鋼筋穿入后,手與壓輥必須保持一定距離。
(5) 機械上不準擱置工具、物件,避免振動落入機體。
(6) 圓盤鋼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穩(wěn),亂絲或鋼筋脫架時,必須停機處理。
(7) 已調直的鋼筋,必須按規(guī)格、根數(shù)分成小捆,散亂鋼筋應隨時清理堆放整齊。
3.3使用鋼筋切斷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必須檢查切斷機刀口,確定安裝正確,刀片無裂紋,刀架螺栓緊固,防護罩牢靠,然后手扳動皮帶輪檢查齒輪嚙合間隙,調整刀刃間隙,空運轉正常后再進行操作。
(2) 鋼筋切斷應在調直后進行,斷料時要握緊鋼筋。多根鋼筋一次切斷時,總截面積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
(3) 切斷鋼筋,手與刀口的距離不得少于15cm。斷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時,應用套管或夾具將鋼筋短頭壓住或夾住,嚴禁用手直接送料。
(4) 機械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斷頭和雜物。在鋼筋擺動范圍內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
(5) 發(fā)現(xiàn)機械運轉異常、刀片歪斜等,應立即停機檢修。
3.4 使用鋼筋彎曲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工作臺和彎曲工作盤臺應保持水平,操作前應檢查芯軸、成型軸、擋鐵軸、可變擋架有無裂紋或損壞,防護罩牢固可靠,經空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2) 操作時要熟悉倒順開關控制工作盤旋轉的方向,鋼筋放置要和擋架、工作盤旋轉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 改變工作盤旋轉方向時必須在停機后進行,即從正轉—?!崔D,不得直接從正轉—反轉或從反轉—正轉。
(4) 彎曲機運轉中嚴禁更換芯軸、成型軸和變換角度及調速,嚴禁在運轉時加油或清掃。
(5) 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該機對鋼筋直徑、根數(shù)及機械轉速的規(guī)定。
(6) 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yè)半徑內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彎曲好的鋼筋應堆放整齊,彎鉤不得朝上。
3.5鋼筋冷拉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根據(jù)冷拉鋼筋的直徑選擇卷揚機。卷揚機出繩應經封閉式導向滑輪和被拉鋼筋方向成直角。卷揚機的位置必須使操作人員能見到全部冷拉場地,距冷拉中線不得少于5m。
(2) 冷拉場地兩端地錨以外應設置警戒區(qū),裝設防護擋板及警告標志,嚴禁非生產人員在冷拉線兩端停留,跨越或觸動冷拉鋼筋。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必須離開冷拉鋼筋2m以外。
(3) 用配重控制的設備必須與滑輪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記號或設專人指揮。配重框提起的高度應限制在離地面300mm以內。配重架四周應設欄桿及警告標志。
(4) 作業(yè)前應檢查冷拉夾具夾齒是否完好,滑輪、拖拉小跑車應潤滑靈活,拉鉤、地錨及防護裝置應齊全牢靠。確認后方可操作。
(5) 每班冷拉完畢,必須將鋼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亂壓和單頭挑出,未拉盤筋的引頭應盤住,機具拉力部分均應放松。
(6) 導向滑輪不得使用開口滑輪。維修或停機,必須切斷電源,鎖好箱門。
3.6使用對焊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對焊機應有可靠的接零保護。多臺對焊機并列安裝時,間距不得小于3m,并應接在不同的相線上,有各自的控制開關。
(2)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對焊機的壓力機構應靈活,夾具必須牢固,氣、液壓系統(tǒng)應無泄漏,正常后方可施焊。
(3) 焊接前應根據(jù)所焊鋼筋截面,調整二次電壓,不得焊接超過對焊機規(guī)定直徑的鋼筋。
(4) 應定期磨光斷路器上的接觸點、電極,定期緊固二次電路全部連接螺栓。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40℃。
(5) 焊接較長鋼筋時應設置托架,焊接時必須防止火花燙傷其他人員。在現(xiàn)場焊接豎向柱鋼筋時,焊接后應確保焊接牢固后再松開卡具,進行下道工序。
3.7使用點焊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必須清除上、下兩電極的油污。通電后,檢查機體外殼應無漏油。
(2) 啟動前,應首先接通控制線路的轉向開關調整極數(shù),然后接通水源、氣源,最后接通電源。電極 觸頭應保持光潔,漏電應立即更換。
(3) 作業(yè)時氣路、水冷系統(tǒng)應暢通。氣體保持干燥。排水溫度不得超過40℃。
(4) 嚴禁加大引燃電路中的熔斷器。當負載過小使引燃管內不能發(fā)生電弧時,不得閉合控制箱的引燃電路。
(5) 控制箱如長期停用,每月應通電加熱30min,如更換閘流管亦要預熱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預熱時間不得少于5min。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氣焊工
1.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2. 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3. 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4. 作業(yè)中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5. 高處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yè)區(qū)域正下方,應與作業(yè)點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yè)區(qū)域下方的易燃物。
6.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7. 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8. 冬天露天作業(yè)時,如減壓閥軟管和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熱水袋)、蒸氣或暖氣設備化凍,嚴禁用火烘烤。
9. 使用氧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
(2) 存儲高壓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 氣瓶庫房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m以上的距離。
(4) 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槽幫。
(5) 嚴禁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吊運高壓鋼瓶。
(6) 氧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7) 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8) 氧氣閥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夏季露天工作時,應搭設防曬罩、棚。
(9) 氧氣瓶與焊炬、割炬、爐子和其他明火的距離應不小于10m。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0)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于49kpa的壓強。
(11) 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yè)。
(12) 安裝減壓器時,應首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閥門清除油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作業(yè)人員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時,必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13) 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待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4) 檢查瓶口是否漏氣時,應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觀察,不得用明火試。冬季閥門被凍結時,可用溫水或蒸汽加熱,嚴禁用火烤。
10. 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現(xiàn)場乙炔瓶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時應放在儲存間。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并應通風良好,設有降溫設施、消防設施和通道,避免陽光直射。
(2) 儲存乙炔瓶時,乙炔瓶應直立,并必須采取防止傾斜的措施。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間儲存。
(3) 儲存間必須設專人管理,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安全標志。
(4) 應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裝卸乙炔瓶的動作應輕,不得拋、滑、滾、碰。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5) 汽車運輸乙炔瓶時,乙炔瓶應妥善固定。氣瓶宜橫向放置,頭向一方。直立放置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 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7) 乙炔瓶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8) 乙炔瓶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接應可靠,不得漏氣。
(9) 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不小于98kpa的壓強。
(10)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11. 使用液化石油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液化石油氣瓶必須放置在室內通風良好處,室內嚴禁煙火,并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2) 氣瓶冬季加溫時,可使用40℃以下溫水,嚴禁火烤或用沸水加溫。
(3) 氣瓶在運輸、存儲時必須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運時不得碰撞。
(4) 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
(5) 瓶閥管子不得漏氣,絲堵、角閥絲扣不得銹蝕。
(6) 氣瓶不得充滿液體,應留出10%~15%的氣化空間。
(7) 膠管和襯墊材料應采用耐油性材料。
(8) 使用時應先點火,后開氣,使用后關閉全部閥門。
12. 使用減壓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不同氣體的減壓器嚴禁混用。
(2) 減壓器出口接頭與膠管應扎緊。
(3) 安裝減壓器前,應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物。
(4) 減壓器凍結時應采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烤。
(5) 安裝減壓器前應進行檢查,減壓器不得沾有油脂。
(6) 打開氧氣閥門時,必須慢慢開啟,不得用力過猛。
(7) 減壓器發(fā)生自流現(xiàn)象或漏氣時,必須迅速關閉氧氣瓶氣閥,卸下減壓器進行修理。
13. 使用焊矩和割炬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焊矩和割矩前必須檢查射吸情況,射吸不正常時,必須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 焊炬和割炬點火前,應檢查連接處和各氣閥的嚴密性,連接處和氣閥不得漏氣;焊嘴、割嘴不得漏氣、堵塞。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焊炬、割炬氣體通路和氣閥有漏氣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作業(yè),修好后再使用。
(3) 嚴禁在氧氣閥門和乙炔閥門同時開啟時用手或其他物體堵住焊嘴或割嘴。
(4) 焊嘴或割嘴不得過分受熱,溫度過高時,應放入水中冷卻。
(5) 焊炬、割炬的氣體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14. 橡膠軟管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橡膠軟管必須能承受氣體壓力;各種氣體的軟管不得混用。
(2) 膠管的長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為宜,氧氣軟管接頭必須扎緊。
(3) 使用中,氧氣軟管和乙炔軟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觸及灼熱金屬或尖刃物體。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木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高處作業(yè)時,材料碼放必須平穩(wěn)整齊。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亂放。地面作業(yè)時應隨時放入工具箱,高處作業(yè)應放入工具袋內。
1.3作業(yè)時使用的鐵釘,不得含在嘴中。
1.4作業(yè)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無松動、斷裂等,手持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應試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時戴絕緣手套。
1.5使用手據(jù)時,鋸條必須調緊適度,下班時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時鋸條突然爆斷傷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應堆放整齊,不得任意亂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內,木材碼放高度不超過1.2m為宜。
1.7木工作業(yè)場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須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場清。
1.8用火必須事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監(jiān)護。
2.橫板安裝與拆除
2.1模板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應認真檢查模板、支撐等構件是否符合要求,鋼模板有無嚴重銹蝕或變形,木模板及支撐材質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場地必須平整夯實,并同時排除現(xiàn)場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業(yè)高度在2m和2m以上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4) 操作人員登高必須走人行梯道,嚴禁利用模板支撐攀登上下,不得在墻頂、獨立梁及其他高處狹窄而無防護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頂撐必須設牢固的拉桿,不得與門窗等不牢靠和臨時物件相連接。模板安裝過程中,不得間歇,柱頭、搭頭、立柱頂撐、拉桿等必須安裝牢固成整體后,作業(yè)人員才允許離開。
(6) 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裝,必須檢查基坑土壁邊坡的穩(wěn)定狀況,基坑上口邊沿1m以內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內運送模板構件時,嚴禁拋擲。使用溜槽或起重機械運送,下方操作人員必須遠離危險區(qū)域。
(7) 組裝立柱模板時,四周必須設牢固支撐,如柱模在6m以上,應將幾個柱模連成整體。支設獨立梁模應搭設臨進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側模。
2.1模板拆除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拆模必須滿足拆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經工程技術領導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響工程質量。
(2) 拆模的順序和方法。應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順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撐;在拆除用小鋼模板支撐的頂板模板時,嚴禁將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動的模板,必須一次連續(xù)拆除完,方可停歇,嚴禁留下不安全隱患。
(3) 拆模作業(yè)時,必須設警戒區(qū),嚴禁下方有人進入。拆模作業(yè)人員必須站在平穩(wěn)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穩(wěn)墜落。
(4) 嚴禁用吊車直接吊除沒有撬松動的模板,吊運大型整體模板時必須拴結牢固,且吊點平衡,吊裝、運大鋼模時必須用卡環(huán)連接,就位后必須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環(huán)。
(5) 拆除電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時,下層必須支搭安全網等可靠防墜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撐等材料,必須邊拆、邊清、邊運、邊碼垛。樓層高處拆下的材料,嚴禁向下拋擲。
3.門 窗 安 裝
3.1安裝二層樓以上外墻門窗扇時,外防護應齊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工具應隨手放進工具袋內。
3.2立門窗時必須將木楔背緊,作業(yè)時不得1人獨立操作,不得碰觸臨時電線。
3.3操作地點的雜物,工作完畢后,必須清理干凈運至指定地點,集中堆放。
4.構 件 安 裝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應設防滑板梯,系好保險繩,穿軟底防滑鞋,檐口處應按規(guī)定設安全防護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操作人員移動時,不得直立著在屋面上行走,嚴禁背向檐口邊倒退。
4.2釘房檐板應站在腳手架上,嚴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沒有望板的輕型屋面上安裝石棉瓦等,應在屋架下弦支設水平安全網。
4.4拼裝屋架應在地面進行,經工程技術人員檢查,確認合格,才允許吊裝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須及時安裝有脊檁、拉桿或臨時支撐,以防傾倒。
4.5吊運屋架及構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須事先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才準使用。綁扎屋架及構件材料必須牢固穩(wěn)定。安裝屋架時,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確因操作需要,必須在大楞上鋪設通行腳手板。
5.木 工 機 械
5.1使用木工機械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人員應經培訓,熟悉使用的機械設備構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關使用、維修、保養(yǎng)的安全操作知識。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排除。
(2) 作業(yè)前應試機,各部件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yè)。開機前必須將機械周圍及腳下作業(yè)區(qū)的雜物清理干凈,必要時應在作業(yè)區(qū)鋪墊板。
(3) 作業(yè)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業(yè)人員長發(fā)不得外露,女工必須戴工作帽。
(4) 機械運轉過程中出現(xiàn)故障時,必須立即停機、切斷電源。
(5) 鏈條、齒輪和皮帶等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6) 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7) 清理機械臺面上的刨花、木屑,嚴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臺機械應掛機械負責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業(yè)后必須拉閘,箱門鎖好。
5.2使用平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
(2) 刨料時應保持身體平衡,雙手操作。刨大面時,手應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時,手指應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過1.5mm。進料速度應均勻,嚴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長度小于40cm時,應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厚度小于1.5cm,長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舊料時必須先將鐵釘、泥砂等清除干凈。遇節(jié)疤、戧茬時應減慢送料速度,嚴禁手按節(jié)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時,進料速度應配合一致。當木料前端越過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員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時,上手操作人員應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員不得猛拉
(7) 。換刀片前必須拉閘斷電、并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8) 同一臺平刨機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須一致,刀架與刀必須匹配,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緊固刀片的螺釘應相嵌入槽內,且距離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壓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二人操作,必須配合一致,接送料應站在機械的一側,操作人員不得戴手套。
(2) 進料必須平直,發(fā)現(xiàn)木料走偏或卡住,應停機降低臺面,調正木料。遇節(jié)疤應減慢送料速度。送料時手指必須與滾筒保持20cm以上距離。接料時,必須待料出臺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長度小于前后滾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壓刨機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時進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過3mm。
(5) 清理臺面雜物時必須停機(停穩(wěn))、斷電,用木棒進行清理。
5.4使用圓盤鋸(包括吊截鋸)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圓盤鋸必須裝設分料器,鋸片上方應有防護罩和滴水設備。開料鋸與截料鋸不得混用。
(2) 作業(yè)前應檢查鋸片不得有裂紋,不得連續(xù)缺齒,螺絲必須擰緊。
(3) 必須緊貼靠尺送料,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jié)疤應慢推。必須待出料超過鋸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嚴禁鋸小于50cm長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機調正后再鋸,不得猛力推進或拉出。
(6) 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應用水冷卻,直徑60cm以上的鋸片工作時應噴水冷卻。
(7) 必須隨時清除鋸臺面上的遺料,保持鋸臺整潔。清除遺料時,嚴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鋸末及調整部件,必須先拉閘斷電,待機械停止運轉后方可進行。
(8) 嚴禁使用木棒或木塊制動鋸片的方法停機。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電梯安裝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電梯安裝操作人員,必須經身體檢查,凡患心臟病、高血壓病者,不得從事電梯安裝操作。
1. 2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遵守現(xiàn)場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時精神集中,嚴禁飲酒,著裝整齊,并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
1. 3電梯安裝井道內使用的照明燈,其電壓不得超過36v。操作用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漏電保護器靈敏、有效。
1. 4梯井內操作必須系安全帶;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腳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畢必須裝入工具袋;物料嚴禁上、下拋扔。
1. 5電梯安裝使用腳手架必須經組織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xù)后方可使用。
1. 6焊接動火應辦理用火證,備好滅火器材,嚴格執(zhí)行消防制度。施焊完畢必須檢查火種,確認已熄滅方可離開現(xiàn)場。
1. 7設備拆箱、搬運時,拆箱板必須及時清運碼放指定地點。拆箱板釘子應打彎。抬運重物前后呼應,配合協(xié)調。
1. 8長形部件及材料必須平放,嚴禁立放。
2. 電 梯 安 裝
2. 1樣板架設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樣板應牢固準確,制做樣板時,架樣板木方的木質,強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
(2) 架樣板木方應按工藝規(guī)定牢固地安裝在井道壁上,不允許作承重它用。
(3) 放鋼絲線時,鋼絲線上臨時所栓重物重量不得過大,必須捆扎牢固。放線時下方不得站人。
2. 2導軌及其部件安裝前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剔墻、打設膨脹螺栓,操作時應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帶,戴防護眼鏡,持拿榔頭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業(yè)。
(2) 電錘應用保險繩栓牢,打孔不得用力過猛,防止遇鋼筋卡住。
(3) 剔下的混凝土塊等物,應邊剔邊清理,不得留在腳手架上。
(4) 用氣焊切割后的導軌支架必須冷卻后,再焊接。
(5) 導軌支架應隨穩(wěn)隨取,不得大量堆積于腳手板上。
(6) 導軌支架與承埋鐵先行點焊,每側必須上、中、下三點焊牢,待導軌調整完畢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7) 在井道內緊固膨脹螺栓時,必須站好位置,扳子口應與螺栓規(guī)格協(xié)調一致,緊固時用力不得過猛。
2. 3導軌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做好立道前的準備,應根據(jù)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對腳手板等進行重新鋪設,準備導軌吊裝的通道,掛滑輪處進行加固等,必須滿足吊裝軌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2) 采用卷揚機立道,起吊速度必須低于8m/min。必須檢查起重工具設備,確認符合規(guī)定方可操作。
(3) 立軌道應統(tǒng)一行動,密切配合,指揮信號清晰明確,吊升軌道時,下方不得站人,并設專人隨層進行監(jiān)護。
(4) 軌道就位連接或軌道暫時立于腳手架時,回繩不得過猛,導軌上端未與導軌支架固定好時,嚴禁摘下吊鉤。
(5) 導軌凸凹榫頭相接入槽時,必須聽從接道人員信號,落道要穩(wěn)。
(6) 緊固壓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時,上下配合好。
2. 4軌道調整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軌道調整時,上下必須走梯道,嚴禁爬架子。
(2)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墊片、螺栓等)應隨時裝入工具袋內,不得亂放。
(3) 無圍墻梯井,如觀光梯,嚴禁利用后沿的護身欄當梯子,梯外必須按高處作業(yè)規(guī)定進行安全防護。
2. 5廳門及其部件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安裝上坎時(尤其貨梯)必須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輪等起重工具進行。
(2) 廳門門扇的安裝必須按工藝防墜落的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
(3) 井道安全防護門在廳門系統(tǒng)正式安裝完畢前嚴禁拆除。
(4) 機鎖、電鎖的安裝,用電鉆打定位銷孔時,必須站好位置,工具應按規(guī)定隨身攜帶。
2. 6機房內機械設備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搬抬鋼架、主機、控制柜等應互相配合;在尚無機房地板的梯井上穩(wěn)裝鋼梁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
(2) 對于機房在下面,其頂層鋼梁正式安裝前,禁止將繩輪放在上面;鋼梁應穩(wěn)裝在梯井承重墻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許將主機、抗繩輪置于鋼梁上。
(3) 進行曳引機吊裝前,必須校核吊裝環(huán)的載荷強度。
(4) 安裝抗繩輪應采用倒鏈等工具進行,可先安裝軸承架,再進行全部安裝,操作時下方嚴禁站人。
2. 7井道內運行設備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安裝配重前檢查倒鏈及承重點應符合安全要求。
(2) 配重框架吊裝時,井道內不得站人,其放入井道應用溜繩緩慢進行。
(3) 導靴安裝前、安裝中不可拆除倒鏈,并應將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穩(wěn)。
(4) 安裝配重塊應放入一端再放入另一端,兩人必須配合協(xié)調,配重塊重量較大時,宜采用吊裝工具進行。
(5) 轎廂安裝前,轎廂下面的腳手架,必須滿鋪腳手板。
(6) 倒鏈固定要牢固,不得長時間吊掛重物。
(7) 轎廂載重量在1000kg,井道進深不大于2.3m,可用兩根不小于200mm×200mm堅硬木方支撐;載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兩根18號工字鋼或20號槽鋼作支撐;如載重量及井道進深超過上述規(guī)定時,應增加支撐物規(guī)格尺寸。
(8) 兩人以上扛抬重物應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盤),部件必須拴牢。
(9) 吊裝底盤就位時,應用倒鏈或溜繩緩慢進行,操作人員不得站在井道內側。
(10) 吊裝上梁,轎頂?shù)戎匚飼r,必須捆綁牢固,操作倒鏈,嚴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11) 轎廂調整完畢,所有螺栓必須擰緊。
(12) 鋼絲繩安裝放測量繩線時,繩頭必須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13) 使用電爐熔化鎢金時,爐架應做好接地保護;繩頭灌鎢金時,應將勺及繩頭進行預熱,化鎢金的鍋不得掉進水點,操作時必須戴手套及防護眼鏡。
(14) 放鋼絲繩時,要有足夠的人力、人員嚴禁站于鋼絲繩盤線圈內,手腳應遠離導向物體,采用直接掛鋼絲繩工藝,制作繩頭時,輔助人員必須將鋼絲繩拽穩(wěn),不得滑落。
(15) 對于復線式電梯,用大繩等牽引鋼絲繩,繩頭拴綁處必須牢固,嚴禁鋼絲繩墜落。
2. 8電線管、電線槽的制作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使用砂輪鋸切割電線管,應將工件放平,壓力不得過猛。管槽鋸口應去掉毛刺。
(2) 在井道進行線槽及鐵管安裝時,應隨用隨取,不得大量堆于腳手板上,使用電鉆,嚴禁戴手套。
(3) 穿線、拉送線雙方呼應聯(lián)系要準確,送線人員的手應遠離管口,雙方用力不可過急過猛。
(4) 機房內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線槽,穿線后確認沒有硌傷導線,必須加蓋牢固。
3. 電 梯 調 試
3. 1慢車準備及慢車運行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慢車運行之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緩沖器安裝調整完畢,液壓緩沖器注油。
②限速器調速無畢。
③抱閘調整完畢,其動作可靠無誤。
④急?;芈分懈鏖_關作用準確可靠。
⑤上下極限開關安裝調整完畢,并投入使用。
(2) 轎頂護身欄安裝完畢,轎頂照明應完備。
(3) 井道內障礙物應清除,孔洞蓋嚴,存儲器運行中不碰撞。
(4) 因故廳門暫不能關閉,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裝好安全防護門(欄),掛警告牌。
(5) 若總承包單位(客戶)在初次運行之前未裝修好門套部分,必須將門廳兩側空隙封嚴,物料不得伸入梯井。
(6) 暫不用的按鈕應用鐵蓋等措施保護封閉。
(7) 慢車運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轎廂運行時(機房、轎頂、轎內)必須取得聯(lián)系,方可運行。
(8) 在轎頂操作人員應選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結構、錯車(與對重交錯0位置,以及復繞繩輪)。到達預定位置開始工作前,必須扳斷電轎頂(或轎內)急停開關,再次運行前,方可恢復。
(9) 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跨于轎廂與廳門門口之間進行工作。嚴禁探頭于中間梁下、門廳口下、各種支架之下進行操作。特殊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10) 對于多部并列電梯,各電梯操作人員應互相照顧,如確難以達到安全時,必須使相鄰電梯工作時間錯開。
(11) 轎廂上行時,轎頂上的操作人員必須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轎廂行駛中,嚴禁人員出入。
(12) 轎廂因故停駛,轎廂底坎如高于廳門底坎600mm,轎內人員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須從轎頂進行。
(13) 在機房內,應注意曳引繩、曳引輪、抗繩輪、限速器等運動部分,必須設置圍欄或防護裝置,嚴禁手扶。
3.2 快車準備及快車運行(試車)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快車運行之前,上述慢車運行的各條必須全部滿足,安裝工作全部結束后,快車運行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經過慢車全程試車,各部位均正常無誤。
(2) 各種安全裝置、安全開關等均動作靈敏可靠。
(3) 各層廳門完全關閉,機、電鎖作用可靠。
(4) 快車運行中,轎頂不得站人。
(5) 電梯試車過程中嚴禁攜帶乘客。
3. 3電梯局部檢查及調整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在機房工作時,應將主電源切斷,掛好標志牌,并設專人監(jiān)護。
(2) 盤車時,應將主電源切斷,并采取斷續(xù)動作方式,隨時準備剎車。無齒輪電梯不準盤車。
(3) 在各層操作時,進入轎廂前必須確認其停在本層,不得只看樓層燈即進入。在底坑操作時應切斷停車開關或將動力電源切斷。
(4) 電梯的動力電源有改變時,再次送電之前,必須核對相序,防止電梯失控或電機燒毀。
(5) 冬季試梯,曳引機應加低溫齒輪油,若停梯時間較長,檢查潤滑油有凝結現(xiàn)象,必須采取措施處理后,方可開車。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
1. 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 作業(yè)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荷載時水準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3. 調整支腿作業(yè)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將已伸出的臂桿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
4. 作業(yè)中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作業(yè)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6的規(guī)定。
5. 伸縮臂式起重機在伸縮臂桿時,應按規(guī)定順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放吊鉤。當限位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臂桿縮回時,仰角不宜過小。
6. 作業(yè)時,臂桿仰角必須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伸縮式臂桿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經過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7. 作業(yè)中出現(xiàn)支腿沉陷、起重機傾斜等情況時,必須立即放下吊物,經調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8. 在進行裝卸作業(yè)時,運輸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吊物不得從運輸車駕駛室上方通過。
9. 兩臺起重機抬吊作業(yè)時,兩臺性能應相近,單機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起重量的80%。
10. 輪胎式起重機需短距離帶載行走時,途徑的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吊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并必須緩慢行駛。嚴禁帶載長距離行駛。
11. 行駛前,必須收回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保持中速,避免緊急制動。通過鐵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時,必須減速慢行。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12. 行駛時,在底盤走臺上嚴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機通過臨時性橋梁(管溝)等構筑物前,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地面電纜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14. 作業(yè)后,伸縮臂式起重機的臂桿應全部縮回、放妥,并掛好吊鉤。桁架式臂桿起重機應將臂桿轉至起重機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間。各機構的制動器必須制動牢固,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暫設電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1電工作業(yè)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工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工嚴禁進行電氣作業(yè)。
1.2電工接受施工現(xiàn)場暫設電氣安裝任務后,必須認真領會落實臨時用電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內容,施工用電線路架設必須按施工圖規(guī)定進行,凡臨時用電使用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的,應按正式線路架設。改變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必須經原審批單位領導同意簽字,未經同意不得改變
1.3電工作業(yè)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酒后不準操作。
1.4所有絕緣、檢測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保證正確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處,必須保證可靠電氣連接。保護線pe必須采用綠/黃雙色線,嚴格與相線、工作零線相區(qū)別,不得混用。
1.5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以下簡稱《規(guī)范》)的要求。
1.6在施工現(xiàn)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tǒng)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
1.7電氣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框架、部件、管道、金屬操作臺和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柱等,均應做保護接零。
1.8定期和不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設備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進行檢測、維修,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并建立檢測維修記錄。
1.9建筑工程竣工后,臨時用電工程拆除,應按順序斷電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隱患。
2. 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2.1三級配電,配電箱根據(jù)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為三級:
(1) 總配電箱(又稱固定式配電箱)??偱潆娤溆梅枴癮”表示??偱潆娤涫强刂剖┕がF(xiàn)場全部供電的集中點,應設置在靠近電源地區(qū)。電源由施工現(xiàn)場用電變壓器低壓側引出的電纜線接入,并裝設電流互感器、有功電度表、無功電度表、電流表、電壓表及總開關、分開關??偱潆娤鋬鹊拈_關均應采用自動空氣開關(或漏電保護開關)。引入、引出線應穿管并有防水彎。
(2) 分配電箱(又稱移動式配電箱)。分配電箱用符號“b”表示。其中1、2、3表示序號。分配電箱是總配電箱的一個分支,控制施工現(xiàn)場某個范圍的用電集中點,應設在用電設備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qū)。箱內應設總開關和分開關??傞_關應采用自動空氣開關,分開關可采用漏電開關或刀閘開關并配備熔斷器
(3) 開關箱。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電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4) 配電箱及其內部開關、器件的安裝應端正牢固。安裝在建筑物或構筑物上的配電箱為固定式配電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1.5m。
(5) 配電箱內的開關、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體內,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必須通過零線端子板連接。
(6) 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面,并加護套保護。進、出線應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線口直接接觸。
(7) 配電箱內的開關及儀表等電器排列整齊,配線絕緣良好,綁扎成束。熔絲及保護裝置按設備容量合理選擇,三相設備的熔絲大小應一致。三個及其以上回路的配電箱應設總開關,分開關應標有回路名稱。三相膠蓋閘開關只能作為斷路開關使用,不得裝設熔絲,應另加熔斷器。各開關、觸點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配電箱的操作盤面不得有帶電體明露。箱內應整潔,不得放置工具等雜物,箱門應有鎖,并用紅色油漆噴上警示標語和危險標志,噴寫配電箱分類編號。箱內應設有線路圖。下班后必須接閘斷電,鎖好箱門。
(8) 配電箱周圍2m內不得堆放雜物。電工應經常巡視檢查開關、熔斷器的接點處是否過熱。各接點是否牢固,配線絕緣有無破損,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等。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排除。配電箱應經常清掃除塵。
(9) 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2.2兩級漏電保護??偱潆娤浜烷_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應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施工現(xiàn)場的漏電保護開關在總配電箱、分配電箱上安裝的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50~100ma,保護該線路;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30ma以下。
漏電保護開關不得隨意拆卸和調換零部件,以免改變原有技術參數(shù)。并應經常檢查試驗,發(fā)現(xiàn)異常,必須立即查明原因,嚴禁帶病使用。
3. 施 工 照 明
3.1施工現(xiàn)場照明應采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場所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對于需要大面積的照明場所,應采用高壓汞燈、高壓鈉燈或碘鎢燈,燈頭與易燃物的凈距離不小于0.3m。流動性碘鎢燈采用金屬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wěn)固,燈具與金屬支架之間必須用不小于0.2m的絕緣材料隔離。
3.2施工照明燈具露天裝設時,應采用防水式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場地的照明燈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線上連接燈數(shù)不得超過10盞,若超過10盞時,每個燈具上應裝設熔斷器。
3.3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線上燈具和插座數(shù)不宜超過25個,額定電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斷器或自動開關保護。
3.4一般施工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燈具,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應選用螺口燈頭。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頭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保護接零。單項回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3.5現(xiàn)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yè)環(huán)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3.6 36v的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二次線圈、鐵芯、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保護接零。一、二次側應分別裝設熔斷器,一次線長度不應超過3m。照明變壓器必須有防雨、防砸措施。
3.7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刂频堕l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
3.8施工現(xiàn)場的照明燈具應采用分組控制或單燈控制。
4. 施工用電線路
施工用電線路從結構形式上可分為架空線路和電纜線路兩大類型。
.4.1架空線路:
(1) 施工現(xiàn)場運電桿時,應由專人指揮。小車搬運,必須綁扎牢固,防止?jié)L動。人抬時,前后要響應,協(xié)調一致,電桿不得離地過高,防止一側受力扭傷。
(2) 人工立電桿時,應有專人指揮。立桿前檢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無傷痕,鏈子合適,溜繩、橫繩、逮子繩、鋼絲繩無傷痕)。地錨釬子要牢固可靠,溜繩各方向吃力應均勻。操作時,互相配合,聽從指揮,用力均衡;機械立桿,吊車臂下不準站人,上空(吊車起重臂桿回轉半徑內)所有帶電線路必須停電。
(3) 電桿就位移動時,坑內不得有人。電桿立起后,必須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鉤。電桿坑填土夯實后才允許撤掉叉木、溜繩或橫繩。
(4) 電桿的梢徑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為桿長的1/10再加上0.6m。木質桿不得劈裂、
腐朽 根部應刷瀝青防腐。水泥桿不得有露筋、環(huán)向裂紋、扭曲等現(xiàn)象。
① 登桿組裝橫擔時,活板子開口要合適,不得用力過猛。
② 登桿腳扣規(guī)格應與桿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使用的機具、護具應完好無損。操作時系好安全帶,并栓在安全可靠處,扣環(huán)扣牢,嚴禁將安全帶拴在瓷瓶或橫擔上。
③ 桿上作業(yè)時,禁止上下投擲料具。料具應放在工具袋內,上下傳遞料具的小繩應牢固可靠。遞完料具后,要離開電桿3m以外。
(5)架空線路的干線架設(380/220v)應采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檔距不大于35m,
線間距離不小于0.3m。
① 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導線。架空絕緣銅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10mm2,架空絕緣鋁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16mm2,在跨越鐵路、管道的檔距內,銅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16mm2,鋁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35mm2。導線不得有接頭。
② 架空線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過路線的最下一層不低于6m。多層排列時,上、下層的間距不小于0.6m。高壓線在上方,低壓線在中間,廣播線、電話線在下方。
③ 干線的架空零線應不小于相線截面的1/2。導線截面積在10mm2以下時,零線和相線截面積相同。支線零線是指干線到閘箱的零線,應采用與相線大小相同的截面。
④ 架空線路最大弧垂點至地面的最小距離(見表4.4.1):
表4.4.1 架空線路最大弧垂點至地面的最小距離(m)
架空線路地區(qū)
線 路 負 荷
1kv以下
1~10kv
居民區(qū)
6
6.5
交通要道(路口)
6
7
建筑物頂端
2.5
3
特殊管道
1.5
3
⑤ 架空線路擺動最大時與各種設施的最小距離(m):外側邊線與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離1kv以下時為1m,1~10kv時,為1.5m。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距離:1kv以下時為4m;1~10kv時為6m。
(6)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并將夾緊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時,操作人員應在外側
作業(yè)。緊線時裝設的臨時腳踏支架應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須用繩將梯子與電桿綁
孔牢固。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7)緊繩用的鉛(鐵)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電線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
導線下方不得有人。終端緊線時反方向應設置臨時拉線。
(8) 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強風天,停止登桿作業(yè)。
4.2 電纜電路:
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1) 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設時,必須按電纜埋設圖敷設,并應砌磚槽防護,埋設深度不得小于0.6m。
(2) 電纜的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5cm厚的細砂,上蓋電纜蓋板或紅機磚作為電纜的保護層。
(3) 地面上應有埋設電纜的標志,并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不得將物料堆放在電纜埋設的上方。
(4) 有接頭的電纜不準埋在地下,接頭處應露出地面,并配有電纜接線盒(箱)。電纜接線盒(箱)應防雨、防塵、防機械損傷,并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
(5) 電纜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度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6) 電纜線路與其附近熱力管道的平行間距不得小于2m,交叉間距不得小于1m。
(7) 橡套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著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電纜間距大于10m時,必須采用鉛絲或鋼線繩吊綁,以減輕電纜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電纜接頭處應牢固可靠,做好絕緣包扎,保證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外力。
(8) 在施建筑的臨時電纜配電,必須采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時,位置應充分利用豎井、垂直孔洞。其固定點每樓層不得少于一處。水平敷設應沿墻或門口固定,最大弧垂距離地面不得小于1.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