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程用詞說明摘自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28—2000
1. 為便于在執(zhí)行本規(guī)程條文明區(qū)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zhí)行的寫法為“應按……執(zhí)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guī)定)”。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小型機fda
1. 卷 揚 機
1. 1卷揚機司機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作業(yè),并應專人專機。
1. 2卷揚機安裝的位置必須選擇視線良好,遠離危險作業(yè)區(qū)域的地點。卷揚機距第一導向輪(地輪)的水平距離應在15m左右?!皬木硗仓行木€到第一導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20倍。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中心垂直”。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俗稱開口葫蘆)。
1. 3卷揚機后面應埋設地錨與卷揚機底座用鋼絲繩拴牢,并應在底座前面打樁。
1. 4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應至少保留3~5圈。導向滑輪至卷揚機卷筒的鋼絲繩,凡經(jīng)過通道處必須遮護。
1. 5卷揚機安裝完畢必須按標準進行檢驗,并進行空載、動載、超載試驗:
(1) 空載試驗:即不加荷載,按操作中各種動作反復進行,并試驗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2) 動載試驗:即按規(guī)定的最大載荷進行動作運行。
(3) 超載試驗:一般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經(jīng)大修后按額定載荷的110%~125%逐漸加荷進行。
1. 6每日班前應對卷揚機、鋼絲繩、地錨、地輪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試空車運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業(yè)。
1. 7卷揚機在運行中,操作人員(司機)不得擅離崗位。
1. 8卷揚機司機必須聽視信號,當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必須停機待信號明確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1. 9吊物在空中停留時,除用制動器外并應用棘輪保險卡牢。作業(yè)中如遇突然停電必須先切斷電源,然后按動剎車慢慢地放松,將吊物勻速緩緩地放至地面。
1. 10保養(yǎng)設備必須在停機后進行,嚴禁在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加油。
1. 11夜間作業(yè),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裝置。
1. 12卷揚機不得超吊或拖拉超過額定重量的物件。
1. 13司機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2. 混凝土攪拌機
2. 1混凝土攪拌機的操作人員(司機)必須經(jīng)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非司機操作。
2. 2混凝土攪拌機安裝必須平穩(wěn)牢固,輪胎應卸下保存(長期使用),并應搭設防雨、防砸的保溫工作棚。操作臺應保持整潔,棚內(nèi)設給水設施,棚外應設沉淀池,必須排水暢通,并應裝設除塵設備。
2. 3每日必須進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檢制”,其檢查內(nèi)容:
(1) 每日上班前應檢查機棚內(nèi)環(huán)境和機械是否有障礙物。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和安全防護裝置應靈敏可靠,軌道滑輪良好正常,機身平穩(wěn),確認無誤方可合閘試車。經(jīng)2~3min運轉,滾筒轉動平穩(wěn),不跳動、不跑偏、無異常聲響后,方可正式操作。
(2) 班中司機不得擅離崗位。應隨時觀察發(fā)現(xiàn)不正常現(xiàn)象或異常音響,應將攪拌筒內(nèi)存料放出。停機拉閘斷電(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警示牌)后進行檢查修理。
(3) 班后應將機械內(nèi)外刷干凈,并將料斗升起,掛牢雙保險鉤后,拉閘斷電并鎖好電箱門。
2. 4攪拌機不得超負荷使用。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yǎng),嚴禁用工具伸入攪拌機內(nèi)扒料。若遇中途停電時,必須將料卸出。
2. 5強制式攪拌機的骨料必須按規(guī)定粒徑的允許值供料,嚴禁使用超大骨料。
2. 6砂堆板結需要搗松時,必須兩人,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必須站在安全穩(wěn)妥的地方,并有安全措施。嚴禁盲目冒險作業(yè)。
2. 7機械運轉中,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查看或探摸等作業(yè)。
2. 8料斗提升時,嚴禁在料斗下操和或穿行。清理斗坑時,必須將料斗掛牢雙保險鉤后方可清理。
2. 9冬季停機后,必須將水泵及貯水罐中的水放凈。
2. 10運輸攪拌機應辦理通行證,按規(guī)定速度行駛,牽引時一般不得超過20kw/h。人力轉移時,上下坡時應前轉向、后制動,設專人指揮,密切配合,協(xié)調(diào)一致。
3. 混凝土泵送設備
3. 1混凝土輸送泵車
(1) 混凝土泵車應停放在平整堅實的地方,支腿底部應用墊木支架平穩(wěn)。臂架轉動范圍內(nèi)不得有障礙物。嚴禁在高壓輸電線路下作業(yè)。
(2) 作業(yè)前應進行以下檢查:
① 攪拌機構工作正常,傳動機構應動作準確。
② 輸送管無裂紋、損壞、變形、輸送管道磨損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nèi)。
③ 管道連接處應密封良好。
④ 料斗篩網(wǎng)完好。
⑤ 液壓系統(tǒng)應工作正常。
⑥ 儀表、信號指示燈齊全完好,各種手動閥動作靈活、定位可靠。
(3) 作業(yè)中嚴禁接長輸送管和軟管。軟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4) 作業(yè)中應嚴格按順序打開臂架。風力大于六級(含六級)時嚴禁作業(yè)。
(5) 嚴禁用臂架作起重工具。
(6) 泵送作業(yè)中,操作者應注意觀察施工作業(yè)區(qū)域和設備的工作狀態(tài)。臂架工作范圍內(nèi)不得有人員停留。
(7) 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液壓支腿控制閥,如發(fā)現(xiàn)車體傾斜或其他不正常現(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收回臂架檢查,待排除故障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8) 泵送作業(yè)時,嚴禁跨越攪拌料斗。
(9) 排除管道堵塞時,應疏散周圍的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輸送管道內(nèi)的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10) 作業(yè)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wǎng)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nèi),泵送時嚴禁拆卸管道。
(11) 清洗管道時,作業(yè)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nèi)不得有人員和設備。
3. 2牽引式混凝土輸送泵
(1) 混凝土輸送泵應安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放下支腿,將機身安放平穩(wěn)。
(2)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確認電氣設備和儀表正常,各部位開關按鈕、手柄都在正確位置,機械部分各緊固點牢固、可靠,鏈條和皮帶松緊度符合規(guī)定要求,傳動部位運轉正常。
(3) 混凝土輸送泵管接頭應密封嚴緊,管卡應連接牢固。垂直管前應不少于10m帶逆止閥的水平管,嚴禁將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輸送泵的輸出口。
(4) 疏通堵塞管道時,應疏散周圍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輸送管道的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5) 作業(yè)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wǎng)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nèi)工作,嚴禁在泵送時拆卸管道。
(6) 清洗管道時,操作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nèi)不得有人和設備。
(7) 作業(yè)后,將液壓系統(tǒng)卸壓,將全部控制開關回到原始位置。
3. 3混凝土攪拌運輸車
(1) 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轉向、制動、燈光、信號系統(tǒng)靈敏有效,攪拌運輸車滾筒和溜槽無裂紋和嚴重損傷,攪拌葉片磨損在正常范圍內(nèi),底盤和副車架之間的u形螺栓連接良好。
(2) 了解施工要求和現(xiàn)場情況。選擇行車路線和停車地點。
(3) 在社會道路上行駛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轉彎半徑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時速不大于15km。進站時速不大于5km。
(4) 作業(yè)時,嚴禁用手觸摸旋轉的滾筒和滾輪。
(5) 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車。
(6) 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yè)。
3. 4混凝土噴射機
(1)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輸送管道不得泄漏和折彎,管道連接處應堅固在密封,敷設的管道應有保護措施。
(2) 作業(yè)時,應先送壓縮空氣,確認電動機旋轉方向正確后,方可向噴射機內(nèi)加料。
(3) 作業(yè)過程中,混凝土噴射機噴嘴前及左右5m范圍內(nèi)不得有人,作業(yè)間歇時,噴嘴不得對人。
(4) 輸送管發(fā)生堵塞時,排除故障前必須停機。
4. 灰漿攪拌機
4. 1灰漿攪拌機操作人員(司機)應遵守本規(guī)程36.2.1條規(guī)定執(zhí)行。
4. 2灰漿攪拌機的安裝應平穩(wěn)牢固,行走輪應架懸,機座應墊高出地面。在建筑物附近安裝應搭設防砸、防雨棚。
4. 3作業(yè)前檢查電氣設備、漏電保護器和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傳動部分、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確認無異常后方可試運轉。
4. 4操作時先起動,待運轉正常后,方可加料和水進行攪拌,不得先加足料后再起勁。沙子應過篩,投料嚴禁超量。
4. 5加料時使用工具應高于攪拌葉,嚴禁運轉中把工具伸進攪拌筒內(nèi)扒料。
4. 6攪拌筒內(nèi)落入大的雜物時,必須停機后再檢查,嚴禁運轉中伸手去撿撈。
4. 7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卡住或異常時,應停機拉閘斷電后再排除故障。
4. 8作業(yè)完畢,必須切斷電源,拔去電源插頭(銷),并用水將灰漿攪拌機內(nèi)外清洗干凈(清洗時嚴禁電氣設備進水)方可離開。
5. 機動翻斗車
5. 1現(xiàn)場內(nèi)行駛機動車輛的駕駛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未經(jīng)交通部門考試發(fā)證的嚴禁上公路行駛。
5. 2作業(yè)前檢查燃油、潤滑油、冷卻水應充足,變速桿應在空擋位置,氣溫低時應加熱水預熱。
5. 3發(fā)動后應空轉5~10min,待水溫升到40℃以上時方可一擋起步,嚴禁二擋起步和將油門猛踩到底的操作。
5. 4開車時精神要集中,行駛不準載人、不準吸煙、打鬧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嚴禁作業(yè)。
5. 5運輸構件寬度不得超過車寬,高度不得超過1.5m(從地面算起)。運輸混凝土時,混凝土的平面應低于斗口10cm;運磚時,高度不得超過斗平面,嚴禁超載行駛。
5. 6雨雪天氣,夜間應低速行駛,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和下25°以上陡坡。
5. 7在坑槽邊緣倒料時,必須在距0.8~1m處設置安全擋掩(20cm×20cm的木方)。車在距離坑槽10m處即應減速至安全擋掩處倒料,嚴禁騎溝倒料。
5. 8翻斗車上坡道(馬道)時,坡道應平整,寬度不得小于2.3m以上,兩側設置防護欄桿,必須經(jīng)檢查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5. 9檢修或班后刷車時,必須熄火并拉好手制動。
6. 硅式打夯機
6. 1每臺夯機的電機必須是加強絕緣或雙重絕緣電機,并裝有漏電保護裝置。
6. 2夯機操作開關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并保證動作靈敏,且進線口必須加膠圈。每臺夯機必須單獨使用閘具或插座。電源線和零(地)線與定向開關,電機接線柱連接處
必須加接線端子與之緊固。
6. 3必須使用四芯膠套電纜線。電纜線在通過操作開關線口之前應與夯機機身用卡子固定。電源開關至電機段的電纜線應穿管固定敷設,夯機的電纜不得長于50m。
6. 4夯機的操作手柄必須加裝絕緣材料。
6. 5每班前必須對夯機進行以下檢查:
(1) 各部電氣部件的絕緣及靈敏程度,零線是否完好。
(2) 偏心塊連接是否牢固,大皮帶輪及固定套是否有軸向竄動現(xiàn)象。
(3) 電纜線是否有扭結、破裂、折損等可能造成漏電的現(xiàn)象。
(4) 整體結構是否有開焊和嚴重變形現(xiàn)象。
6. 6每臺夯機應設兩名操作人員。一人操作夯機,一人隨機整理電線。操作人員均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膠鞋。
6. 7操作夯機者應先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和工作要求確定行夯路線,操作時按行夯路線隨夯機直線行走。嚴禁強行推進、后拉、按壓手柄、強行猛拐彎或撒把不扶,任夯機自由行走。
6. 8隨機整理電線者應隨時將電纜整理通順,盤圈送行,并應與夯機保持3~4m的余量,發(fā)現(xiàn)電纜線有扭結纏繞、破裂及漏電現(xiàn)象,應及時切斷電源,停止作業(yè)。
6. 9夯機作業(yè)前方2m內(nèi)不得有人。多臺夯機同時作業(yè)時,其并列間距不得小于5m,縱列距不得小于10m。
6. 10夯機不得打凍土、堅石、混有磚石碎塊的雜土以及一邊偏硬的回填土。在邊坡作業(yè)時應注意保持夯機平穩(wěn),防止夯機翻倒墜夯。
6. 11經(jīng)常保持機身整治。托盤內(nèi)落入石塊、雜物、積土較多或底部粘土過多,出現(xiàn)啃土現(xiàn)象時,必須停機清除,嚴禁在運轉中清除。
6. 12搬運夯機時,應切斷電源,并將電線盤好,夯頭綁住。往坑槽下運送時,應用繩索送,嚴禁推、扔夯機。
6. 13停止操作時,應切斷電源,鎖好電源閘箱。
6. 14夯機用后必須妥善保管,應遮蓋防雨布,并將其底部墊高。
7. 水 泵
7. 1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泵座應穩(wěn)固。水泵應按規(guī)定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7. 2運轉中出現(xiàn)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合閘開機。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
7. 3夜間作業(yè)時,工作區(qū)應有充足照明。
7. 4水泵運轉中嚴禁從泵上跨越。升降吸水管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有護欄的平臺上。
7. 5提升或下降潛水泵時必須切斷電源,使用絕緣材料,嚴禁提拉電纜。
7. 6潛水泵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漏電保護裝置。潛水泵工作水域30m內(nèi)不得有人畜進入。
7. 7作業(yè)后,應將電源關閉,將水泵安放妥善。
8. 倒 鏈
8. 1使用前應檢查吊架、吊鉤、鏈條、輪軸、鏈盤等部件,如發(fā)現(xiàn)有銹蝕、裂紋、損傷、變形、扭曲、傳動部分不靈活等,嚴禁使用。
8. 2使用的鏈葫蘆,嚴禁超載,外殼上應有額定噸位標記。氣溫在-10℃以下,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量的一半。
8. 3使用時,先倒松鏈條,掛好起吊物體,慢慢拉動牽引鏈條,待起重鏈條受力后,再檢查齒輪嚙合及自鎖裝置的工作狀況,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xù)起重作業(yè)。
8. 4拉動鏈條時,應均勻緩進,并與鏈輪盤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動,拉動鏈條只許一人操作,嚴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時嚴禁站在倒鏈的正下方。
8. 5齒輪應經(jīng)常加油潤滑。應經(jīng)常檢查棘爪、棘爪彈簧和齒輪的技術狀況,防止制動失靈。
8. 6重物需在空間停留時間較長時,必須將小鏈拴在大鏈上。
8. 7起重時如需在建筑物構件上拴掛倒鏈葫蘆,必須經(jīng)技術負責人負荷量計算,確認安全方可進行作業(yè)。
8. 8倒鏈使用完畢后,應拆卸清洗干凈,重新上好潤滑油,并安裝好送倉庫妥善保管,防止鏈條銹蝕。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鍋爐管道安裝工
1.散裝鍋爐安裝
1. 1鍋爐基礎放線時,應將鍋爐房內(nèi)的雜物清理干凈。所有的坑、洞、預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安全防護蓋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邊必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桿,中間掛水平安全網(wǎng)。
1. 2鍋爐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電源的架設,應遵守本規(guī)程暫設電工4.2.2條的規(guī)定。
1. 3鍋爐安裝施工用的照明,應不超過36v安全電壓;鍋筒應使用不超12v的低壓照明。
1. 4設備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裝牢固。拆箱的箱板應邊拆、邊清、邊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1. 5安裝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臺,應由架子工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搭設。并經(jīng)交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臺進料一側的防護欄桿應及時恢復。平臺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設備部件,嚴禁超負荷使用。
1. 6鍋爐本體吊裝受力點應牢固可靠。錨點嚴禁拴在磚柱、磚墻或其他不穩(wěn)固的構筑物上。
1. 7吊裝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和信號指揮的規(guī)定。兩臺卷揚機起吊一個部件時,兩臺轉速必須同步一致,嚴禁用兩臺噸位不等、轉速、轉距不一致的卷揚機動起吊一個部件或一臺設備。
1. 8安裝鍋爐鋼架橫梁時,操作人員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手不得扶在橫梁的頂端。在橫梁與立柱未焊牢之前,嚴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橫梁安裝好后,中間應掛設安全網(wǎng)。鍋爐鋼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嚴禁顛倒工序。
1. 9鍋爐的對流管退火:化鉛鍋應設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和防護眼鏡;嚴禁將潮濕鉛塊放入鉛鍋內(nèi)。鋼管退火,應先將退火的管頭烘干再插入鉛鍋內(nèi),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員腳應加鞋蓋。
1. 10鍋爐本體的聯(lián)臺、護身欄、爬梯和扶手,必須隨鍋爐的安裝同步進行。
1. 11脹管時,鍋筒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拉閘斷電。往鍋筒內(nèi)送風時,嚴禁用無防護罩的排風扇代替軸流風機。
1. 12焊工焊接鍋爐鋼架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焊工的有關規(guī)定。電焊機的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其他金屬結構或鋼管腳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機做冷態(tài)試車和爐排試運轉時,必須有暫設電工配合進行。
1. 14電氣控制設備、省煤器、液壓傳動裝置、鼓引風、軟化水等設備安裝,必須按照分項施工工藝標準中安全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執(zhí)行,嚴禁違章作業(yè)。
1. 15安裝機電設備試運轉時,必須會同有關人員共同進行,不得擅自開動。大型設備試運轉應聽從專人指揮,不得任意改變或減少操作步驟。
2.快裝鍋爐安裝
2. 1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 2鍋爐及附屬設備在水平運輸或吊裝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以起重工為主,并執(zhí)行本規(guī)程起重工有關規(guī)定。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2. 3土法吊裝使用三木搭時,三木搭構造必須有足夠的受力強度,穩(wěn)固可靠,應用鋼絲繩掛倒鏈,嚴禁使用8號鉛絲代替。
2. 4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用電照明的電壓應遵守本規(guī)程4.3.4的規(guī)定。
2. 5操作時使用人字梯(折梯)時,遵守本規(guī)程15.0.3的規(guī)定。
3.管 道 安 裝
3. 1管材運輸,應清理道路上的障礙物。汽車運輸必須有起重工或裝卸工配合;手推車運輸必須將管子綁扎牢固,裝卸時起落一致;用滾杠運輸不得用手直接調(diào)整滾杠,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處運管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塔式起重機有關規(guī)定。管材堆放應放穩(wěn)放牢,不得亂堆亂放。
3. 2管材的除銹和刷漆,應在安裝之前進行。鋸斷管材時,應將管材夾在管子壓力鉗中,不得用平口虎鉗;管材應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輪鋸斷管材時,壓力應均勻,不得用力過猛,操作人員應站在砂輪片旋轉方向的側面。
3. 3鏟管材破口、磨口、剔飛刺、敲焊渣時,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對面嚴禁有人。
3. 4煨管時,鋼絲繩在管上應綁孔牢固,操作人員不得站在鋼絲繩的里側或隨意跨越鋼絲繩。地錨和別管用的樁子必須牢固。
3. 5管道吹洗時,排出口應設專人監(jiān)護。在吹洗和試驗過程中,不得進行安裝或檢修。
3. 6熬瀝青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14.2的規(guī)定。
3. 7安裝立管時,在開啟管子的預留洞口的鋼筋網(wǎng)或安全防護蓋板前應向總承包單位提出申請,辦理洞口使用交結手續(xù)后,方可拆除。操作完畢應將預留洞口安全防護蓋板恢復好,蓋嚴蓋牢。
3. 8安裝冷卻塔立管時,上端與冷卻塔連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蘭蓋,必須焊好后再同冷卻塔塑料法蘭盤連接。在安裝立管施焊前,必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看火,備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應用水澆濕石棉布堵嚴,嚴禁火星掉到下一層。
3. 9地溝或潮濕場所安裝管道,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電焊把線嚴禁裸露和破損。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電焊)手套。
3.1 0管道串動和對口時,動作要協(xié)調(diào),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處。
3. 11室外供熱管道安裝,管溝土方施工應遵守本規(guī)程5.2的規(guī)定。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土方與樁工機械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1. 2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閑病和有礙安全操作的疾病與生理缺陷,不得從事此項操作。嚴禁酒后作業(yè)。
1. 3機械進入現(xiàn)場前,必須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載能力。嚴禁在橋面上急轉向和緊急剎車。通過橋洞前必須注意限高,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
1. 4作業(yè)前應依照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檢查施工現(xiàn)場,查明地上、地下管線和構筑物的狀況。不得在距現(xiàn)狀電力、通訊電纜、瓦司管道等周圍2m以內(nèi)作業(yè)。
1. 5機械設備在溝槽附近行駛時應低速,作業(yè)中必須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并與溝槽邊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離。
1. 6配合機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員,必須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外作業(yè)。如必須在回轉半徑內(nèi)作業(yè)時,應停止機械回轉并制動好后方可開始。機上、機下人員應隨時取得密切聯(lián)系。
1. 7作業(yè)中遇到下列情況,應立即停止操作:
(1) 填挖區(qū)土體不穩(wěn)定,有坍塌可能。
(2) 發(fā)生暴雨、雷電、水位暴漲及山洪爆發(fā)。
(3) 施工標記及防護設施被損壞。
(4) 出現(xiàn)其他不能保證作業(yè)和運行安全的情況。
1. 8機械在場外公路上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1. 9自行式機械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檢查,制動、轉向、信號及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
1. 10坡道停機時,不得橫向停放。縱向停放時,必須擋掩,并將工作裝置落地輔助制動,確認制動可靠后,操作人員方可離開。雨季施工時,機械作業(yè)完畢應停放在較高的堅實地面上。
1. 11機械設備在發(fā)電站、變電站、配電室等附近作業(yè)時,不得進入危險區(qū)域。在高壓線的距離應符合本規(guī)程表30.1.6的規(guī)定。
1. 12機械挖掘基坑時,如坑底無地下水,坑深在5m以內(nèi),其邊坡坡度應符合表35.1.12的規(guī)定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規(guī)定。挖土深度超過5m或發(fā)現(xiàn)有地下水或土質(zhì)發(fā)生特殊變化情況時,必須根據(jù)土質(zhì)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嚴禁盲目冒險作業(yè)。
表.1.12 邊坡坡度比例表
見表
1. 13機械運轉時,不得進行任何緊固、保養(yǎng)、潤滑、檢查等作業(yè)。
1. 14機械作業(yè)時,人員不得上下機械。
2. 挖 掘 機
2. 1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確認一切齊全完好,大臂和鏟斗運動范圍內(nèi)無障礙物和其他人員,鳴笛示警后方可作業(yè)。
2. 2挖掘機駕室內(nèi)外露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
2. 3電動的單斗挖掘機必須接地良好,油壓傳動的臂桿的油路和油缸確認完好。
2. 4正鏟作業(yè)時,作業(yè)面應不超過本機性能規(guī)定的最大開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鏟或反鏟作業(yè)時,挖掘機履帶或輪胎與作業(yè)面邊緣距離不得小于1.5m。
2. 5挖掘機在平地上作業(yè),應用制動器將履帶(或輪胎)剎住、楔牢。
2 6挖掘機適用于在粘土、沙礫土、泥炭巖等土壤的鏟挖作業(yè)。對爆破掘松后的重巖石內(nèi)鏟挖作業(yè)時,只允許用正鏟,巖石料徑應小于斗口寬的1/2。禁止用挖掘機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塊、凍土等。
2.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礙物,在挖掘時任何人不得在鏟斗作業(yè)回轉半徑范圍內(nèi)停留。裝車作業(yè)時,應待運輸車輛停穩(wěn)后進行,鏟斗應盡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車輛,嚴禁車箱內(nèi)有人,嚴禁鏟斗從汽車駕駛室頂上越過。卸土時鏟斗應盡量放低,但不得撞擊汽車任何部位。
2. 8行走時臂桿應與履帶平行,并制動回轉機構,鏟斗離地面宜為1m。行走坡度不得超過機械允許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駛,嚴禁空擋滑行。轉彎不應過急,通過松軟地時應進行鋪墊加固。
2 9挖掘機回轉制動時,應使用回轉制動器,不得用轉向離合器反轉制動。滿載時,禁止急劇回轉猛剎車,作業(yè)時鏟斗起落不得過猛。下落時不得沖擊車架或履帶及其他機件,不得放松提升鋼絲繩。
2. 10作業(yè)時,必須待機身停穩(wěn)后再挖土,鏟斗未離開作業(yè)面時,不得作回轉行走等動作,機身回轉或鏟斗承載時不得起落吊臂。
2. 11在崖邊進行挖掘作業(yè)時,作業(yè)面不得留有傘沿及松動的大塊石,發(fā)現(xiàn)有坍塌危險時應立即處理或?qū)⑼诰驒C撤離至安全地帶。
2. 12拉鏟作業(yè)時,鏟斗滿載后不得繼續(xù)吃土,不得超載。拉鏟作溝渠、河道等項作業(yè)時,應根據(jù)溝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質(zhì)確定距坡沿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得小于2m,反鏟作業(yè)時,必須待大臂停穩(wěn)后再吃土,收斗,伸頭不得過猛、過大。
2. 13駕駛司機離開操作位置,不論時間長短,必須將鏟斗落地并關閉發(fā)動機。
2. 14不得用鏟斗吊運物料。
2. 15發(fā)現(xiàn)運轉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2. 16輪胎式挖掘機在斜坡上移動時鏟斗應向高坡一邊。
2. 17使用挖掘機拆除構筑物時,操作人員應分析構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機駕駛室與被拆除構筑物之間留有構筑物倒塌的空間。
2. 18作業(yè)結束后,應將挖掘機開到安全地帶,落下鏟斗制動好回轉機構,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2. 19作業(yè)后應將機械擦拭干凈,冬季必須將機體和水箱內(nèi)水放凈(防凍液除外)。關閉門窗加鎖后方可離開。
3. 推 土 機
3. 1作業(yè)前應檢查:各系統(tǒng)管路無裂紋或泄漏;各部螺栓連接件應緊固;各操縱桿和制動系統(tǒng)的行程、間隙,履帶、傳動鏈的松緊度,輪胎氣壓均符合要求;手搖起動應防倒轉。用手拉繩起動時,不得將繩纏在手上。
3. 2作業(yè)前應清除推土機行走道路上的障礙物(凍土、石塊、雜物)。路面應比機身寬2m,行駛前嚴禁有人站在履帶或刀片的支架上,確認安全方可起動。
3. 3保養(yǎng)、檢修時必須放下推鏟,關閉發(fā)動機。在推鏟下面進行保養(yǎng)或檢修時,必須用木方將推鏟墊穩(wěn)。
3. 4行駛中,司機和隨機人員不得上下車或坐立在駕駛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駛和轉變中應觀察四周有無障礙。
3. 5推土機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在坡上橫向行駛時,機身橫向傾斜不得大于10°。在坡道上應勻速行駛,嚴禁高速下坡、急拐彎、空擋滑行。下陡坡時,應將推鏟放下,接觸地面倒車下行。推土機在坡道上熄火時,應立即將推土機制動,并采取擋掩措施。
3. 6操作人員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推鏟落地并關閉發(fā)動機。
3. 7推土機向溝槽內(nèi)回填土時應設專人指揮。嚴禁推鏟越過溝槽邊緣。
3. 8推土機在水中行駛前,必須查明水深及水底堅實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行駛。
3. 9使用推土機推房屋的圍墻或舊房墻時,其高度不得超過2.5m(東方紅牌推土機不得超過1.5m)。嚴禁推鋼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礎連接的混凝土樁和混凝土基礎。
3. 10在電桿附近推土時,必須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應根據(jù)電桿結構、土質(zhì)、埋入深度等情況確定。用推土機推倒樹干時必須注意樹干倒向和高空障礙物。
3. 11雙機、多機推土作業(yè)時,應設專人指揮。作業(yè)時,兩機前后距離應大于8m,左右距離大于1.5m。
3. 12不得用推土機推石灰、煙灰等粉塵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塊的作業(yè)。
3. 13需用推土機牽引重物時,應設專人指揮,危險區(qū)域內(nèi)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長距離牽引時,應用牽引桿連接。
3. 14作業(yè)完畢停機時先切斷離合器,放下刀片,鎖住制動器,將操縱變速桿置于空擋,然后關閉發(fā)動機。
3. 15作業(yè)后必須將機械開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須把機械開出溝槽基坑。
3. 16作業(yè)后機械保養(yǎng)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2.19條規(guī)定執(zhí)行。
4. 鏟 運 機
4. 1拖式鏟運機的牽引機械應按本規(guī)程推土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 2作業(yè)前應檢查油、水(包括電瓶水),應加足并把操縱桿(包括主離合器)放在空擋位置。采用油壓操縱機構操縱桿應放在中間位置。并應檢查鋼絲繩、輪胎氣壓、鏟土斗及卸土板回縮彈簧、拖把方向接頭、撐架及固定鋼索部分,以及各部滑輪等,液壓式鏟運機還應檢查各液壓管路接頭、液壓控制閥等,確認正常方可啟動。手搖發(fā)動時防止搖把回彈,手拉繩啟動時,不得將拉繩纏在手上。
4. 3作業(yè)前鏟運機的道路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3.2條的規(guī)定。
4. 4機械運轉中,不準進行任何緊固、保養(yǎng)、潤滑等作業(yè)。嚴禁用手觸摸鋼絲繩、滑輪、傳動皮帶等部件。
4. 5嚴禁任何人上下機械、傳動物件,以及在鏟斗內(nèi),拖把或機架上坐立。
4. 6兩臺鏟運機同時作業(yè)時,拖式鏟運機前后距離不得少于10m,自行式鏟運機不得小于20m。平行作業(yè)時兩機間隔不得小于2m。在狹窄地區(qū)不得強行超車。
4. 7鏟運機上下坡時,必須掛低速檔行駛。不得途中換擋,下坡時不得脫擋滑行。在坡地上行走或作業(yè),上下縱坡不得超過25°,橫坡不得超過6°,坡寬應大于機身2m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業(yè)時,離坡邊緣不得少于1m,斜坡橫向作業(yè)時,機身必須保持平穩(wěn)。作業(yè)中不得倒退。
4. 8作業(yè)中司機不準離開駕駛室。離開時,必須把變速擋板扳到空擋,熄火后方可離開。
4. 9在坡道上不得作保修作業(yè),在陡坡上嚴禁轉彎、倒車和停車。在坡上熄火時應將鏟斗落地,制動牢靠后,再啟動發(fā)動機。
4. 10鏟土提斗時動作要緩慢。不得猛起猛落。
4. 11鏟土時應直線行駛,助鏟時應有助鏟裝置,正確掌握斗門開啟的大小,不得切土過深,兩機要相互配合,等速行駛助鏟平穩(wěn)。
4. 12鏟運機陷車時,應有專人指揮拖拽,確保安全后,方可起拖。
4. 13自行式鏟運機的差速器鎖,只能在直線行駛的泥濘路面上短時間使用,嚴禁在差速器鎖住時拐彎。
4. 14在公路上行駛時,鏟斗必須用鎖緊鏈條掛牢在運輸行駛位置上,機上任何部位不得帶人或裝載其他物料。
4. 15檢修斗門或在鏟斗下作業(yè),必須把鏟斗升起后用銷子或鎖緊鏈條固定,再用撐桿將斗身頂住,并制動住輪胎。
4. 16作業(yè)完畢后,應將鏟運機開出溝槽、基坑,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將鏟斗落在地面上。液壓操縱的應將液壓缸縮回,將操縱桿放在中間位置。
4. 17作業(yè)后機械保養(yǎng)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2.19規(guī)定執(zhí)行。
5. 平 地 機
5. 1作業(yè)前必須將離合器、操縱桿、變速桿均放在空擋位置,檢查并緊固各部連接螺栓及輪胎氣壓,檢查油、水(電瓶水)應加足,全車線路各接頭應牢固,液壓系統(tǒng)油路、油缸、操縱閥等無泄漏、松脫現(xiàn)象,然后發(fā)動機器低速運轉,各儀表均正常方可啟動作業(yè)。
5. 2機械起步前,應先將刮
土鏟刀或齒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5. 3在陡坡上作業(yè)時應鎖定鉸接機架;在陡坡上往返作業(yè)時,鏟刀應始朝下坡方面伸出。
5. 4平地機在行駛中,刮刀和耙齒離地面高度宜為25~30cm。隨著鏟土阻力變化,應隨時調(diào)整刮土鏟刀的升降。
5. 5平地機刮地鏟刀的回轉與鏟土角的調(diào)整以及向機外傾斜都必須停機時進行,但刮土鏟刀左右端的升降動作,可在機械行駛中隨時調(diào)整。
5. 6各類鏟刮作業(yè)都應低速行駛,用刀角和齒耙鏟土時,應用一擋。刮土和平整作業(yè)可用二、三擋,換擋應在停機時進行。遇到堅硬土質(zhì),需用齒耗翻松時,應緩慢下齒,不得使用齒耙翻松石渣路及堅硬路面。
5. 7平地機轉彎或調(diào)頭時,應用最低速度。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行駛時必須將刮刀和齒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將刮土鏟刀斜放,鏟刀兩端不得超出后輪外側。在高速擋行駛中,禁止急轉彎。
5. 8作業(yè)后平地機應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并應拉上手制動器,不得停放在坑洼積水處。
5. 9作業(yè)后機械保養(yǎng)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3.19規(guī)定。
6. 裝 載 機
6. 1作業(yè)前應檢查發(fā)動機的油、水(包括電瓶水)應加足,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液壓管路及接頭無松脫或滲漏,液壓油箱油量充足,制動靈敏可靠,燈光儀表齊全、有效方可起動。
6. 2機械起動必須先鳴笛,將鏟斗提升離地面50cm左右。行駛中可用高速擋,但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動作,作業(yè)時應使用低速擋,鏟斗下方嚴禁有人,嚴禁用鏟斗載人。
6. 3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的場地上作業(yè),作業(yè)區(qū)內(nèi)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裝卸作業(yè)應在平整地面進行。
6. 4向汽車內(nèi)卸料時,嚴禁將鏟斗從駕駛室頂上越過,鏟斗不得碰撞車廂,嚴禁車廂內(nèi)有人,不得用鏟斗運物料。
6. 5在溝槽邊卸料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裝載機前輪應與溝槽邊緣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離,并放置擋木擋掩。
6. 6裝堆積的砂土時,鏟斗宜用低速插入,將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鏟臂然后順著地面,逐漸提高發(fā)動機轉速向前推進。
6. 7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yè),應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wěn)的作業(yè),如推進時阻力過大,可稍稍提升鏟臂。
6. 8將大臂升起進行維護、潤滑時,必須將大臂支撐穩(wěn)固。嚴禁利用鏟斗作支撐提升底盤進行維修。
6. 9下坡應采用低速擋行進,不得空擋滑行。
6. 10涉水后應立即進行連續(xù)制動,排除制動片內(nèi)的水分。
6. 11作業(yè)后應將裝載機開至安全地區(qū),不得停在坑洼積水處,必須將鏟斗平放在地面上,將手柄放在空擋位置,接好手制動器。關閉門窗加鎖后,司機方可離開。
7. 鉆 孔 機
7. 1鉆機基礎應平整堅實,必要時應鋪墊枕木或鋼板。輪胎式鉆機應用長度不小于4m墊木墊至輪胎離開地面。
7. 2作業(yè)時必須服從指揮,分工明確,協(xié)調(diào)配合。
7. 3鉆機作業(yè)前檢查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各部件完整,聯(lián)結牢固,正確。
(2) 動力系統(tǒng)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3) 電氣系統(tǒng)接線牢固可靠,儀表正常。
(4) 卷揚提升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鋼絲繩符合規(guī)定。
(5) 鉆架鋼結構無裂紋損壞、嚴重銹蝕、開焊、變形。
7. 4鉆機作業(yè)時,鉆機旋轉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7. 5大雨、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天氣不得架設鉆機及進行高處作業(yè)。
7. 6鉆孔機移動的道路應平整堅實。必須將鉆頭提離地面20cm,并應固定。
7. 7使用汽車式旋轉鉆孔機施工時,必須將機車楔牢,剎車制動,支腳支穩(wěn)后再進行操作。
7. 8旋轉鉆孔機下鉆提鉆時要慢,應密切注視電流表,嚴禁過載。鉆完的孔必須隨時用蓋板蓋牢。
8. 樁 工 機 械
8. 1一般規(guī)定:
(1) 打樁施工場地應按坡度不大于3%,地耐力不小于8.5n/cm2的要求進行平實,地下不得有障礙物。在基坑和圍堰內(nèi)打樁,應配備足夠的排水設備。
(2) 樁機周圍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嚴禁閑人進入。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在距樁錘中心5m以外監(jiān)視。
(3) 安裝時,應將樁錘運到樁架正前方2m以內(nèi),嚴禁遠距離斜吊。
(4) 用樁機吊樁時,必須在樁上拴好圍繩。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預制樁時,應將樁錘落在下部,待樁吊近后,方可提升樁錘。
(5) 嚴禁吊樁、吊錘、回轉和行走同時進行。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
(6) 插樁后應及時檢驗樁的垂直度,樁入土3m以上時,嚴禁用樁機行走或回轉動作糾正樁的傾斜度。
(7) 拔送樁時,應嚴格掌握不超過樁機起重能力,荷載難以計算時,可參考如下辦法:
① 樁機為電動卷揚機時,拔送樁時負荷不得超過電機滿載電流。
② 樁機卷揚機內(nèi)燃機為動力時,拔送樁時如內(nèi)燃機明顯減速,應立即停止起拔。
③ 樁機為蒸汽卷揚機時,拔送樁時,如在額定蒸汽壓力下產(chǎn)生減速或停車,應立即停止起拔。
④ 每米送樁深度的起撥荷載可按4t計算。
(8) 卷揚鋼絲繩應經(jīng)常處于油膜狀態(tài),不得硬性摩擦。見鋼絲繩的使用及報廢標準。吊錘、吊樁可使用插接的鋼絲繩,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繩等。
(9) 作業(yè)中停機時間較長時,應將樁錘落下墊好。除蒸汽打樁機在短時間內(nèi)可將錘擔在機架上外,其他的樁機均不得懸吊樁錘進行檢修。
(10) 遇有大雨、雪、霧和六級以上強風等惡劣氣候,應停止作業(yè)。當風速超過七級應將樁機順風向停置,并增加纜風繩。
(11) 雷電天氣無避雷裝置的樁機,應停止作業(yè)。
(12) 作業(yè)后應將樁機停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將樁錘落下,切斷電源和電路開關,停機制動后方可離開。
(13) 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
8. 2樁機運輸:
(1) 汽車裝運樁機時,不得超寬、超高、超載、超長裝運。公路行駛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
(2) 樁機裝運時必須綁扎牢固,墊、楔可靠,導桿必須擺放平直,不得壓、扭變形。
(3) 運輸中不得急轉彎,應低速行動,通過橋梁、函洞、隧道時,不得超高、超載盲目強行。
(4) 夜間裝運時,現(xiàn)場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并設專人監(jiān)護。
8. 3樁機的安裝與拆除:
(1) 拆裝班組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熟悉拆裝工藝、規(guī)程,拆裝前班組長應進行明確分工,并組織班組作業(yè)人員貫徹落實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 高壓線下兩側10m以內(nèi)不得安裝打樁機。特殊情況必須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經(jīng)上級技術負責人同意批準,方可安裝。
(3) 安裝前應檢查主機、卷揚機、制動裝置、鋼絲繩、牽引繩、滑輪及各部軸銷、螺栓、管路接頭應完好可靠。導桿不得彎曲損傷。
(4) 起落機架時,應設專人指揮,拆裝人員應互相配合,指揮旗語、哨音準確、清楚。嚴禁任何人在機架底下穿行或停留。
(5) 安裝底盤必須平放在堅實平坦的地面上,不得傾斜。樁機的平衡配重鐵,必須符合說明書要求,保證樁架穩(wěn)定。
(6) 震動沉樁機安裝樁管時,樁管的垂直方向吊裝不得超過4m,兩側斜吊不得超過2m,并設溜繩。
8. 4樁架挪動:
(1) 打樁機架移位的運行道路,必須平坦堅實,暢通無阻。
(2) 挪移打樁機時,嚴禁將樁錘懸高。必須將錘頭制動可靠方可走車。
(3) 機架挪移到樁位上,穩(wěn)固以后,方可起錘,嚴禁隨移位隨起錘。
(4) 樁架就位后,應立即制動、固定。操作時樁架不得滑動。
(5) 挪移打樁機架應距軌道終端2m以內(nèi)終止,不得超出范圍。如受條件限制,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 柴油打樁機和震動沉樁機的運行道路必須平坦。挪移時應有專人指揮,樁機架不得傾斜。若遇地基沉陷較大時,必須加鋪腳手板或鐵板。
8. 5樁機施工
(1) 作業(yè)前必須檢查傳動、制動、滑車、吊索、拉繩應牢固有效,防護裝置應齊全良好,并經(jīng)試運轉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 打樁操作人員(司機)必須熟悉樁機構造、性能和保養(yǎng)規(guī)程、操作熟練方準獨立操作。嚴禁非樁機操作人員操作。
(3) 打樁作業(yè)時,嚴禁在樁機垂直半徑范圍以內(nèi)和樁錘或重物底下穿行停留。
(4) 卷揚機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不得擠壓,纏繞滾筒上不少于3圈。在纏繞鋼絲繩時,不得探頭或伸手撥動鋼絲繩。
(5) 穩(wěn)樁時,應用撬棍套繩或其他適當工具進行。當樁與樁帽接合以前,套繩不得脫套,糾正斜樁不宜用力過錳,并注視樁的傾斜方向。
(6) 采用樁架吊樁時,樁與樁架之垂直方向距離不得大于5m(偏吊距離不得大于3m)。超出上述距離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7) 打樁施工場地,必須經(jīng)常保持整潔。打樁工作臺應有防滑措施。
(8) 樁架上操作人員使用的小型工具(零件),應放入工具袋內(nèi),不得放在樁架上。
(9) 利用打樁機吊樁時,必須使用卷揚機的剎車制動。
(10) 吊樁時要緩慢吊起,樁的下部必須設溜(套)繩,掌握穩(wěn)定方向,樁不得與樁機碰撞。
(11) 柴油機打樁時應掌握好油門,不得油門過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樁錘跳躍過高,起錘高度不大于1.5m。
(12) 利用柴油機或蒸汽錘拔樁筒,在入土深度超過1m時,不得斜拉硬吊,應垂直拔出。若樁筒入土較深,應邊震邊拔。
(13) 柴油機或蒸汽打樁機拉樁時應停止錘擊,方可操作,不得錘擊與拉樁同時進行。降落錘頭時,不得猛然驟落。
(14) 在裝拆樁管或到沉箱上操作時,必須切斷電源后再進行操作。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電源。
(15) 檢查或維修打樁機時,必須將錘放在地上并墊穩(wěn),嚴禁在樁錘懸吊時進行檢查等作業(yè)。
(16) 作業(yè)后應按本規(guī)程第35.2.19條規(guī)定執(zhí)行。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鋼筋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1作業(yè)前必須檢查機械設備、作業(yè)環(huán)境、照明設施等,并試運行符合安全要求。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上崗作業(yè)。
1.2腳手架上不得集中碼放鋼筋,應隨使用隨運送。
1.3操作人員必須熟悉鋼筋機械的構造性能和用途。并應按照清潔、調(diào)整、緊固、防腐、潤滑的要求,維修保養(yǎng)機械。
1.4機械運行中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收工時應按順序停機,拉閘,銷好閘箱門,清理作業(yè)場所。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排除,嚴禁非電工接、拆、修電氣設備。
1.5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嚴禁戴手套。女工應戴工作帽,將發(fā)挽入帽內(nèi)不得外露。
1.6機械明齒輪、皮帶輪等高速運轉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1.7電動機械的電閘箱必須按規(guī)定按裝漏電保護器,并應靈敏有效。
1.8工作完畢后,應用工具將鐵屑、鋼筋頭清除,嚴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鋼材、半成品必須按規(guī)格碼放整齊。
2.鋼筋綁扎安裝
2.1在高處(2m或2m以上)、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必須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臨邊應搭設防護欄桿。
2.2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內(nèi)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2.3綁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站在腳手架或操作平臺上作業(yè)。無腳手架必須搭設水平安全網(wǎng)。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站在滿鋪腳手板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2.4綁扎基礎鋼筋,應設鋼筋支架或馬凳,深基礎或夜間施工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
2.5鋼筋骨架安裝,下方嚴禁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至樓、地面1m以內(nèi)方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2.6綁扎和安裝鋼筋,不得將工具、箍筋或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架或模板上。
2.7在高處樓層上拉鋼筋或鋼筋調(diào)向時,必須事先觀察運行上方或周圍附近是否有高壓線,嚴防碰觸。
3.鋼 筋 機 械
3.1使用鋼筋除銹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檢查鋼絲刷的固定螺栓有無松動,傳動部分潤滑和封閉式防護罩及排塵設備等完好情況。
(2) 操作人員必須束緊袖口,戴防塵口罩、手套和防護眼鏡。
(3) 嚴禁將彎鉤成型的鋼筋上機除銹。彎度過大的鋼筋宜在基本調(diào)直后除銹。
(4) 操作時應將鋼筋放平,手握緊,側身送料,嚴禁在除銹機正面站人。整根長鋼筋除銹應由兩人配合操作,互相呼應。
3.2使用鋼筋調(diào)直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調(diào)直機安裝必須平穩(wěn),料架料槽應平直,對準導向筒、調(diào)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線。電機必須設可靠接零保護。
(2) 按調(diào)直鋼筋的直徑,選用調(diào)直塊及速度。調(diào)直短于2m或直徑大于9mm的鋼筋應低速進行。
(3) 在調(diào)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穿入鋼筋。作業(yè)中嚴禁打開防護罩及調(diào)整間隙。嚴禁戴手套操作。
(4) 喂料前應將不直的料頭切去,導向筒前應裝一根1m長的鋼管,鋼筋必須先通過鋼管再送入調(diào)直機前端的導孔內(nèi)。當鋼筋穿入后,手與壓輥必須保持一定距離。
(5) 機械上不準擱置工具、物件,避免振動落入機體。
(6) 圓盤鋼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穩(wěn),亂絲或鋼筋脫架時,必須停機處理。
(7) 已調(diào)直的鋼筋,必須按規(guī)格、根數(shù)分成小捆,散亂鋼筋應隨時清理堆放整齊。
3.3使用鋼筋切斷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必須檢查切斷機刀口,確定安裝正確,刀片無裂紋,刀架螺栓緊固,防護罩牢靠,然后手扳動皮帶輪檢查齒輪嚙合間隙,調(diào)整刀刃間隙,空運轉正常后再進行操作。
(2) 鋼筋切斷應在調(diào)直后進行,斷料時要握緊鋼筋。多根鋼筋一次切斷時,總截面積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nèi)。
(3) 切斷鋼筋,手與刀口的距離不得少于15cm。斷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時,應用套管或夾具將鋼筋短頭壓住或夾住,嚴禁用手直接送料。
(4) 機械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斷頭和雜物。在鋼筋擺動范圍內(nèi)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
(5) 發(fā)現(xiàn)機械運轉異常、刀片歪斜等,應立即停機檢修。
3.4 使用鋼筋彎曲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工作臺和彎曲工作盤臺應保持水平,操作前應檢查芯軸、成型軸、擋鐵軸、可變擋架有無裂紋或損壞,防護罩牢固可靠,經(jīng)空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2) 操作時要熟悉倒順開關控制工作盤旋轉的方向,鋼筋放置要和擋架、工作盤旋轉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 改變工作盤旋轉方向時必須在停機后進行,即從正轉—停—反轉,不得直接從正轉—反轉或從反轉—正轉。
(4) 彎曲機運轉中嚴禁更換芯軸、成型軸和變換角度及調(diào)速,嚴禁在運轉時加油或清掃。
(5) 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該機對鋼筋直徑、根數(shù)及機械轉速的規(guī)定。
(6) 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yè)半徑內(nèi)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彎曲好的鋼筋應堆放整齊,彎鉤不得朝上。
3.5鋼筋冷拉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根據(jù)冷拉鋼筋的直徑選擇卷揚機。卷揚機出繩應經(jīng)封閉式導向滑輪和被拉鋼筋方向成直角。卷揚機的位置必須使操作人員能見到全部冷拉場地,距冷拉中線不得少于5m。
(2) 冷拉場地兩端地錨以外應設置警戒區(qū),裝設防護擋板及警告標志,嚴禁非生產(chǎn)人員在冷拉線兩端停留,跨越或觸動冷拉鋼筋。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必須離開冷拉鋼筋2m以外。
(3) 用配重控制的設備必須與滑輪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記號或設專人指揮。配重框提起的高度應限制在離地面300mm以內(nèi)。配重架四周應設欄桿及警告標志。
(4) 作業(yè)前應檢查冷拉夾具夾齒是否完好,滑輪、拖拉小跑車應潤滑靈活,拉鉤、地錨及防護裝置應齊全牢靠。確認后方可操作。
(5) 每班冷拉完畢,必須將鋼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亂壓和單頭挑出,未拉盤筋的引頭應盤住,機具拉力部分均應放松。
(6) 導向滑輪不得使用開口滑輪。維修或停機,必須切斷電源,鎖好箱門。
3.6使用對焊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對焊機應有可靠的接零保護。多臺對焊機并列安裝時,間距不得小于3m,并應接在不同的相線上,有各自的控制開關。
(2)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對焊機的壓力機構應靈活,夾具必須牢固,氣、液壓系統(tǒng)應無泄漏,正常后方可施焊。
(3) 焊接前應根據(jù)所焊鋼筋截面,調(diào)整二次電壓,不得焊接超過對焊機規(guī)定直徑的鋼筋。
(4) 應定期磨光斷路器上的接觸點、電極,定期緊固二次電路全部連接螺栓。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40℃。
(5) 焊接較長鋼筋時應設置托架,焊接時必須防止火花燙傷其他人員。在現(xiàn)場焊接豎向柱鋼筋時,焊接后應確保焊接牢固后再松開卡具,進行下道工序。
3.7使用點焊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必須清除上、下兩電極的油污。通電后,檢查機體外殼應無漏油。
(2) 啟動前,應首先接通控制線路的轉向開關調(diào)整極數(shù),然后接通水源、氣源,最后接通電源。電極 觸頭應保持光潔,漏電應立即更換。
(3) 作業(yè)時氣路、水冷系統(tǒng)應暢通。氣體保持干燥。排水溫度不得超過40℃。
(4) 嚴禁加大引燃電路中的熔斷器。當負載過小使引燃管內(nèi)不能發(fā)生電弧時,不得閉合控制箱的引燃電路。
(5) 控制箱如長期停用,每月應通電加熱30min,如更換閘流管亦要預熱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預熱時間不得少于5min。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筑爐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筑爐使用的腳手架,由專業(yè)架子工負責按施工圖搭設和拆除。非架子工不得搭、拆和改動。
1. 2施工區(qū)域內(nèi)井、坑和孔洞等必須設牢固安全防護蓋板??缭綔匣驙t體洞口時,應搭設寬不小于80cm的過橋,橋的兩側邊必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桿和18cm高的擋腳板。
1. 3采用垂直運輸運送物料時,應裝在小車或容器內(nèi),嚴禁上下投擲物料。
1. 4爐體內(nèi)操作使用的照明電壓不得大于36v。金屬容器內(nèi)的照明不得大于12v。
1. 5施工區(qū)域內(nèi)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材料和設備堆放場地應平整,并應有排水措施。
1. 6操作人員使用的工具應裝入工具袋或其他容器內(nèi)。小型工具可用繩索系在身上或腳手架等牢固地方。
1. 7高處作業(yè)上下不得攀登腳手架和垂直運輸設備,必須走專用梯道。
1. 8 2m以上高處作業(yè)無可靠安全防護設施時,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應上掛在牢固地方。
2. 磨磚機、切磚機
2. 1使用磨磚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磨磚機應穩(wěn)裝在操作棚內(nèi);穩(wěn)裝時地面要堅實、平整,不得傾斜。
(2) 磨磚機必須由經(jīng)過安全培訓熟悉磨磚機性能,并懂得該機基本知識的人員操作。
(3) 磨磚機應裝設吸塵設備;不允許粉塵散放在周圍空氣中。
(4) 使用前,應先檢查機械設備及部件是否正常,磨磚操作臺升降是否靈活,操作輪盤、八字輪等有無松動,主軸是否彎曲,經(jīng)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起動。起動時將補償器的手柄先搬向“起動”指示位置,起動正常后再轉向“運轉”位置。
(5) 操作臺上的磨磚小車運行必須靈活,小車軌距必須一致,符合規(guī)定。
(6) 磨磚砂輪要用夾板與螺絲牢固地固定在磨磚機的主軸上。夾板與砂輪之間必須墊以不小于3mm厚的雞毛紙墊。砂輪必須安裝防護罩;新安裝的砂輪應空轉5min,確認合格方可正式磨磚。
(7) 砂輪應為正圓,不得出現(xiàn)橢圓。砂輪兩面的直徑必須相等,嚴禁使用一面大、一面小的砂輪磨磚。
(8) 磨磚機的機架和電機外殼必須接保護零,電機應加罩。
(9) 往磨磚機上放磚時,必須將磚頂在小車的擋板上,預防磨磚時走動;小車上的擋板高度不得超過被磨磚的厚度。
(10) 磨磚砂輪的轉動方向應順時針,嚴禁反轉;被磨的耐火磚的進行方向必須與砂輪的旋轉方向逆行,嚴禁順砂輪旋轉方向進行。
(11) 磨磚升降操作平臺,應隨著耐火磚的被磨減薄而上升;上升的速度應緩慢均勻,不得一下升起過高、受力過大、擠彎磨磚機的主軸或被磨磚連同磨磚小車突然滑脫傷人。
(12) 嚴禁使用受潮的砂輪。受潮的砂輪片,必須烘干后方可使用。
(13) 磨磚操作過程中,機械發(fā)生故障應立即拉閘斷電,嚴禁在機械運轉中檢修或注油。
(14) 磨磚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和個人防護用品。操作過程中禁止其他人員站在操作平臺的對面。
(15) 被磨的磚小于砂輪寬度時,必須隨時將磚左右移動,以防砂輪磨偏。
2. 2使用切磚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切磚機的砂輪片,必須安裝防護罩。砌磚應用碳化硅的砂輪片,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安裝時應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或潮濕,確認合格方可使用。
(2) 不得用力壓擠調(diào)整踏板而使切磚砂輪片受負荷過大;壓力大時,砂輪片易破碎。切磚開始時,踏板亦不能壓的過重。
(3) 切磚時,被切除部分的寬度不得小于10mm,切磚過程中,不得改變磚塊的方向和位置,防止扭裂打碎砂輪片。
(4) 切磚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口罩和手套。
(5) 切磚過程中機械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嚴禁在機械運轉中維修部件。
3. 爐 體 砌 筑
3. 1一般爐體砌筑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往深坑或設備內(nèi)吊運物料時,敞口上部應設操作平臺,臨邊應設護身欄桿。向下送料的位置應固定。上下操作人員應互相聯(lián)系,密切配合。
(2) 高處作業(yè)時,各種工具應放穩(wěn),嚴禁從上向下投擲工具和磚,所有料具必須從垂直運輸井字架、龍門架傳遞。掛線的線墜(墜磚)必須綁扎牢固。
(3) 在架子上用刨錛打磚時,刨錛柄必須安裝牢固,操作人員要面向墻把磚打在架子上。嚴禁將磚打落在架子外側。
(4) 在金屬罐上、煙道或爐膛內(nèi)操作時,應通風良好,同時至少應兩個人配合方可進行操作。
(1) 懸掛式爐頂或拱,在砌筑之前必須將懸掛磚的鋼梁、吊管、掛磚等按交底要求,檢查合格后方可操作。
(2) 掛磚前,應清除操作場地上部的雜物。
(3) 掛磚時,不得采用磚撐、塞管等辦法調(diào)整管距。
(4) 拱掛磚時,應按需要供磚,不得堆積過多,供磚必須采用傳遞方法,嚴禁投扔。
(5) 砍鑿異型磚的懸掛部位時,不得削弱磚心的堅固性,同時吊孔直徑不應大于支吊架物件直徑5mm。
3. 3拱券砌筑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拱胎必須支設正確牢固,經(jīng)檢查合格方可砌筑。
(2) 砌筑拱頂前,拱腳梁與骨架立柱必須緊靠;砌筑可調(diào)節(jié)骨架的拱頂前,骨架和立柱必須調(diào)整固定,并檢查合格。
(3) 拱腳磚應緊靠拱腳梁砌筑;拱腳磚后面有砌體時,應在該砌體筑完畢后,方可砌筑拱頂或拱。不得在拱腳磚的后面砌筑輕質(zhì)磚。
(4) 砌筑沒有混凝土的地下煙道的拱頂時,應在墻外回填土完成后方可砌筑。
(5) 拆除拱頂?shù)墓疤r,必須在鎖磚全部打緊,拱腳處的凹溝砌筑完畢,以及骨架拉桿的螺母最后擰緊之后進行。用普通粘土磚砌筑拱頂,須待砂漿強度達到60%以上,方可拆除拱胎及其他支撐。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常用構配件與材料自重擋風系數(shù)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常用構配件與材料自重、擋風系數(shù) 摘自《建筑施工機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
表a-1 φ48×3.5鋼管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標準值gk(kn/m)
步距 (m)
腳手架 類型
縱距(m)
1.2
1.5
1.8
2.0
2.1
1.20
單排
0.1581
0.1723
0.1865
0.1958
0.2004
雙排
0.1489
0.1611
0.1734
0.1865
0.1856
1.35
單排
0.1473
0.1601
0.1732
0.1818
0.1861
雙排
0.1379
0.1491
0.1601
0.1674
0.1711
1.50
單排
0.1384
0.1505
0.1626
0.1706
0.1746
雙排
0.1291
0.1394
0.1495
0.1562
0.1596
1.80
單排
0.1253
0.1360
0.1467
0.1539
0.1575
雙排
0.1161
0.1248
0.1337
0.1395
0.1424
2.00
單排
0.1195
0.1298
0.1405
0.1471
0.1504
雙排
0.1094
0.1176
0.1259
0.1312
0.1338
注:1.雙排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標準值是指內(nèi)、外立桿的平均值;單排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標準值系按雙排腳手架外立桿等值采用;
2.當采用φ51×3鋼管時,每米立桿承受結構自重標準值可按表中數(shù)值乘以0.96采用。
表a-2 常用配件與材料、人員的自重
名稱
單位
自重
備注
扣件:直角扣件
13.2
旋轉扣件
n/個
14.6
對接扣件
18.4
人
n
800~850
灰漿車、磚車
kn/車輛
2.04~2.50
普通磚240mm×115mm×53mm
kn/m3
18~19
684塊/m3,濕
灰砂磚
kn/m3
18
砂:石灰=92:8
瓷面磚1500mm×150mm×8mm
kn/m3
17.8
5556塊/m3
陶瓷錦磚(馬賽克)δ=5mm
kn/m3
0.12
石灰砂漿、混合砂漿
kn/m3
17
水泥砂漿
kn/m3
20
素混凝土
kn/m3
22~24
加氣混凝土
kn/塊
5.5~7.5
泡沫混凝土
kn/m3
4~6
表a-3 敞開式單、雙排扣件式鋼管(φ48×3.5mm)腳手架的擋風系數(shù)值
步距 (m)
縱距(m)
1.2
1.5
1.8
2.0
1.2
0.115
0.105
0.099
0.097
1.35
0.110
0.100
0.093
0.091
1.5
0.105
0.095
0.089
0.087
1.8
0.099
0.089
0.083
0.080
2.0
0.096
0.086
0.080
0.077
注:當采用φ51×3鋼管時,表中系數(shù)乘以1.06。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鋼絲繩報廢標準摘自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gb5972—86
2.5 報 廢 標 準
2.5.1 斷絲的性質(zhì)和數(shù)量
起重機械的總體設計不允許鋼絲繩具有無限長的壽命。
對于6股和8股的鋼絲繩,斷絲主要發(fā)生在外表。而對于多層繩股的鋼絲繩(典型的多股結構)就不同,這種鋼絲繩斷絲大多數(shù)發(fā)生在內(nèi)部,因而是“不可見的”斷裂。
下表考慮了這些因素,因此,當與2.5.2~2.5.11款中的因素結合起來考慮時,它適用于各種結構的鋼絲繩。
斷絲數(shù)
外層繩 股承載 鋼絲數(shù) n | 鋼絲繩結構 的典型例子 (gb1102—72) | 起重機械中鋼絲繩必須報廢 時與疲勞有關的可見斷絲數(shù) | ||||||||||
機構工作級別 | 機構工作級別 | |||||||||||
m1及m2 | m3,m4,m5, m6,m7,m8, | |||||||||||
交捻 | 順捻 | 交捻 | 順捻 | |||||||||
長度范圍 | 長度范圍 | |||||||||||
6d | 30d | 6d | 30d | 6d | 30d | 6d | 30d | |||||
≤50 | 6×7、7×7 | 2 | 4 | 1 | 2 | 4 | 8 | 2 | 4 | |||
51~75 | 6×12 | 3 | 6 | 2 | 3 | 6 | 12 | 3 | 6 | |||
76~100 | 18×7(12外股) | 4 | 8 | 2 | 4 | 8 | 15 | 4 | 8 | |||
101~120 | 6×19、7×19 6x(19)6w(19)34×7(17外股) | 5 | 10 | 2 | 5 | 10 | 19 | 5 | 10 | |||
121~140 | 6 | 11 | 3 | 6 | 11 | 22 | 6 | 11 | ||||
141~160 | 6×24、6x(24)、6w(24)8×19、8x(19)、8w(19) | 6 | 13 | 3 | 6 | 13 | 26 | 6 | 13 | |||
161~180 | 6×30 | 7 | 14 | 4 | 7 | 14 | 29 | 7 | 14 | |||
181~200 | 6x(31)、8t(25) | 8 | 16 | 4 | 8 | 16 | 32 | 8 | 16 | |||
201~220 | 6w(35)、6w(36)6xw(36) | 8 | 18 | 4 | 9 | 18 | 38 | 9 | 18 | |||
221~240 | 6×37 | 10 | 19 | 5 | 10 | 19 | 38 | 10 | 19 | |||
241~260 | 10 | 21 | 5 | 10 | 21 | 42 | 10 | 21 | ||||
261~280 | 11 | 22 | 6 | 11 | 22 | 45 | 11 | 22 | ||||
281~300 | 12 | 24 | 6 | 12 | 24 | 48 | 12 | 24 | ||||
>300 | 6×31 | 0.04n | 0.08n | 0.02n | 0.04n | 0.08n | 0.16n | 0.04n | 0.08n |
注:1.d--鋼絲繩直徑。
2.填充鋼絲不能看做承載鋼絲,因此要從檢驗數(shù)中扣除。多層股鋼絲繩僅考慮可見的外層繩股。帶鋼芯的鋼絲繩,其繩芯看做內(nèi)部繩股而不予考慮。
當?shù)踹\熔化或赤熱金屬、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及有毒物品時,上表斷絲數(shù)應相應減少一半。
2.5.2 繩端斷絲
當繩端或其附近出現(xiàn)斷絲時,即使數(shù)量很少也表明該部位應力很高,可能是由于繩端安裝不正確造成的,應查明損壞原因。如果繩長允許,應將斷絲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裝。
2.5.3 斷絲的局部聚集
如果斷絲緊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則鋼絲繩應報廢。如這種斷線聚集在小于6d的繩長范圍內(nèi),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繩股里,那么,即使斷絲數(shù)比表列的數(shù)值少,鋼絲繩也應予報廢。
2.5.4 斷絲的增加率
在某些使用場合,疲勞是引起鋼絲繩損壞的主要原因,斷絲則是在使用一個時期以后才開始出現(xiàn),但斷絲數(shù)逐漸增加,其時間間隔越來越短。在此情況下,為了判定斷絲的增加率,應仔細檢驗并記錄斷絲增加情況。判明這個“規(guī)律”可用來確定鋼絲繩未來報廢的日期。
2.5.5 繩股斷裂
如果出現(xiàn)整根繩股的斷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6 由于繩芯損壞而引起的繩徑減小
當鋼絲繩的纖維芯損壞或鋼芯(或多層結構中的內(nèi)部繩股)斷裂而造成繩徑顯著減小時,鋼絲繩應報廢。
微小的損壞,特別是當所有各繩股中應力處于良好平衡時,用通常的檢驗方法可能是不明顯的。然而這種情況會引起鋼絲繩的強度大大降低。所以,有任何內(nèi)部細微損壞的跡象時,均應對鋼絲繩內(nèi)部進行檢驗予以查明。一經(jīng)證實損壞,則該鋼絲繩就應報廢。
2.5.7 彈性減小
在某些情況下(通常與工作環(huán)境有關),鋼絲繩的彈性會顯著減小,若繼續(xù)使用則是不安全的。
鋼絲繩的彈性減小是較難發(fā)覺的,如檢驗人員有任何懷疑,則應征詢鋼絲繩專家的意見。然而,彈性減小通常伴隨下述現(xiàn)象:
a. 繩徑減??;
b. 鋼絲繩捻距伸長;
c. 由于各部分相互壓緊,鋼絲之間和繩股之間缺少空隙;
d. 繩股凹處出現(xiàn)細微的褐色粉末;
e. 雖未發(fā)現(xiàn)斷絲,但鋼絲繩明顯的不易彎曲和直徑減小比起單純是由于鋼絲磨損而引起的也要快得多。這種情況會導致在動載作用下突然斷裂,故應立即報廢。
2.5.8 外部及內(nèi)部磨損
產(chǎn)生磨損的兩種情況:
a. 內(nèi)部磨損及壓坑
這種情況是由于繩內(nèi)各個繩股和鋼絲之間的摩擦引起的,特別是當鋼絲繩經(jīng)受彎曲時更是如此。
b. 外部磨損
鋼絲繩外層繩股的鋼絲表面的磨損,是由于它在壓力作用下與滑輪和卷筒的繩槽接觸摩擦造成的。這種現(xiàn)象在吊載加速和減速運動時,鋼絲繩與滑輪接觸的部位特別明顯,并表現(xiàn)為外部鋼絲磨成平面狀。
潤滑不足,或不正確的潤滑以及還存在灰塵和砂粒都會加劇磨損。
磨損使鋼絲繩的斷面積減小因而強度降低。當外層鋼絲磨損達到其直徑的40%時,鋼絲繩應報廢。
當鋼絲繩直徑相對于公稱直徑減小7%或更多時,即使未發(fā)現(xiàn)斷絲,該鋼絲繩也應報廢。
2.5.9 外部及內(nèi)部腐蝕
腐蝕在海洋或工業(yè)污染的大氣中特別容易發(fā)生。它不僅減少了鋼絲繩的金屬面積從而降低了破斷強度,而且還將引起表面粗糙并從中開始發(fā)展裂紋以至加速疲勞。嚴重的腐蝕還會引起鋼絲繩彈性的降低。
2.5.9.1 外部腐蝕
外部鋼絲的腐蝕可用肉眼觀察。當表面出現(xiàn)深坑,鋼絲相當松弛時應報廢。
2.5.9.2 內(nèi)部腐蝕
內(nèi)部腐蝕比經(jīng)常伴隨它出現(xiàn)的外部腐蝕較難發(fā)現(xiàn)。但下列現(xiàn)象可供識別:
a. 鋼絲繩直徑的變化。鋼絲繩在繞過滑輪的彎曲部位直徑通常變小。但對靜止段的鋼絲繩則常由于外層繩股出現(xiàn)銹積而引起鋼絲繩直徑的增加。
b. 鋼絲繩外層繩股間的空隙減小,還經(jīng)常伴隨出現(xiàn)外層繩股之間斷絲。
如果有任何內(nèi)部腐蝕的跡象,則應由主管人員對鋼絲繩進行內(nèi)部檢驗。若確認有嚴重的內(nèi)部腐蝕,則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 變形
鋼絲繩失去正常形狀產(chǎn)生可見的畸形稱為“變形”。這種變形部位(或畸形部位)可能引起變化,它會導致鋼絲繩內(nèi)部應力分布不均勻。
鋼絲繩的變形從外觀上區(qū)分,主要可分下述幾種:
2.5.10.1 波浪形(見圖)
波浪形的變形是:鋼絲繩的縱向軸線成螺旋線形狀。這種變形不一定導致任何強度上的損失,但如變形嚴重即會產(chǎn)生跳動造成不規(guī)則的傳動。時間長了會引起磨損及斷絲。
出現(xiàn)波浪形時,在鋼絲繩長度不超過25d的范圍內(nèi),若,則鋼絲繩應報廢。
式中d為鋼絲繩的公稱直徑;d1是鋼絲繩變形后包絡的直徑。
2.5.10.2 籠狀畸變
這種變形出現(xiàn)在具有鋼芯的鋼絲繩上。當外層繩股發(fā)生脫節(jié)或者變得比內(nèi)部繩股長的時候就會發(fā)生這種變形。籠狀畸變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3 繩股擠出
這種狀況通常伴隨籠狀畸變一起產(chǎn)生。繩股被擠出說明鋼絲繩不平衡。繩股擠出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4 鋼絲擠出
此種變形是一部分鋼絲或鋼絲束在鋼絲繩背著滑輪槽的一側拱起形成環(huán)狀。這種變形常因沖擊載荷而引起。若此種變形嚴重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10.5 繩徑局部增大
鋼絲繩直徑有可能發(fā)生局部增大,并能波及相當長的一段鋼絲繩。繩徑增大通常與繩芯畸變有關(如在特殊環(huán)境中,纖維芯因受潮而膨脹),其必然結果是外層繩股產(chǎn)生不平衡,而造成定位不正確。
繩徑局部嚴重增大的鋼絲繩應報廢。
2.5.10.6 扭結
扭結是由于鋼絲繩成環(huán)狀在不可能繞其軸線轉動的情況下被拉緊而造成的一種變形。其結果是出現(xiàn)捻距不均而引起格外的磨損,嚴重時鋼絲繩將產(chǎn)生扭曲,以致只留下極小一部分鋼絲繩強度。
嚴重扭結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7 繩徑局部減小
鋼絲繩直徑的局部減小常常與繩芯的斷裂有關。應特別仔細檢驗靠繩端部位有無此種變形。
繩徑局部嚴重減小的鋼絲繩應報廢。
2.5.10.8 部分被壓扁
鋼絲繩部分被壓扁是由于機械事故造成的。嚴重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10.9 彎折
彎折是鋼絲繩在外界影響下引起的角度變形。
這種變形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1 由于熱或電弧的作用而引起的損壞
鋼絲繩經(jīng)受了特殊熱力的作用其外表出現(xiàn)可資識別的顏色時,該鋼絲繩應予報廢。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起重工必須經(jīng)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1. 2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1. 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入監(jiān)護。
1.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1 .6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yè)時,必須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表30.6.1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見表
1. 7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②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
③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wěn)定性的關系。
④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yǎng)與安全系數(shù)的選擇。
⑤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⑥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⑦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⑧操作中能及時發(fā)現(xiàn)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 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xiàn)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⑤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⑥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⑦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yè)的指揮能力。
⑧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3) 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②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⑥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1. 8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1.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2.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diào)配合。如發(fā)現(xiàn)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2.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2. 6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 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 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2. 7捆綁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捆綁必須牢固。
(2) 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3) 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長期不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裝
3. 1作業(yè)前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三木搭)底部應支墊牢固。
3. 3三角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c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裝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4. 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 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4.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diào)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4.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diào)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調(diào)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4.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護傾覆措施。
4. 7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5. 吊 索 具
5. 1作業(yè)時必須根據(jù)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5.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chǎn)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5. 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5.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 5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5.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1) 在一個節(jié)距的斷絲數(shù)量超過總絲數(shù)的10%。
(2) 出現(xiàn)擰鈕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xiàn)象。
(3) 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4) 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5. 7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施工電梯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電梯司機必須經(jīng)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1. 2司機身體條件遵守本規(guī)程30.1.2條的規(guī)定。
1. 3司機必須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構造、保養(yǎng)、維修知識,按規(guī)定及時填寫機械履歷書和規(guī)定的報表。
1. 4施工電梯周圍5m以內(nèi),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不得在此范圍內(nèi)挖溝、坑、槽。電梯地面進料口應搭設防護棚。
1. 5梯籠維修時,若拆下零部件后,梯籠的重量低于配重時,必須將梯籠鎖在導軌架上。
1. 6嚴禁利用施工電梯的井架、橫豎支撐牽拉纜繩、標語和其他與電梯無關的物品。
1. 7同一現(xiàn)場施工的塔式起重機或其他起重機械應距施工電梯5m以上,并應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1. 8施工電梯安裝完畢后必須經(jīng)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 安 全 操 作
2. 1施工電梯每班首次運行時,必須空載及滿載運行,梯籠升離地面1m左右停車,檢查制動器靈敏性,然后繼續(xù)上行樓層平臺,檢查安全防護門、上限位、前、后門限位,確認正常方可投入運行。
2. 2梯籠乘人、載物時必須使載荷均勻分布,嚴禁超載作業(yè)。
2. 3電梯運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仍應操縱按鈕,嚴禁以行程限位開關自動碰撞的方法停機。
2. 4施工電梯啟動前必須先鳴笛示警,夜間操作應有足夠照明。
2. 5雙籠電梯當一只梯籠在進行籠外保養(yǎng)或檢修時,另一只梯籠不得運行。
2. 6電梯運行中,司機不準做有妨礙電梯運行的動作,不得離開操作崗位,應隨時觀察電梯各部音響、溫度、氣味和外來障礙物等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反常應及時停機檢查處理,故障未排除嚴禁運行。
2. 7施工電梯停止運行后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電梯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2) 作業(yè)后,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閘箱和梯門。
(3) 班后按規(guī)定進行清掃、保養(yǎng),并作好當班記錄。
2. 8凡遇有下列情況時應停止運行:
(1) 天氣惡劣:大雨、大風(六級以上)、大霧、導軌結冰等。
(2) 燈光不明、信號不清。
(3) 機械發(fā)生故障未排除。
(4) 鋼絲繩斷絲磨損超過報廢標準。
3. 安裝與拆除
3. 1安裝前,應按要求做好基礎、電源、光源、工具和電梯進場道路及堆放場地的準備工作。
3. 2清點和檢查施工電梯的內(nèi)外梯籠、配重、鋼絲繩、井架、橫豎支撐、過橋、圍欄等應齊全完好,不附合應更換或修理。
3. 3檢查電梯井架與建筑物連接處的預埋件的強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
3. 4在梯籠下面作業(yè)時,必須用枕木支撐牢固。
3. 5安裝、拆卸必須專人統(tǒng)一指揮,作業(yè)區(qū)上方及地面10m范圍內(nèi)設禁區(qū)并設專人監(jiān)護。
3. 6電梯在重新安裝以前(轉移施工現(xiàn)場)必須認真檢修和調(diào)試限速器。若使用期滿1年,應重新檢修、調(diào)試。
3. 7在梯籠頂部進行安裝、拆卸和檢修作業(yè)時,必須使用可移動電扭。
3. 8在安裝拆卸時,嚴禁超過架設載荷量(即無配重時的載荷量)的規(guī)定。
3. 9用起重機安裝、拆卸井架時,組裝井架不得超過四節(jié)。
3.10安裝吊桿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梯籠。
3. 11拆卸井架時,必須先吊好井架,再松下螺栓梯籠上部,導向輪必須降到應拆下井架之下。
3. 12橫豎支撐的安裝與拆卸,必須隨井架高度同步進行。
3. 13安裝時,底籠與建筑物的距離;附著支撐的間隔,前后支撐的間隔;井架懸挑高度;齒輪、齒條的間隙均應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
3. 14雨天、霧天及五級風以上的天氣,不得進行安裝與拆卸。
3. 15安裝拆卸和維修的人員在井架上作業(yè)時,必須穿防滑鞋,系安全帶,不得以投擲方法傳遞工具和器件,緊固和松開螺栓時,嚴禁雙手操作,應一手扳扳手,一手握住井架桿件。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暫設電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1電工作業(yè)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工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工嚴禁進行電氣作業(yè)。
1.2電工接受施工現(xiàn)場暫設電氣安裝任務后,必須認真領會落實臨時用電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內(nèi)容,施工用電線路架設必須按施工圖規(guī)定進行,凡臨時用電使用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的,應按正式線路架設。改變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必須經(jīng)原審批單位領導同意簽字,未經(jīng)同意不得改變
1.3電工作業(yè)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酒后不準操作。
1.4所有絕緣、檢測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保證正確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處,必須保證可靠電氣連接。保護線pe必須采用綠/黃雙色線,嚴格與相線、工作零線相區(qū)別,不得混用。
1.5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以下簡稱《規(guī)范》)的要求。
1.6在施工現(xiàn)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tǒng)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
1.7電氣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框架、部件、管道、金屬操作臺和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柱等,均應做保護接零。
1.8定期和不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設備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進行檢測、維修,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并建立檢測維修記錄。
1.9建筑工程竣工后,臨時用電工程拆除,應按順序斷電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隱患。
2. 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2.1三級配電,配電箱根據(jù)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為三級:
(1) 總配電箱(又稱固定式配電箱)??偱潆娤溆梅枴癮”表示??偱潆娤涫强刂剖┕がF(xiàn)場全部供電的集中點,應設置在靠近電源地區(qū)。電源由施工現(xiàn)場用電變壓器低壓側引出的電纜線接入,并裝設電流互感器、有功電度表、無功電度表、電流表、電壓表及總開關、分開關??偱潆娤鋬?nèi)的開關均應采用自動空氣開關(或漏電保護開關)。引入、引出線應穿管并有防水彎。
(2) 分配電箱(又稱移動式配電箱)。分配電箱用符號“b”表示。其中1、2、3表示序號。分配電箱是總配電箱的一個分支,控制施工現(xiàn)場某個范圍的用電集中點,應設在用電設備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qū)。箱內(nèi)應設總開關和分開關??傞_關應采用自動空氣開關,分開關可采用漏電開關或刀閘開關并配備熔斷器
(3) 開關箱。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m。開關箱內(nèi)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電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4) 配電箱及其內(nèi)部開關、器件的安裝應端正牢固。安裝在建筑物或構筑物上的配電箱為固定式配電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1.5m。
(5) 配電箱內(nèi)的開關、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zhì)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體內(nèi),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nèi)電器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必須通過零線端子板連接。
(6) 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面,并加護套保護。進、出線應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線口直接接觸。
(7) 配電箱內(nèi)的開關及儀表等電器排列整齊,配線絕緣良好,綁扎成束。熔絲及保護裝置按設備容量合理選擇,三相設備的熔絲大小應一致。三個及其以上回路的配電箱應設總開關,分開關應標有回路名稱。三相膠蓋閘開關只能作為斷路開關使用,不得裝設熔絲,應另加熔斷器。各開關、觸點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配電箱的操作盤面不得有帶電體明露。箱內(nèi)應整潔,不得放置工具等雜物,箱門應有鎖,并用紅色油漆噴上警示標語和危險標志,噴寫配電箱分類編號。箱內(nèi)應設有線路圖。下班后必須接閘斷電,鎖好箱門。
(8) 配電箱周圍2m內(nèi)不得堆放雜物。電工應經(jīng)常巡視檢查開關、熔斷器的接點處是否過熱。各接點是否牢固,配線絕緣有無破損,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等。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排除。配電箱應經(jīng)常清掃除塵。
(9) 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2.2兩級漏電保護??偱潆娤浜烷_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應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施工現(xiàn)場的漏電保護開關在總配電箱、分配電箱上安裝的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50~100ma,保護該線路;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30ma以下。
漏電保護開關不得隨意拆卸和調(diào)換零部件,以免改變原有技術參數(shù)。并應經(jīng)常檢查試驗,發(fā)現(xiàn)異常,必須立即查明原因,嚴禁帶病使用。
3. 施 工 照 明
3.1施工現(xiàn)場照明應采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場所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對于需要大面積的照明場所,應采用高壓汞燈、高壓鈉燈或碘鎢燈,燈頭與易燃物的凈距離不小于0.3m。流動性碘鎢燈采用金屬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wěn)固,燈具與金屬支架之間必須用不小于0.2m的絕緣材料隔離。
3.2施工照明燈具露天裝設時,應采用防水式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場地的照明燈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線上連接燈數(shù)不得超過10盞,若超過10盞時,每個燈具上應裝設熔斷器。
3.3室內(nèi)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線上燈具和插座數(shù)不宜超過25個,額定電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斷器或自動開關保護。
3.4一般施工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燈具,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應選用螺口燈頭。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頭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保護接零。單項回路的照明開關箱內(nèi)必須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3.5現(xiàn)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nèi)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yè)環(huán)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nèi)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wǎng)罩保護。
3.6 36v的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二次線圈、鐵芯、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保護接零。一、二次側應分別裝設熔斷器,一次線長度不應超過3m。照明變壓器必須有防雨、防砸措施。
3.7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控制刀閘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
3.8施工現(xiàn)場的照明燈具應采用分組控制或單燈控制。
4. 施工用電線路
施工用電線路從結構形式上可分為架空線路和電纜線路兩大類型。
.4.1架空線路:
(1) 施工現(xiàn)場運電桿時,應由專人指揮。小車搬運,必須綁扎牢固,防止?jié)L動。人抬時,前后要響應,協(xié)調(diào)一致,電桿不得離地過高,防止一側受力扭傷。
(2) 人工立電桿時,應有專人指揮。立桿前檢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無傷痕,鏈子合適,溜繩、橫繩、逮子繩、鋼絲繩無傷痕)。地錨釬子要牢固可靠,溜繩各方向吃力應均勻。操作時,互相配合,聽從指揮,用力均衡;機械立桿,吊車臂下不準站人,上空(吊車起重臂桿回轉半徑內(nèi))所有帶電線路必須停電。
(3) 電桿就位移動時,坑內(nèi)不得有人。電桿立起后,必須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鉤。電桿坑填土夯實后才允許撤掉叉木、溜繩或橫繩。
(4) 電桿的梢徑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為桿長的1/10再加上0.6m。木質(zhì)桿不得劈裂、
腐朽 根部應刷瀝青防腐。水泥桿不得有露筋、環(huán)向裂紋、扭曲等現(xiàn)象。
① 登桿組裝橫擔時,活板子開口要合適,不得用力過猛。
② 登桿腳扣規(guī)格應與桿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使用的機具、護具應完好無損。操作時系好安全帶,并栓在安全可靠處,扣環(huán)扣牢,嚴禁將安全帶拴在瓷瓶或橫擔上。
③ 桿上作業(yè)時,禁止上下投擲料具。料具應放在工具袋內(nèi),上下傳遞料具的小繩應牢固可靠。遞完料具后,要離開電桿3m以外。
(5)架空線路的干線架設(380/220v)應采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檔距不大于35m,
線間距離不小于0.3m。
① 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導線。架空絕緣銅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10mm2,架空絕緣鋁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16mm2,在跨越鐵路、管道的檔距內(nèi),銅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16mm2,鋁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35mm2。導線不得有接頭。
② 架空線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過路線的最下一層不低于6m。多層排列時,上、下層的間距不小于0.6m。高壓線在上方,低壓線在中間,廣播線、電話線在下方。
③ 干線的架空零線應不小于相線截面的1/2。導線截面積在10mm2以下時,零線和相線截面積相同。支線零線是指干線到閘箱的零線,應采用與相線大小相同的截面。
④ 架空線路最大弧垂點至地面的最小距離(見表4.4.1):
表4.4.1 架空線路最大弧垂點至地面的最小距離(m)
架空線路地區(qū)
線 路 負 荷
1kv以下
1~10kv
居民區(qū)
6
6.5
交通要道(路口)
6
7
建筑物頂端
2.5
3
特殊管道
1.5
3
⑤ 架空線路擺動最大時與各種設施的最小距離(m):外側邊線與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離1kv以下時為1m,1~10kv時,為1.5m。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距離:1kv以下時為4m;1~10kv時為6m。
(6)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并將夾緊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時,操作人員應在外側
作業(yè)。緊線時裝設的臨時腳踏支架應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須用繩將梯子與電桿綁
孔牢固。調(diào)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7)緊繩用的鉛(鐵)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電線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
導線下方不得有人。終端緊線時反方向應設置臨時拉線。
(8) 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強風天,停止登桿作業(yè)。
4.2 電纜電路:
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zhì)腐蝕。
(1) 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設時,必須按電纜埋設圖敷設,并應砌磚槽防護,埋設深度不得小于0.6m。
(2) 電纜的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5cm厚的細砂,上蓋電纜蓋板或紅機磚作為電纜的保護層。
(3) 地面上應有埋設電纜的標志,并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不得將物料堆放在電纜埋設的上方。
(4) 有接頭的電纜不準埋在地下,接頭處應露出地面,并配有電纜接線盒(箱)。電纜接線盒(箱)應防雨、防塵、防機械損傷,并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
(5) 電纜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度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6) 電纜線路與其附近熱力管道的平行間距不得小于2m,交叉間距不得小于1m。
(7) 橡套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著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電纜間距大于10m時,必須采用鉛絲或鋼線繩吊綁,以減輕電纜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電纜接頭處應牢固可靠,做好絕緣包扎,保證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外力。
(8) 在施建筑的臨時電纜配電,必須采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時,位置應充分利用豎井、垂直孔洞。其固定點每樓層不得少于一處。水平敷設應沿墻或門口固定,最大弧垂距離地面不得小于1.8m。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施 工 現(xiàn) 場
第1條 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第2條 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jīng)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第3條 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yè)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業(yè)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wǎng)。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wǎng)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第4條 施工現(xiàn)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jīng)工地施工負責人同意。
第5條 施工現(xiàn)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第6條 施工現(xiàn)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qū),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7條 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第8條 坑槽施工,應經(jīng)常檢查邊壁土質(zhì)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xiàn)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jù)土質(zhì)、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lián)系。
第9條 調(diào)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第10條 做好女工在月經(jīng)、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jù)醫(yī)生的證明,應調(diào)換輕便工作。
第二節(jié) 機 電 設 備
第11條 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fā)辮要挽入帽內(nèi)。
第12條 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13條 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第14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的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零接地,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第15條 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yè)。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第16條 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nèi)。
第17條 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見表
第18條 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nèi)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第19條 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第20條 x光或γ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
第21條 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體驗。
第三節(jié) 高 空 作 業(yè)
第22條 從事高空作業(yè)要定期體檢。經(jīng)醫(y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第23條 高空作業(yè)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第24條 高空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nèi)。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5條 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yè)。
第26條 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厘米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yè)。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jiān)護或設置圍欄。
第27條 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與地面聯(lián)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第28條 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yè)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籃、吊裝物上下。
第四節(jié) 季節(jié)施工
第29條 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fā)現(xiàn)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xiàn)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第30條 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第31條 現(xiàn)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第32條 夏季作業(yè)應調(diào)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