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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七篇)

發(fā)布時間:2024-04-20 21:52:01 查看人數(shù):83

測量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篇 測量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在密林叢草間進行施工測量時,應遵守護林防火規(guī)定,嚴禁煙火,并需制訂預防有害動、植物傷人的措施。

第二條:在測量釘樁時應注意周圍行人的安全,不得對面使錘。鋼釬和其他工具不得隨意拋擲。

第三條:在高壓線附近進行測量工作時,必須保持的安全操作距離應符合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遇雷雨時不得在高壓線、大樹下工作或停留。

第四條:在陡坡及危險地段測量時應系安全帶,腳穿軟底輕便鞋。在橋墩上測量時應有上下橋墩及防止墜落的安全措施。

第五條:在公路、街道、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測量時,必須設有專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第2篇 電解鋁廠測量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進入現(xiàn)場工作時,要穿戴齊全的勞動保護品。

二、 使用的測量工具應預熱后方可插入槽內。

三、 使用的計測儀表應嚴格遵守儀表的使用方法。

四、 在打殼眼測試或從槽內抽取試料時,防止燙傷。

五、 作業(yè)時,注意觀察機組動向和往來車輛,防止發(fā)生意外。

六、 取鋁試樣應站在地坪上,側身對著電解槽。

七、 不準徒手觸摸電解槽各部件及附屬設備。

八、 發(fā)生效應,應立即停止取試樣、測量,待效應熄滅后再繼續(xù)工作。

九、 取試樣不合格,應放回槽內,禁止亂扔。

十、 所取鋁試樣,應按順序編號。

十一、 剛取完的鋁試樣未冷卻前,嚴禁用手觸摸。

十二、 鋁水與鐵勺不能長時間接觸,以免降低鋁品位。

第3篇 礦山測量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全國各類煤礦的地面和井下測量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必須學習《測繪法》,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煤礦測量規(guī)程》,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3條:必須掌握測量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識和專業(yè)知識,熟悉測量儀器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熟悉測繪資料整理、計算及圖紙?zhí)罾L等工作。

三、安全規(guī)定

(一)一般規(guī)定

第4條: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嚴格按照《測繪法》、《煤礦測量規(guī)程》中各項技術要求進行測量資料的收集、匯總工作。

第5條:應根據(jù)工程精度要求確定施測等級,各項觀測限差均應符合《煤礦測量規(guī)程》的規(guī)定和要求。

第6條:不得在測量原始記錄、資料計算、匯總、圖紙?zhí)罾L等工作中弄虛作假。

第7條:測量人員應以施工設計、規(guī)程、任務通知單為依據(jù),沒有施工設計或任務通知單、或與設計或規(guī)程要求相違背的,有權拒絕作業(yè)。

第8條:在高空或井筒中設點觀測時,作業(yè)人員應佩戴保險帶。儀器上下搬運應采取有效安全按措施,儀器箱和其他用具需放置牢靠,嚴防墜落,確保儀器和人身安全。

第9條:用于煤礦井下的所有測量儀器、設備等必須防爆。

第10條:觀測時應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1、在主要運輸大巷及運輸石門等運輸繁忙地段,必須提前與有關部門、人員聯(lián)系,在測量作業(yè)區(qū)段禁止車輛通行、機械運轉。其他巷道和工作面的運輸設施影響觀測時,也應立即停止運行。作業(yè)中應加強前后瞭望,做好監(jiān)護,保證人員與儀器安全。

2、在有架線巷道和電力設施的地點施測時,應特別注意人員和儀器的安全,必要時應停電作業(yè)。

3、在上、下山等坡度較大的巷道內作業(yè)時,應事先聯(lián)系禁止斜巷絞車運行,必要時停止工作面施工,然后方可施測。

4、嚴禁擅自進入盲巷、獨頭、獨巷或已失修巷道進行測量。

5、在特殊地點進行測量作業(yè),必須編制專業(yè)措施,報總工程師批準。

6、井下工作面標定放線需要打眼固定中腰線的,應由現(xiàn)場施工單位負責,測量人員不得違章操作。

(二)儀器管理及使用規(guī)定

第11條:測量儀器、工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校和維修。各種新購置的儀器,必須按《煤礦測量規(guī)程》規(guī)定的項目進行全面檢校。在生產中使用的儀器每年必須定期進行全面的檢校、計量。重要工程施測前應對所使用的儀器進行全面的檢校。

第12條:儀器下井或外出作業(yè)前必須檢查儀器箱的背帶、提手、搭扣是否牢固,鎖扣是否完好,三角架各部螺絲有無松動、損壞,否則應及時加以修理。

第13條:背著儀器行走、乘車或上下罐籠時,應注意儀器安全。儀器從箱內取出或用后裝箱時應雙手把握儀器,做到輕取輕放。儀器架設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儀器。

第14條:夏季在地面使用儀器,應避免陽光暴曬,必要時使用遮陽傘。使用光電測距儀不準將測距鏡頭照準陽光和反光較強的物體,以免損壞儀器。

第15條:在測點下進行儀器對中時,應防止所掛的垂球突然滑下?lián)p壞儀器,儀器安置好后,應及時將垂球取下,再進行觀測。

第16條:移動測站時,必須卸下儀器裝進儀器箱。如測站距離較短,可以不卸下儀器;但必須懷抱儀器,用手托住架腿。行進時,不得跳躍或快跑。

第17條:井下作業(yè)時,若儀器上凝結有水珠,切忌用手或毛巾擦拭物鏡、目鏡,必須用專用擦鏡紙將水珠擦干,也可稍等片刻,待水分蒸發(fā)后再開始工作。

第18條:儀器箱不準坐人,不得將儀器箱、三角架腿、標尺等“腳手架”使用。

第19條:各種儀器應按規(guī)定操作,用力要輕,制動螺絲不要擰得太緊,微動螺絲的旋轉速度要均勻。

第20條:儀器使用結束后,須將儀器及其附件及時裝箱,并將各個部分固定裝置鎖好。上井后必須及時打開儀器箱,將儀器晾干、擦凈,然后存入儀器柜。

第21條:測距儀(全站儀)一般應每個月定期充放電一次,陀螺儀、激光指向儀每三個月充放電一次。

四、操作準備

(一)、一般規(guī)定

第22條:作業(yè)前,應根據(jù)工程需要合理選擇相應級別的測繪儀器,并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各項檢驗與校正。

第23條:作業(yè)前,必須明確工作地點、工作任務,備齊必須的儀器、工具、材料等。

第24條:攜帶專用的原始記錄簿、必需的經檢查無誤的起始資料、設計施工圖紙及標定數(shù)據(jù)等。

(二)測點的設置

第25條:井下測點按其相應級別及使用時間的長短分永久點和臨時點兩種。具體設置方法按《煤礦測量規(guī)程》中第80條、第81條執(zhí)行。

第26條:在井下進行采區(qū)測量時,測點的設置可由前視人員完成。前視點應確保通視,盡量考慮到前后視距及下一個前視有利或巷道特征處,在穩(wěn)固的頂板或巷道棚梁上設置,且便于儀器架設。設置好后,應及時量取必要的測點要素。

五、觀測

(一):注意事項及操作程序

第27條:經緯儀觀測。

1、儀器轉動要平穩(wěn)。使用微動螺旋照準目標或用測微螺旋對準分畫線時,其最后旋轉方向應為旋進。

2、每次照準目標,不得過分擰緊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動螺旋應盡量使用中間部位。

3、觀測過程中,照準部水準器的氣泡偏離中心不得超過一格。接近或超過一格時,應重新整置儀器并重測。

4、當望遠鏡旋轉超過了要觀測的目標時,必須旋轉一周后重新照準,不得反向旋轉。

第28條:水準儀觀測。

1、使用補償或自動安平水準儀時,在觀測前,圓水準器應嚴格校正,觀測時必須嚴格置平。

2、除路線拐彎處,每一側站上的儀器和前后視標尺的3個位置,應盡可能接近一條直線,并且要求前后視距盡量相等。

第29條:光電測距儀觀測

1、作業(yè)前,要根據(jù)需要的充電時間為電池充電,并按規(guī)范規(guī)定的項目對測距儀及其只要附件進行檢測,符合要求方可作業(yè)。

2、要選擇良好的氣象條件和有利的觀測時間進行測距作業(yè)。觀測時按以下要去進行:

(1)操作人員必須認真閱讀測距儀使用說明書,并按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操作儀器。

(2)測距開始前,應使測距儀與作業(yè)溫度相適應。測量時,光強信號應在保證測距精度的情況下進行測距作業(yè)。

(3)在晴天作業(yè)時,應給測距儀、反射鏡打傘,嚴禁將照準頭對向太陽,測距儀的主要電子附件應避免暴曬。

(4)測距儀與反射鏡必須配套使用。若更換反射鏡時,必須重新測定儀器的加、乘常數(shù),檢查經緯儀望遠鏡光軸和測距儀光軸間的距離與反射鏡中心到視標中心間的距離是否相等,如不相等時,應進行校正或考慮測距結果的修正。

(5)宜根據(jù)測程范圍采用規(guī)定的反射鏡個數(shù)。測距時,必須是反射鏡面垂直于視線方向。

(6)測距作業(yè)時,避免有另外的反光或發(fā)光體位于測線或測線的延長線上,否則應采取措施。

(7)測距時應暫停無線電通話,以免干擾。

(8)測距作業(yè)時,一般應用檢定測距儀時所用的溫度計和氣壓計。測距作業(yè)前應預先打開溫度計和氣壓計,待10mm后方能正式讀數(shù)。在測量前后,應在測線兩端點上測定溫度和氣壓數(shù)據(jù)。等外控制各類邊長,可只在測站上測定。

(9)測量氣象元素時,氣壓表應平置,讀書時要防止指針擱滯。溫度計應懸掛在與測距儀和反射鏡近似同高、不受陽光直射、受輻射影響小和通風良好的地方。在使用通風干濕溫度計時,應按其使用說明書上所規(guī)定的通風時間測記溫度。

3、操作程序:

(1)在側站上安置測距儀,應嚴格仔細地進行對中、整平。對于分離式或組合式測距儀,須將測距頭、控制器(箱)于經緯儀有機地組合成為一個整體。接好電纜線,并檢查接裝是否牢靠、接觸是否良好,防止測距儀晃動。

(2)精確對中、整平反射鏡,反射鏡面與測線要近似垂直。

(3)對于具有米、英制或360°及400°制的各種不同制式的測距儀,應首先將程序選擇器放在所需的位置上(我國通用360°和米制)。

(4)接通電源,進行儀器自檢,待運行正常后即可開始測距。

(5)照準反射鏡可采用“電子照準”的方法,使光強信號適當時再進行讀數(shù)。

(6)按測距鍵,根據(jù)所測邊的等級,按照規(guī)范所規(guī)定的測回數(shù)及讀書次數(shù)進行讀數(shù)。

第30條:全站儀觀測。

1、注意事項:

(1)作業(yè)前,要根據(jù)需要的充電時間為電池充電,并按要求對儀器進行檢測,符合要求方可作業(yè)。

(2)作業(yè)開始前,應使全站儀設置與作業(yè)要求相適應。

(3)全站儀與反射鏡必須配套使用,若更換反射鏡時,必須重新測定儀器的加、乘常數(shù)。

2、觀測程序:

全站儀的具體觀測程序視各儀器而定,一般有如下程序:

(1)在測站上安置全站儀,嚴格進行儀器整平。

(2)打開電源鍵,正鏡上下轉動望遠鏡,屏幕為基本測量屏幕后,進行精確對中。

(3)正鏡瞄準后視點,歸零或輸入起始度數(shù),再精確瞄準后視點讀水平角ha,按導線級別需要讀垂直角va,按測距鍵,讀斜距sd。

(4)順時針轉動儀器,瞄準前視,分別從屏幕讀數(shù)ha、va、sd。

(5)倒鏡,瞄準前視,讀ha、va、sd,逆時針轉動儀器,瞄后視點,讀數(shù),一測回完成。

(6)重復(3)、(4)、(5),完成另外測回,根據(jù)需要讀溫度和氣壓或提前將觀測值輸入以自動改正。

(7)一測站結束后按電源鍵,再接回車鍵關機。

第31條:陀螺儀經緯儀觀測。

1、注意事項:

(1)儀器使用前,應按要求對電池充電。

(2)使用外援電源供電時,電壓應與儀器要求的電壓一致,正負極不能接錯。

(3)同一待定邊的定向測量應由同一觀測者完成。

(4)在工作過程中,輸出電壓應達到額定電壓值,否則應停止作業(yè),充電后再進行觀測。

(5)啟動和制動陀螺馬達時,陀螺馬達必須置于托起鎖定狀態(tài),嚴禁在懸掛狀態(tài)下啟動和制動馬達。

(6)啟動陀螺前和制動陀螺到靜止,陀螺必須鎖緊。陀螺沒有制動到停止狀態(tài)時,不許轉動經緯儀,更不能把陀螺儀從經緯儀上卸下來。

(7)啟動陀螺時,應盡量使陀螺軸與陀螺北保持一致。

(8)釋放陀螺使之處于自由擺動狀態(tài)時,轉動陀螺儀應保證光標線在視場范圍內。

2、操作程序:

(1)在觀測點上架設經緯儀,嚴格整平、對中,小心謹慎地將陀螺安置在橋型支架上。

(2)檢查儀器的各開關位置是否在初始狀態(tài),部件、電器線路連接是否良好。

(3)測定測前零位:

①將儀器望遠鏡視準軸近似按置指北方向;

②測定測前零位;

③零位觀測一般讀記3個讀數(shù),測畢,應立即將陀螺托起;

④在觀測零位的同時測記自擺周期。

(4)測記測前方向值。

(5)確定陀螺近似北方向:

①利用定向邊已知的概略坐標方位角推算:

②利用陀螺經緯儀粗略定向;

③利用羅盤、圖紙和太陽位置確定。

(6)精確測定陀螺北方向:

①開始啟動并測記啟動時間;

②啟動完畢后,細心、緩慢、均勻的釋放陀螺;

③采用跟蹤逆轉點法、中天法或其他方法進行定向測量;

④測定完畢托起并制動陀螺。

(7)測定測后零位。

(8)測記測后方向值。

(9)陀螺定向觀測結束后,應立即鎖緊,直至鎖緊紅圈旋至看不到為止,達到陀螺鎖緊的目的。

(10)陀螺制動操作,應將啟動開關轉到“制動”位置,大約50s,速度指示由白色變?yōu)榧t色,再將陀螺制動。開關逆時針轉到“運行”位置上,停留1s后轉到“關閉”位置,最后關閉電源開關。

3、操作方法:

(1)一般采用逆轉點法觀測,其步驟如下:

①以一個測回測定待定邊的方向值。

②首先將水平微動螺旋旋至中間位置,將望遠鏡視準軸置于近似指北方向,以不超過±60′為宜,固定照準部。

③測前零位觀測。啟動陀螺幾分鐘后制動陀螺,然后下放陀螺靈敏部,觀察目鏡視場上光標像在分劃板上的擺動,讀出左、右擺動逆轉點在分劃板上的正、負格,連續(xù)讀3個逆轉點讀數(shù),并測定擺動周期。

④啟動陀螺馬達,達到額定轉速后,緩慢釋放陀螺至半阻尼狀態(tài),稍停數(shù)秒鐘后,再全部下放。用水平微動螺旋微動照準部,使光標與分劃板隨時重合(即跟蹤),到達逆轉點,在經緯儀水平度盤上讀數(shù)。按相反方向跟蹤,依次連測5個逆轉點即可。

⑤測后零位觀測方法同測前零位觀測。

⑥測定待定邊方向值。

(2)中天法操作步驟與逆轉點法的不同之處在于用秒表測記光標像每次經過零刻線的瞬間時刻,其他同逆轉點法。

(二)平面控制測量

第32條? 水平角測量。

1、水平角觀測各測回,應均勻地分布在度盤和測微器上的不同位置。度盤和測微器的變換位置應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

2、地面三、四等控制導線及精密導線水平角的觀測,一般應采用方向觀測法。其一測回操作程序如下:

(1)在測站上將儀器嚴格整平、對中。

(2)經緯儀望遠鏡照準零方向目標,對好度盤和測微器。

(3)順時針旋轉照準部1~2周后,精確照準零方向目標,讀取水平讀盤和測微器讀數(shù)(重合對徑分劃線兩次,每重合一次讀一次數(shù))。

(4)順時針旋轉照準部,精確照準第二個方向目標讀數(shù),然后再依次照準第3、第4、…、等n個方向進行觀測讀數(shù),最后歸位到零方向。

(5)縱轉望遠鏡,逆時針旋轉照準部1~2周后,精確照準零方向目標,按本條第3款讀數(shù)。

(6)逆時針方向旋轉照準部,依次觀測其余方向目標,最后歸零(方向數(shù)不超過3個時不歸零)。

3、井下控制導線延測時,必須對接測點前的水平角和邊長進行檢查。檢測水平角及邊長與原測量值之差值不得超過相應控制導線的規(guī)程規(guī)定。

4、井下導線水平角觀測,應按規(guī)程的規(guī)定選用測回法或復測法。

5、測回法一個測回操作步驟如下:

(1)在測站上將儀器嚴格整平、對中。

(2)照準后視目標,安置水平度盤的度數(shù)略大于0°.

(3)順時針旋轉照準部照準前視目標,讀取讀盤度數(shù)。

(4)縱轉望遠鏡照準前視目標,讀取度盤度數(shù)。

(5)逆時針旋轉照準部照準后視目標,讀取讀盤度數(shù)。

6、復測發(fā)一次復測步驟如下:

(1)在測站上將儀器嚴格整平、對中。

(2)照準后視目標,安置水平度盤為0°,固定度盤,打開復測器。

(3)順時針旋轉照準部前視目標,讀取度盤度數(shù),關閉復測器。

(4)縱轉望遠鏡照準后視目標,固定度盤不讀數(shù),打開復測器。

(5)順時針旋轉照準部照準前視目標,讀取度盤度數(shù)。

7、風速過大、對中困難的地段,可采用鏡上光學對中或采用擋風措施以確保對中精度。

8、設點困難和邊長過短時,為保證測角精度,可采用三角架法施測。

第33條 :邊長丈量。

1、當使用鋼尺進行邊長丈量時,基本控制導線的邊長丈量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丈量時應注意行人和往返車輛,以免折斷鋼尺,鋼尺不得扭曲和觸及障礙物。

(2)分段丈量時最小尺段長度不得小于10cm,定線偏差應小于5cm。

(3)對鋼尺施以比長時的拉力,應懸空丈量或托平丈量,并注記溫度。

(4)丈量時,鋼尺兩端各應有一人拉尺,司尺由兩人負責讀數(shù)。每尺段應以不同起點讀數(shù)3次,讀至毫米,長度互差應不大于3mm。

(5)量邊時精力要集中,通過信號聯(lián)絡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讀數(shù)。

(6)邊長必須往返丈量,其精度要求應符合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

2、一般導線邊長丈量可憑經驗拉力,不測記溫度,采用往返丈量或錯動尺位(1米以上)的方法丈量兩次,其互差不應超過規(guī)程要求。

(三)高程控制測量

第34條? 水準測量。

1、地面等級水準測量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在水準導線各測站上安置水準儀三角架時,應使其中兩腳與水準路線方向平行,而第三腳輪換置于路線方向的左側與右側。

(2)同一測站上觀測時,不得兩次調焦。轉動儀器的傾斜螺旋和測微鼓時,其最后旋轉方向均應為旋進。

(3)每一測段的往測與反測,其測站數(shù)均應為偶數(shù),否則應加入標尺零點差改正。由往測轉向反測時,兩根標尺必須互換位置,并應重新整置儀器。

2、三等水準測量應采用中絲讀書法,并進行往返觀測,也可采用單程雙轉點觀測,兩種方法每測站觀測順序均為:后----前----前----后。

3、四等水準測量采用中絲讀書法。當兩端點為高等級水準點或自成閉合環(huán)時,可只進行單程測量。由已知點起測的四等水準支線,必須進行往返或單程雙轉點法觀測。四等水準測量每站觀測順序為:后---后---前---前。

4、采用雙面標尺中絲讀書法的觀測步驟如下:

(1)整置儀器豎軸至垂直位置(望遠鏡繞豎軸旋轉時,水準器泡兩端影像分離不大于1cm)。

(2)將望遠鏡對準后視尺黑面,用傾斜螺旋置水準器泡居中,再用視距絲和中絲精確讀定標尺讀數(shù)。

(3)照準前絲標尺黑面接第2項進行操作。

(4)照準前視標尺紅面按第2項進行操作,此時只用中絲進行標尺讀數(shù)。

(5)照準后視標尺紅面,按第4項進行操作。當四等水準測量采用后---后---前---前的觀測順序時,在第2項操作結束后,緊接著進行本項的操作,然后進行第3、4項的操作。

5、采用單面標尺法觀測的步驟如下:

(1)整置儀器豎軸至垂直位置。

(2)按第4款第2項進行操作。

(3)照準前視標尺按第2項進行操作。

(4)變換儀器高度至少10cm以上,整置儀器與第1項同。

(5)照準前視標尺,按第2項進行操作,此時只用中絲進行標尺讀數(shù)。

(6)照準后視標尺,按第5項進行操作。當四等觀測采用后---后---前---前的觀測順序時,變換儀器高度后,可先進行后視標尺的讀數(shù)。

6、等外水準測量操作程序采用中絲法后---后---前---前的觀測順序,與四等水準測量操作相同。

7、井下水準測量一般采用兩次儀器高方法觀測,其操作程序如下:

(1)用圓水準器將儀器粗略整平,前后標尺離儀器距離大致相等。

(2)望遠鏡照準后視標尺,旋轉傾斜螺旋,使符合水準器泡兩端影像精密重合,用中絲讀取后視標尺讀數(shù)。

(3)準前視標尺,轉動傾斜螺旋使水準器泡精密居中,用中絲讀取前視標尺讀數(shù)。

(4)變換儀器高度至10cm以上,依上述步驟重新進行操作。

第35條:三角高程。

1、地面三、四等三角高程測量垂直角的觀測,一般將觀測方向分成若干組,每組包括2~4個方向,分別進行觀測。若通視條件不佳,也可以分別對每一個方向進行連續(xù)觀測。

2、每一個方向的垂直角的觀測,要在垂直度盤的正、倒鏡兩個位置上進行。

3、在每次進行垂直度盤讀數(shù)以前,必須將垂直度盤上的氣泡精確調至中央。

4、儀器高、覘標高必須在測前、測后各量取一次,且兩次誤差不得超過4mm,取其算術平均值作為最終結果。

5、井下三角高程測量采用中絲法施測。井下三角高程測量可與水平角觀測同時進行。

6、井下三角高程測量同時要測量儀器高和前視高,并量測該點至底板高度。

(四)碎部測量

第36條:井下碎部測量一般在導線測量的同時進行,可采用支距法、極坐標法或交會法。

第37條:為了滿足填圖的需要,須丈量測點至左右?guī)?、三(四)角門等各幫的距離,測點至躲避硐、矸子窩、小水倉、硐室等中心的距離及寬度、深度,測點至彎道截取點的距離及各截取點至兩幫的支距以及測點至巷道底板的高度。碎部測量的數(shù)據(jù),應根據(jù)需要在手薄上繪圖示意。

第38條:施工中報廢的巷道和臨時水倉、盲巷等,必須正確地控制迎頭的平面位置和高程。

六、井下中腰線標定

第39條:井下各類巷道開窩必須有開窩通知單或設計,嚴禁無設計和開窩通知單標定放線。對于獨頭巷道必須及時進行平面和高程控制。

第40條:對于一井內測距大于3000m的貫通或兩井間的貫通,必須編寫貫通測量設計書。貫通測量設計書須報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審批后實施。

第41條:測量人員必須對設計和開窩通知單上的數(shù)據(jù)、附圖進行校核,計算標定數(shù)據(jù),經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現(xiàn)場標定。巷道中腰線標定后,必須及時向施工單位交代清楚。

第42條:用經緯儀施工放線,標定次數(shù)和其他限差嚴格按有關規(guī)程要求確定,每次必須采用兩個鏡位標定,取其平均值位置,嚴禁用一個鏡位標定。

第43條:次要巷道的開口位置及臨時中腰線可用羅盤儀或懸掛半圓儀標定。當巷道向前掘進4~8m,必須用儀器重新標定,并檢查標定的正確性。

第44條:用激光指向儀指示巷道中腰線,必須按《煤礦測量規(guī)程》第206條規(guī)定進行。

第45條:主要巷道的中腰線必須用經緯儀、水準儀標定。

七、巷道透窩管理

第46條:凡掘進巷道透其他井、巷、硐室、采空區(qū)以及向水、火、瓦斯等危險邊界或保安煤柱邊界掘進時,都要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并按照《煤礦測量規(guī)程》規(guī)定的距離向有關單位發(fā)放透窩通知單或安全通知單并附示意圖。

第47條:當掘進巷道從巷道、回采工作面和危險區(qū)域上方、下方或附近通過,其間距小于巷道高度或寬度4倍時,應向有關單位發(fā)出安全通知單,并附平面圖和剖面圖。

第48條:測量人員應對能行人的巷道在現(xiàn)場標出透窩位置,并向施工單位交代清楚。

八、記錄、資料計算及整理

(一)記錄

第49條:各種觀測都必須有專人負責記錄,并嚴格按規(guī)定的要求記錄,嚴禁自測自記。

第50條:在記錄過程中,要耐心、認真、細致、精力集中。采用復讀方法記錄,能及時發(fā)現(xiàn)觀測中的錯誤(如對錯度盤、看錯方向等)和超限情況。掌握好重測及取舍原則,合理地進行重測、補測。

第51條:每次觀測必須記錄工作地點、觀測日期、儀器型號、觀測者、記錄者、導線等級及初、復測等。

第52條:作業(yè)觀測結束后,應對觀測手薄進行全面檢查,保證記錄、計算正確無誤,各項限差及檢驗項目均符合規(guī)范的要求后方可遷站。

第53條:一切原始觀測值和記事項目,必須在現(xiàn)場記錄在規(guī)定格式的外業(yè)手冊中,嚴禁憑記憶補記。外業(yè)手冊中每一頁都須編號,任何情況下都不許撕毀手冊中的記錄紙。

第54條:一切數(shù)字、文字記載應正確、清楚、整齊、美觀。凡更正錯誤,均應將錯字整齊劃去,在其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shù)字,禁止涂改、擦改、轉抄。對超限劃去的成果,須注明原因和重測結果所在的頁數(shù)。三角點、導線點、水準點的名稱必須記錄正確,同一點名在各種資料中應嚴格一致。

(二)資料計算及整理

第55條:計算、對算者必須及時獨立整理和檢查外業(yè)觀測手薄,確認無誤及各項限差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內業(yè)計算。觀測數(shù)據(jù)不全或限差超限必須進行補測或重測。

第56條:任何計算資料必須有對算。計算、對算或檢查者都應在計算成果表上簽字。資料的計算、復算或對算必須從起始數(shù)據(jù)和觀測數(shù)據(jù)原始記錄開始,不得互相轉抄。

第57條:計算資料字體要工整,計算錯誤的數(shù)據(jù)不準涂改,可劃掉后重新寫上正確的數(shù)字。

第58條:各種計算資料應按照規(guī)定要求進行平差并計算測量精度。

第59條:計算資料、成果臺帳要按工作地點收集整理、裝訂成冊。封面要有名稱、編號、單位、日期。要有目錄、頁次、示意圖及必要的說明,計算成果表上都要有草圖。計算后的最終成果必須及時填入專門的成果表,并建立臺帳。

第60條:用計算機進行內業(yè)計算的原則:

1、計算程序必須經過驗證,可靠后方可使用,并應符合《煤礦測量規(guī)程》或其他有關規(guī)程的要求。

2、所有計算過程的檢驗結果,都要妥善保存。

3、用計算機處理的觀測數(shù)據(jù)或計算成果等都必須定期備份,同時入庫。

九、填繪

第61條:生產進度圖采用圖板方式、原則按自然分層繪制。除地質構造不繪外,其余均按基本礦圖中采掘工程平面圖的要求繪制。當天測量應當天計算、當天填繪,特殊情況下最遲次日由測量人員用鉛筆填繪。生產進度圖應每月10日前清繪上墨一次。

第4篇 工貿企業(yè)電解鋁廠測量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進入現(xiàn)場工作時,要穿戴齊全的勞動保護品。

2.使用的測量工具應預熱后方可插入槽內。

3.使用的計測儀表應嚴格遵守儀表的使用方法。

4.在打殼眼測試或從槽內抽取試料時,防止燙傷。

5.作業(yè)時,注意觀察機組動向和往來車輛,防止發(fā)生意外。

6.取鋁試樣應站在地坪上,側身對著電解槽。

7.不準徒手觸摸電解槽各部件及附屬設備。

8.發(fā)生效應,應立即停止取試樣、測量,待效應熄滅后再繼續(xù)工作。

9.取試樣不合格,應放回槽內,禁止亂扔。

10.所取鋁試樣,應按順序編號。

11.剛取完的鋁試樣未冷卻前,嚴禁用手觸摸。

12.鋁水與鐵勺不能長時間接觸,以免降低鋁品位。

第5篇 測量工、實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按規(guī)定配戴安全防護用品。

(2)作業(yè)時必須避讓機械,躲開坑、槽、井,選擇安全的路線和地點。

(3)上下溝槽、基坑應走安全梯或馬道。在槽、基坑底作業(yè)前必須檢查槽幫的穩(wěn)定性,確認安全后再下槽、基坑作業(yè)。

(4)高處作業(yè)必須走安全梯或馬道,臨邊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防墜落的措施。

(5)在社會道路上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據(jù)現(xiàn)場情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避讓車輛,必要時設專人監(jiān)護。

(6)進入井、深基坑(槽)及構筑物內作業(yè)時,應在地面進出口處設專人監(jiān)護。

(7)機械運轉時,不得在機械運轉范圍內作業(yè)。

(8)測量作業(yè)釘樁前應檢查錘頭的牢固性,作業(yè)時與其他人員協(xié)調配合。不得正對人員掄錘。

(9)需在河流、湖泊等水中測量作業(yè)前,必須先征得主管單位的同意,掌握水深、流速等情況,并據(jù)現(xiàn)場情況采取防溺水措施。

(10)冬期施工不應在冰上進行作業(yè)。嚴冬期間需在冰上作業(yè)時,必須在作業(yè)前進行現(xiàn)場探測,充分掌握冰層厚度,確認安全后,方可在冰上作業(yè)。

(11)進入混凝土蒸汽養(yǎng)護區(qū)域測溫作業(yè)時應走馬道或安全梯。并備有足夠的照明。

(12)在瀝青混合料施工中,需在瀝青混合料運輸車上測溫時,事先必須與汽車司機協(xié)商,征得同意后方可上車測溫。

第6篇 測量工、試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作業(yè)時必須避讓機械,躲開坑、槽、井,選擇安全的路線和地點。

3)上下溝槽、基坑應走安全梯或馬道,在槽、基坑底作業(yè)前必須檢查槽幫的穩(wěn)定性,確認安全后再下槽、基坑作業(yè)。

4)高處作業(yè)必須走安全梯或馬道,臨邊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防墜落的措施。

5)在社會道路上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避讓車輛,必要時設專人監(jiān)護。

6)進入井、深基坑(槽)及構筑物內作業(yè)時,應在地面進出口處設專人監(jiān)護。

7)機械運轉時,不得在機械運轉范圍內作業(yè)。

8)測量作業(yè)釘樁前應檢查錘頭的牢固性,作業(yè)時與其他人員協(xié)調配合。不得正對人員掄錘。

9)需在河流、湖泊等水中測量作業(yè)前,必須先征得主管單位的同意,掌握水深、流速等情況,并據(jù)現(xiàn)場情況采取防溺水措施。

10)冬季施工不應在冰上進行作業(yè)。嚴冬期間需在冰上作業(yè)時,必須在作業(yè)前進行現(xiàn)場探測,充分掌握冰層厚度,確認安全后,方可在冰上作業(yè)。

11)進入混凝土蒸汽養(yǎng)護區(qū)域測溫作業(yè)時應走馬道或安全梯并備有足夠的照明。

12)在瀝青混合料施工中,需在瀝青混合料運輸車上測溫時,事先必須與汽車司機協(xié)商,征得同意后方可上車測溫。

第7篇 電力線路測量工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直接接觸設備的電氣測量工作,至少應由2人進行,1人操作,1人監(jiān)護。夜間進行測量工作應有足夠的照明。

(2)測量人員應了解儀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正確接線,熟悉測量的安全技術措施。

(3)桿塔、配電變壓器和避雷器的接地電阻測量工作,可以在線路和設備帶電的情況下進行。解開或恢復配電變壓器和避雷器的接地引線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直接接觸與地斷開的接地線。

(4)測量低壓線路和配電變壓器低壓側的電流時,可使用鉗形電流表。應注意不觸及其他帶電部分,以防相間短路而引發(fā)事故。

(5)帶電導線的垂直距離(導線弛度、交叉跨越距離),可用測量儀或使用絕緣測量工具測量。嚴禁使用皮尺、普通繩索、線尺等非絕緣工具進行測量。

測量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七篇)

第一條:在密林叢草間進行施工測量時,應遵守護林防火規(guī)定,嚴禁煙火,并需制訂預防有害動、植物傷人的措施。第二條:在測量釘樁時應注意周圍行人的安全,不得對面使錘。鋼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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