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檔案管理制度
根據(j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規(guī)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將下列相關資料納入民爆檔案管理:
第一條根據(j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申請辦理銷售企業(yè)的銷售許可證及相關資料;
第三條民爆專用倉庫建設的相關資料;各類安全設施相關資料;
第三條經營活動中民爆物品的購買證、運輸證及貨物入庫資料;購買單位的購買證、運輸證、經辦人員的身份證復印;
第四條經營活動中各類票據(jù)、銀行轉賬憑證;
第五條特種人員的培訓資料、上崗資格證等相關資料:
第六條監(jiān)控民爆物品流向的相關資料,如:配送運輸資料、民爆物品交接清單、雷管的編碼及備案存查等相關資料;
第七條對專用車輛的合格證、行駛證、年檢年審等相關資料;
第八條公司安全例會記錄安全檢查記錄;
第九條安全檢查及安全整改資料;
第十條經營流轉業(yè)務中的相關資料由業(yè)務科人員資料、安全設備資料及倉庫建設資料由人秘保衛(wèi)科、財務資料由財務科分別進行日常管理,并按有關規(guī)定整理,每月月末納入公司統(tǒng)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