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副廠長、廠長助理及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新《安全生產法》送審稿要求:)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確定符合條件的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開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急演練工作;
(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八)組織實施本單位的職業(yè)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從業(yè)人員的職業(yè)健康;
(九)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準備工作;
(十)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救。
第2篇 副廠長廠長助理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新《安全生產法》送審稿要求:)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確定符合條件的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開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急演練工作;
(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八)組織實施本單位的職業(yè)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從業(yè)人員的職業(yè)健康;
(九)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準備工作;
(十)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