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學校塑膠運動場使用與管理制度
塑膠運動場是我院開展體育教學、體育活動、體育競賽和運動隊訓練的特殊場所。愛護運動場地人人有責,凡進入塑膠運動場活動者,應自覺愛護場內設施設備,遵守相關要求,服從管理。為了保證體育教學、訓練比賽的正常進行,維護保養(yǎng)好運動場地,延長使用壽命,提供良好的服務條件,共建和諧升達校園,特制定塑膠運動場使用管理辦法如下:
1、進場人員必須穿軟底鞋,穿高跟鞋、皮鞋者嚴禁入場活動。禁止穿釘鞋在場內跑動,如運動員訓練或比賽確需穿釘鞋、跑鞋,請使用短釘鞋,跑鞋釘子長度不得超過7mm,跳鞋不得超過 9mm(須報體育部認可)。
2、運動場應優(yōu)先保證體育課教學及學院運動隊訓練使用,上課期間嚴禁無關人員入場活動,避免影響正常體育教學。其他校內單位活動需提前一周向學院體育部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校外單位使用須報經(jīng)學院同意。
3、在田徑場跑步時請沿逆時針方向跑動,請盡量使用四、五、六、七、八道,內跑道應盡量少使用,以延長場地的使用年限。
4、嚴禁在塑膠跑道上踢足球或進行其它球類活動,草坪只允許開展類似足球這樣的體育運動,嚴禁開展對人工草場有害的運動。人工草坪遇到積雪時停止使用。
5、禁止翻越欄桿進入運動場內,禁止攜帶寵物進入運動場內,本場地謝絕學齡前兒童進入,對違反本規(guī)定者,本場地不對其可能受到的傷害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對因此而造成的設備設施的損壞,以及對運動環(huán)境造成的破壞,對其損失由當事人、帶入者或其監(jiān)護人予以賠償。
6、禁止挖、抓膠粒、石英砂,禁止拔、割草葉。如人為破壞塑膠場地等體育設施,一律以平方米為單位(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計算)照價賠償,并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7、場內嚴禁吸煙,隨地吐痰按,嚴禁亂扔瓜皮果殼、口香糖、廢紙雜物等。嚴禁攜帶具有可燃性、腐蝕性、污染性物品入內,違者按實賠償經(jīng)濟損失。
8、進入運動場地活動者應自覺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服從管理,違者視情節(jié)輕重,由主管部門依法按章處罰。
9、場地管理員要嚴格履行工作職掌,定期檢查場地設施狀況。學院每一位師生員工都有義務制止場內出現(xiàn)的違規(guī)或不文明行為。
10、學院擁有對《鄭州大學升達經(jīng)貿(mào)管理學院塑膠運動場使用與管理辦法》的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