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校汽車管理制度
中學(學校)汽車管理制度
一、學校小車是校領導和學校有急事時用車,主要負責學校有急事時臨時性出車任務。
二、學校小車由辦公室主任調度,辦公室主任根據(jù)校領導的活動情況制定用車計劃。
三、因特殊情況,接送領導不能正常出車應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以便及時調換其它車輛。
四、非校領導外出辦事、開會原則上不派專車接送,確因特殊情況急需用車,可向辦公室主任提出用車申請,經(jīng)批準后方可用車,任何人都不得直接向司機索要車輛,否則一切后果由索要車輛人自負。
五、非校領導固定用車項目:
(1)財務科每月取工資。
(2)教務處取學生學籍、學生試題等。
(3)其它緊急事情。
六、小車司機要服從領導的指揮,做到堅守崗位,隨叫隨到,未經(jīng)批準不得私自出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