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集團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x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的公司秘密,是指關系公司利益和權利,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保密是指對公司秘密加以保護,使之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不外泄的行為。
第三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保密制度、措施的具體檢查與落實工作。公司各單位、部門和員工均負有保密管理的責任。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yè)公司遵照執(zhí)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yè)公司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
第五條 公司保密范圍包括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領域,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公司中層管理人員以上會議、各類專題會議討論內容和決定事項中不宜公開的內容及其會議記錄、紀要;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針、經營規(guī)劃及經營決策;
(三)不宜公開的公司行政文件、檔案,內部掌握的合同、協(xié)議、各種內部程序文件、規(guī)章制度等;
(四)公司內部各類財務資料、統(tǒng)計資料、帳冊、憑證等;
(五)項目產品策劃書、可行性報告、成本核算書、規(guī)劃設計方案、圖紙、景觀設計方案、圖紙等;
(六)招標項目的標書、合作條件等;
(七)公司內部局域網數據庫密碼、網站管理程序密碼、計算機程序文件、計算機終端、微機輸入的秘密內容等;
(八)人事檔案、勞動合同和員工薪酬資料等;
(九)其他尚未對外公開的各類信息和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六條 公司保密內容的密級應依據秘密事項一旦泄露對公司利益損害的程度進行劃分,一般應劃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級,其中:
(一)絕密級為: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文件資料和信息,如:集團公司莆事會正在研究的經營計劃、投資計劃及其他決策方案,網站管理維護程序密碼、招標項目的標書、合作條件,公布前的商品房調價信息等。
(二)機密級為:公司的財務、統(tǒng)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計算機程序文件和密碼以及不宜公開的內部文件資料、信息等。
(三)秘密級為:公司人事檔案、勞動合同、員工薪酬資料和其他不宜公開的資料、信息。
第七條公司保密文件資料(包括電子文件、聲像資料等),均應按規(guī)定標明密級,并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確定保密期限。
第八條 保密范圍內文件資料的密級,由主辦部門擬定,分管領導確定。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九條 在秘密文件資料制作過程中應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禁止在起草文件、編制報表或設計技術圖紙的場所會客;
(二)對于作廢的草稿應及時作碎紙?zhí)幚?
(三)文件起草或制作人員離開崗位時,應將正在起草或制作的保密文件妥善收存;
(四)打印文印資料要明密分開,秘密文件資料專機處理,設置加密口令,嚴格按規(guī)定份數印制,廢頁應及時銷毀。
第十條在查閱、復制、收發(fā)、傳遞和保管秘密文件資料時,應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凡查閱、復制絕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經公司副總經理以卜領導或授權人批準:凡查閱、復制機密級和秘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經相關部門經理或以上領導批準。
(二)綜合管理部文書收發(fā)人員在對秘密文件的收發(fā)、傳遞中,應作登記,避免誤發(fā)誤傳,未經批準不得擴大傳閱范圍;秘密文件不得通過普通郵政傳遞;絕密文件不得通過計算機傳輸。
(三)密級文件資料形成后應及時整理,單獨組卷,妥善保存。
(四)各部門保管的過期文件資料不得自行處理,應在每年3月份交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處理。
第十一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資料的,須經相關部門分管領導批準。
第十二條 在安排涉及公司保密內容的會議和活動時,主辦部門應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根據工作需要,限定與會人員范圍;
(二)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三)印制涉密的會議書面材料時應編號,發(fā)放時應登記,如屬會議討論稿,應在會后收回;
(四)會議開始時,應宣布會議保密紀律;
(五)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三條公司員工不得在與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傳遞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在無加密措施的計算機網絡上傳遞秘密信息,不私自攜帶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場所。
第十四條 一旦發(fā)現公司秘密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時,公司員工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告知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應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立即作出處理,并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罰意見。泄露公司秘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公司有關獎懲規(guī)定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公司予以除名,并責令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文件收發(fā)室、檔案室、文印室、計算機控制機房等重要工作場所,屬機要重地,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第十六條綜合管理部可視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組織召開保密管理工作會議,了解保密制度執(zhí)行情況,改進保密工作,并于每年的長假日前進行保密安全檢查。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