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區(qū)材料設備使用管理制度考核辦法
1、所有材料、設備不能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準確無誤的,給予材料管理員300元處罰。
2、材料管理員嚴格崗位責任制,遲到、早退、班中干私活將給予100元的處罰。
3、材料管理員,負責庫房的物資管理工作及材料記帳,負責材料、工具、設備的以舊換新,無記錄臺賬的,給予材料員300元工分的處罰。
4、所有材料配件必須由區(qū)主要領導簽字,方可發(fā)放,對發(fā)放人情料的責任人,一經發(fā)現給予500元的處罰。
5、庫房管理人員必須保持庫房整潔衛(wèi)生,物資排放整齊不干凈整齊者,罰責任人100元。
6、利用職務之便串通外單位人員盜取本單位物資材料的,一經核實,責任人交礦處理,加罰1000元。
7、對出公司物資要安排專人全程看護,對截留,挪用現象,一經發(fā)現,按物資價格10倍進行處罰,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