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chǎn)裝置正常開停車管理制度
1、目的:為了加強對生產(chǎn)裝置正常開停車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生產(chǎn)裝置正常開停車的管理。
3、責任者:生產(chǎn)部、設備科、安環(huán)科。
4、程序:
4.1開車
4.1.1生產(chǎn)裝置開車前,檢查并確認水、電、汽(氣)必須符合開車要求,各種原料、材料、輔助材料的供應必須齊備、合格。投料前必須進行分析驗證。
4.1.2檢查閥門開閉狀態(tài)及盲板抽加情況,保證裝置流程暢通,各種機電設備及電氣儀表等均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
4.1.3保溫、保壓及洗凈的設備要符合開車要求,必要時應重新置換、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4.1.4安全、消防設施完好,通訊聯(lián)絡通暢,危險性較大的生產(chǎn)裝置開車,應通知安全等相關部門的人員到場。
4.1.5必要時停止一切檢修作業(yè),無關人員不準進入現(xiàn)場。
4.1.6各種條件具備后開車,開車過程中要加強有關崗位之間的聯(lián)絡,嚴格按開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嚴格遵守升降溫、升降壓和加減負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4.1.7開車過程中要嚴密注意工藝的變化和設備運行情況,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lián)系,發(fā)現(xiàn)異常現(xiàn)象應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應中止開車,嚴禁強行開車。
4.2停車
4.2.1必須編制停車方案,正常停車必須按停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用于緊急處理的自動停車聯(lián)鎖裝置,不應用于正常停車。
4.2.2系統(tǒng)降壓、降溫必須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壓后低壓的順序進行。凡需保壓、保溫的設備容器)等,停車后要按時記錄壓力、溫度的變化。
4.2.3大型傳動設備的停車,必須先停主機、后停輔機。
4.2.4設備(容器)卸壓時,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學危險物品的排放和散發(fā),防止造成事故。
4.2.5冬季停車后,要采取防凍保溫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線、閥門、疏水器和保溫伴管的情況,防止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