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入庫食品及其原料必須查驗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并建立臺帳登記,內容包括品名、供貨單位、生產(chǎn)廠家、生產(chǎn)日期、保質期、進貨日期等。無證單的食品一律不準入庫。
二、儲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等有害昆蟲;禁止擺放和使用藥物型滅鼠、滅蟑螂、滅蒼蠅等藥品,應使用機械、物理、電子等其他非藥物型裝置或設施。
三、主副食品應分庫存放。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非食品物品和個人生活用品。
四、各類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碼垛整齊,并有明顯標識。
五、對庫存食品應定期檢查,掌握食品進出動態(tài)情況,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六、食品庫房應保持清潔衛(wèi)生,通風良好。配備機械通風設施和防鼠設施。
七、冷庫內要保持清潔,及時除霜。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分庫冷藏。
八、庫房門口必須懸掛“庫房重地,閑人免進”的警示標志。
九、庫房的防盜設施,必須符合武裝保衛(wèi)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十、食品庫房必須配備足夠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并保證完好無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