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工程管理部現場巡視制度
房地產工程管理部現場巡視制度
目的
確保工程管理部及時全面地了解本部門管理項目的進展,明確現場巡視的內容,為各項目部工作提供支持,向公司領導提供用于決策的基礎資料。
基本規(guī)定
1.現場巡視的組織工作由工程管理部經理負責;
2.現場巡視工作的具體實施由工程部經理指定專人負責;
3.巡視小組成員不固定,人數在2-3人,具體由部門經理臨時確定;
4.巡視檢查的對象分為項目部、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
5.各次巡視檢查的對象可以不同,具體由工程管理部經理和巡視小組事前確定;
6.巡視工作應客觀、公正,不得偏聽偏信,應以事實為依據;
7.在訪談過程中,要求巡視組成員注意方法,并善于對其進行分析,獲取對工程開展有用的信息;
8.項目部對待巡視工作要積極配合,不得設置障礙,混淆視聽;
9.巡視組在開展巡視工作時,應做好相關記錄,為巡視報告的編寫提供依據;
10.巡視工作要求達到有助于解決問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的目的;
11.對各個項目每月巡視不少于一次;
12.對于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與有關單位進行溝通,采取措施加以糾正;
現場巡視工作的內容
1.按照《項目部工作質量檢查內容》,對項目部工作質量的檢查;
2.按照《監(jiān)理單位工作質量檢查內容》,對監(jiān)理單位工作質量的檢查;
3.按照《施工單位工作質量檢查內容》,對施工單位工作質量的檢查;
4.公司和部門的規(guī)章制度是否得到全面的貫徹和落實;
5.工程項目的進展與計劃目標的符合性;
6.工程有關各方的協調性;
7.了解項目部的困難和要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項目部工作質量檢查內容
1.工程的質量、進度是否與計劃目標相符合;
2.工作記錄、現場簽證是否符合公司和部門管理制度規(guī)定;
3.工程有關方面的關系是否協調;
4.是否按照公司和部門的規(guī)章制度進行管理;
5.問題的處理是否及時等;
監(jiān)理單位工作質量檢查內容
1.項目監(jiān)理體系是否完善;
2.監(jiān)理組織機構是否完善,人員是否到位;
3.工程的質量、進度是否與計劃目標相符合;
4.旁站記錄是否齊全;
5.監(jiān)理日志是否全面、準確;
6.會議紀要內容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7.現場簽證是否嚴謹和準確;
8.工程各單位的關系是否協調;
9.監(jiān)理的規(guī)章制度是否得到貫徹執(zhí)行;
10.監(jiān)理收集的工程資料管理是否規(guī)范;
11.是否按照監(jiān)理方案開展工作;
12.對施工單位的管理是否高效;
13.問題的處理是否及時等。
施工單位工作質量檢查內容
1.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主要的管理制度有:
1)組織機構及其職責分工;
2)質量管理制度;
3)進度管理制度;
4)物料控制制度;
5)安全管理制度
2.組織機構人員是否按要求到位,尤其是技術管理人員;
3.特殊工種操作人員是否兩證(上崗證、操作證)齊全;
4.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1)現場檢查人員到位;
2)施工平面布置合理;
3)材料堆放整齊、工作人員著裝符合施工要求;
4)對各不同功能區(qū)的管理措施到位,現場整潔,垃圾清運及時、徹底等。
5.工程資料管理
1)有無專人負責;
2)工程資料是否齊全,記錄是否全面;
3)保管措施是否得力等。
6.安全生產
1)安檢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2)是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并填寫有關記錄;
3)是否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并填寫有關記錄;
4)有無安全事故;
5)有無安全隱患等。
7.物料管理
1)現場材料是否根據規(guī)范要求進行質量檢驗;
2)檢驗批次和抽檢頻率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
3)對不合格品的清退手續(xù)和記錄是否完備;
4)對材料設備的管理是否符合有關技術要求;
8.工程施工的組織
1)施工機械設備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要求;
2)場地內施工組織,如人員、材料運輸、各項工序的銜接等,其合理性如何等。
9.工作程序與甲方、監(jiān)理的銜接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對工程質量的監(jiān)控;
10.對工程開展可能產生影響的其他方面。
巡視檢查的方法
1.現場巡查,形成巡視檢查表(一)
2.文字記錄檢查
1)項目部文字記錄
員工工作記錄;
現場簽證;
會議紀要;
項目部的工程資料等。
2)監(jiān)理單位文字記錄
監(jiān)理日記;
監(jiān)理月報;
現場簽證;
設計變更;
會議紀要;
其它必要的監(jiān)理工作資料。
3)施工單位文字記錄
工程資料;
各項規(guī)章制度以及相關責任人;
技術管理人員的資質;
會議紀要;
處理問題的有關記錄
其他反映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各項工作記錄等。
3.同工程有關方面會談,主要有:
項目部成員介紹工程現狀;
向質監(jiān)站主管工程人員了解工作建議;
向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了解工作建議;
向項目總監(jiān)工程師了解工作建議等。
巡視工作的總結
1.每次巡視工作結束后,由巡視小組分項目提交巡視報告,并有所有人員簽
名認可;
2.巡視報告要求內容客觀、公正,并以事實為依據;
3.巡視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項目概況;
2)質量、進度、投資的實際與計劃目標的偏差;
3)現場巡視檢查表;
4)對項目部、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各自工作質量的評估;
5)工程項目在質量、進度、投資、合同管理、現場協調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6)對存在問題的初步解決建議;
7)項目部要求協助解決的困難;
8)對巡視工作自身的小結。
4.針對巡視報告中反應的問題,要求及時確定和落實解決方案,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
5.巡視小組成員對巡視報告內容必須保密,由工程管理部經理決定可以公開的內容,以免在管理上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相關記錄
4-4-1現場巡視檢查表(一) - 現場巡查檢查表
4-4-2現場巡視檢查表(二) - 項目部工作質量檢查表
4-4-3現場巡視檢查表(三) - 監(jiān)理工作質量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