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倉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集團倉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內所有庫房安全的管理,所屬各公司、處(室)可依據(jù)本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規(guī)定。
3.職責
3.1各公司、處(室)總經理負責本單位倉儲安全管理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jiān)督。
3.2各公司相關部門負責本單位庫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日常管理、庫房安全的自檢自查、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防護計劃等。
4. 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庫房安全管理原則:庫房管理“六要”“六不準”
4.1.1庫房管理“六要”:
a)庫房內堆放物品與墻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庫房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庫房內要保持干燥、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庫房外要保證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庫房內電源線路距物品要有一定的安全間距;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4.1.2庫房管理“六不準”:
a)庫房內不準吸煙;
b)庫房內不準設灶;
c)庫房內不準點蠟燭;
d)庫房內不準亂接電線;
e)庫房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f)庫房內不準無關人員出入。
4.2庫房物資安全管理
倉庫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對物資的日常安全管理負責,庫房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做到賬物相符,并對現(xiàn)場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做好防潮等各類安全工作。
4.3 庫房設施、設備的管理
庫房設施、設備應有專人管理,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線路的安裝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在特殊工作場所,如粉塵場所,應使用密閉型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特殊場所,要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4倉儲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倉庫主要防火責任人要定時進行日常安全巡邏,及時發(fā)現(xiàn)、處置安全隱患,倉儲管理部門應組織庫管人員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相關員工消防意識,
4.4.2庫房內應設置醒目的禁止煙火標志,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yè)時,必須按照本單位《動火審批制度》執(zhí)行。
4.4.3應根據(jù)倉儲地點的面積、儲存物品的性質等特性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必須保證暢通無阻,周圍不得堆放物品,需留出有效的安全操作間距。
4.4.4倉庫內的電器線路搭設、連接必須由專業(yè)人員操作,需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4.5倉儲安全培訓、檢查的管理
4.5.1 安全培訓的管理
4.5.1.1 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教育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4.5.1.2 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4.5.1.3 對從事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yè)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4.5.2 安全檢查
應根據(jù)本單位的相關檢查制度,按時對倉儲地點進行安全檢查,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并做好相關記錄。
5. 附則
5.1 各公司、處(室)可結合本制度對本單位的《倉儲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5.2本制度由集團企管處負責解釋,集團保留修改的權力。
5.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危險化學品硫酸鹽酸倉儲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jù)公司生產特點,要使用和存儲一定的危險化學品,為了防止事故的發(fā)生,做到預防為主,結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立專門倉庫或區(qū)域存放,不準在庫區(qū)進行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不安全作業(yè),嚴禁吸煙,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因素,并設警示標志,指示在明顯地點,嚴禁與食品、生活用品或其他物品存放在一起,庫區(qū)通風要良好,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二、倉庫保管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安全管理、防護等專業(yè)知識。
三、實行雙人雙鎖,鑰匙由專人保管。出入庫時應兩人一起到場。
四、貯存和發(fā)放,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收發(fā)登記、清點、檢查制度臺帳。每次領用、發(fā)放數(shù)量不得超過25㎏。
五、使用過的空瓶等容器,應及時回收,統(tǒng)一處理。
六、接觸藥品時,要根據(jù)情況使用適當防護用品。
七、配制時,只許緩緩將藥品倒入水中,嚴禁將水傾入藥品中。
八、運送、裝卸時要安放平穩(wěn),防止沖撞,動作應緩慢,防止容器震壞,濺出,損害人身和衣物。
九、發(fā)生濺到人身意外時,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
十、保管人員要定時維護和檢查藥品是否有損壞或泄露。采取合理辦法處理事故隱患。
古縣晉豫焦化有限責任公司
第3篇 危險品倉儲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企業(yè)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員工的安全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于《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以及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公司危險品安全管理和倉儲制度
本公司的危險物品主要是氧氣、乙炔、三氧化氮,油漆類,清洗劑、除銹劑等。
1. 危險器倉儲必須按相關規(guī)定專門存放,設立警戒區(qū)域,明顯警示標志。
2. 倉庫保管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3. 危險品申請、采購與發(fā)放,必須嚴格執(zhí)行申購、領用審批手續(xù),根據(jù)控制和限定數(shù)量的原則:“用多少、申購多少、領用多少”。領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學危險品必須有部門領導審批,嚴格控制。沒有部門領導簽字不準發(fā)貨
4. 物品入庫嚴格按驗收要求,核對進庫物品規(guī)格、質量、危險標識和數(shù)量后方可入庫。對無檢驗合格證和無危險標識的物品不得入庫。
5. 建立倉庫物資明細臺帳,做到危險品入庫必須登記造冊,要做到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嚴密把鎖、專人負責保管。并做好危險品及其危險品容器的領用和回收工作
6. 危險物品的儲存要嚴格執(zhí)行危險物品的配裝規(guī)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7. 禁忌物不得同庫存放。對性能相抵觸的危險物品、鋼瓶不得同庫存放。
8. 部門貯存的危險品,必須分類貯存在專門的儲存室或儲藏柜內,存放的支架、墊板必須用鋼材或不燃材料制作并落實專人管理。
9. 有毒品嚴格按照規(guī)定,專庫存放,儲存在規(guī)范的庫房內;
10. 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體必須專庫儲存;氧化性物質要與易燃液體或酸性腐蝕品分開儲存。
11. 氧氣、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須控規(guī)定存放在保護架內。空瓶和有氣瓶要有明顯的標志。
12. 危險物品貯存處防火間距內,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設施和火源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13. 危險品倉庫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識,并按貯存物資的性質配置合適種類、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并經常檢查,確保滅火器材的完好無損。
14. 每種危險物品都要按垛分別存放(特殊情況應用定制的鐵箱,并保持2米以上的間距分類儲存),并做好通風、防潮、遮陽、降溫、防火等安全措施。
15. 垛堆距離應符合要求,貨堆應距離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墻距≥30cm,柱距10cm。
16. 危險物品存放的支架、墊板必須用鋼材或不燃材料制作。搬運危險品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拋、扔、摜、滾,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險品標識要求放置。
17. 庫房嚴禁火種和明火,庫房周圍10米之內不準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確需動火必須經安全辦審核,經主管領導批準。并在安全辦消防核實、確認安全之后方可動火作業(yè)。
18. 物品裝卸、搬運應做到輕裝輕放,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流動。
19. 保管人員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20. 包裝容器應在國家定點廠家采購,容器應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泄漏、殘缺、變形、變質,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21. 危險品的領用,必須填寫專用領料單,領料單上必須完整填寫用量、使用地點、范圍、使用時間、領用人等。
22. 庫房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關閉窗戶,切斷電源方可離開。停止作業(yè)后,應及時將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學危險品送回倉庫。使用后的廢溶劑不得隨地亂倒,必須用專用桶及時回收,并加蓋密閉,及時送危險品倉庫集中處理。
23. 做好危險的養(yǎng)護,做到以下幾點:
1> 保持儲存場所的溫度控制在允許范轉內。
2> 每天對儲存?zhèn)}庫檢查,檢查內容:堆垛牢固,有無泄漏,有無異常,有無刺激性氣體,包裝有無破碎。
3> 檢查消防設備是否完好。
4> 每次檢查應做好記錄。
5> 處置廢棄危險品、化學品,必須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回收處理,不得隨意拋扔或傾倒。
13. 倉庫嚴禁吸煙,違規(guī)罰款。
14. 保持儲存場所清潔,散落的物品要及時按規(guī)定方法處理。
第4篇 倉儲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工廠倉庫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安全。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工廠范圍內所有倉庫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jù)本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guī)定。
3 管理規(guī)定
3.1 所有倉庫,應設專(兼)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3.2 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后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xù)。
3.3 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3.4 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3.5 庫房內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必須經生產部安全管理者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6 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3.7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3.8 庫房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物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9.2 庫管員應根據(jù)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shù)谋4娲胧?確保物料存儲環(huán)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guī)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3.10 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fā)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3.11 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3.12 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fā)現(xiàn)、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5篇 危險物品倉儲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險物品放、儲存應單獨設置、隔離,并與明火作業(yè)區(qū)域要保護符合要求的安全距離,門鎖齊全牢固。
二、倉儲門前,必須設置醒目的警告標志和防火禁牌,并按規(guī)定配置合理的消防設施和其他輔助設施。
三、領料必須先審批同意后方可領取,領料安排應合理分配,每天用料剩余應及時回收進庫。
四、倉儲人員應有專人負責保管,明確職責,并建立帳、卡、物資料,存檔備案。
五、特殊時間段,應落實值班人員,晝夜巡視檢查。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及門前游動。
七、倉儲區(qū)域應經常打掃,保持倉儲區(qū)域整潔、整齊。
八、倉儲發(fā)生事故,按有關預案進行實施搶救和救援。
九、倉儲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檢查,并建立有關資料存儲備案。
第6篇 危險品倉儲安全管理制度樣本
1.倉庫保管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2. 物品入庫嚴格按驗收要求,核對進庫物品規(guī)格、質量、危險標識和數(shù)量后方可入庫。對無檢驗合格證和無危險標識的物品不得入庫。
3. 建立倉庫物資明細臺帳,做好出入庫登記,做到日清月結。
4. 危險物品的儲存要嚴格執(zhí)行危險物品的配裝規(guī)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禁忌物不得同庫存放。劇毒品嚴格按照規(guī)定,專庫存放,儲存在規(guī)范的庫房內;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體必須專庫儲存;氧化性物質要與易燃液體或酸性腐蝕品分開儲存。
5. 每種危險物品都應有明顯的名稱及標識,按垛分別存放。
6. 在倉庫的主要位置設置警示標志,配置消防器材。
7. 垛堆距離應符合要求,貨堆應距離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墻距≥30cm,柱距10cm。
8. 物品裝卸、搬運應做到輕裝輕放,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流動。
9. 保管人員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10. 包裝容器應在國家定點廠家采購,容器應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泄漏、殘缺、變形、變質,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11. 庫房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關閉窗戶,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12. 做好危險化學品的養(yǎng)護,做到以下幾點:
1> 保持儲存場所的溫度不超過25℃,濕度不得超過85%。
2> 每天對儲存?zhèn)}庫檢查,檢查內容:堆垛牢固,有無泄漏,有無異常,有無刺激性氣體,包裝有無破碎。
3> 檢查消防設備是否完好。
4> 每次檢查應做好記錄。
13. 倉庫嚴禁吸煙,違規(guī)罰款。
14. 保持儲存場所清潔,散落的物品要及時按規(guī)定方法處理。
第7篇 危險化學品硫酸、鹽酸倉儲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jù)公司生產特點,要使用和存儲一定的危險化學品,為了防止事故的發(fā)生,做到預防為主,結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立專門倉庫或區(qū)域存放,不準在庫區(qū)進行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不安全作業(yè),嚴禁吸煙,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因素,并設警示標志,指示在明顯地點,嚴禁與食品、生活用品或其他物品存放在一起,庫區(qū)通風要良好,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二、倉庫保管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安全管理、防護等專業(yè)知識。
三、實行雙人雙鎖,鑰匙由專人保管。出入庫時應兩人一起到場。
四、貯存和發(fā)放,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收發(fā)登記、清點、檢查制度臺帳。每次領用、發(fā)放數(shù)量不得超過25㎏。
五、使用過的空瓶等容器,應及時回收,統(tǒng)一處理。
六、接觸藥品時,要根據(jù)情況使用適當防護用品。
七、配制時,只許緩緩將藥品倒入水中,嚴禁將水傾入藥品中。
八、運送、裝卸時要安放平穩(wěn),防止沖撞,動作應緩慢,防止容器震壞,濺出,損害人身和衣物。
九、發(fā)生濺到人身意外時,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
十、保管人員要定時維護和檢查藥品是否有損壞或泄露。采取合理辦法處理事故隱患。
古縣晉豫焦化有限責任公司
第8篇 易制毒危化學品倉儲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易制毒危險化學品倉儲(罐區(qū))安全管理,預防各類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種易制毒危險化學品倉儲設施(罐、槽)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質量要求規(guī)定,各種安全附件、管架應完整好用,并定期檢查。
二、各種易制毒危險化學品倉儲場所應按規(guī)定設有通訊、視頻監(jiān)控、濃度報警裝置,具有防雷、防嗮、防靜電、防雨、防火、防腐、防滲漏和防護圍堰等安全設施,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tài)。
三、各種易制毒危險化學品倉儲(罐、槽)應按安全消防規(guī)定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危險告知:品名、危險特性、健康危害、應急措施)。
四、倉儲場所內電器設備、照明燈具的安裝應符合《爆炸和火災場所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要求》,并設有噴淋、沖洗設施。
五、倉儲場所管理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專業(yè)知識和應急能力,經過崗前和定期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加強設備管理,做到巡回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
六、倉儲(槽、罐)的盛裝系數(shù)不能大于80%,在進、出庫過程中,杜絕跑、冒、滴、漏。對倉儲操作人員應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七、易制毒危險化學品倉儲管理應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