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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1-09 11:30:07 查看人數:52

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第1篇 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1.1安全目標

施工期內達到無亡人事故,無重大火災、爆炸和交通事故,年度職工重傷率小于0.6‰,輕傷率控制在0.5‰以內。

1.2 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經常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法規(guī)、條例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設置安全標志網和特殊安全保障措施。

(2).各級管理人員,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布置任務安排工作都必須講安全,工序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方可施工。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承包合同,使各級明確自己的安全工作職責,制定安全規(guī)劃,達到全員參加、全面管理的目的,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3). 制定安全技術措施,高空作業(yè)必須設置防護網,作業(yè)人員要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機械操作手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持證上崗,定人定機,遵守使用及操作規(guī)程;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按照施組要求的夜間照明;施工機械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堅持'創(chuàng)安'工作評比,每月定期檢查工地一次,平時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做到及時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5).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及防護措施

①各類機械的運行規(guī)則及安全作業(yè)制度;

②用電安全須知及電路架設養(yǎng)護作業(yè)制度;

③用水管路安裝及養(yǎng)護作業(yè)制度;

④上下班人員乘坐車輛有關規(guī)定;

⑤施工現場保安制度;

⑥施工現場防洪、防火、防風措施;

⑦有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定的執(zhí)行措施;

⑧施工現場各類信號及標示牌的設置規(guī)則及維護措施。

(6).深化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工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做到上崗必有證無證不上崗, 嚴禁無證上崗操作; 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工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牢記'安全第一'宗旨,安全員堅持持證上崗。

(7).抓好現場管理,搞好文明施工。抓好現場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易燃易爆品的妥善保管,工程材料的合理堆放,各種交通、施工信號的標識,正確使用風水管路、供電線路。施工工序有條不紊進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8).加強班組建設,選好班組長、安全員。集思廣益發(fā)現問題,找隱患,杜絕'三違',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9).認真實施標準化作業(yè),嚴肅施工紀律和勞動紀律,杜絕違章指揮與違章操作,保證防護設施的投入,使安全建立在管理科學,技術先進,防護可靠的基礎上。

1.3安全保證體系

(1).實行項目經理部、施工隊和作業(yè)班組三級安全管理,項目經理部和施工隊設置專職安全員,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形成上下齊抓共管的安全管理網絡。制定安全措施和目標,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并進行安全標準工地建設。安全保證體系從組織、思想、技術、經濟四個方面建立,見安全保證體系框圖。

第2篇 項目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一)組織機構

1、建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為副組長,施工員、材料員等其他(根據需要)為組員,要明確施工,明確崗位責任,獎罰兌現。

2、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公司要求,結合工地實際情況,制定工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制度的獎罰辦法。

3、凡安全防護措施不齊備,存在嚴重隱患?;蚬芾砣藛T盲目指揮,安全無保證 一時,安全員有權令其停工,堅持一票否決制。

(二)工程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安全防護措施要提前施工,經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人報到后,按在冊人數開會宣傳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由項目經理與每個人簽定《安全生產合同書》,未經教育培訓和簽定合 同書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yè)。

3、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按工種由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向班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體、明確,要有正式的書面記錄和簽字。特殊工種,如架子工、塔機工、電工等分別按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程做專項技術交底,形成書面文字,簽字后交付作業(yè)。

4、每月安全領導小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檢查,平時,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分片或分組開會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員和班組長向班組安全講話,檢查安全準備工作,緊跟生產制度,進行監(jiān)護,對違章作業(yè),及時糾正,對冒險作業(yè),堅決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記錄簽字,以示慎重敲響警鐘。

6、嚴格“三件寶“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的一次罰款5-30 元,不聽勸阻的,停止其作業(yè)。

安全網間隔一層搭設,必須牢固可靠,符合規(guī)范要求。

7、嚴禁酒后上班,不準打赤腳、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準高處向下扔物品,違規(guī)罰款5-30 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場所,電源裝置和危險地帶,要有護欄,夜間設紅燈示警。

9、特殊工種,如電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機械工等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準進行操作。

10、機械設備有漏電保護裝置和接零接地,施工電線架空搭設,不準線拖在地上,開關、插座集中在配電箱內,有防雨裝置由電工專職管理。

11、經常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每天上班試運行運轉后才能進入施工操作,嚴禁塔機等機械設備帶病作業(yè)。

12、易發(fā)生觸電事故地方和移動照明,使用36 伏低壓行燈。

13、攪拌臺、鋼筋制作場、木工制作場,必須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機、水泵操作和電工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作業(yè)。

14、木工房、庫房、工棚、廚房等臨時設施,配套足夠的滅火器材,掛有醒目的警示標志,嚴禁吸煙。

15、暑期施工,有相應的十滴水,清涼油等,防暑藥品,爆曬地點,應有遮蔭措施。對粉塵,有毒氣體有保護措施。

16、若發(fā)生安全事故,除積極挽救傷員和上報外,必須按“三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切實整改。

(三)項目工程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安全檔案資料是安全基礎工作之一,也是檢查考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治療和反映工作情況的重要依據,同時是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動態(tài),以便改進工作,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必須及時作好作全,真實反映情況。要作好的治療主要有:

(一) 工地的安全組織機構及崗位責任制;

(二)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制度;

(三)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四) 安全技術資料(計劃、措施)、交底、檢查驗收;

(五) 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包括違章作業(yè)的教育、處理);

6、 組安全工種人員上崗證復印件(編匯成冊,注明上、離崗時間和原因);

7、 獎罰資料;

8、 傷亡事故檔案;

9、 有關文件、會議記錄。

(四)安全檢查

1、 按《重慶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表》中的項目,逐一檢查。

2、 對安全管理基礎資料逐一核實,審查。

3、 作出評定、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意見。

4、 復查整改情況。

第3篇 某隧道工程安全質量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鐵路隧道工程安全質量管理,明確施工安全質量責任,細化安全質量管理控制措施,有效預防安全質量事故,確保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質量,依據鐵道部《關于進一步明確軟弱圍巖及不良地質鐵路隧道設計施工有關技術規(guī)定的通知》(鐵建設【2010】120號)、《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573-2010)、《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補充辦法》(京福安質【2010】409號)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隧道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構建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長效管理機制。

第三條隧道工程安全質量目標

1、隧道工程安全目標:杜絕因公死亡事故、杜絕嚴重塌方事故、杜絕爆炸事故、杜絕爆破物品丟失事故。

2、隧道工程質量目標:洞身開挖完整,無欠挖;錨桿、小導管、管棚、鋼拱架、噴射混凝土厚度、強度等符合設計及《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

洞身襯砌鋼筋、三肢鋼架、襯砌厚度、強度滿足設計及《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襯砌背后無脫空及不密實現象;襯砌表面色澤均勻、曲線圓順,整改輪廓清晰。砼接茬處無較大錯臺、跑?,F象;表面無蜂窩麻面,內實外美。

正洞和設備洞室襯砌不滲水,道床不積水,洞身范圍內無濕漬。

水溝流水坡面平順,水流通暢,不積淤堵塞。泄水孔排水通暢無堵塞。

洞門及附屬工程符合設計及《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

第二章施工安全控制

第四條分級督辦制度。

1、項目經理部根據隧道規(guī)模、地質復雜程度、工程風險等情況,將在建隧道劃分為重(難)點隧道和一般隧道,進行分級督辦管理,明確安全責任。

(1)重(難)點隧道主要指:長(特長)隧道及不良地質、軟弱圍巖、巖溶地質、高地應力或巖爆、斷層、高地溫、瓦斯、ⅳ級圍巖及以上隧道,如北山隧道、金鍋嶺隧道。

(2)一般隧道主要指:以ⅱ、ⅲ級圍巖為主的中小隧道,如梓坑1#、2#隧道。

2、每一座重(難)點隧道由項目經理部經理、項目總工為包保領導,安質部為包保責任部門;一般隧道由項目分部經理或常務副經理、項目總工為包保領導,項目分部安質部為包保責任部門;相應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和技術、管理人員按職責劃分進行包保。

3、項目經理部每15天對重難點隧道安全監(jiān)控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產持續(xù)穩(wěn)定。項目經理部每周對一般隧道安全監(jiān)控情況進行分析,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產持續(xù)穩(wěn)定。并建立每座隧道動態(tài)管理檔案,對隧道安全實行動態(tài)監(jiān)管。

第五條日常檢查制度

項目經理部根據責任分工,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并建立專門的《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1、項目經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對管段內所有重(難)點隧道施工進行重點檢查,每季度對管內所有隧道施工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將檢查和處理的情況及時填寫《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2、項目經理部分管領導每月不少于二次對管內所有重(難)點隧道施工進行重點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一般隧道施工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和處理的情況及時填寫《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3、項目經理部安質部建立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臺賬,每月不少于四次對重(難)點隧道施工進行重點檢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對一般隧道施工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和處理的情況及時填寫《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第六條檢查的重點和處理措施

1、隧道安全的檢查重點:設計開挖方案的實施情況、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質預報和監(jiān)控量測、初期支護(二次襯砌、仰拱施工)跟進進度和施工質量、地質情況是否與設計相符、瓦斯隧道的瓦斯監(jiān)測和通風、施工用電、火工品管理、應急預案及演練、安全員履行職責情況等。

2、對檢查出的問題在現場填發(fā)整改通知單,做好檢查記錄,提出處理和整改要求,并指定專人負責追蹤落實整改情況。

第七條定期通報制度

項目經理部要每月對標段內的隧道工程安全情況進行通報,主要內容為本標段上月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辦法、措施,下月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八條超前地質預測預報

超前地質預測預報是預防各類突發(fā)性地質災害的有效手段,各項目分部必須將超前地質預測預報納入正常施工工序,做到先探后掘,不探不掘,規(guī)避地質災害風險。

1、超前地質預測預報工作由局項目經理部的統(tǒng)一領導和組織,按照投標承諾和隧道施工需要配齊超前地質預報設備。成立以項目總工為組長的地質預測預報領導小組,成員由項目經理部工程、安質及項目分部相關技術人員組成。

2、工程開工前,由項目經理部組織制定隧道超前地質預報實施性方案,成立專業(yè)地質預測預報隊伍,嚴格按照設計地質要求實施超前地質預測預報。

3、項目分部專業(yè)地質人員每循環(huán)應對掌子面圍巖進行詳細的描述和記錄,并做出掌子面地質素描圖,地質工程師應對圍巖進行準確判斷。

4、對松散地層、淺埋地段、斷層破碎帶、富水及可能產生巖爆地段等不良地質地段,應采用地質預報系統(tǒng)、地質雷達、紅外線探測儀中的一種或幾種綜合方法,進行綜合地質預報,同時采用超前水平鉆探和超前水平炮孔方法進行精確預報圍巖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

5、地質描述與超前預報成果采取日常檢驗批驗收與專題報告相結合的資料收集模式進行管理。項目分部地質工程師每天采集地質素描、進行分析和匯總,并向項目技術負責人匯報;每周進行匯總,報項目經理部工程部,同時提報監(jiān)理單位核備;每兩周向設計單位和建設單位提供情況說明和圖件,并提供分段成果報告。

6、對地質條件與設計變化較大、可能產生地質災害或影響隧道施工安全的地段(斷層、節(jié)理密集帶,富水地段,不同巖性接觸帶等)所做的地質超前預報,要及時將專題預報成果交付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進行動態(tài)設計。情況緊急時,要及時采取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7、項目經理部工程部、安質部負責隧道超前地質預測預報的日常監(jiān)督和檢查工作,重點檢查超前地質預報人員和設備的配備、預報方案的實施和質量、隧道施工現場安全控制等情況,并將檢查結果納入每月綜合考核評比。

第九條現場安全管理要點

1、各項目分部在每個隧道洞口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專職負責施工安全監(jiān)控工作,規(guī)范做好施工情況記錄。隧道洞口應設置安全監(jiān)控室,安排專人負責進出入洞人員的登記掛牌工作,嚴格執(zhí)行出入洞人員登記制度。

2、軟弱圍巖隧道ⅳ、ⅴ、ⅵ級地段采用臺階法施工時,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⑴上臺階每循環(huán)開挖支護進尺ⅴ、ⅵ級圍巖不應大于1榀鋼架間距,ⅳ級圍巖不得大于2榀鋼架間距。

⑵邊墻每循環(huán)開挖支護進尺不得大于2榀鋼架間距。

⑶仰拱開挖前必須完成鋼架鎖腳錨桿(管),每循環(huán)開挖進尺不得大于3m。

⑷隧道開挖后初期支護應及時施作并封閉成環(huán),ⅳ、ⅴ、ⅵ級圍巖封閉位置距掌子面不得大于35m。

2、洞內支護堅持“隨挖隨支護”的原則。軟弱圍巖隧道ⅳ、ⅴ、ⅵ級圍巖初期支護封閉位置距離掌子面不得大于35m。鋼拱架架立時不得置于虛砟或松動石上,軟弱圍巖地段基底夯實加設墊板或加設墊塊楔緊。

3、軟弱圍巖隧道ⅳ、ⅴ、ⅵ級圍巖仰拱施做應緊跟,仰拱距開挖面距離宜控制在35m以內。二次襯砌應及時施作,二次襯砌距掌子面距離ⅳ級不得大于90m,ⅴ、ⅵ級圍巖不得大于70m。

4、隧道施工現場必須符合通風、照明、粉塵和有害氣體控制等作業(yè)環(huán)境標準,安全防護設施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到位。對長大隧道要進行專項通風設計,配足通風設備。對富水隧道、反坡施工隧道的洞內要認真做好抽排水工作,嚴禁洞內長時間積水。

5、隧道開工前,由項目經理部編制專項應急預案,經本單位分管領導簽認后報某公司備案,隧道施工現場應規(guī)范配備報警、救援、逃生等設施,嚴格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對作業(yè)人員進行逃生教育。

6、各項目分部要加強火工品管理。嚴格按照火工品管、用的相關規(guī)定,做好爆炸物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發(fā)料及爆破操作過程中的管理,項目分部經理必須每月、安質部負責人必須每半月對炸藥庫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

7、隧道施工采用的大型機械設備進場前必須檢驗合格,確保使用功能、安全可靠、狀態(tài)良好。

8、做好洞內交通組織。洞內運輸車輛限速行駛,作業(yè)地段車速一般每小時小于10公里,嚴禁超車。在襯砌臺車(或作業(yè)臺架)作業(yè)地段應設置慢行、警示標志。中心水溝檢查井要及時設置蓋板或明顯的警示標志。

9、各種電氣設備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安全隔離、安全警戒設施。電線路嚴禁搭靠或固定在易導電的金屬上。各種機械、金屬設備上所有照明及易發(fā)生電擊危險場所的照明和行燈應使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潮濕環(huán)境下行燈必須低于12v,并應有絕緣良好的手柄和護罩。

10、“八停工”

嚴格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對存在以下安全隱患之一的要立即停工整頓:

⑴擅自變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或變更審批手續(xù)不規(guī)范、安全防范措施不當;

⑵隧道襯砌滯后距離超標;

① 仰拱初支及仰拱距掌子面距離:ⅳ、ⅴ級及以上圍巖超過35m;

② 二次襯砌距掌子面距離:ⅳ級圍巖不超過90m,ⅴ、ⅵ級圍巖超過70m;

⑶沒有按照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實施超前地質預報;

⑷沒有按照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實施監(jiān)控量測;

⑸使用的大型機械未按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

⑹大型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辦法不規(guī)范或未落實;

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混亂;

⑻專職安全人員不到位或未按規(guī)定履行職責。

第三章隧道施工質量控制

第十條洞口及緩沖結構施工質量控制

1、隧道洞口的邊、仰坡應自上而下逐級分層開挖,并及時按照設計坡度進行一次性刷坡到位;開挖后應按照施工設計圖及時施作邊、仰坡加固支護,以確保邊仰坡的穩(wěn)定。

2、隧道洞口土石方施工完成后,應及時設置臨時環(huán)向天溝,且與洞口外排水系統(tǒng)連接暢通,臨時天溝可采用漿砌片石砌筑或立?,F澆混凝土,以截斷山體地表水沖刷洞口邊仰坡。

3、隧道進洞后,待洞口淺埋地段二襯結構襯砌后,應盡快施作洞口緩沖結構,以確保洞口邊仰坡的穩(wěn)定。

(1)洞口緩沖結構的外模必須采用拉桿和抱箍加固牢固,模板面板應光滑平整,模板間拼縫應緊密。洞口緩沖結構混凝土澆筑時應對稱分層澆筑,控制其澆筑速度,并加強振搗,防止過振。

(2)洞口緩沖結構混凝土澆筑時應對稱分層澆筑,應振搗密實,以確?;炷撩軐?洞口緩沖結構拆模后,應將拉桿鋼筋徹底切割完,并用水泥砂漿進行封閉;按照設計要求規(guī)范施作明洞結構的防水層。

(3)洞口緩沖回填時,回填料粒徑應滿足規(guī)范要求,分層對稱填筑,每層密實度滿足設計要求或規(guī)范要求。

(4)洞口緩沖回填完成后,應及時按照施工設計圖要求規(guī)范施作天溝等永久排水設施。

第十一條洞身開挖質量控制

1、應嚴格按照設計工法組織施工,開挖方法與圍巖級別相匹配;施工中不得擅自改變施工工法,若與圍巖級別不符時應按程序規(guī)定辦理變更手續(xù)。

2、洞身開挖應進行鉆爆設計,根據圍巖地質情況和爆破效果及時調整爆破方案或鉆爆參數,炮眼孔深允許偏差5cm、間距允許偏差5cm、外插角符合要求,眼底不超出開挖斷面輪廓線15cm,硬巖炮眼保存率≥80%,中硬巖≥60%。

3、嚴格控制隧道超欠挖,洞身、隧底輪廓、中線、高程應符合設計要求;圍巖完整、石質堅硬時,允許巖石個別突出部分侵入襯砌不大于5cm(每1m2不大于0.1m2);拱腳和墻腳以上1.0m范圍內嚴禁欠挖。

4、仰拱開挖

嚴格的控制仰拱開挖的長度、仰拱支護和襯砌厚度,并按 “挖機清底→人工鐵鏟清理→掃帚清掃→高壓風吹掃(無水情況)或高壓水沖洗(有水情況)”程序徹底清理仰拱基底殘余虛碴或松散層等,嚴格隱蔽檢查驗收程序,加強仰拱施工的過程監(jiān)控,防止仰拱底部出現虛碴而出現運營安全質量隱患。

5、光爆質量考核獎懲規(guī)定

(1)為了更好地在施工管段內開展光爆質量競賽活動,充分調動全體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參與隧道光爆質量控制的積極性,提升隧道質量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水平。根據集團公司《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及項目經理部《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本標段施工特點,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隧道光爆考核依據《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753-2010)相關規(guī)定。

(3)隧道光爆質量考核由項目經理部分管領導、工程部、安質部共3~4人組成項目經理部光爆質量考核小組,負責對本標隧道光爆情況進行考核。分部及施工隊有關人員組成配合小組,協(xié)助項目經理部光爆考核小組完成現場考核工作?,F場準備好2m直尺和激光斷面儀等測量儀器及工具。

(4)光爆考核對象為在建的隧道掌子面,考核范圍為本標段隧道施工的所有在建ⅱ、ⅲ級圍巖掌子面。

(5)考核辦法

①實行不定期檢查考核制度,采取百分制評分。

②檢查按附表中規(guī)定的相應內容進行檢查,考核總分為100分。

③每次考核以得分最高者排名第一,反之得分最低者排最后的一名。

(6)獎懲辦法

①實行獎罰對等的原則。如一次參評掌子面在6個(含6個)以下的,僅對項目經理部光爆考核排名第一的進行獎勵和排最后一名的進行處罰,獎勵和處罰標準均為20000元;如一次參評掌子面在6個以上的,對獲得項目經理部光爆考核第一名和第二名的進行獎勵,分別獎勵20000元、10000元;對獲得倒數第一名和第二名的進行處罰,分別罰款20000元、10000元;獲得其它名次的則不獎不罰。

②所有掌子面考核分均超過85分,按上述只獎不罰。

③若一個掌子面連續(xù)六個月獲得光爆質量考核第一名的,除按本條第1款獎勵外,并授予該施工隊《隧道光爆作業(yè)先進單位》,另獎勵100000元;若一個掌子面連續(xù)三個月光爆質量考核分低于85分,除按本條第1款處罰外,另加處罰50000元,并責令該施工隊退場。

第十二條洞身超前支護施工質量控制

1、超前長管棚施工質量控制

超前長管棚的規(guī)格型號、管徑、壁厚、長度,或打設角度、布設間距,或搭接長度、注漿等均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本標段超前長管棚設計參數

設置范圍

外徑

壁厚

材質

每環(huán)長度

環(huán)向間距

每環(huán)根數

外插角

搭接長度

壓注水泥漿液

鋼花管上鉆孔

拱部140°

ф89

5mm

熱軋無縫鋼管

10~15m

40cm

45根

≯12°

≮3m

水灰比1:1,注漿壓力0.5~1.0mpa

孔徑10~16mm、間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鉆孔的止?jié){段150cm

2、超前單層小導管施工質量控制

超前單層小導管的規(guī)格型號、管徑、壁厚、長度,或打設角度、布設間距,或搭接長度、注漿等均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本標段超前單層小導管設計參數

設置范圍

外徑

壁厚

材質

每環(huán)長度

環(huán)向間距

每環(huán)根數

外插角

搭接長度

壓注水泥漿液

鋼花管上鉆孔

拱部140°

ф42

3.5mm

熱軋無縫鋼管

4.5m

40cm或50cm

47或37根

5°~10°但≯10°

≮1.0m

水灰比1:1,注漿壓力0.5~1.0mpa

孔徑10mm、間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鉆孔的止?jié){段30cm;小導管口應設置止?jié){閥門,外露長度不宜小于30cm。

3、超前雙層小導管施工質量控制

超前雙層小導管的規(guī)格型號、管徑、壁厚、長度,或打設角度、布設間距,或搭接長度、注漿等均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本標段超前雙層小導管設計參數

設置范圍

外徑

壁厚

材質

每環(huán)長度

環(huán)向間距

每環(huán)根數

外插角

搭接長度

壓注水泥漿液

鋼花管上鉆孔

拱部140°

ф50

5mm

熱軋無縫鋼管

5.0m

30cm

59根

40°和5°~10°交錯布置

≮1.5m

水灰比1:1,注漿壓力0.5~1.0mpa

孔徑10mm、間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鉆孔的止?jié){段30cm;小導管口應設置止?jié){閥門,外露長度不宜小于30cm。

第十三條洞身初支期護施工質量控制

1、錨桿施工質量控制

拱部、邊墻錨桿的規(guī)格、直徑、長度、間距、角度等均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隧道開挖后,應及時初噴混凝土封閉圍巖,并及早施作拱部、邊墻錨桿。拱部、邊墻錨桿端部應設置錨墊板,錨墊板應與巖石密貼。

本標段隧道錨桿設計參數

圍巖級別

設置部位

砂漿錨桿

中空錨桿

直徑

長度

間距

每米

根數

直徑

長度

間距

每米

根數

ⅱa、ⅱb

拱部

φ22

2.5m

局部

4根

ⅲa、ⅲb、ⅲc

拱部

φ22

3.0m

1.2×1.5m

9.7根

ⅳa、ⅳb、ⅳc

拱部

φ22

3.5m

1.5×1.5m

7.7根

ⅴa、ⅴb、ⅴc

拱部

φ22

4.0m

1.5×1.5m

7.7根

ⅲc

邊墻

φ22

3.0m

1.2×1.5

6根

ⅳa、ⅳb、ⅳc

邊墻

φ22

3.5m

1.2×1.2m

7.5根

ⅴa、ⅴb、ⅴc

邊墻

φ22

4.0m

1.2×1.2m

7.5根

2、鋼筋網施工質量控制

(1)鋼筋網的鋼筋規(guī)格、直徑、間距、焊接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2)鋼筋網應在初噴混凝土后鋪掛,使其與噴射混凝土形成一體。

(3)采用雙層鋼筋網時,第二層鋼筋網應在第一層鋼筋網被混凝土覆蓋后鋪設,其覆蓋厚度不應小于3cm。

(4)鋼筋網搭接長度應為1~2個網格,并與錨桿有效連接,鋼筋保護層厚度不得小于2cm。

本標段隧道鋼筋網設計參數

圍巖級別

設置部位

直徑

間距

ⅲa、ⅲb

拱部

φ6

25×25cm

ⅲc

拱墻

φ6

25×25cm

ⅳa、ⅳb、ⅳc

拱墻

φ6

20×20cm

ⅴa、ⅴb、ⅴc

拱墻

φ6

20×20cm

3、鋼架施工質量控制

(1)鋼架加工后的結構尺寸、形狀應符合設計要求,經試拼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連接鋼板的螺栓孔必須采用機械鉆孔,不得采用氣焊成孔。

(2)鋼架應置于牢固的巖面上,嚴禁置于虛碴或松散層上,安裝時要求上下垂直、間距均勻且符合設計要求,及時打設鎖腳錨管[鎖腳錨管φ50/壁厚3.5mm/長5m],并采用φ22的u形鋼筋與鋼架有效焊接;中、下臺階開挖后應及時施作鋼架,防止上臺階鋼架長時間懸空;格柵鋼架地段,其底部應設置通長的支承槽鋼,以確保格柵均勻受力,防止不均勻沉降。

(3)沿鋼架外緣每隔2m用鋼楔或混凝土預制塊楔緊,鋼架應全部被噴射混凝土覆蓋,其保護層厚度不得小于3cm。

本標段鋼架設計參數

圍巖級別

設置部位

格柵鋼架

型鋼鋼架

連接角鋼

連接鋼板

連接孔

連接螺栓

支承槽鋼

ⅲc

拱墻

按1.2m縱向間距設置φ22@140cm

∠100×80×8×200

4個φ26

m24×60

[25a

ⅳa

拱墻

按1.0m縱向間距設置φ22@160cm

∠100×80×8×200

4個φ26

m24×60

[25a

ⅳb

全環(huán)

按1.0m縱向間距設置φ22@180cm

∠100×80×8×200

4個φ26

m24×60

[25a

ⅳc

全環(huán)

按0.8m縱向間距設置ⅰ20a型鋼

270×260×16(a、b接頭)、270×260×16(c接頭)

4/6個φ29

m27×80

ⅴa

全環(huán)

按0.6~0.8m縱向間距設置hw150型鋼

320×210×16(a、b接頭)、340×320×16(c接頭)

4/6個φ29

m27×80

ⅴb

全環(huán)

按0.6m縱向間距設置ⅰ22a 型鋼

280×280×16(a、b接頭)、280×470×16(c接頭)

4/6個φ29

m27×80

ⅴc

全環(huán)

按0.6m縱向間距設置hw175型鋼

340×235×16(a、b接頭)、340×380×16(c接頭)

4/6個φ29

m27×80

4、噴射混凝土施工質量控制

(1)噴射混凝土必須采用濕噴工藝組織施工,禁止采用干噴施工工藝。

(2)初噴混凝土應在開挖后進行,厚度不小于4cm。初噴混凝土噴射時應先填平巖面較大凹洼處,初噴面應大致順。

(3)復噴混凝土應在鋼筋網及鋼架安裝后及時進行,未設鋼筋網及鋼架時應及時復噴至設計厚度。

(4)噴射作業(yè)應分段、自下而上連續(xù)進行;噴射角度應與受噴面垂直,噴嘴與受噴面的距離宜為0.6~1.8m。

(5)噴射作業(yè)應變換噴嘴角度和與受噴面的距離,將鋼架、鋼筋網背后噴填密實,必要時應在鋼架和初期支護后注漿充填。

(6)噴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

應符合d/l≤1/10的要求(d為初支基面相鄰兩凸面凹進去的深度,l為基層相鄰兩凸面間的距離,且l≤1m)。

(7)滲漏水處治

小股水或裂隙滲漏水用巖面注漿或導管引排后再噴射混凝土,大股涌水采用注漿堵水后再噴射混凝土;大面積潮濕巖面采用粘結性強的混凝土噴射,可通過添加外加劑、摻和料改善混凝土性能。

本標段噴射混凝土設計參數

圍巖級別

拱墻噴射混凝土

仰拱噴射混凝土

噴射砼厚度

設計強度

噴射砼厚度

設計強度

ⅱa、ⅱb

5cm

c30

ⅲa、ⅲb

15cm

c30

ⅲc

20cm

c30

ⅳa

25cm

c30

10cm

c30

ⅳb、ⅳc

25cm

c30

25cm

c30

ⅴa、ⅴb、ⅴc

28cm

c30

28cm

c30

第十四條防排水施工質量控制

1、基面處理

防水施工前應檢查開挖斷面凈空尺寸,埋設鋼筋頭設置噴射砼厚度標志,局部超挖處打設錨桿和掛設鋼筋網進行復噴,清除危巖及松散巖層,用高壓水或高壓風沖洗或吹凈受噴面;鋼筋網、注漿管頭、錨桿等凸出部位先切斷后用錘鉚平,再用砂漿抹平。

2、土工布鋪設

(1)土工布采用帶熱塑性圓墊圈(暗釘圈)的射釘固定,拱部0.5~0.8m,邊墻0.8~1.0m,底部1.0~1.5m呈梅花型排列,左右上下成行固定;

(2)土工布搭接寬度不小于50mm,一般僅設環(huán)向接縫,長度不夠時設軸向接縫應確保上部(靠近拱部的一張)應用下部(靠近底部的一張)緩沖層壓緊,并使緩沖層與噴射混凝土表面密貼,鋪設的緩沖層應平順、無隆起、無褶皺。

3、防水板鋪設

(1)防水板從下向上環(huán)向鋪設,下部防水板必須壓入上部防水板;

(2)防水板采用熱合器固定,使防水板融化后與塑料熱墊圈粘結牢固;

(3)在凹凸較大及拱頂的基面上加密固定點;

(4)采用熱焊機雙焊縫焊接,兩幅防水板焊接搭接寬度不小于15cm,單條焊縫有效焊縫寬度不小于15mm,采用充氣法檢查;

(5)鋪設防水板的基層應平整,搭接寬度應符合要求,防水板的接縫應與二襯端頭錯開1.0~2.0m;

(6)鋼筋焊接作業(yè)時設臨時擋板防止機械損傷和電火花灼傷防水板;

(7)防水板鋪設無烤焦、焊穿、假焊和漏焊,焊縫連續(xù),表面平整光滑,無波形斷面。

4、排水盲管安裝

(1)初支與二襯間設hdpe50單壁打孔波紋管,每8m一環(huán);邊墻外側防水板底端縱向設hdpe107/93雙壁打孔波紋管,每10m一段,直接與側溝相連通;

(2)環(huán)向、縱向、橫向排水盲管采用變徑三通連接牢固;預留的泄水孔內緣應距二襯施工縫距離不得小于30cm,二襯施工縫兩側泄水孔的位置、標高應一致;

(3)用土工布包裹盲管,用扎絲捆好,用管卡固定后再無砂混凝土;

(4)預留的泄水孔應防止出現倒坡、施工縫兩側標高不一、未設置變徑三通連接管、堵塞等病害出現;

(5)地下水豐富地段,在噴射混凝土間埋設排水半管或線型排水板,形成暗埋、永久式排水通道系統(tǒng),將水引排至縱向排水管或通過盲溝引入排水溝排出。

5、止水帶安裝

(1)橡膠止水帶接頭采用熱硫化連接方式,搭接長度不小于10cm,粘結縫寬不小于50mm;

(2)止水帶采用熱焊連接,接縫平整,不得有裂口和脫膠,止水帶中心線與施工縫中心重合,無扭曲現象;

(3)沿襯砌環(huán)線每隔0.5~1.0m在端頭模板上鉆ф12mm鋼筋孔,將鋼筋卡穿過擋頭模板,內側卡緊止水帶的一半,另一半止水帶平靠在擋頭上,待混凝土凝固后拆除擋頭板,將止水帶拉直,然后彎曲鋼筋使其卡緊止水帶;

(4)止水帶端頭設置背托鋼筋通過穿板鐵絲將鋼筋卡與其連接牢固。

第十五條二次襯砌施工質量控制

1、仰拱填充不得與仰拱同時澆筑,仰拱頂面應高于填充面,防止填充混凝土侵入二襯;仰拱與矮邊墻整體立模澆筑,矮邊墻應預留接茬鋼筋[應在施工縫處埋設直徑不小于16mm的接茬鋼筋,埋入深度和露出長度均不小于鋼筋直徑的15倍,間距不大于20cm,使用光面鋼筋時兩端應設置半圓形標準彎鉤,使用帶肋鋼筋時可不設彎鉤];矮邊墻頂應規(guī)范埋設縱向止水帶。

2、二襯應在圍巖和初支變形趨于穩(wěn)定后進行施作[即隧道周邊變形速率明顯下降并趨于緩和;或水平收斂(拱腳附近7d平均值)小于0.20mm/d、拱部下沉速度小于0.15mm/d;或施作二襯前的累計位移值達極限位移值的80%以上],二襯鋼筋搭接必須采用機械連接,其接頭設置、鋼筋安裝質量應符合規(guī)范和設計要求,鋼筋外側應設置不小于4個/m2同標號混凝土墊塊[梅花型布置],鋼筋保護層厚度為5cm。

3、采用注漿導管法(預留注漿孔法、縱向預留管道法)或防水板焊接注漿底座法進行拱頂回填注漿,拱頂回填注漿在二襯混凝土強度達到100%后施作。

本標段二次襯砌設計參數

部位

圍巖級別

ⅱa

ⅱb

ⅲa

ⅲb、ⅲc

ⅲb、ⅲc

ⅳa、ⅳb

ⅳc

ⅴa

ⅴb、ⅴc

拱墻

c30、厚35cm

c30、厚40cm

底板

c35、厚30cm,鋼筋:縱ф10@200、橫ф14@250、拉ф8@200

c35、厚35cm,鋼筋:縱ф10@200、橫ф14@250、拉ф8@200

全環(huán)

c30、厚35cm

c30、厚40cm

c30、厚40cm

c35、厚40cm

c35、厚45cm,鋼筋:豎ф20@200、縱ф12@250、拉ф8@250

c35、厚50cm,鋼筋:豎ф20@200、縱ф14@250、拉ф8@250

c35、厚50cm,鋼筋:豎ф22@200、縱ф14@250、拉ф8@250

第十六條“四電”接口施工質量控制

1、槽道安裝應精確定位,臺車就位前、后應仔細復核其安裝位置和加固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澆筑二襯混凝土。

2、臺車就位后,應仔細檢查槽道的嵌入誤差和加固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澆筑二襯混凝土。

3、臺車移動前,應派專人檢查槽道固定螺栓是否已拆除,固定螺栓未拆除前不得隨意移動二襯臺車。

4、輕拿輕放、側位堆放槽道,禁止放置重物;槽道固定時,應防止電焊燒傷等。

5、綜合接地鋼筋應與二襯內鋼筋焊接牢固,其焊接長度符合設計要求,不得采用點焊。

6、無二襯鋼筋地段,應采用短錨桿固定綜合接地鋼筋,間距合理。

第十七條監(jiān)控量測施工質量控制

1、ⅱ級圍巖視具體情況確定間距但不得大于50m、ⅲ級圍巖不得大于30m、ⅳ級圍巖不得大于10m、ⅴ級圍巖不得大于5m;監(jiān)控量測點必須及時埋設,開挖支護后2h內讀取初始數據;監(jiān)控量測點設置標識牌,標示里程、設點時間、責任人等相關信息。

2、量測頻率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位移速度≥5mm/d時,2次/d;位移速度在1~5mm/d時,1次/d;位移速度在0.5~1mm/d時,1次/2~3d;位移速度<0.5mm/d時,1次/7d],及時對數據進行分析,指導施工;拱頂下沉、水平收斂速率達5mm/d或位移累計達100mm時,應暫停掘進,并及時分析原因,采取處理措施。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八條獎勵

按《某項目經理部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和《某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獎勵執(zhí)行。

第十九條處罰

1、洞口工程

(1)若發(fā)現隧道洞口邊仰坡工程未自上而下逐級開挖支護,未及時完成洞口邊仰坡加固、防護及排水工程之任一項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2)若發(fā)現隧道洞口未按設計完成超前支護后進行正洞施工,或洞口段未及時形成封閉成環(huán),或采用長臺階施工之任一項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2、超前地質預報

(1)隧道超前地質預報的責任主體為項目分部,若發(fā)現超前地質預報未配備專業(yè)人員組織實施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2)若發(fā)現巖溶及富水破碎斷層地段未采用以水平鉆探為主的綜合超前地質預測預報,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3)隧道開挖時未按規(guī)定每循環(huán)施做超長炮孔的,責令停工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3、隧道開挖

隧道軟弱圍巖ⅳ、ⅴ、ⅵ級圍巖地段采用三臺階法施工時:

(1)若發(fā)現上臺階每循環(huán)開挖支護進尺ⅴ、ⅵ級圍巖大于1榀鋼架,ⅳ級圍巖大于2榀鋼架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進行鋼架和錨噴施工,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2)若發(fā)現邊墻每循環(huán)開挖支護進尺大于2榀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進行鋼架施工,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3)若發(fā)現仰拱開挖前未完成鋼架鎖腳錨桿(管)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補打鎖腳錨桿(管),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5萬元。

(4)若發(fā)現隧道開挖后初期支護未及時封閉成環(huán),或ⅳ、ⅴ、ⅵ級圍巖封閉位置距掌子面距離大于35m之任一項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施作未封閉地段的初期支護,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20 萬元。

4、初期支護

(1)ⅳ、ⅴ級圍巖隧道采用三臺階法施工時,若發(fā)現未設置鎖腳錨桿(管)等控制拱(墻)腳位移的措施;或ⅴ級圍巖隧道采用三臺階法施工時,未設置橫向支撐(采用型鋼,縱向每2榀設1處)、或無臨時仰拱之任一項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進行鎖腳錨桿(管)、橫向支撐或臨時仰拱施作,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2)格柵、型鋼拱架10m范圍內間距超標的,責令停止掌子面施工,及時在超標地段增設格柵、型鋼拱架,加強支護,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3)若發(fā)現鋼架背后、初支端頭、臺階接頭有空洞,或鋼架背后、初支端頭、臺階接頭采用木板、石棉瓦或其他材料進行擋噴或加填片石之任一項時,責令立即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4)若發(fā)現初期支護噴射面的平整度和設計厚度不符合設計要求,或鋼架間未噴射平整而形成肋排之任一項時,責令立即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5)噴射混凝土必須采用濕噴工藝,若發(fā)現采用干噴機或干濕兩用設備進行噴射作業(yè)時, 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50萬元,已施作的噴射作報廢處理。

5、監(jiān)控量測

(1)隧道監(jiān)控量測應作為關鍵工序納入現場施工組織,若發(fā)現隧道監(jiān)控量測未配置專業(yè)人員或未經培訓后上崗,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5萬元。

(2)若發(fā)現隧道拱頂下沉和凈空變化的量測斷面間距:ⅳ級圍巖大于10m、ⅴ級圍巖大于5m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5萬元。

(3)若發(fā)現隧道淺埋、下穿建筑物地段,地表未設置監(jiān)測網實施監(jiān)測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4)若發(fā)現隧道拱頂下沉、水平收斂率達5mm/d或位移累計達100mm,未暫停施工、或未及時分析原因、或未采取處理措施之任一項時,責令停工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6、二次初砌

(1)仰拱未及時施作,仰拱距離掌子面ⅳ、ⅴ、ⅵ級圍巖超過35m,責令停止掘進,立即施作仰拱,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20萬元。

(2)二襯未及時施作,二襯距離掌子面ⅳ級圍巖超過90m,ⅴ、ⅵ級圍巖超過70m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施作二襯,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0萬元。

7、局項目經理部對上述要求每月檢查不少于三次,對違反規(guī)定施工的,每次按上述規(guī)定處罰,罰金在當期工程計量支付中予以扣除。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行業(yè)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條例及《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573-2010)、《京??瓦\專線安徽有限責任公司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京福安質【2009】95號)、《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補充辦法》(京福安質【2010】409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某項目經理部安質部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4篇 工程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嚴格貫徹國家、行業(yè)的相關規(guī)定、標準,明確集團總部、區(qū)域公司、項目部對工程安全的責任,制訂本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于工程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

第3條 本辦法主要依據: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出自五洋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3.《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安全、質量、設備檢查流程》

4.《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范》(gb 50656-2022)

5.《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6.《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第4條 主要職責。

1.集團工程管理中心:負責對區(qū)域公司工程安全管理的監(jiān)督、指導,負責對項目部工程安全的抽查。

2.區(qū)域公司工程部:負責對項目部工程安全的監(jiān)督、檢查。

3.項目部:負責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遵守各項與安全相關的規(guī)定。

第二章 安全方針和安全目標

第5條 安全方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6條 安全目標。集團公司領導制定出年度安全目標;集團工程管理中心負責對集團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標進行量化,并分解到各個區(qū)域公司;各區(qū)域公司接到下發(fā)的安全目標,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策劃方案,將目標落實到各項目部;各項目部是安全目標的實施者,負責在項目工程的建設過程中落實各項方案,最終完成下達的安全目標。

第7條 指導原則。安全目標的達成過程要做到層層落實,集團工程管理中心主要負責管理監(jiān)督,策劃完成集團公司的安全目標,區(qū)域公司主要負責生產監(jiān)督,策劃完成本區(qū)域公司的安全目標,項目部主要負責生產實施,在區(qū)域公司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完成項目的安全目標。

第三章 項目開工

第8條 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每個工程開工前,根據施工項目結構、施工環(huán)境、施工條件,項目部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和工地安全員編制好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區(qū)域公司對“安全生產條件備案表”核準后,上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批準實施,未經批準一律不準開工。

第9條 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經過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遇到因條件變化或考慮不周必須變更措施內容時,應經由原編制、審批人員辦理變更手續(xù),否則不能擅自變更。

第10條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審批。項目部負責制訂每一項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在開工前把編制好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送交區(qū)域公司進行審批,所有工程安全專項方案應經集團企業(yè)技術中心和總工審批,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經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后才可以實施。

第11條 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再上崗。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項目部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針對施工實際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既有總體交底又要交底到班組及特殊作業(yè)人員。具體規(guī)定可參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第12條 建立安全應急預案。項目部負責建立應急預案機制,落實應急措施責任人員、相關聯(lián)絡機構、應急措施費,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改進。

第四章 安全檢查

第13條 檢查的職責。

1.集團工程管理中心:負責對區(qū)域公司安全管理體系運行、安全管理行為的監(jiān)督檢查以及對項目部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抽查。

2.區(qū)域公司:負責對所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與指導。

3.項目部:負責工程建設安全的保證與自查。

第14條 檢查的頻度。

1.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實施每季度大檢查,檢查范圍全年覆蓋集團公司所有區(qū)域公司,抽查部分項目部。

2.區(qū)域公司:對所屬所有項目部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同時組織不定期的各項專項檢查。

3.項目部:對建設中的工程實施經常性的自檢。項目負責人組織一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安全員負責每日安全巡查。

第15條 檢查的方法?,F場安全檢查、文件、資料檢查。

第16條 檢查的內容。

1.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對區(qū)域公司的檢查內容:

①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的執(zhí)行;

②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支持性文件的實施和各種專項檢查;

③崗位職責的落實和目標的實現;

④對整改要求的落實。

對區(qū)域公司的安全管理實施檢查,包括區(qū)域公司對所屬項目部安全檢查的頻次和整改記錄,以及區(qū)域公司對安全目標的落實情況;

2.區(qū)域公司對項目部的檢查內容:

①項目安全管理策劃結果的實施;

②對本企業(yè)、發(fā)包方或監(jiān)理方提出的意見和整改要求的落實;

③合同的履行情況;

④安全目標的實現。

第五章 安全整改

第17條 安全問題識別。參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第18條 安全問題整改。一旦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安全問題,檢查方向被檢查方開具《安全整改單》,并留存記錄,作為整改回復的依據。

第19條 安全整改原則。按三定(定員、定時、定措施)原則進行整改。

第20條 安全整改流程。參照質量整改流程。

第21條 責任明確。

1.集團工程管理中心:監(jiān)督區(qū)域公司的安全管理行為。

2.區(qū)域公司:督促項目部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實,負責安全整改的封閉以及安全問題的總結和后續(xù)預防措施監(jiān)督實施。

3.項目部:落實安全整改措施,保證安全整改的完成及避免后續(xù)類似安全問題的再發(fā)生。

第22條 整改落實。參照質量整改落實。

第六章 安全驗收

第23條 驗收標準。

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

3.《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第24條 一般分項分部工程安全驗收。分項、分部工程完成后,項目部的施工班組進行“三檢”,在此基礎上由項目部的安全負責人、項目經理進行評定驗收合格后報監(jiān)理單位。

第25條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驗收。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項目部應定員根據專項方案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施工作業(yè)的監(jiān)督檢查,完成后在項目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jiān)理單位進行聯(lián)合檢查,同時上報區(qū)域公司,區(qū)域公司應對驗收結論進行確認并記錄在案。

第七章 安全管理活動評價

第26條 檢查評價和年度評價可參照質量管理活動評價。

第八章 總結

第27條 集團工程管理中心要組織區(qū)域公司和項目部負責安全管理的人員進行討論總結,對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總結經驗,推廣學習,每次總結經驗要填寫《安全總結記錄表》,存檔以備查閱。

第九章 附則

第28條 本辦法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負責起草、修訂、監(jiān)督執(zhí)行及解釋。

第29條 本辦法經集團高層經營班子會議審議通過,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30條 附件:(1)工程安全檢查整改通知單;(2)安全總結記錄表。

第5篇 基建工程安全質量檢查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黑龍江省電力有限公司基建系統(tǒng)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檢查工作,加強建設單位是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責任主體的作用,強化建設單位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安全質量管理與考核的主導地位,深入開展基建現場安全質量工作,依據國家電網公司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黑龍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所屬各建設單位及其他參建單位;適用于黑龍江省電力公司投資建設的66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輸變電建設工程。

第二章 制定依據

第三條 本辦法主要依據《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電網辦[2005]474號)、《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國家電網工[2003]168號)、《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國家電網公司企業(yè)標準q/gdw250-2009)、《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理管理辦法》(國家電網基建[2007]302號)文件。

第三章 檢查體系及職責

第四條 檢查體系按省公司基建部、建設管理單位業(yè)主項目部及現場工程項目部三個層次建立。

第五條 省公司基建部作為公司基建安全質量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制定和宣貫,對重要現場的抽查和指導。

第六條 建設單位業(yè)主項目部作為基建安全質量檢查主體,負責貫徹執(zhí)行本辦法,對所有所轄項目工程進行周期性、計劃性檢查指導,對施工單位整改落實進行督導。

第七條 現場工程項目部作為基建安全質量自檢自查主體,包括項目監(jiān)理部和施工項目部兩部分。

監(jiān)理項目部負責對整個施工過程中安全質量的監(jiān)理,對施工單位檢查整改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和反饋,實現對施工安全質量的有效控制;施工項目部負責整個施工過程安全質量管理和控制,是檢查整改落實的實施主體。

第四章 檢查流程及要求

第八條 檢查實行公司基建部抽查、建設管理單位業(yè)主項目部檢查、現場工程項目部自查的方式。

第九條 建設管理單位業(yè)主項目部應每月安排檢查計劃,原則上每月不低于2次進行檢查。建設管理單位主管基建領導和基建部主管領導每月應定期或不定期參加檢查。每月25日前各建設單位應將本月安全檢查情況上報公司基建部。

第十條 省公司基建部針對黑龍江地區(qū)在建項目實際情況,根據各建設單位每月上報的檢查情況,于次月安排部分在建施工現場進行突擊抽查。抽查組由基建部相關人員和臨時抽調的部分建設單位相關人員組成,重點檢查現場安全質量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措施和標準的落實情況,對上月檢查出的問題整改反饋情況等。

第十一條 省公司基建部組織的檢查反饋以兩種形式相結合。一是檢查后立即進行現場反饋;二是在檢查后將不符合整改通知單經建設單位業(yè)主項目部下發(fā)給現場施工項目部。建設單位業(yè)主項目部組織的檢查反饋應參照省公司做法進行。

第十二條 施工項目部應對省公司基建部或建設單位業(yè)主項目部檢查出的問題及時安排整改,并由監(jiān)理項目部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后,添寫不符合整改反饋單上報建設單位業(yè)主項目部,省公司基建部檢查整改反饋應由建設單位業(yè)主項目部檢查確認后上報公司基建部。對整改不合格或反饋內容較差的要退回重新整改后再上報。

第十三條 從檢查整改通知單下發(fā)到反饋上報時間為7天。反饋內容應包括對整改通知單所列問題整改情況的逐條描述,配以不低于200萬像素不高于300萬像素的對應數碼照片,一張照片不能完全說明的可拍攝多張照片予以說明;對不能整改完成的要說明原因并列出整改完成時間。

第十四條 下發(fā)整改通知單、整改情況的反饋均以電子文檔形式。

第十五條 各級檢查要結合當時在建項目施工季節(jié)、施工進度等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檢查計劃。檢查內容應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環(huán)節(jié),解決重要問題,確保取得實效。各建設單位業(yè)主項目部必須對工程項目各重要作業(yè)工序安排檢查計劃,對重大工序轉接,如工程項目開工,土建交付安裝,安裝交付調試以及整套啟動應重點把關,必要時可安排多次復檢。

第五章 檢查標準

第十六條 檢查依照國家電網公司及省公司相關規(guī)程、規(guī)定、制度中相關安全質量管理要求進行,主要包括:

1.《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國家電網工[2003]168號)

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部分1997版)

3.《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架空電力線路2004版)4.《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國家電網公司企業(yè)標準q/gdw250-2009)

5.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理管理辦法》(國家電網基建[2007]302號)

6. 《輸變電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實施管理規(guī)程 》(q / gdw 248.2 - 2008)

7. 《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施工工藝手冊》(基建質量[2006]135號)

8. .國家電網公司企業(yè)標準:1000kv及以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系列規(guī)程

9《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建設創(chuàng)優(yōu)規(guī)劃及細則編制綱要》(基建質量[2007]89號文)

第六章 考核與獎懲

第十七條 各建設單位應依據本辦法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基建安全質量檢查考核與獎懲實施細則,在檢查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真正起到監(jiān)督、激勵各參建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安全質量管理主動性、自覺性的作用。

第十八條 省公司基建部抽查的現場,若檢查后仍存在重復問題或問題未整改,省公司將在“電網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簡報”中予以通報。

第十九條 省公司基建部對各建設單位每月上報的檢查情況進行考核,對不及時上報或檢查不認真的單位在“電網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簡報”中予以通報,并在年度基層單位業(yè)績考核中對未及時上報月度檢查情況的扣0.1分/次。

第二十條 各建設管理單位應針對省公司基建部抽查后的現場及時組織整改,省公司基建部將對整改反饋情況進行考核,在年度基層單位業(yè)績考核中對未及時反饋檢查整改情況的扣0.1分/次。

第二十一條 省公司基建部抽查的項目若被停工的將在質量評級考核中一次扣減5分/項目·次,并對項目所在建設單位在年度基層單位業(yè)績考核中扣0.5分/項目·次。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黑龍江省電力有限公司基建部 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6篇 直流輸電肇慶換流站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貴廣直流輸電工程肇慶換流站工程建設安全管理,依據國家現行的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特制定《貴廣直流輸電工程肇慶換流站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第二條為了加強貴廣直流輸電工程肇慶換流站工程建設安全管理,依據國家現行的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特制定《貴廣直流輸電工程肇慶換流站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凡參加貴廣直流輸電工程肇慶換流站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和執(zhí)行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如有與國家現行的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相抵觸之處,以國家現行的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為準。

第二章建設工程安全方針與目標

第四條貴廣直流輸電工程肇慶換流站建設工程安全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第五條貴廣直流輸電工程肇慶換流站建設工程安全目標是實現“零”事故。

第三章建設工程安全保證體系的建立與實施

第六條貴廣直流輸電工程肇慶換流站現場建設管理部會同各參建單位成立工程安全委員會。對整個工程建設的安全工作進行協(xié)調和指導,但不承擔國家規(guī)定的由各參建單位應負的工程。

第七條由現場建設管理部負責起草、制定《貴廣直流輸電工程肇慶換流站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作為肇慶換流站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指導性文件分發(fā)各參建單位嚴格執(zhí)行。

第八條項目監(jiān)理部應把工程建設安全作為重要的監(jiān)理內容,應按監(jiān)理規(guī)范的要求,認真編制安全監(jiān)理制度.

第九條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之前,應成立以項目經理為工程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工程安全管理機構,三級安全網健全,配備專職安全員,負責日常的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條施工項目部應建立各級工程建設安全責任制,制定各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和崗前培訓制度,編制日常的工程安全管理活動計劃。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應制定出《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不能以包代管。

第十二條施工項目部在工程開工以前向項目監(jiān)理部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應提交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于專業(yè)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提交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經項目監(jiān)理部審查批準后,才能開工。

第四章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第十四條現場參建各方每周召開一次協(xié)調會,施工現場每周的安全情況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將以會議紀要的形式向現場參建各方通報。

第十五條項目監(jiān)理部應按《監(jiān)理規(guī)范》的要求,編制《安全監(jiān)理工作程序》和安全監(jiān)理工作流程圖分發(fā)施工單位有利于雙方開展工作,同時報現場建管部備查。

第十六條認真加強工程建設安全的日常管理,監(jiān)理工程師應按《安全監(jiān)理工作程序》的要求,以巡查,抽查和檢查的形式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監(jiān)控。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提醒施工單位,并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改。

第十七條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現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施工人員違規(guī)操作行為等不安全因素時,有權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進行停工整改,直到不安全因素解除后,才能開工。

第十八條凡進入貴廣直流輸電工程肇慶換流站工程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由項目監(jiān)理部審查施工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持證情況和崗前培訓情況,不允許無證上崗或沒有培訓就上崗的行為出現。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按《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應在施工現場及其周圍的懸崖,陡壩、深坑、高壓帶電區(qū)等危險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圍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及其周圍的排水設施必須暢通,特別是高邊坡外應有足夠的截水溝和排水溝,保證雨水和山洪的順利排泄。

第二十二條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和危險物品應有專門的管理規(guī)定和儲存場地、保管措施。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制定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現場的各種電器設備必的絕緣和可靠的接地;用電線路應按規(guī)范要求搭設;現場用電應由電工統(tǒng)一配送,其它人員不得任意搭接;夜間施工必須有電工值班。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制定現場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辦法。嚴禁施工機械設備帶病作業(yè)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應加強現場防火災管理,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對油庫、材料堆場等重點防火部位應懸掛明顯的防火警示牌、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其它部位也應配備相應的防火設施。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注意季節(jié)性施工安全,并應有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如夏季施工應注意防暑降溫;汛期施工應有防汛措施。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應制度化,應層層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并認真作好記錄。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制定日常的安全巡查制度,保證現場安全隱患及早發(fā)現,及時排除。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加強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宣傳工作,努力提高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營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環(huán)境。

第五章安全檢查

第三十條每季度由項目監(jiān)理部組織現場參建各方對整個工程建設項目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先檢查施工現場,再開安全情況分析、總結會議,最后形成會議紀要分發(fā)現場參建各方整改落實。

第三十一條南電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通知要求的工程安全大檢查,由項目監(jiān)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并應

有會議紀要等有關檢查情況記錄。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除進行日常的安全巡查外,項目部一級每半個月或一個月應組織一次安全自查。并應針對工程施工的不同特點不同階段,組織相應的專項安全檢查,以上自查情況和檢查記錄應以書面的形式報工程安全委員會備查.

第六章工程安全統(tǒng)計和安全事故的處理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guī)定做好施工現場安全情況的統(tǒng)計和匯報工作。施工單位每月施工月報應含有本月的現場

安全情況統(tǒng)計報表。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應制定工程安全事故應急措施,一旦發(fā)生工程安全事故應立即組織現場人員積極搶救受傷人員和財

產物資,并妥善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有關方面調查取證。

第三十五條一般性工程安全事故,由工程安全委員會按照工程安全事故處理程序和“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發(fā)生重大工程安全事故時,由工程安全委員會按照工程安全事故類別和等級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第七章其它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布置和現場文明施工應科學規(guī)劃,統(tǒng)籌布置,爭創(chuàng)文明樣板工地。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在進行工程建設的同時,應注意保護周圍的生態(tài)環(huán)境。

第三十八條鼓勵現場各參建單位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加強對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

第八章獎懲

第三十九條建設單位將按南方電力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對實現了工程建設安全目標的現場參建各方進行獎勵。

第四十條當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建設單位將按南方電力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事故責任方的責任。

第7篇 輸變電工程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管理辦法

一、目的

施工作業(yè)票是針對某一施工單元的施工力量組織、危險點分析和預控、施工責任落實而編制的現場施工作業(yè)許可文件,是安全施工的基礎和保證,是施工前的最后一道技術保證措施,是施工作業(yè)指導書有關要求和措施的具體體現,也是班組建設的重要內容。為強化輸變電工程施工班組作業(yè)工作基礎,嚴格作業(yè)票的編制執(zhí)行與考核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管理辦法編制依據

1、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

2、現行施工工作票管理制度。

三、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編制原則

1、施工作業(yè)票是施工作業(yè)指導書有關要求和措施的具體體現;除執(zhí)行安全施工專項方案以外的施工作業(yè),均執(zhí)行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制度。輸變電工程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的作業(yè)項目(包括但不限于)見附錄一;

2、對于附錄一以外的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危險作業(yè)項目,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經審批后執(zhí)行;

3、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必須針對施工的特點指出危險點和控制環(huán)境與對策、根據人員和機械(機具)配備提出保證安全的措施,針對工業(yè)衛(wèi)生、環(huán)境條件,提出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標準,提出出現危險及緊急情況時的針對性預防及應急措施,并應有對質量控制的要求。輸變電工程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的格式見附錄二;

4、涉及已交運行單位管理的變電站、線路和設備的有關施工作業(yè),必需執(zhí)行運行單位規(guī)定,按運行單位對作業(yè)票的要求進行。

四、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的編制

1、企業(yè)安全質量管理部門(或具體施工項目部)按照“安全施工作業(yè)票(格式)”(見附錄二),根據安全質量控制、危險源、危險點辨識、環(huán)境因數及控制措施的常規(guī)要求,編制輸變電工程各施工工序的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的基本內容,履行相應的審核批準程序后下發(fā)施工項目部(班組),作為班組填寫作業(yè)票的依據;

2、輸變電工程施工項目(見附錄一)和其他應當按照作業(yè)票組織施工的項目必需編制填寫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3、企業(yè)(或項目部)下發(fā)給班組的作業(yè)票通用版本中,對安全、質量、環(huán)境因素分析和預控措施(通用條款)可在作業(yè)票上直接打印,施工班組根據每個作業(yè)點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對特殊危險源、危險點、特殊環(huán)境因素和特殊質量要求進行辨識,列出預防預控措施、特殊施工補充事項、預想及異常處置等;填寫上述補充注意事項時,必須手寫;

4、輸變電工程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由施工負責人填寫,必要時可在作業(yè)票后附圖,經施工隊技術員和安全員審查,由施工隊長簽發(fā)、報監(jiān)理審查備案,由編制人交底后執(zhí)行;

5、施工隊長、工作負責人、技術員、安全員應按規(guī)程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和現場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工作過程中的安全、質量;

6、施工任務一欄,必須將工作的具體內容,地點填寫清楚,且只能填寫一項工作內容,作業(yè)票應按格式認真填寫,不得有空項,施工任務、計劃日期、控制措施等必須填寫準確清晰;

7、作業(yè)票必須用黑色鋼筆或水筆逐項填寫,票面應清楚整潔,不得任意涂改、字跡潦草;

8、作業(yè)票編號方式:作業(yè)票填寫日期+施工隊+流水號。

五、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的實施

1、分項工程的首票(分項工程中具備重復、連續(xù)的施工作業(yè)工序或作業(yè)點,在本分項工程中的第一次施工所開具的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由項目部審核票面填寫是否正確、合格,并對現場情況進行核查,確認符合安全質量環(huán)境的要求后才能進行施工;以后相同工序、相同內容的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可由施工隊長簽發(fā)后實施。但項目部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包括作業(yè)票)為依據,以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檢查現場班組實施情況,質量控制、安全措施是否規(guī)范落實到位,并對作業(yè)票票面進行抽檢、審核;

2、作業(yè)票編制中,在明確安全質量注意事項、“三交”(任務、技術、安全)和環(huán)境因素的同時,還應針對現場環(huán)境特點深入分析危險點、危險源,明確特殊情況處置原則和方式;

3、對于相同施工項目的重復施工,隊長或施工負責人要根據人員、機械、環(huán)境等條件的不同,完善安全等措施,填寫作業(yè)票;

4、作業(yè)內容、地點、人員不變時,每票最長施工時間不得超過五天,當作業(yè)內容、地點、人員變化或停工后重新開工,必須更換作業(yè)票;

第8篇 寫字樓裝飾工程安全管理辦法格式怎樣的

寫字樓裝飾工程安全管理辦法裝飾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交于各項專業(yè)技術管理。

其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的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一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實施責任1.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

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2. 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責任領導組織。

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 施工項目應通過監(jiān)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并得到認可。

4. 施工項目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tài)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tài)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

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項目簽定安全協(xié)議,向施工項目做出安全保證。

6. 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作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二項目安全員安全教育與訓練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一定的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2. 安全教育、訓練。

3. 全教育的內容碎實際需要而確定。

a.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

b.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c.結合生產組織安全技能訓練,干什么訓練什么,反復訓練,分步驗收。

d.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4. 加強教育管理,增強安全教育效果a.教育內容全面,突出重點,系統(tǒng)性強,抓住關鍵反復教育;

b.反復實踐,養(yǎng)成自覺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習慣;

c.使每個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果。

d.告訴受教育者怎樣做才能安全,而不是不應該做什么;

e.獎勵促進,鞏固學習成果;

三安全檢查安全檢查是發(fā)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tài)的重要途徑;

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檢查的形式有普遍檢查、專業(yè)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三種。

四安全管理要點:1.裝飾工程施工多發(fā)事故:a.火災;

b.觸電;

c.物體打擊;

d.機械傷害;

e.高處墜落。

2. 安全用火要求及防火措施:防火間距:各類建筑設施、材料的防火間距見下表:建筑設施、材料防火間距建筑物臨時設施非易燃性庫站易燃性庫站固定明火處木料堆易燃雜料建筑物臨時設施非易燃性庫站易燃性庫站固定明火處51515

5 250木料堆01510050易燃雜料現場消防管理:a.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日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培訓義務消防隊。

定期組織保衛(wèi)、防火工作檢查,建立保衛(wèi)、防火工作檔案;

b.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yǎng),采取防凍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c.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

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

用火證當日有效。

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xù);

d.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e.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guī)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f.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上級機關批準并與建設單位簽訂協(xié)議,明確管理責任;

g.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必要時,應設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現場明火管理:1.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準,使用明火要遠離易燃物,并備有消防器材。

使用無齒鋸,需開具用火許可證;2.電、氣焊工作人員均應受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作業(yè)前辦理用火手續(xù),并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隨身攜帶滅火器具;3.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4.油漆施工注意通風,嚴禁煙火,防止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防止物體打擊及高空墜落的措施:1.止物體打擊事故的措施:a.進入現場的人員戴安全帽;

b.高空作業(yè)的人員應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隨手放入工具袋,嚴禁向下拋擲物品;2.防止機械傷害事故要點a.圓鋸的傳動部分應裝防護罩。

b.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需裝不少于108°的防護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嚴禁使用不圓、

第9篇 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預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新建、改建鐵路的安全生產,以及鐵路建設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條 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及其他參與鐵路工程建設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建立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方法,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鐵路建設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 發(fā)生鐵路建設工程安全事故,必須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第二章 建設單位安全責任

第六條 建設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工程建設程序,制定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措施,督促并檢查參建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建設項目安全生產。

第七條 建設單位在發(fā)包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及其他鐵路建設業(yè)務時,應考察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選擇綜合素質好、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及其他有關單位承擔鐵路建設業(yè)務。

第八條 建設單位在工程招標資格審查時,應檢查施工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審查擬任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記錄和鐵道部安全培訓合格證。

建設單位不得接受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擬任項目負責人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試不合格或被限制進入鐵路建設市場的施工企業(yè)的投標文件。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qū)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信號、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有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十條 建設單位應按規(guī)定將批準概算中所確定的鐵路建設工程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通過工程承包合同撥付施工企業(y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在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包含安全生產保證措施,對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以及其他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要求,包括安全生產制度要求和安全生產人員配置要求,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等。

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及時調查核實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反饋的設計未考慮或考慮不周而客觀存在的安全隱患,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提出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在不具備安全保證的條件下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建筑材料、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四條 建設項目發(fā)生安全事故后,建設單位應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營救,根據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guī)定上報事故情況,并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章 勘察設計單位安全責任

第十五條 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對勘察設計質量負責。

勘察設計工作應達到規(guī)定深度,符合國家和鐵道部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提供能夠滿足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要求的設計文件,防止因勘察工作錯誤或設計不合理發(fā)生安全事故。

第十六條 勘察設計單位應系統(tǒng)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以及項目周邊環(huán)境對施工安全的影響,提出保證施工和安全生產的具體技術措施,并納入設計文件;各種安全技術措施應翔實周到,準確無誤,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huán)節(jié),應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指導意見。

第十七條 勘察設計單位就依據勘察成果向建設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qū)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信號、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

第十八條 勘察設計單位應按規(guī)定,在設計文件中提出改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和安全施工的措施,所需費用納入工程概算。

第十九條 勘察設計單位應根據營業(yè)線施工情況,提出營業(yè)線施工過渡方案,提出保證營業(yè)線在施工期間保證安全運營的措施和施工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勘察設計單位應根據隧道的工程地質條件,研究提出隧道工程的風險等級,提出施工超前地質預報的措施和方法,選擇合適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機具配置,合理確定襯砌類型和工藝,提出施工注意事項,以及事故逃逸措施。

第二十一條 建設項目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以及特殊結構的,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和預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及相關要求。

第二十二條 勘察設計單位應參加安全事故分析,對因勘察設計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相應責任,并對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內因勘察設計原因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承擔責任。

第四章 監(jiān)理及有關單位安全責任

第二十三條 監(jiān)理單位應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jiān)理,安全生產監(jiān)理應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實施,監(jiān)理單位對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jiān)理責任。

第二十四條 監(jiān)理單位應協(xié)助建設單位制定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編制建設項目安全監(jiān)理細則,制定針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按照安全生產監(jiān)理細則實施安全監(jiān)理。

第二十五條 監(jiān)理單位應依據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對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的,責成施工單位修改完善。

第二十六條 監(jiān)理單位在安全監(jiān)理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限時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的,應立即向建設單位報告。

第二十七條 為鐵路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提供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的機械設備和配件。機械設備應具有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并提供安全操作說明;禁止提供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二十八條 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第二十九條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時間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檢驗檢測專業(yè)資質的機構檢測,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第五章 施工單位安全責任

第三十條 施工單位從事鐵路建設工程活動,應當具備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依法取得并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單位負責人、擬任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且無重大安全事故記錄,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鐵路施工業(yè)務。

第三十一條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保證本單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鐵路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第三十二條 鐵路建設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zhí)業(yè)資格的人員擔任,對鐵路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項目負責人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組織制定本項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等。

第三十三條 施工單位在投標報價中應當包含工程施工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對納入合同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應當用于安全生產,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在鐵路施工現場配備與其生產規(guī)模相適應、具有工程系列技術職稱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督促作業(yè)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標準,及時制止并糾正違反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程的行為,發(fā)現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第三十五條 施工單位在營業(yè)線施工時,應嚴格執(zhí)行營業(yè)線施工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

施工方案經建設單位審核、鐵路局或鐵道部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批準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第三十六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鐵路建設工程實行施工(工程)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粚Ψ职こ痰陌踩a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七條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人員應接受鐵道部組織的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任職。

垂直運輸機械作業(yè)人員、安裝拆卸工、電氣焊(割)作業(yè)人員、爆破作業(yè)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及水上(下)作業(yè)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在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10篇 國家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理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的安全監(jiān)理(以下簡稱安全監(jiān)理)工作,加強監(jiān)理單位和監(jiān)理人員對施工安全的控制,提高監(jiān)理工作績效和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范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電網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制定。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國家電網公司投資建設或控股的輸變電(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工程項目、抽水蓄能電站工程項目和常規(guī)火電機組工程項目,其他工程項目可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 安全監(jiān)理的主要內容

第四條 電力建設工程監(jiān)理單位和監(jiān)理人員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工程建設監(jiān)理合同和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和工作規(guī)程等,通過文件審查、安全檢查簽證、旁站和巡視等監(jiān)理手段,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并督促施工單位及其他相關責任單位采取措施及時整改,實現對施工安全的有效控制。

第五條 文件審查是指監(jiān)理人員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規(guī)定、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以及國家電網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對施工單位編制的與施工安全有關的報審文件進行審查,以保證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

第六條 安全檢查簽證指監(jiān)理人員依據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標準等,對重要施工設施在投入使用前進行的安全性能檢查簽證和重大工序轉接前進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檢查簽證活動。

第七條 旁站是指監(jiān)理人員對施工安全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危險作業(yè)項目的施工全過程在現場跟班進行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活動。

第八條 巡視是指監(jiān)理人員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礎開挖、填筑作業(yè)過程、導地線展放過程中的跨越架,以及高邊坡施工、洞室開挖、危險易塌方地段的監(jiān)測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活動。

第三章 安全監(jiān)理的基本要求

第九條 監(jiān)理單位和監(jiān)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工程建設監(jiān)理合同,以及本辦法的要求開展安全監(jiān)理活動。

第十條 監(jiān)理單位應當以形成獨立的監(jiān)理能力作為項目監(jiān)理部資源配置的最低要求,按照工程建設監(jiān)理合同的相關承諾,投入足夠數量的合格監(jiān)理人員,配備必要的辦公、交通、通信、檢測、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等設備(工具),并備齊與安全監(jiān)理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規(guī)程規(guī)定等依據性文件。

第十一條 各網省公司(含直屬公司,下同)應依據實際情況,針對不同建設規(guī)模的電力建設工程,提出工程項目監(jiān)理部人力資源、生活辦公設施、檢查檢測設備、交通工具等資源配置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條 以監(jiān)理工程師名義從事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服務的人員,必須具備執(zhí)業(yè)資格。工程項目監(jiān)理部應配備合格的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對施工全過程實施安全控制工作。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在兩年內應參加過國家電網公司、網省公司舉辦的安全培訓(重點培訓國家電網公司現行安全管理制度及現場安全控制方法、措施及工作要點等),經考試合格,并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且熟悉電力建設工程管理;

(二)取得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且熟悉電力建設工程管理;

(三)從事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或相關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第十三條 監(jiān)理員等現場輔助安全監(jiān)理人員,應熟悉本專業(yè)工作(至少應具有五年以上本專業(yè)施工、設計、建設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且在兩年內參加過網省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

第四章 安全監(jiān)理的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監(jiān)理單位依據工程建設監(jiān)理合同的約定,協(xié)助項目法人(含建設管理單位,下同)組織施工招標工作,并重點對施工投標人的安全資質及資源配置情況進行審查。

第十五條 在施工準備階段,工程項目監(jiān)理部應建立健全安全監(jiān)理體系:

(一)建立以總監(jiān)理工程師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監(jiān)理工作體系,明確各級監(jiān)理人員的安全監(jiān)理工作職責。

(二)建立完善的安全監(jiān)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監(jiān)理工作責任及考核獎懲、監(jiān)理部內部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監(jiān)理工作例會、安全監(jiān)理檢查簽證、安全監(jiān)理審查備案、安全監(jiān)理巡視和旁站等工作制度。

(三)及時編制《監(jiān)理規(guī)劃》和《專業(yè)監(jiān)理實施細則》,制定安全監(jiān)理工作方案,明確文件審查、安全檢查簽證、旁站和巡視等安全監(jiān)理的工作范圍、內容、程序和相關監(jiān)理人員職責,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點和目標等。安全監(jiān)理工作方案應當在工程開工前送項目法人審查批準,并抄送施工單位。

第十六條 監(jiān)理單位應按經項目法人審批的安全監(jiān)理工作方案,對施工全過程進行嚴格的安全控制。

第十七條 監(jiān)理單位應按以下要求對施工單位的報審文件進行審查:

(一)審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組織是否滿足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和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

(三)審查安全文明施工策劃方案(或實施細則)是否滿足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規(guī)定。重點審查施工總平面布置是否合理,辦公、宿舍、食堂、倉庫、道路、施工用電等臨時設施及排水、防火、防雷電、防強風等措施是否滿足安全技術標準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四)審查現場施工人員及設備配置是否滿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五)審查施工單位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和臨時用工管理是否滿足有關管理規(guī)定。

(六)審查進場設備、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證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七)審查施工單位的危險源辨識和控制措施,以及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救援體系是否有效。

(八)組織施工圖內審,審查設計文件是否滿足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護的需要。

第十八條 監(jiān)理單位應對以下設施和工序(包括但不限于)進行檢查,并簽署意見:

(一)重要設施:大中型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或整體提升工作平臺、模板自升式架設設施,重要腳手架、重要跨越架,施工用電、水、氣等力能設施,交通運輸道路和危險品庫房等。

(二)重大工序轉接:工程項目開工,土建交付安裝,安裝交付調試以及整套啟動。

安全檢查簽證工作要點:

(一)對安裝單位自檢過程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二)對專業(yè)資質單位驗收過程及驗收手續(xù)進行檢查;

(三)以簽證形式書面履行確認手續(xù)。

第十九條 監(jiān)理單位應對電力建設工程重要及危險的作業(yè)工序及部位(如大件吊裝、重要腳手架安裝拆除、大型起重機械安裝拆除、危石及塌方的處理、臨近帶電體作業(yè)等)進行旁站。需要旁站的作業(yè)工序及部位詳見附錄。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應根據經審批的安全監(jiān)理工作方案,在需要實施旁站監(jiān)理的部位開始施工前24小時(或監(jiān)理單位認可的適宜時間),書面通知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理人員應及時到位并履行旁站監(jiān)理職責。

第二十一條 現場安全監(jiān)理工作在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導下,由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現場監(jiān)理人員具體實施。安全監(jiān)理人員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運行及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到崗到位、履行職責情況。

(二)檢查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班前會、安全例會、安全檢查、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監(jiān)護、安全評價等)在現場的落實情況。

(三)檢查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劃方案(或實施細則)在施工現場的落實情況。

(四)檢查投入現場的施工機械、運輸車輛等的安全管理。

(五)檢查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六)檢查施工場地的“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臨邊”(陽臺、樓板、屋面等)、高處作業(yè)等危險部位的安全防護,現場防滑坡、防墜落物等控制措施,施工用電以及消防設施等管理。

(七)檢查夏季防暑降溫、防雷擊、防食物中毒、防汛、防強風,冬季防凍、防火、防煤氣中毒,以及其他災害防范措施的落實。

(八)檢查安全措施補助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

(九)協(xié)調交叉作業(yè)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實。

(十)參與建設單位或工程監(jiān)理部組織的安全檢查,并跟蹤檢查整改措施的落實。

第二十二條 監(jiān)理單位在實施監(jiān)理過程中,發(fā)現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施工行為及存在其他事故隱患時,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整改;情況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暫停施工令,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整改通知及暫停施工令一般情況應以書面文件形式發(fā)送 (特殊情況先口頭下達,并在12小時之內補發(fā)書面文件)。

第二十三條 出現以下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之一,監(jiān)理單位必須書面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

(一)無安全保證措施施工,或安全措施不落實。

(二)作業(yè)人員未經安全教育或技術交底施工,特殊工種無證上崗。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亂,危及人身安全。

(四)未經安全資質審查的分包單位進入現場施工。

(五)發(fā)生安全質量事故。

第二十四條 監(jiān)理人員應對施工單位的整改過程及結果進行監(jiān)督檢查,直至確認滿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形成相應的閉環(huán)管理文件。

第二十五條 監(jiān)理人員在實施現場安全監(jiān)理時,必須真實記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措施執(zhí)行、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等),安全監(jiān)理記錄與質量監(jiān)理記錄應分別填寫,相關記錄表格可參照附表,也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編制。

第二十六條 監(jiān)理單位應定期對安全監(jiān)理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并在施工協(xié)調會上評述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現狀以及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督促有關責任單位落實,以實現施工安全的可控、在控。

第二十七條 發(fā)生安全事故,監(jiān)理單位應依據相關規(guī)定及時向項目法人匯報,并參與或配合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五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 按國家規(guī)定必須進行工程監(jiān)理的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程項目法人在監(jiān)理招標文件和工程建設監(jiān)理合同中必須明確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監(jiān)理責任,并將本辦法中的相關內容納入招標文件及合同中。

第二十九條 工程項目法人必須嚴格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電網公司招標投標管理規(guī)定以及本辦法的要求組織工程監(jiān)理招標,嚴格審查投標人資質,確保中標人的資質及其項目監(jiān)理部資源配置滿足對施工安全進行有效控制的要求。

第三十條 工程項目法人與監(jiān)理單位在簽訂工程建設監(jiān)理合同時,應明確安全監(jiān)理工作方案的具體編制要求,并提出對安全監(jiān)理工作的具體考核內容。

第三十一條 在工程建設期間,工程項目法人必須依照工程建設監(jiān)理合同約定,明確監(jiān)理單位相應的監(jiān)督管理權限,并對監(jiān)理單位履行安全監(jiān)理職責進行監(jiān)督指導,定期對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監(jiān)理工作進行考核評價。對于未按要求做好安全監(jiān)理工作(如旁站監(jiān)理不到位、文件審查不認真等)的監(jiān)理單位,要嚴格按合同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二條 工程項目法人未按本辦法落實安全監(jiān)理管理責任的,必須限期糾正,國家電網公司視情節(jié)予以通報批評;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有關規(guī)定追究項目法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因安全監(jiān)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安全質量事故或對工程進度及投資控制造成嚴重影響的監(jiān)理單位,除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外,還應視情節(jié)及后果嚴重程度,采取對其進行通報、在后續(xù)工程招標中進行扣分,以及在一定時間內限制或禁止其參與國家電網公司系統(tǒng)工程監(jiān)理投標等處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國家電網公司基建部負責執(zhí)行監(jiān)督和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原《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理管理辦法(試行)》(國家電網基建〔2006〕751號)同時廢止。

附錄:

需要旁站的作業(yè)工序及部位

一、輸電線路工程

輸電線路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險作業(yè)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應進行旁站監(jiān)理:

(一)基礎階段:高邊坡開挖,深坑基礎掏挖(超過3米時),易坍塌等特殊基礎開挖、支護,重要爆破炸藥填裝等。

(二)組塔階段:高塔組立,臨近帶電體施工,特殊地形鐵塔組立。

(三)架線階段:帶電搭設或拆除跨越架(架體平齊帶電線路至封頂階段),特殊施工方式(飛艇、動力傘等)展放導引繩,導引繩通過鐵路、高速公路、不停電跨越架及通航江河等。

二、變電站工程

變電站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險作業(yè)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應進行旁站監(jiān)理:

(一)土建工程:高邊坡及深坑基礎開挖和支護,基坑開挖放炮,大體積混凝土澆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澆筑,懸崖部分混凝土澆筑,大型構件吊裝,腳手架、升降架安裝拆卸等。

(二)安裝工程:超高、超寬、超長物件裝卸、吊裝,變壓器吊罩、抽芯檢查、干燥及耐壓試驗,主要電氣設備耐壓試驗,電氣設備送電試驗,高壓帶電作業(yè)及臨近高壓帶體作業(yè)等。

(三)起重作業(yè):兩臺及以上起重機聯(lián)合抬吊,移動式起重機臨近帶電體作業(yè)等。

三、火電工程

火電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險作業(yè)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應進行旁站監(jiān)理:

(一)土建工程:高邊坡及深坑基礎開挖和支護,基坑開挖放炮,大體積混凝土澆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澆筑,懸崖部分混凝土澆筑,大型構件吊裝,腳手架、升降架安裝拆卸及負荷試驗,大型起重機械安裝、移位及負荷試驗等。

(二)安裝工程:發(fā)電機、氣輪機本體安裝,發(fā)電機及配電裝置帶電試運,主變壓器安裝及檢查、重要電動機檢查、起重設備帶電試運、氣體滅火系統(tǒng)調試等,鍋爐水冷壁、過熱器、再熱器組合安裝,鍋爐水壓試驗,給煤機、磨煤機、送引風機等重要輔機的試運,汽機轉子找正、扣蓋,機組的啟動及試運行。

(三)起重作業(yè):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yè),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其附近作業(yè),危險品、超載、超高、超寬、超長物件裝卸,高壓帶電作業(yè)及臨近高壓帶體作業(yè),腳手架、卷揚提升系統(tǒng)、大型起重機械組裝或拆除作業(yè)等。

(四)其他:壓力管道或容器內作業(yè),油區(qū)進油后明火作業(yè)等。

四、抽水蓄能電站工程

抽水蓄能電站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險作業(yè)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應進行旁站監(jiān)理:

(一)土建工程:大方量爆破裝藥,壓力灌漿,壩體混凝土澆筑,洞室開挖遇斷層處理,巖壁梁施工、廠房行車的安裝調試及負荷試驗,充排水檢查等。

(二)安裝工程:閘門、啟閉機安裝及調試,水輪機組尾水管安裝及混凝土澆筑,水輪機蝸殼安裝及調整,發(fā)電機定子、轉子組裝及調整試驗,各種帶電試驗,重要輔助設備的安裝及調試,機組的啟動及試運行,機組的各種性能試驗等。

(三)起重作業(yè):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yè),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其附近作業(yè),起吊危險品、超載、超高、超寬、超長物件裝卸及運輸,高壓帶電作業(yè)及臨近高壓帶體作業(yè),腳手架、卷揚提升系統(tǒng)、大型起重機械組裝或拆除作業(yè)等。

(四)其他:壓力管道或容器內作業(yè),油區(qū)進油后明火作業(yè),水下作業(yè),危石、塌方處理等。

第11篇 交通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改善施工作業(yè)條件,減少施工傷亡事故,切實保障施工人員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財政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guī)定》以及集團相關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項目有關工程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使用范圍: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施工安全標準,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等所需的費用。

第四條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堅持“項目計取、確保需要、過程監(jiān)控、??顚S谩钡脑瓌t。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

第五條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四口”(通道口、預留洞口、電梯井口、樓梯口)、“五臨邊”(未安裝欄桿的平臺臨邊、無外架防護的層面臨邊、升降口臨邊、基坑臨邊、上下斜道臨邊)等硬防護、防滑設施的費用;

2.高處作業(yè)、交叉作業(yè)防止物體、人員墜落設置的爬梯、安全網、安全棚等相關設施費用;

3.安全警示(生產、交通)、警告標志、標牌及安全宣傳設施等購買、制作、安裝及維護的費用;

4.其他安全防護費用。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費用。

1.各種消防設備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藥箱及器材費用;

2.安全帽、保險帶、面具、口罩等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用品費用;

3.其他專門為應急救援所需而準備的物資、專用設備、工具的費用。

(三)安全檢測、探測設備、設施費用

1.特種設備、壓力容器、避雷設施、大型施工機械、支架等檢測檢驗費;

2.其他檢測設施、設備的費用。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費用。

1.對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辨識、評估、監(jiān)控、監(jiān)管費用;

2.易燃易爆物、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儲存、使用、防護費用;

3.對有重大危險因素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咨詢的費用。

(五)安全生產檢查與專項評審費用。

1.日常安全生產檢查、評估費用;

2.聘請專家參與安全檢查和評價費用;

(六)安全技能培訓及應急預案支出。

1.新聘作業(yè)人員“三級教育”費用;

2.“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復訓費用;

3.內部組織的安全技術、知識培訓教育費用;

4.應急預案制定、評審及預案演練費用。

(七)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1.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等相關活動費用;

2.舉辦安全生產為主題的知識競賽、技能比賽活動費用;

3.安全經驗交流、現場觀摩費用;

4.購置、編印安全生產書籍、刊物、影像資料費用;

5.配備給專職安全人員使用的相機、電腦等物品費用;

6.安全生產獎勵費用:發(fā)給專職安全員工資總額以外的安全目標考核獎勵,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集體的獎勵;

7.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共同認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費用;

第六條 施工單位在以下范圍內發(fā)生與安全生產相關的費用,均不列入安全生產費用,按正常工程費用渠道列支。

(一)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或個人意外傷害險費用;

(二)施工單位為職工提供的職業(yè)病防治、工傷保險、醫(yī)療保險費用;

(三)工地臨時辦公、宿舍、食堂等現場辦公生活設施為達到安全要求所需費用;

(四)施工現場與外界的隔離、圍擋設施費用;

(五)為保證施工期間交通安全而設置的臨時安全設施和標志、標牌費用;

(六)爆破作業(yè)及穿越村鎮(zhèn)、公路、河流、地線管線的施工現場進行防護、隔離等設施費用;

(七)按正常施工作業(yè)所設置的基坑圍護、防失穩(wěn)支撐、支架、安全用電等設備費用。

(八)其他正常工序施工的輔助措施費用

第七條 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款專用。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計取和使用制度,明確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計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施工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范圍安排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如因未按工程需要足額投入安全生產費用,并造成事故的施工單位應按該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20%進行處罰,在工程計量款中扣除。

第八條 監(jiān)理單位應當對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理。

監(jiān)理單位應嚴格安全生產費用審核程序,據實計量;發(fā)現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或未落實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當提出要求其改正,施工單位拒不改正的,監(jiān)理單位可暫時停止工程款的計量支付,并及時向項目辦報告。

第九條 項目辦應每季度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條 考評與獎懲

(一)、項目辦應根據項目實際制定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量考評與獎懲制度,確保安全投入落到實處。

(二)、施工單位可從安全生產費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獎勵基金,作為對安全先進施工班組、個人的獎勵資金。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與計量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的使用

(一)、施工單位應當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進度計劃和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全年使用計劃(按項目清單);根據月度工程計劃編制月度使用計劃并報監(jiān)理審核簽批;

(二)、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賬,要求附有采購清單、購置發(fā)票、發(fā)放記錄、監(jiān)理查驗簽認記錄等;

(三)、施工單位每月編制安全生產費用計量報表,同時附采購清單、購置發(fā)票、監(jiān)理查驗簽認記錄作為附件,經項目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

第十二條 計量審核與支付

(一)、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收到安全生產費用計量報表后,應當在7日內進行審核,核實無誤后予以簽字確認送總監(jiān)審核。

(二)、項目辦對經監(jiān)理單位審核的安全生產費用計量報表進行審查后,應按月及時予以支付。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用實際投入使用超出合同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費用總額的,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簽字確認后,報送建設單位進行審查,超出部分的安全生產費用在施工合同暫定金額中按50%給予計量支付;安全生產費用實際投入使用少于合同中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費用總額的,項目辦不得支付其余額部分。

第十四條 承包單位依法將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承包單位應當與分包單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確由分包單位實施的安全措施、分包工程安全生產費用及支付等條款,并監(jiān)督實施。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規(guī)定由安徽省裕溪船閘擴建工程項目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

第12篇 鐵路建設工程安全風險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鐵路建設工程安全風險管理,推進安全風險標準化管理,有效規(guī)避和控制安全風險,確保鐵路工程建設安全,依據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鐵路建設工程安全風險管理范圍主要包括高風險隧道、大型基坑、高陡邊坡、特殊結構橋梁和地下工程,臨近既有線及既有線施工,涉及既有高速鐵路施工,地質災害及其他高風險工點。

第三條 鐵路建設工程風險等級根據事故發(fā)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參照鐵路隧道風險等級確定標準,分為低度風險、中度風險、高度風險和極高度風險四個級別。

風險等級評價為高度風險和極高度風險的工點,統(tǒng)稱高風險工點。

第四條 鐵路建設應規(guī)避極高度風險,采取措施減少高度風險,通過風險識別、風險評價、風險控制等,降低和減少風險災害及風險損失。

第五條 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的責任主體,應比照鐵路隧道風險管理要求,制訂高風險工點的風險管理實施辦法,建立風險管理體系,完善風險管理機制,落實參建單位和人員責任,按照階段管理目標和管理要求認真做好風險管理工作。

第六條 勘察設計單位是風險防范的主要責任單位,應編制風險評估實施細則,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風險識別,按照規(guī)避風險原則合理選擇方案,依據勘察資料、參照隧道風險管理的評估標準及評估程序,對無法規(guī)避的風險工點進行分析評估,提出風險等級建議。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組織專家對勘察設計單位提出的高風險工點及風險等級建議進行論證,確定高風險工點及風險等級。高度風險和極高度風險隧道的相關資料應及時報送鐵道部工管中心。

第八條 勘察設計單位在初步設計階段,應對高風險工點的風險因素作進一步識別,須調整風險等級的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出建議;應按照確定的風險等級,系統(tǒng)制訂與之匹配的風險控制措施,因此產生的工程費用納入初步設計概算;在施工設計中要進一步完善風險控制措施,提出風險防范注意事項。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將高風險工點的風險控制措施納入施工圖審核的范圍,在組織施工圖審核時對風險控制措施進行檢查、優(yōu)化和完善,并組織制訂風險管理方案。

第十條 勘察設計單位須及時提交包括風險控制措施和風險防范注意事項的勘察設計文件,在設計技術交底的基礎上,做好風險控制措施和風險防范注意事項的交底工作。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須將風險管理方案、風險控制措施等納入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并將風險管理責任、風險控制措施、風險控制費用等納入施工合同及監(jiān)理合同。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是風險控制的實施主體,必須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地質條件、施工條件等,對承擔任務范圍內的高風險工點逐一進行分析,逐條細化風險控制措施,并編制風險管理實施細則。風險管理實施細則經監(jiān)理單位審查、建設單位審定后,納入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

第十三條 風險管理實施細則應包括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標準、規(guī)程等支持性文件,風險管理機構及職責劃分,人員安排、培訓,現場警示、標識規(guī)劃,設備器具及材料準備,現場設施布置,作業(yè)指導書清單,監(jiān)控、監(jiān)測及預警方案,應急預案及演練安排,過程及追溯性記錄文件格式和要求等。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須按照風險管理實施細則,明確項目部風險管理部門,配備專職安全風險管理人員,配置專用風險監(jiān)測設備,對工程風險實施有效監(jiān)測和管理。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須按照風險管理實施細則編制高風險工點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定后報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高風險工點的專項施工方案報建設單位批準。施工單位按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實施,并派專職安全風險管理人員現場監(jiān)督。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須按照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施工作業(yè)指導書和作業(yè)標準,組建專業(yè)作業(yè)隊和專業(yè)作業(yè)班組,配置相應機械設備,嚴格按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須將有關風險控制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標準,向作業(yè)隊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向施工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并全程監(jiān)督作業(yè)人員嚴格按照作業(yè)指導書、作業(yè)標準施工。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須對參與高風險工點施工的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和風險防范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十九條 監(jiān)理單位是風險防范及控制的檢查單位。監(jiān)理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風險識別和評價,對風險監(jiān)測方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作業(yè)指導書、作業(yè)標準和專業(yè)架子隊組成及培訓教育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實施全過程監(jiān)理。

第二十條 對風險控制工作實施動態(tài)管理,已評估并有防范措施的工程風險發(fā)生變化的,建設單位須立即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研究,確定風險等級,調整風險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條 對施工過程中揭示的未納入設計的重大潛在風險,建設單位須立即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研究,確定風險等級,補充風險控制措施。

第二十二條 極高度風險工點實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項目部主要領導安全包保制度,高風險工點實行施工單位項目部負責人和項目部部門負責人跟班作業(yè)制度。

第二十三條 鐵道部工管中心歸口隧道工程風險管理工作,對隧道工程實施階段的風險控制實施監(jiān)督,建設單位須及時將隧道風險控制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及處理建議方案報工管中心;工管中心應及時組織研究,確定風險防范技術方案。建設單位按確定的技術方案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鐵路建設工程搶險救援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搶險的方針,遵循統(tǒng)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嚴防次生災害的原則,按照鐵道部風險救援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

第二十五條 鐵路參建單位應建立和完善工程安全風險管理體系,以標準化管理為手段,全面、有效地進行安全風險管理。風險管理納入建設單位考核、設計單位施工圖考核和施工、監(jiān)理企業(yè)信用評價范圍。

第二十六條 建設單位應將確定的高風險工點以及風險控制情況報鐵道部建設司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鐵道部建設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十二篇)

1.1安全目標施工期內達到無亡人事故,無重大火災、爆炸和交通事故,年度職工重傷率小于0.6‰,輕傷率控制在0.5‰以內。1.2 施工安全保證措施(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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