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庫房包括門窗設置必須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報警器。
2. 配備相應的值班巡邏力量。認真執(zhí)行值班、巡邏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單獨設置倉庫存放,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 各種材料應分類分規(guī)格存放整齊。
4. 倉庫管理人員離庫時,應隨時關窗、斷電、鎖門。
5. 管理員應認真執(zhí)行各類物資器具的收、發(fā)、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
6. 提貨單、憑證、印章有專人保管,已發(fā)貨的單據應當場蓋注銷章。
7. 倉庫內嚴禁用碘鎢燈取暖,不準私燒火爐、電爐。嚴禁火種進入。
8. 倉庫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保持消防道路暢通。
9. 按標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大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 倉庫內嚴禁吸煙和帶有火種的人進入。倉庫附近動火須經審批。
11. 下班前應作巡視檢查、關窗、斷電、鎖門,根據需要安排值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