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加強防治水監(jiān)督管理的安全措施
為了吸取各地煤礦水災事故教訓,遏制重大水災事故發(fā)生,杜絕同類事故的發(fā)生,我礦特制定加強防治水監(jiān)督管理的安全措施。
一 本礦的水患基本情況及計劃:
1、我礦北大巷東部與左嶺煤礦相鄰,礦區(qū)南部與皇城煤礦、郭峪煤礦相連,且分別與鄰礦都有貫透現(xiàn)象,在生產過程中要嚴密監(jiān)測水情,防止水患從高標高區(qū)域流入我礦。
2、礦區(qū)西部往西、往南是潤城寶泰煤業(yè)。寶泰煤業(yè)偷越我礦礦區(qū)范圍較大,由于偷采范圍不太明確,為了確保安全,預防透水和瓦斯事故發(fā)生,在開采西部礦區(qū)時各工作面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加強監(jiān)測水情,有異常情況要立即調查處理。
3、對所有的掘進工作面實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則,堅持對掘進面的每項一個掘進頭進行鉆探,保持掘進頭掘進時有不少于30米的超前距離。
4、成立本礦專門的防探水組織,并制定相應的探水、防洪防汛安全措施,確保不發(fā)生透水事故,杜絕地面積水、老空水等涌入井巷。
二、成立防治水領導組及探水組織:
成立專門的防治水領導組:組長由礦長xxx擔任;副組長由安全礦長xxx、總工xxx擔任;成員由各科室科長及安監(jiān)、質檢現(xiàn)場跟班人員,探水隊由吉志高負責。
組長負責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領導工作,副組長負責安全措施的落實及鉆探工具的準備工作,并要組織調查摸清本礦水文地質資料,掌握礦區(qū)內水患情況,全體成員要認真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并積極協(xié)助配合,安監(jiān)、質檢要重點檢查,技術科負責探眼方法的指導及需要鉆探的詳細安排,探水人員要依照本安全措施要求嚴格進行鉆探工作。
三、打鉆探水要求及安全措施:
需要鉆探的各個掘進頭必須用專門的探水鉆在掘進頭進行鉆探,鉆探人員必須認真負責,一絲不茍,保證探眼數量和質量,每個掘進頭要探夠六個眼,中眼一個,邊眼兩個,輔眼三個,中眼在掘進頭距底板1.2米處正中向正前方探200米,兩個邊眼分別在距離中眼兩側0.5米處向兩側偏1度探200米,左右輔眼在距左右煤幫中部0.5米向兩側偏10度探40米,另外在掘進底板巷道時在距中眼上分0.3米處向上偏5度探40米,掘進頂板巷道時在距中眼下方0.3米處向下偏5度探40米(詳細情況見附圖)。
探眼時的安全措施如下:
⒈ 鉆探地點隨時可能涌出ch2、h2s、ch4等有害氣體,因此必須加強鉆探地點的通風和對有害氣體的檢查。
⒉ 探水地點和避災線路,要加強支護,背好頂邦,安監(jiān)科在班前會上要經常向工人特別是有水威脅的工作面人員講清避水災路線。
⒊ 準備好木塞及充足的封堵物,以便必要時堵塞鉆孔。
⒋ 在鉆進中如發(fā)現(xiàn)孔內顯著變軟,沿鉆桿向外流水等透水征兆時,應立即停止鉆進,但不能取鉆,以防有害氣體和大量積水突然涌出,人員不準直沖鉆桿站立。
⒌ 鉆探人員要認真負責,保證探距,在鉆探過程中有可疑情況,立即停止工作,撤離人員,并上報調度室及有關領導研究再作處理,不得擅自處理和玩忽職守。
⒍ 有涌水和空區(qū)征兆時,堅決禁止放炮。
⒎ 以上安全措施各鉆探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查出漏探、不探、少探和探距不夠等情況時要嚴加懲處。
⒏ 雨季要對我礦采空區(qū)的地表裂縫情況進行調查,挖排洪溝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設施,備好充足的防洪物資,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對井下有水患威脅的地點加強水文觀察,疏通排水溝,加強排水設備、管路的檢查,要始終保持完好。
第2篇 加強防治水監(jiān)督管理安全措施
為了吸取各地煤礦水災事故教訓,遏制重大水災事故發(fā)生,杜絕同類事故的發(fā)生,我礦特制定加強防治水監(jiān)督管理的安全措施。
一 本礦的水患基本情況及計劃:
1、我礦北大巷東部與左嶺煤礦相鄰,礦區(qū)南部與皇城煤礦、郭峪煤礦相連,且分別與鄰礦都有貫透現(xiàn)象,在生產過程中要嚴密監(jiān)測水情,防止水患從高標高區(qū)域流入我礦。
2、礦區(qū)西部往西、往南是潤城寶泰煤業(yè)。寶泰煤業(yè)偷越我礦礦區(qū)范圍較大,由于偷采范圍不太明確,為了確保安全,預防透水和瓦斯事故發(fā)生,在開采西部礦區(qū)時各工作面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加強監(jiān)測水情,有異常情況要立即調查處理。
3、對所有的掘進工作面實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則,堅持對掘進面的每項一個掘進頭進行鉆探,保持掘進頭掘進時有不少于30米的超前距離。
4、成立本礦專門的防探水組織,并制定相應的探水、防洪防汛安全措施,確保不發(fā)生透水事故,杜絕地面積水、老空水等涌入井巷。
二、成立防治水領導組及探水組織:
成立專門的防治水領導組:組長由礦長***擔任;副組長由安全礦長***、總工***擔任;成員由各科室科長及安監(jiān)、質檢現(xiàn)場跟班人員,探水隊由吉志高負責。
組長負責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領導工作,副組長負責安全措施的落實及鉆探工具的準備工作,并要組織調查摸清本礦水文地質資料,掌握礦區(qū)內水患情況,全體成員要認真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并積極協(xié)助配合,安監(jiān)、質檢要重點檢查,技術科負責探眼方法的指導及需要鉆探的詳細安排,探水人員要依照本安全措施要求嚴格進行鉆探工作。
三、打鉆探水要求及安全措施:
需要鉆探的各個掘進頭必須用專門的探水鉆在掘進頭進行鉆探,鉆探人員必須認真負責,一絲不茍,保證探眼數量和質量,每個掘進頭要探夠六個眼,中眼一個,邊眼兩個,輔眼三個,中眼在掘進頭距底板1.2米處正中向正前方探200米,兩個邊眼分別在距離中眼兩側0.5米處向兩側偏1度探200米,左右輔眼在距左右煤幫中部0.5米向兩側偏10度探40米,另外在掘進底板巷道時在距中眼上分0.3米處向上偏5度探40米,掘進頂板巷道時在距中眼下方0.3米處向下偏5度探40米(詳細情況見附圖)。
探眼時的安全措施如下:
⒈ 鉆探地點隨時可能涌出ch2、h2s、ch4等有害氣體,因此必須加強鉆探地點的通風和對有害氣體的檢查。
⒉ 探水地點和避災線路,要加強支護,背好頂邦,安監(jiān)科在班前會上要經常向工人特別是有水威脅的工作面人員講清避水災路線。
⒊ 準備好木塞及充足的封堵物,以便必要時堵塞鉆孔。
⒋ 在鉆進中如發(fā)現(xiàn)孔內顯著變軟,沿鉆桿向外流水等透水征兆時,應立即停止鉆進,但不能取鉆,以防有害氣體和大量積水突然涌出,人員不準直沖鉆桿站立。
⒌ 鉆探人員要認真負責,保證探距,在鉆探過程中有可疑情況,立即停止工作,撤離人員,并上報調度室及有關領導研究再作處理,不得擅自處理和玩忽職守。
⒍ 有涌水和空區(qū)征兆時,堅決禁止放炮。
⒎ 以上安全措施各鉆探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查出漏探、不探、少探和探距不夠等情況時要嚴加懲處。
⒏ 雨季要對我礦采空區(qū)的地表裂縫情況進行調查,挖排洪溝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設施,備好充足的防洪物資,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對井下有水患威脅的地點加強水文觀察,疏通排水溝,加強排水設備、管路的檢查,要始終保持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