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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速公路項目安全管理措施(8篇范文)

發(fā)布時間:2024-06-16 20:48:01 查看人數:85

某高速公路項目安全管理措施

第1篇 某高速公路項目安全管理措施

高速公路項目安全管理措施

1 建立安全保障體系

1.1組織保證

成立由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項目專職安檢工程師組成的安全領導小組,其中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項目副經理為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項目總工為技術負責人,項目專職安檢工程師負責日常的安全工作的落實,督促工人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生產,各工區(qū)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設兼職安全員。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框圖

1.2 制度保證

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針對各部位、各工序、各工種的各自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事故分析報告制度、安全獎懲制度等,并由各級安全組織督促檢查,加以落實。營造'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1.3 責任保證

建立以安全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職責。

2 主要項目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2.1 場地布置及現場安全控制

總經理部對施工過程中可能影響安全生產的因素進行控制,確保施工生產按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和順序要求進行。

(1)開工前作好以下準備

1)落實施工機械設備、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進場的計劃;

2)落實現場施工人員;

3)辦理職工意外傷害保險。

(2)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內的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電工、焊工、塔吊、施工升降機械的裝拆工人還應進行培訓、考核、持相關證件上崗。由項目部生產副經理和財務資源部門負責確認。大型浮吊、沉樁機、鉆機等專用設備操作應按安全作規(guī)程嚴格進行,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對安全設施、設備、防護用品的檢查驗收

本工程占地面積大,又是水上、地面、高空多工種、多工作面協同作業(yè),安全防護工作十分重要。對高處作業(yè)、水上作業(yè)、交叉作業(yè)的安全防護必須做到防護明確、技術合理、經濟適用、安全可靠。實施要點:

1)按照安全防護的技術措施方案執(zhí)行。

2)防護職員落實到人,具體由現場辦、專職安全員、各施工隊長負責操作。

3)工作平臺、臨時碼頭、棧橋、現澆支架應有搭設方案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定期對施工平臺,扶手立網進行檢查,做好防滑及破損修補工作。

(4)加強現場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的布置須符合防火、防爆、防高溫、防雷電、防風、防霧等安全規(guī)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辦公用房、倉庫、材料堆放場、停車場、生產車間等應按批準的總平面布置圖進行布置,并符合安全規(guī)程。

2)危險地點懸掛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標志》,施工現場設置大幅安全宣傳標語。

3)陸上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區(qū)均要設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設施網點,消防器材有專人管理不得亂拿亂動,每一個標段要組成一個由15-20 人的義務消防隊,所有施工人員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各類房屋、庫棚、料場等的消防安全距離符合國家或公安部門的規(guī)定,室內不得堆放易燃品;嚴禁在木材加工場、料庫、油庫等處吸煙;現場的易燃雜物,也隨時清除,嚴禁在有火種的場所或其近旁堆放。

5)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

6)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tj46-88 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2 施工機械的安全管理

(1)安全生產組織措施

機械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安全生產管理是企業(yè)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是施工過程中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安全管理要體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基本原則。

(2)建立健全機械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3)機械人員安全職責

1)督促有關機務人員(駕駛人員、操作人員、維修人員等)做好機械例行保養(yǎng)工作。

2)負責機動車輛、機械日常安全檢查和安全周(日)活動。

3)負責機動車輛年檢工作。

4)辦理機動車輛養(yǎng)路費運管費等證件或規(guī)費交納手續(xù)。

5)調查處理機械事故、交通事故及保險車輛的出險索賠。

6)翻印、制定或修改安全操作規(guī)程。

(4)操作人員安全守則

1)機械在運轉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確認技術狀況良好,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方能啟動作業(yè).

2)作業(yè)時應精力充沛、思想集中,遵守有關法規(guī),嚴禁酒后操作。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超載、超速使用機械,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4)作業(yè)中應認真監(jiān)視機械運轉。發(fā)現有異常情況(如劇烈震動、異響、異味及溫度和壓力突變等)應立即停止檢查,排除異常后才能繼續(xù)使用。

5)機械運轉部件未停止前,一般不得接觸轉動部分或對其進行維修。

6)駕駛員操作室應保持清潔,禁放易燃易爆品和其他雜物。

7)按規(guī)定穿戴安全保護用品。

8)不準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的機械設備。

9)起重設備應嚴格按《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yè)。

(5)現場管理人員安全守則

1)機械進場前,應為機械提供使用道路、水、電、臨時機棚和停機場地,并排除對機械作業(yè)有妨害的不安全因素。

2)機械進入現場后,有關管理人員應分別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總平面布置、該機的生產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機械操作人員應聽從指揮、配合施工,但對違反機械性能、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有權拒絕執(zhí)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操作人員違章作業(yè)。

4)文明生產,保持機械、車輛及停車場所的整齊清潔。在有危險的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置明顯標志,并采取特定安全措施。

(6)施工機械的安全保證措施

1)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和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操作合格證,不準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的機械設備;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操作合格證的人員操作,對機械人員要建立檔案,專人管理。

2)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機機械設備說明書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觀察及工作后的檢查保養(yǎng)制度。

3)駕駛室或操作室應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酒后操作機械,嚴禁機械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運轉。機械設備

在施工現場停放時,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夜間有專人看管。

4)嚴禁對運轉中的機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yǎng)調整等作業(yè)。

5)指揮施工機械作業(yè)人員,必須站在可讓人了望的安全地點,并應明確規(guī)定指揮聯絡信號。使用鋼絲繩的機械,在運轉中嚴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觸鋼絲繩,用絲繩拖、拉機械或重物時,人員應遠離鋼絲繩。

6)起重作業(yè)應嚴格按照《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86)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jtj076-95)規(guī)定的要求執(zhí)行。

7)定期組織機電設備、車輛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fā)生。

8)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佩帶個人防護用品,做到持證上崗,做好機械運轉記錄和例行保養(yǎng)記錄。

9)大、中型機具設備和車輛必須專人負責,起重吊裝作業(yè)必須專人持證上崗。

10)租用大、中型機具設備,雙方必須簽定協議,在使用、維修和保養(yǎng)方面,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安全責任。

11)機械操作人員、駕駛員不得隨意加班加點,要認真做好季節(jié)性勞動保護和做好交接工作。

(7)安全環(huán)保的檢查與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其重點為

1)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生產水準或條件是否合格。

2)各種機械的安全技術狀況是否合格.如制動裝置、報警裝置、限位裝置等的技術狀況。

3)機械的發(fā)動機排放是否符合環(huán)保要求,噪音是否在要求范圍內。

4)某些機械的電氣安全狀況,如搭鐵裝置,防護水平,各種自動裝置的整定值等是否符合規(guī)范。

5)某些機械運行中的排污、排廢、粉塵及有害物質等危害人身健康和影響環(huán)保的危險源。如拌和樓排污、粉塵排放,修理車輛的廢油處理等。

(8)事故處理

1)機械事故發(fā)生后,如有人員受傷,要迅速搶救傷員,在不防礙搶救人員的條件下,注意保留現場,并迅速報告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妥善處理。

2)故無論大小,肇事者和肇事單位均應如實上報,并填寫機械事故報告單。一般事故報告單由肇事單位存查,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報告單應在三日內報上級主管部門。

3)機械事故發(fā)生后,肇事單位必須嚴肅認真對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經處理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對責任者進行批評教育。

4)舶發(fā)生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其他緊急情況時,應通過甚高頻無線電話或其他一切有效手段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9)事故統計是反映安全工作好壞的一個重要依據,機械部統計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如實、準確、及時地填報各種事故統計報表,對隱瞞不報,少報,使事故統計不實者,從重處罰。

2.3 高空作業(yè)的安全管理

(1)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水上工作人員要穿救生衣,并按規(guī)定配戴勞動保護用品,或安全帶等安全工具。

(2)作業(yè)人員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和裙子進入施工現場。

(3)從事架子施工的人員,要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能持證上崗;對進行模板施工,高度超過2 米的架子要由架子工去完成。在距邊緣 1.2-1.5 米處應設置護欄或架設護網,且不低于1.2 米,并要求穩(wěn)固可靠。

(4)施工作業(yè)搭設的扶梯、工作臺、腳手架、護身欄、安全網等,必須牢固可靠,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子工程應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0)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jtj076-95)規(guī)定要求。

(5)人員上下通行要由斜道或扶梯上下,不準攀登模板,腳手架、或繩索上下,并作好進入口等防護措施的管理。

(6)作業(yè)用的料具應放置穩(wěn)妥,小型工具應隨時放入工具袋,上下傳遞工具時,嚴禁拋擲。進行兩層或多層上下交叉作業(yè)時,上下層之間應設置密孔阻燃型防護網罩加以保護。

第2篇 某高速公路項目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支付與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改善施工作業(yè)條件,減少施工傷亡事故發(fā)生,切實保障施工人員人身安全,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交通部2007年第1號令)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項目招標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標準,購置施工安全防護用具,落實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應急預案演練等所需的所有費用,以及因業(yè)主及監(jiān)理工程師為保證工程安全生產要求整改的措施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第三條 本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為單列的安全生產費用,是確保安全生產擬投入的最低費用;施工單位根據工程實際,必要時適當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投入,保證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單位須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職責及權限,嚴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第四條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規(guī)定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及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督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費用支出。

第五條 在本辦法規(guī)定的使用范圍內,應當將安全費用優(yōu)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第六條 利用安全生產費用形成的資產,應當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第七條 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等高危作業(yè)的人員辦理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為職工提供的職業(yè)病防治、工傷保險,醫(y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第八條 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實行專戶核算,按規(guī)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

第九條 依據現行的標準規(guī)范定期對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對于評價結果不合格的,應立即整改。

第十條 發(fā)現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清除隱患。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支付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費用支付的前提條件是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健全,貫徹落實到位,防護措施有效。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費用施行按實簽證支付。

第十三條 施工過程中要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配備和投入安全保護設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避免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四條 與監(jiān)理單位共同研究,結合危險源清單,列出安全生產費用計劃工程量清單,作為安全生產費用支付的基本依據。

第十五條 報批開工報告時,可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安全生產費用預付憑證和安全費用支付計劃,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并確認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已經到位后報請業(yè)主予以支付。

第四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十六條 財務部、安全質量部對工程安全費用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費用列支須專項記賬,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條 財務部門須認真核對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發(fā)票和實物等。

第十九條 監(jiān)理單位及時簽署安全生產費用支付證書。

第二十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會計處理,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 工程交、竣工驗收,業(yè)主、監(jiān)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作出評價。

第二十二條 用于安全生產的物資設施,要建立入庫、出庫臺賬,做到賬物相符,入庫、出庫、使用記錄臺賬一一對應,保證安全生產物資、設施真正用于安全生產,確保工程安全施工。

第3篇 高速公路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規(guī)范安全生產行為,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預防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黃塔(桃)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各級、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專業(yè)管理和群眾監(jiān)督相結合的安全管理機制。

第三條 各級領導干部、全體職工、民工要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思想端正、責任明確、制度落實、紀律嚴明、措施得當、檢查及時,生產與安全工作要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第四條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jtj076-95)、《爆破安全規(guī)程》(gbb6722-86)、《公路筑養(yǎng)路機械操作規(guī)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行業(yè)標準為依據。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黃塔(桃)高速公路建設辦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黃塔(桃)高速公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長:鄭建中。副組長:鄒正明。組員:劉文慶、范承余、張松求、童中余 何金武、夏柱林、張尤平。辦公室設在工程部,具體負責黃塔(桃)高速公路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 總監(jiān)辦、各駐地辦、施工單位成立相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置安全管理辦公室。

第七條 專職安全員作為黃塔(桃)高速公路建設辦、總監(jiān)辦、各監(jiān)理、施工單位安全保證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和成員,負責對所在單位安全生產及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檢查工作,真實反映所在單位的安全生產與安全管理狀態(tài)。

第三章 保證體系

第八條 各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落實安全責任制,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第九條 通過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安全控制提高預測預防能力,通過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第四章 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第十條 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按照與指揮部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各項安全目標,層層實行嚴格的安全目標管理和獎懲制度,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應負具體的領導責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領導,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內容的,也應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第十一條 加強領導,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議,認真研究和解決安全問題,扎實開展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并認真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嚴格執(zhí)行國家、省、廳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有關安全生產措施,認真貫徹落實。

第十三條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機制和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保障體系,配備與生產相適應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按施工人員的2%-4%配備專職安全員),逐級設立安全生產專項技術措施經費,并確保資金到位和正確使用。

第十四條 加強事故防范工作。對威脅公眾和職(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隱患和危險性較大設施、特殊設備、特種工種(機、車、爆破、電工等)、場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性檢查、評估。堅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一次檢查、監(jiān)督、指導,每季度進行一次有效的安全大檢查活動,狠抓各類事故隱患的整治,對事故隱患必須落實整改的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時限、整改后應嚴格驗收,及時查處“三違”現象等違章行為。加強道路標志管理,及時清除路障,確保道路暢通。

第十五條 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對職(民)工應采取多種形勢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職(民)工隊伍的整體安全素質。安全宣傳教育面覆蓋率達100%,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

第十六條 做好職(民)工勞動保護工作。認真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方針、規(guī)定、標準,對特殊工種應采取特殊勞動保護。嚴禁使用童工,工地不準使用聾、啞、殘、老民工。

第十七條 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增強職(民)工遵紀守法意識,杜絕“六害”現象,維護好社會治安。注意搞好社群關系,尊重地方習俗,加強民族團結。

第十八條 嚴格各類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凡屬重、特大傷亡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報指揮部,嚴格按國家有關事故統計規(guī)定,按時上報月(年)報表,按“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

第十九條 對一次職工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的責任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坍塌、爆炸、火災、質量等責任事故的施工單位,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第五章 檢查考核與月度獎懲

檢查方式:檢查考核分自檢、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業(yè)主、監(jiān)理巡查和業(yè)主組織的大檢查等多種形式。檢查考核范圍為參與黃塔(桃)高速公路建設的所有施工、監(jiān)理等參建單位。

第二十條 自檢,各項目部必須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實施內容及要求與規(guī)定,對本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定期自檢自查,做到一日一小檢,一周一大檢。把安全生產真正落實到每個人的日常工作中。

第二十一條 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 各監(jiān)理單位對各項目部的檢查與考核實行日常工作檢查和集中考核相結合,把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檢查納入日常的監(jiān)理工作之中;集中檢查考核實行每日一小檢,每周一大檢,其檢查考核結果將作為安全生產評比原始依據之一。

第二十二條 安全大檢查,由黃塔(桃)建設辦組織和主持,由相關單位參與。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檢查內容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內業(yè)資料等方面內容。同時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建設辦還將不定期組織抽查,其抽查的結果作為檢查評比的依據之一。每次檢查評比,業(yè)主均將檢查結果及要求整改的內容以書面文字的形式通知各施工單位和駐地辦,要求在限定的期限內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監(jiān)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若發(fā)現整改措施不落實或逾期未整改的,將對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分別處以每次項300-1000元的罰款。

對建設辦組織的安全檢查中不認真進行檢查的檢查組成員每次罰款200元;不積極配合的單位每次罰款1000元;不按時或不參加建設辦組織的安全會議的單位每次罰款500元,對建設辦要求上報的資料逾期不報每次罰款300元。

總結評比:獎懲評比設立專項獎金,由黃塔(桃)建設辦根據總評結果最終為各單位分別做出總的評價,并分別根據各單位考核情況按下列標準進行獎懲兌現:

第二十三條 各施工單位月檢查得分滿分100分,對于月評得分前三名施工單位分別頒發(fā)優(yōu)勝流動紅旗。對于月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單位,將發(fā)警告黃旗.連續(xù)三次黃旗警告的,將處以1萬罰款。

安全生產具有一票否決權,出現一起重大的安全責任事故取消本月評比資格并處予施工單位5萬元罰款,處予總監(jiān)辦、駐地單位各1萬元罰款。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追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責任人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本月總評得分排名第一的施工單位,且得分不低于90分,給予1萬元獎勵,并給予項目經理6000元個人獎勵;

對于本月總評得分排名第二的施工單位,且得分不低于85分,給予6000元獎勵,并給予項目經理4000元個人獎勵;

對于本月總評得分累積排名第三的施工單位,且得分不低于80分,給予3000元獎勵,并給予項目經理2000元個人獎勵;

對于本月總評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單位給予5000元的處罰,并給予通報批評。

第二十四條 監(jiān)理單位的獎懲同施工單位掛鉤:

1、對于監(jiān)理單位所轄的施工單位本月總評得分第一且所轄標段中無施工單位得分低于75分的給予駐地辦2000元獎勵。

2、對于監(jiān)理單位本職工作總評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給予4000元處罰。

黃塔(桃)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按百分制進行檢查考評。滿分為100分。詳見考核評分細則。

第4篇 高速公路項目安全管理措施

1 建立安全保障體系

1.1組織保證

成立由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項目專職安檢工程師組成的安全領導小組,其中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項目副經理為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項目總工為技術負責人,項目專職安檢工程師負責日常的安全工作的落實,督促工人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生產,各工區(qū)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設兼職安全員。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框圖

1.2 制度保證

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針對各部位、各工序、各工種的各自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事故分析報告制度、安全獎懲制度等,并由各級安全組織督促檢查,加以落實。營造'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1.3 責任保證

建立以安全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職責。

2 主要項目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2.1 場地布置及現場安全控制

總經理部對施工過程中可能影響安全生產的因素進行控制,確保施工生產按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和順序要求進行。

(1)開工前作好以下準備

1)落實施工機械設備、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進場的計劃;

2)落實現場施工人員;

3)辦理職工意外傷害保險。

(2)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內的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電工、焊工、塔吊、施工升降機械的裝拆工人還應進行培訓、考核、持相關證件上崗。由項目部生產副經理和財務資源部門負責確認。大型浮吊、沉樁機、鉆機等專用設備操作應按安全作規(guī)程嚴格進行,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對安全設施、設備、防護用品的檢查驗收

本工程占地面積大,又是水上、地面、高空多工種、多工作面協同作業(yè),安全防護工作十分重要。對高處作業(yè)、水上作業(yè)、交叉作業(yè)的安全防護必須做到防護明確、技術合理、經濟適用、安全可靠。實施要點:

1)按照安全防護的技術措施方案執(zhí)行。

2)防護職員落實到人,具體由現場辦、專職安全員、各施工隊長負責操作。

3)工作平臺、臨時碼頭、棧橋、現澆支架應有搭設方案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定期對施工平臺,扶手立網進行檢查,做好防滑及破損修補工作。

(4)加強現場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的布置須符合防火、防爆、防高溫、防雷電、防風、防霧等安全規(guī)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辦公用房、倉庫、材料堆放場、停車場、生產車間等應按批準的總平面布置圖進行布置,并符合安全規(guī)程。

2)危險地點懸掛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標志》,施工現場設置大幅安全宣傳標語。

3)陸上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區(qū)均要設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設施網點,消防器材有專人管理不得亂拿亂動,每一個標段要組成一個由15-20 人的義務消防隊,所有施工人員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各類房屋、庫棚、料場等的消防安全距離符合國家或公安部門的規(guī)定,室內不得堆放易燃品;嚴禁在木材加工場、料庫、油庫等處吸煙;現場的易燃雜物,也隨時清除,嚴禁在有火種的場所或其近旁堆放。

5)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

6)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tj46-88 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2 施工機械的安全管理

(1)安全生產組織措施

機械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安全生產管理是企業(yè)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是施工過程中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安全管理要體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基本原則。

(2)建立健全機械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3)機械人員安全職責

1)督促有關機務人員(駕駛人員、操作人員、維修人員等)做好機械例行保養(yǎng)工作。

2)負責機動車輛、機械日常安全檢查和安全周(日)活動。

3)負責機動車輛年檢工作。

4)辦理機動車輛養(yǎng)路費運管費等證件或規(guī)費交納手續(xù)。

5)調查處理機械事故、交通事故及保險車輛的出險索賠。

6)翻印、制定或修改安全操作規(guī)程。

(4)操作人員安全守則

1)機械在運轉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確認技術狀況良好,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方能啟動作業(yè).

2)作業(yè)時應精力充沛、思想集中,遵守有關法規(guī),嚴禁酒后操作。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超載、超速使用機械,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4)作業(yè)中應認真監(jiān)視機械運轉。發(fā)現有異常情況(如劇烈震動、異響、異味及溫度和壓力突變等)應立即停止檢查,排除異常后才能繼續(xù)使用。

5)機械運轉部件未停止前,一般不得接觸轉動部分或對其進行維修。

6)駕駛員操作室應保持清潔,禁放易燃易爆品和其他雜物。

7)按規(guī)定穿戴安全保護用品。

8)不準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的機械設備。

9)起重設備應嚴格按《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yè)。

(5)現場管理人員安全守則

1)機械進場前,應為機械提供使用道路、水、電、臨時機棚和停機場地,并排除對機械作業(yè)有妨害的不安全因素。

2)機械進入現場后,有關管理人員應分別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總平面布置、該機的生產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機械操作人員應聽從指揮、配合施工,但對違反機械性能、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有權拒絕執(zhí)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操作人員違章作業(yè)。

4)文明生產,保持機械、車輛及停車場所的整齊清潔。在有危險的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置明顯標志,并采取特定安全措施。

(6)施工機械的安全保證措施

1)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和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操作合格證,不準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的機械設備;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操作合格證的人員操作,對機械人員要建立檔案,專人管理。

2)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機機械設備說明書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觀察及工作后的檢查保養(yǎng)制度。

3)駕駛室或操作室應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酒后操作機械,嚴禁機械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運轉。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夜間有專人看管。

4)嚴禁對運轉中的機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yǎng)調整等作業(yè)。

5)指揮施工機械作業(yè)人員,必須站在可讓人了望的安全地點,并應明確規(guī)定指揮聯絡信號。使用鋼絲繩的機械,在運轉中嚴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觸鋼絲繩,用絲繩拖、拉機械或重物時,人員應遠離鋼絲繩。

6)起重作業(yè)應嚴格按照《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86)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jtj076-95)規(guī)定的要求執(zhí)行。

7)定期組織機電設備、車輛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fā)生。

8)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佩帶個人防護用品,做到持證上崗,做好機械運轉記錄和例行保養(yǎng)記錄。

9)大、中型機具設備和車輛必須專人負責,起重吊裝作業(yè)必須專人持證上崗。

10)租用大、中型機具設備,雙方必須簽定協議,在使用、維修和保養(yǎng)方面,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安全責任。

11)機械操作人員、駕駛員不得隨意加班加點,要認真做好季節(jié)性勞動保護和做好交接工作。

(7)安全環(huán)保的檢查與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其重點為

1)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生產水準或條件是否合格。

2)各種機械的安全技術狀況是否合格.如制動裝置、報警裝置、限位裝置等的技術狀況。

3)機械的發(fā)動機排放是否符合環(huán)保要求,噪音是否在要求范圍內。

4)某些機械的電氣安全狀況,如搭鐵裝置,防護水平,各種自動裝置的整定值等是否符合規(guī)范。

5)某些機械運行中的排污、排廢、粉塵及有害物質等危害人身健康和影響環(huán)保的危險源。如拌和樓排污、粉塵排放,修理車輛的廢油處理等。

(8)事故處理

1)機械事故發(fā)生后,如有人員受傷,要迅速搶救傷員,在不防礙搶救人員的條件下,注意保留現場,并迅速報告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妥善處理。

2)故無論大小,肇事者和肇事單位均應如實上報,并填寫機械事故報告單。一般事故報告單由肇事單位存查,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報告單應在三日內報上級主管部門。

3)機械事故發(fā)生后,肇事單位必須嚴肅認真對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經處理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對責任者進行批評教育。

4)舶發(fā)生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其他緊急情況時,應通過甚高頻無線電話或其他一切有效手段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9)事故統計是反映安全工作好壞的一個重要依據,機械部統計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如實、準確、及時地填報各種事故統計報表,對隱瞞不報,少報,使事故統計不實者,從重處罰。

2.3 高空作業(yè)的安全管理

(1)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水上工作人員要穿救生衣,并按規(guī)定配戴勞動保護用品,或安全帶等安全工具。

(2)作業(yè)人員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和裙子進入施工現場。

(3)從事架子施工的人員,要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能持證上崗;對進行模板施工,高度超過2 米的架子要由架子工去完成。在距邊緣 1.2-1.5 米處應設置護欄或架設護網,且不低于1.2 米,并要求穩(wěn)固可靠。

(4)施工作業(yè)搭設的扶梯、工作臺、腳手架、護身欄、安全網等,必須牢固可靠,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子工程應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0)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jtj076-95)規(guī)定要求。

(5)人員上下通行要由斜道或扶梯上下,不準攀登模板,腳手架、或繩索上下,并作好進入口等防護措施的管理。

(6)作業(yè)用的料具應放置穩(wěn)妥,小型工具應隨時放入工具袋,上下傳遞工具時,嚴禁拋擲。進行兩層或多層上下交叉作業(yè)時,上下層之間應設置密孔阻燃型防護網罩加以保護。

(7)腳手架拆除時,經工程技術部門和專職安全員檢查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按自上而下,逐步下降進行;嚴禁將架桿、扣件、模板等向下拋擲。

第5篇 高速公路項目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支付與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改善施工作業(yè)條件,減少施工傷亡事故發(fā)生,切實保障施工人員人身安全,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交通部2007年第1號令)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項目招標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標準,購置施工安全防護用具,落實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應急預案演練等所需的所有費用,以及因業(yè)主及監(jiān)理工程師為保證工程安全生產要求整改的措施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第三條 本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為單列的安全生產費用,是確保安全生產擬投入的最低費用;施工單位根據工程實際,必要時適當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投入,保證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單位須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職責及權限,嚴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第四條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規(guī)定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及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督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費用支出。

第五條 在本辦法規(guī)定的使用范圍內,應當將安全費用優(yōu)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第六條 利用安全生產費用形成的資產,應當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第七條 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等高危作業(yè)的人員辦理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為職工提供的職業(yè)病防治、工傷保險,醫(y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第八條 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實行專戶核算,按規(guī)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

第九條 依據現行的標準規(guī)范定期對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對于評價結果不合格的,應立即整改。

第十條 發(fā)現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清除隱患。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支付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費用支付的前提條件是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健全,貫徹落實到位,防護措施有效。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費用施行按實簽證支付。

第十三條 施工過程中要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配備和投入安全保護設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避免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四條 與監(jiān)理單位共同研究,結合危險源清單,列出安全生產費用計劃工程量清單,作為安全生產費用支付的基本依據。

第十五條 報批開工報告時,可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安全生產費用預付憑證和安全費用支付計劃,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并確認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已經到位后報請業(yè)主予以支付。

第四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十六條 財務部、安全質量部對工程安全費用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費用列支須專項記賬,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條 財務部門須認真核對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發(fā)票和實物等。

第十九條 監(jiān)理單位及時簽署安全生產費用支付證書。

第二十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會計處理,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 工程交、竣工驗收,業(yè)主、監(jiān)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作出評價。

第二十二條 用于安全生產的物資設施,要建立入庫、出庫臺賬,做到賬物相符,入庫、出庫、使用記錄臺賬一一對應,保證安全生產物資、設施真正用于安全生產,確保工程安全施工。

第6篇 高速公路項目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高速公路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管理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完善安全生產內業(yè)資料管理,開展安全標準工地建設和安全生產檢查活動。

1、安全教育管理措施

⑴加強安全教育工作,開工前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特殊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

⑵深化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堅持安全員持證上崗,施工生產中時刻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⑶教育職工在施工現場養(yǎng)成按規(guī)定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的良好習慣,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人員隨時檢查防護用品穿戴情況,未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的禁止上崗。

⑷推行安全標準化工地建設,抓好現場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⑸認真實施標準化作業(yè),嚴格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嚴肅勞動紀律。

⑹施工各班組間,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將本班組工作情況及有關安全問題,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接班記錄薄內,雙方簽字認可。工地負責人、領工員要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⑺執(zhí)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認真填報各種安全統計報表,分析安全動態(tài),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⑻按照本工程特點,組織指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案。對各類事故,均要嚴格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過。同時事故發(fā)生后要及時按規(guī)定上報。

2、認真做好安全交底和檢查落實

工程開工前,工程項目負責人應向參加施工的各類人員認真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點及各時期安全施工的要求,這是貫徹施工安全措施的關鍵。施工過程中,現場管理人員應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工序、工種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懂得各自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方法,這是貫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補充和完善過程。工序、工種安全技術交底要結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施工的規(guī)范標準進行,避免口號式、無針對性的交底。并認真履行交底簽字手續(xù),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員的責任心。

同時要經常檢查安全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糾正違章,使措施方案始終得到貫徹執(zhí)行,達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標。

3、火工品的使用與管理安全措施

⑴嚴格爆破器材的管理,庫房內和施工現場設足夠的消防設備,庫房管理人員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庫房設置要符合要求并取得當地公安部門同意;爆破器材儲存于干燥的倉庫內,溫度保持在18~30℃,不同性質的炸藥分開;雷管和炸藥分庫儲存,運到工地的炸藥若當天未使用完,必須如數交回,不得在工地留存過夜。火工品使用、運輸過程中必須有公安人員負責押運。

⑵在進行爆破作業(yè)之前,要取得當地公安部門的批準,并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監(jiān)理,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監(jiān)理同意后實施。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向公安局申請購買、運輸、儲存及使用爆炸物品的許可證,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檢查。

⑶加強火工品的管理。爆破物資由爆破工程師提前2~3天上報用料計劃。建立火工品領用、發(fā)放登記制度,將雷管編號落實到每一個爆破作業(yè)人員,有關管理信息按照公安部的統一標準及時報送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⑷爆破工要持證上崗,裝藥過程中不能抽煙,放炮前要對炮眼連線進行逐孔檢查,點炮前要由專職安全員檢查其他人員及所有機械設備是否撤至安全地帶。對啞炮要嚴格按《爆破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處理。

⑸爆破作業(yè)現場設專職技術人員現場指導,裝好炸藥的炮孔必須適當地加以覆蓋和保護。在潮濕條件下作業(yè),采用乳化、水膠等防水炸藥。

4、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⑴加強對機動車司機的培訓和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⑵堅持酒后不駕駛,疲勞不駕駛,不超載,不超速。嚴格定期對機械設備進行檢修保養(yǎng),不得帶故障上路行駛。

⑶嚴禁無證駕駛機動車輛上路行駛。

⑷在施工場地出入口設置規(guī)范、醒目的交通標志,夜間開啟洞外燈光示警標志。

⑸洞內設專人指揮運輸。

5、設備、防火、防汛、用電安全管理措施

⑴施工機具、車輛和設備有專人管理和操作,做到'三定'(定人、定機、定崗位),'三好'(管好、用好、維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四懂'(懂管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車輛、設備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保養(yǎng),確保其性能處于完好狀態(tài),符合安全技術要求,滿足施工需要。

⑵各類房屋、庫棚、料場等的消防安全距離符合公安部門的規(guī)定,室內不得堆放易燃品;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少于10m,與爆破物品距離不少于30m,乙炔發(fā)生器與氧氣瓶的距離不少于2m;嚴禁在木材加工場、料庫等處吸煙;現場的易燃雜物,隨時清除,嚴禁在有火種的場所附近堆放。

⑶施工現場和生活區(qū)做好防火工作,現場按規(guī)定配備滅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完好有效消防設施和器材,安全標牌齊全且符合規(guī)定,油料庫、材料庫、電氣設備、機械設備作為防火重點,實行定人定責、定期檢查,嚴防火災發(fā)生?,F場防火消防器材由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組成業(yè)余消防隊,定期培訓,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熟悉并掌握消防設備性能和使用方法。

⑷現場安全員要定期檢查防火設施及現場辦公隱患,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⑸雨季成立防汛小組,設專人值班,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系,制定防洪預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備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員及財產損失。

⑹做好現場管理及安全用電工作,隧道內高溫潮濕,施工作業(yè)面使用36v安全電壓照明。動力線采用架空電纜線,不得使用花線。電氣設備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電工、電焊工為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現場用電必須有專職電工負責,嚴禁非專業(yè)人員操作、維修電氣設備,嚴禁私自接線。

⑺洞內電力設施定期檢查,專人負責洞內用電設施引接、維修和更換,確保洞內施工照明和用電設備的正常運轉。

⑻洞內變壓器安裝在已開挖的洞室內,洞室上門上鎖,專人管理,變壓器洞室內要干燥,變壓器距洞室內壁及門要大于30cm以上。

⑼為了保護工程、保障施工人員和群眾的安全,洞外在必要的地點和時間內,設置照明和防護、警告信號和看守人員。

6、安全獎懲具體措施

⑴項目經理部與各專業(yè)隊簽訂安全包保責任狀,每季度檢查一次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半年綜合考核評定。

⑵獎勵:實現安全生產目標,即考核期內未發(fā)生因工死亡事故,無交通責任死亡事故,重傷率控制在0.3‰以下的施工隊將進行獎勵。

第7篇 某高速公路項目剖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一般安全規(guī)定

1、從安全生產出發(fā),對施工現場出進料、材料堆放需作出詳細妥善的布置,在進洞前應完成對風、水、電、路等設施的統一安排。

2、進洞前應先做好洞口工程,穩(wěn)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好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的工程安全。

3、隧道施工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4、進入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配帶安全帽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5、不良地質施工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先護頂、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必要時進行超前鉆孔,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

二、開挖及鑿孔安全規(guī)定:

1、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并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wěn)定,如有松動的土石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

2、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必須相互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3、機械鑿巖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的鑿巖機。站在渣堆上作業(yè)時,要注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坍滑傷人。

4、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頭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象;濕式鑿巖機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合格的應予修理或更換。

5、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扳鉗松動撥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

6、電鉆鉆眼應檢查把手膠套的絕緣和防止電纜脫落的裝置是否良好。電鉆工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鞋,不得用手回轉鋼釬,不得用電鉆處理卡住的釬子。

7、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鉆、電鉆。

8、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9、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車速不得超過25米/分鐘。臺車行走或待避時,鉆架和機具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

三、爆破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1、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爆破作業(yè)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服。

2、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yè);剛鉆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發(fā)現流砂,流泥未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3、洞內每天放炮次數應有明確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

4、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并不得短于1.2m。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燃導火索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計時導火索燃畢,必須立即撤離工作面。

5、為防止點炮時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6、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遵守國家現行《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并應加強洞內電源管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間距必須大于1m。

7、爆破后必須經過15分鐘通風排煙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

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跡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及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工作人員才能進入工作面。

8、發(fā)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9、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離到安全地點。

10、隧道爆破禁止使用黑火藥。

11、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系,統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接近15m(軟巖為20m),一端裝藥爆破時,另一端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地點。導坑已打通的隧道,兩端施工單位必須協調放炮時間,放炮前加強聯系和警戒,防止對方人員誤入危險區(qū)。

12、土質或巖石破碎的隧道接近貫通時,應根據地質情況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此時只準一端掘進,另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至安全距離。貫通后的導坑應專人看管,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通行。

四、洞內運輸安全規(guī)定:

1、進洞的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宜進洞。

2、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載。所有運載車輛均不準超載、超高運輸。裝運大體積或超長料時,應有專人指揮,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

3、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或強行搭車。

4、機械裝渣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載機械的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電纜線、高壓膠管等應有專人收放保護。

5、車輛在裝卸碴時須制動停穩(wěn);在洞內倒車與轉向時,須開燈鳴號或由專人指揮;洞外卸碴場地段應保持一段上坡,并在堆碴邊緣處設置擋車木。

6、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其邊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顯示界限,以防止運輸車輛撞碰。

7、洞內車輛相遇或遇行人時,應使用近光或小燈。

五、支護工程安全規(guī)定:

1、隧道各部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及設計文件中規(guī)定不需支護者外,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

2、施工期間,現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

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設人隨時檢查,發(fā)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情況嚴重時,應先撤出施工人員,再進行加固。

3、洞內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的連接處,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洞口地段的支撐宜向外多架5--8m明廂,并在其頂部壓土以穩(wěn)定支撐,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內支護,宜隨挖隨支護,支護到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得超過4m;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小支護工作面。當短期停工時,應將支撐支抵工作面。

5、不得將支撐柱置于廢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支撐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楔緊。

6、漏斗孔開挖時應加強支護,并加設蓋板;供人上下的孔道應設置牢固的扶梯。

7、支撐使用的梁、柱、連接桿件等選材,必須符合設計和承載要求。木支撐宜用易于拆立的框架結構,并保證坑道運輸凈空。鋼支架安裝,宜選用小型機具吊裝。

8、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注

漿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9、檢查發(fā)現已噴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的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qū)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fā)現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宜用支架。

10、當發(fā)現測量數據有不正常變化,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許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裂縫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須立即撤出作業(yè)人員,待制定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xù)施工。

第8篇 高速公路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規(guī)范安全生產行為,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預防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黃塔(桃)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各級、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專業(yè)管理和群眾監(jiān)督相結合的安全管理機制。

第三條? 各級領導干部、全體職工、民工要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思想端正、責任明確、制度落實、紀律嚴明、措施得當、檢查及時,生產與安全工作要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第四條?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jtj076-95)、《爆破安全規(guī)程》(gbb6722-86)、《公路筑養(yǎng)路機械操作規(guī)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行業(yè)標準為依據。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黃塔(桃)高速公路建設辦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黃塔(桃)高速公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長:鄭建中。副組長:鄒正明。組員:劉文慶、范承余、張松求、童中余 何金武、夏柱林、張尤平。辦公室設在工程部,具體負責黃塔(桃)高速公路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 總監(jiān)辦、各駐地辦、施工單位成立相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置安全管理辦公室。

第七條? 專職安全員作為黃塔(桃)高速公路建設辦、總監(jiān)辦、各監(jiān)理、施工單位安全保證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和成員,負責對所在單位安全生產及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檢查工作,真實反映所在單位的安全生產與安全管理狀態(tài)。

第三章? 保證體系

第八條? 各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落實安全責任制,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第九條? 通過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安全控制提高預測預防能力,通過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第四章? 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第十條? 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按照與指揮部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各項安全目標,層層實行嚴格的安全目標管理和獎懲制度,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應負具體的領導責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領導,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內容的,也應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第十一條? 加強領導,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議,認真研究和解決安全問題,扎實開展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并認真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嚴格執(zhí)行國家、省、廳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有關安全生產措施,認真貫徹落實。

第十三條?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機制和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保障體系,配備與生產相適應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按施工人員的2%-4%配備專職安全員),逐級設立安全生產專項技術措施經費,并確保資金到位和正確使用。

第十四條? 加強事故防范工作。對威脅公眾和職(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隱患和危險性較大設施、特殊設備、特種工種(機、車、爆破、電工等)、場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性檢查、評估。堅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一次檢查、監(jiān)督、指導,每季度進行一次有效的安全大檢查活動,狠抓各類事故隱患的整治,對事故隱患必須落實整改的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時限、整改后應嚴格驗收,及時查處“三違”現象等違章行為。加強道路標志管理,及時清除路障,確保道路暢通。

第十五條? 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對職(民)工應采取多種形勢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職(民)工隊伍的整體安全素質。安全宣傳教育面覆蓋率達100%,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

第十六條? 做好職(民)工勞動保護工作。認真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方針、規(guī)定、標準,對特殊工種應采取特殊勞動保護。嚴禁使用童工,工地不準使用聾、啞、殘、老民工。

第十七條? 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增強職(民)工遵紀守法意識,杜絕“六害”現象,維護好社會治安。注意搞好社群關系,尊重地方習俗,加強民族團結。

第十八條? 嚴格各類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凡屬重、特大傷亡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報指揮部,嚴格按國家有關事故統計規(guī)定,按時上報月(年)報表,按“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

第十九條? 對一次職工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的責任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坍塌、爆炸、火災、質量等責任事故的施工單位,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第五章? 檢查考核與月度獎懲

檢查方式:檢查考核分自檢、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業(yè)主、監(jiān)理巡查和業(yè)主組織的大檢查等多種形式。檢查考核范圍為參與黃塔(桃)高速公路建設的所有施工、監(jiān)理等參建單位。

第二十條? 自檢,各項目部必須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實施內容及要求與規(guī)定,對本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定期自檢自查,做到一日一小檢,一周一大檢。把安全生產真正落實到每個人的日常工作中。

第二十一條? 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 各監(jiān)理單位對各項目部的檢查與考核實行日常工作檢查和集中考核相結合,把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檢查納入日常的監(jiān)理工作之中;集中檢查考核實行每日一小檢,每周一大檢,其檢查考核結果將作為安全生產評比原始依據之一。

第二十二條? 安全大檢查,由黃塔(桃)建設辦組織和主持,由相關單位參與。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檢查內容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內業(yè)資料等方面內容。同時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建設辦還將不定期組織抽查,其抽查的結果作為檢查評比的依據之一。每次檢查評比,業(yè)主均將檢查結果及要求整改的內容以書面文字的形式通知各施工單位和駐地辦,要求在限定的期限內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監(jiān)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若發(fā)現整改措施不落實或逾期未整改的,將對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分別處以每次項300-1000元的罰款。

對建設辦組織的安全檢查中不認真進行檢查的檢查組成員每次罰款200元;不積極配合的單位每次罰款1000元;不按時或不參加建設辦組織的安全會議的單位每次罰款500元,對建設辦要求上報的資料逾期不報每次罰款300元。

總結評比:獎懲評比設立專項獎金,由黃塔(桃)建設辦根據總評結果最終為各單位分別做出總的評價,并分別根據各單位考核情況按下列標準進行獎懲兌現:

第二十三條? 各施工單位月檢查得分滿分100分,對于月評得分前三名施工單位分別頒發(fā)優(yōu)勝流動紅旗。對于月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單位,將發(fā)警告黃旗.連續(xù)三次黃旗警告的,將處以1萬罰款。

安全生產具有一票否決權,出現一起重大的安全責任事故取消本月評比資格并處予施工單位5萬元罰款,處予總監(jiān)辦、駐地單位各1萬元罰款。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追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責任人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本月總評得分排名第一的施工單位,且得分不低于90分,給予1萬元獎勵,并給予項目經理6000元個人獎勵;

對于本月總評得分排名第二的施工單位,且得分不低于85分,給予6000元獎勵,并給予項目經理4000元個人獎勵;

對于本月總評得分累積排名第三的施工單位,且得分不低于80分,給予3000元獎勵,并給予項目經理2000元個人獎勵;

對于本月總評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單位給予5000元的處罰,并給予通報批評。

第二十四條? 監(jiān)理單位的獎懲同施工單位掛鉤:

1、對于監(jiān)理單位所轄的施工單位本月總評得分第一且所轄標段中無施工單位得分低于75分的給予駐地辦2000元獎勵。

2、對于監(jiān)理單位本職工作總評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給予4000元處罰。

黃塔(桃)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按百分制進行檢查考評。滿分為100分。詳見考核評分細則。

某高速公路項目安全管理措施(8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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