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職責
一、制定學生助學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貧困學生的調(diào)查、認定和檔案建立。
三、負責學生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工作。
四、負責學校勤工助學方案的制定和勤工助學管理工作的指導。
1.負責勤工助學校內(nèi)崗位設置及審定;
2.負責勤工助學校內(nèi)崗位人員的招聘、檢查、工資發(fā)放工作;
3.負責勤工助學社會崗位的聯(lián)系和學生的選派工作;
五、負責學生的困難補助和申請緩交、減免學雜費的審核報批等工作;
六、組織做好學校獎助學金、國家政府獎助學金等工作;
七、定期向教育廳和學校匯報我校貧困生的資助情況。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