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yè)公司員工培訓費用及培訓證書管理規(guī)定
物業(yè)公司員工培訓費用及培訓證書的管理
1.0培訓費用的收取范圍和標準:
1.1所有公司外派培訓,例如物業(yè)上崗證培訓(市住宅局)、iso9000、iso14000、 ohsas18000內審員培訓(市質量認證中心)、 電工進網操作許可證培訓(市供電局)、消防上崗證(市公安消防局)等;培訓費按舉辦單位的標準收取。
1.2各部門(各管理處、各子公司)請教育培訓部專業(yè)教師上門培訓,培訓費每專題(3課時左右)800元/專題。
2.0培訓費用的報銷范圍及標準
2.1到職三年以上者,物業(yè)上崗證培訓、內審員培訓、電工進網操作許可證培訓報銷100%;到職三年以內者,報銷50%,個人承擔50%。
2.2培訓成績不合格者,費用自理。
2.3公司組織的集中強化培訓和救生員、消防上崗證培訓費用由本單位全額承擔。
3.0培訓證書的管理:
3.1為便于上級行政機關檢查和公司統一管理,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外派培訓所獲得的培訓證書均由公司教育培訓部暫為保管。
3.2員工正常離職, 可帶走所獲得的培訓證書,但必須按其接受培訓后在公司內工作的年限補繳培訓費。計算比例為:接受培訓后工作不滿一年離職的,個人補繳公司所承擔的培訓費的50%;滿一年不滿兩年離職的,個人補繳公司所承擔的培訓費的30%;滿兩年不滿三年離職的,個人補繳公司所承擔的培訓費的20%;滿三年離職的免繳。
被辭退、除名的員工外派培訓所獲得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