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售樓處物品進出管理規(guī)定
售樓處物品進出管理規(guī)定
1、所謂的物品是指銷展中心內的固定資產、大件物品、貴重物品等,所有物品的進出各人員都必須按照此制度執(zhí)行,如因未遵守此制度而造成物品丟失的,服務方有權不予受理此事件,由丟失方自行負責處理。
2、所有物品管理將實行只進不出的管理服務原則,以防止物品的流失;
3、若有物品出門必須持有該物品產權單位/部門的有效出門單,若大件貴重物品需核實后方可放行;
4、所謂有效出門單是指:有產權單位負責人簽發(fā)、寫明出門物品的名稱、型號、數量、相關特點、物品部門原因等,指定經辦人姓名及產權單位的有效蓋章,缺一不可;
5、物品出門單位需配合保安完成出門單與物品的各項核對,并作好出門物品登記工作,確保無誤后方可放行;
4、嚴禁所有人員攜帶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物品進入展廳內,因此造成后果的由責任單位責任人直接負責,保安有權進行制止,并及時通知公安部門協(xié)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