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公寓公物維修管理規(guī)定3
學生公寓公物及維修管理規(guī)定(三)
為了給學生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保證學校財產安全和公寓內各種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tài),提高其使用效益,制定本規(guī)定。
一、公物管理
1、學生公寓所有公用設施、設備均系學院財產,由學院后勤管理處統(tǒng)一調配和管理。
2、愛護學生公寓的公物,是每個學生和公寓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責任。
3、技術人員定期對各種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4、未經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批準,學生不得將飲水機、電話、桌子、椅子等公物搬出公寓。
5、保持家具等公物的完好,不得在門窗、墻壁和家具上張貼、刻劃,由此造成的損壞或污染,由其本人清除或賠償。
二、維修管理
1、學生公寓工作人員每天對公寓的所有公用設施、設備進行巡查。如有損壞及時聯(lián)系維修。
2、學生寢室有需維修的項目,由學生到學生公寓值班人員處填寫報修單,值班人員及時聯(lián)系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3、學生公寓公物的自然損壞,維修人員根據(jù)實際情況填寫《設施設備損壞報表》,維修費用由學院負責。
4、學生公寓公物的人為損壞,公寓管理人員查明原因,明確責任人,維修人員根據(jù)實際情況填寫《設施設備損壞報表》并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責任人進行賠償;不能明確責任人,由寢室成員共同承擔。
5、維修人員應嚴遵守學生公寓的有關管理規(guī)定,接到保修任務后,即使進行維修,做到小型日常維修當日完成,大型維修向學生說明完成的時間并予以解釋。
6、值班人員要做好和保存報修登記,維修人員做好和保存維修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