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裝卸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 工作前穿戴好勞動保護品。
(二) 禁止在行駛的車上打鬧。
(三) 搬動大型物件時,應有專人負責指揮。
(四) 裝卸產品及半成品時,嚴禁野蠻裝卸,保證物品完好。
(五) 上下車時應搭好跳板,并作好保護,防止跳板滑落。
第2篇 乙醇裝卸作業(yè)操作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作業(yè)區(qū)內的司泵、卸槽、充裝、檢維修作業(yè)實行作業(yè)許可管理。作業(yè)前須明確作業(yè)內容,辨識作業(yè)風險,確定監(jiān)管責任人,填制作業(yè)票證,明確操作安全注意事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進行乙醇裝卸作業(yè)。
(一)、作業(yè)前未進行安全檢查和對危害因素進行辨識的;
(二)、對查出的設備設施安全隱患未整改或整改后未經驗證合格的;
(三)、未開具作業(yè)許可票證的;
(四)、鐵路罐車到位后未打鐵鞋進行鎖固的;
(五)、汽槽車到位后未拉緊手制動或未安設防靜電接地裝置的;
(六)、未進行交接班或交班記錄不清的;
(七)、設備維修后更換零部件或型號、工藝發(fā)生變化,維修方未進行技術交底的;
(八)、光線不好,視線不清,足以影響安全裝卸作業(yè)的;
(九)、消防設備設施故障未排除不能保障應急救援需要時;
(十)、遇惡劣氣象狀況時(如大雨、大風、雷電);
(十一)、不能保證安全裝卸作業(yè)的其他情況。
三、乙醇裝卸作業(yè)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鐵路罐車進入專用線對準鶴位停穩(wěn)后,應立即采取防溜滑措施,防止因車輛溜滑損壞卸料管線、設施,引起物料泄漏;
(二)、整列罐車調入裝卸線后,應盡可能不拆開罐車掛鉤,以便發(fā)生事故時能迅速將罐車拖離;
(三)、裝卸作業(yè)前,應做好作業(yè)準備,合理調度程序,告知作業(yè)人員安全注意事項,準備好消防器材和防護用品,現(xiàn)場安全員應對火車罐車和汽車槽車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作業(yè);
(四)、罐車到位后,必須靜置30分鐘,才能進行裝卸作業(yè);
(五)、火車罐車裝卸時,罐車、棧橋、輸送管道必須做好可靠接地和防靜電跨接;
(六)、進入作業(yè)現(xiàn)場的人員必須穿防靜電工作服、鞋,禁帶火種,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動通訊設備;
四、進入乙醇裝卸作業(yè)的區(qū)域的車輛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車輛行駛速度不超過每小時5公里,不準堵塞消防通道,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
(二)、裝卸過程中,發(fā)動機必須熄火,并切斷電源;
(三)、禁止在作業(yè)區(qū)域內維修車輛。
五、作業(yè)區(qū)設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督一名(可兼職),負責對作業(yè)現(xiàn)場中人的不安全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糾正,對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進行督促整改和驗證。
第3篇 叉車安全裝卸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規(guī)范叉車安全裝卸作業(yè)管理,避免各種事故的發(fā)生,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職責
3.1主管負責維持廠區(qū)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
3.2主管負責倉庫叉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3.3維修部(暫時外請)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維修。
4 .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廠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燃料系統(tǒng)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fā)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駕駛規(guī)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xù)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7遵守工廠限速規(guī)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 以保證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4.3.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yè)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yè)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凡叉車使用中發(fā)生事故不得隱瞞,應立即上報,凡謊報或隱瞞者給予加倍處罰。
4.3.14叉車行駛時,凡貨物高度擋住視線時需倒行。
4.3.15.叉車上嚴禁站人,,如17.5米、14.5米車輛尾部無法裝貨,在此特殊情況下,及時向課長報告,經過課長同意后可以站人,人站在叉車上需墊一塊托盤。如其它特殊情況叉車上需站人,必須匯報并經過同意。
4.4裝卸規(guī)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一次最多叉兩托高度不能超過2.5米,),以免導致事故的發(fā)生。
4.4.2叉起貨物時,先觀察貨物是否堆放牢固,貨叉進入托盤時要平穩(wěn),要循序見進,速度不易過快,貨叉的角度與貨叉叉進托盤的位置是否正確,有無其它隱患,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卸貨時應平穩(wěn)輕放,操作不易過快。貨叉不允許從托盤、鐵架等溶器的斜角叉貨,以免失衡造成倒貨。
4.4.3叉車上需站人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事先需經過課長同意,一定要站穩(wěn)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叉車上作業(yè)。
4.4.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并觀察貨物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wěn)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或加上保護膜,綁緊后方可提升。凡叉車司機在打操作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隱患問題可以拒絕作業(yè),及時匯報直屬上司,待隱患解決后方可作業(yè)。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并要求前后對齊,每一托靠緊,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4.9 叉車上需站人作業(yè)時,高度超過2米需系好安全帶。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yè)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以上條例希叉車操作人員遵守,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視情節(jié)嚴重給予 評或經濟處罰。
第4篇 叉車安全裝卸作業(yè)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規(guī)范叉車安全裝卸作業(yè)管理,避免各種事故的發(fā)生,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職責
3.1主管負責維持廠區(qū)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
3.2主管負責倉庫叉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3.3維修部(暫時外請)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維修。
4 .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廠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燃料系統(tǒng)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fā)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駕駛規(guī)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xù)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7遵守工廠限速規(guī)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 以保證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4.3.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yè)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yè)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凡叉車使用中發(fā)生事故不得隱瞞,應立即上報,凡謊報或隱瞞者給予加倍處罰。
4.3.14叉車行駛時,凡貨物高度擋住視線時需倒行。
4.3.15.叉車上嚴禁站人,,如17.5米、14.5米車輛尾部無法裝貨,在此特殊情況下,及時向課長報告,經過課長同意后可以站人,人站在叉車上需墊一塊托盤。如其它特殊情況叉車上需站人,必須匯報并經過同意。
4.4裝卸規(guī)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一次最多叉兩托高度不能超過2.5米,),以免導致事故的發(fā)生。
4.4.2叉起貨物時,先觀察貨物是否堆放牢固,貨叉進入托盤時要平穩(wěn),要循序見進,速度不易過快,貨叉的角度與貨叉叉進托盤的位置是否正確,有無其它隱患,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卸貨時應平穩(wěn)輕放,操作不易過快。貨叉不允許從托盤、鐵架等溶器的斜角叉貨,以免失衡造成倒貨。
4.4.3叉車上需站人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事先需經過課長同意,一定要站穩(wěn)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叉車上作業(yè)。
4.4.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并觀察貨物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wěn)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或加上保護膜,綁緊后方可提升。凡叉車司機在打操作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隱患問題可以拒絕作業(yè),及時匯報直屬上司,待隱患解決后方可作業(yè)。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并要求前后對齊,每一托靠緊,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4.9 叉車上需站人作業(yè)時,高度超過2米需系好安全帶。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yè)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以上條例希叉車操作人員遵守,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視情節(jié)嚴重給予 評或經濟處罰。
第5篇 危化品裝卸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規(guī)范廠區(qū)內危險化學品貨物的裝卸作業(yè)安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特規(guī)定如下:
一、危化品裝卸作業(yè)人員職責
1、從事危險貨物裝、卸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培訓,熟悉危險化學品發(fā)貨和裝卸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以及可能發(fā)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事故,熟練掌握預防和處置事故發(fā)生的措施和方法,確保事故發(fā)生時能夠正確處置,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2、裝、卸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用勞動防護用品,根據(jù)不同危險貨物的性質,選用不同的防護用品并按照正確的方法進行佩戴。按操作規(guī)程正確操作,確保裝卸現(xiàn)場安全。
3、進入裝、卸作業(yè)區(qū),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shù)墓ぷ餍痛┲桩a生靜電的工作服。禁止攜帶非防爆通訊工具,使用的裝卸工具要有防爆功能?,F(xiàn)場不得使用鐵制工具進行敲打、碰撞。使用的電器設施必須防爆并保持完好。
4、夏季高溫季節(jié)裝卸易燃易爆的危險貨物時,應采取防曬措施或避開高溫時段。
二、危化品裝卸作業(yè)過程中對車輛的安全要求
1、車輛進入廠區(qū)要佩戴好防火帽,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yè)區(qū),應按安全規(guī)定以小于20km/h速度駛入裝卸貨區(qū)域。
2、車輛??控浂狻⑵脚_時,應聽從作業(yè)區(qū)指揮人員的指揮;車輛與平臺要留有安全距離;車輛到達裝卸貨地點后,應及時進行裝卸,需待裝、待卸的車輛要與正在進行裝、卸作業(yè)的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嚴禁堵塞安全通道,嚴禁駕駛員離開車輛,裝卸完畢后,立即駛離裝卸區(qū)域。
3、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fā)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車輛裝卸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
4、在裝、卸過程中,駕駛員負責監(jiān)裝監(jiān)卸,辦理貨物交接手續(xù)時要點收點交,裝車完畢,駕駛員必須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
5、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拆除接地線及裝車管線,關上車廂門或攔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在保證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wěn)。
6、禁止在裝卸作業(yè)區(qū)內維修車輛。
7、裝卸過程中遇有異常天氣(大風、雷雨、沙塵暴等)要停止作業(yè)。
8、裝卸可燃、易燃物料前連接好靜電接地,各類消防、應急器材完好備用
9、集裝箱式、貨運式車輛在裝車前全面檢查車廂內有無雜物、上次運輸殘留物及與所裝貨物性質相抵觸的物料,要徹底清理干凈。
三、相關部門的安全職責
1、供應科負責進貨的?;吩?由其負責對進貨單位及運送車輛的資質查驗并建立登記臺賬。
2、我公司車輛自行運輸?shù)奈;吩?由車隊負責運輸車輛資質、安全設施配置及駕駛員、押運員的安全教育并建立相關的登記臺賬。
3、物資科負責裝卸的?;吩?、產品等,由物資保管員負責對提貨、送貨人員進行裝卸現(xiàn)場的安全告知和車輛安全設施的檢查,對人員、車輛進行安全監(jiān)督并建立相關的登記臺賬。
4、分公司負責裝卸的?;吩稀a品等,由各分公司負責對提貨、送貨人員進行裝卸現(xiàn)場的安全告知和車輛安全設施的檢查,對人員、車輛進行安全監(jiān)督并建立相關的登記臺賬。
5、車輛裝卸點按屬地原則由相關部門配備急救器材及消防設施,物資科負責裝卸的貨物由屬地部門負責配備消防設施,物資科配備急救器材,以上設施要確保完好備用。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對不按以上規(guī)定執(zhí)行的,嚴肅處理。
年 月 日
第6篇 鐵路裝卸作業(yè)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則
第16條 托盤應用鋼板、木板或其它堅固輕便的材料制作,禁止使用鋪板殘缺、釘子突出、綁扎鐵線及鐵帶翻起的托盤。
第17條 起重機的起升機構和變幅機構,不得使用接長的鋼絲繩。
鋼絲繩的繩扣應使用金屬箍、u型卡子或編結法制成,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少于繩直徑的20倍,并不得短于300毫米。使用卡子時每個繩扣不少于3個,卡子間距約為繩徑的5至6倍,最后一個卡子距繩頭不應少于140毫米,卡子的方向要使卡板壓在長繩一側。(附表一,鋼絲繩吊索編結長度。附表二,吊索繩扣每端繩卡數(shù)目及間距。)
第18條 鋼絲繩、鏈條、尼龍繩、棕繩的使用負荷安全系數(shù)如下:
第19條 鋼絲繩的潤滑和檢查每月進行兩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即應報廢:
1.鋼絲繩斷1股,或表面鋼絲磨蝕達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直徑減少7%以上。
2.鋼絲繩發(fā)生扭結變形。
3.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達到下表數(shù)值:
第20條 機具保養(yǎng)檢修制,應根據(jù)《鐵路裝卸機械管理規(guī)則》的要求辦理,認真保養(yǎng)檢修機具,不得使用機件失靈的機械。
第26條 裝卸工人必須文明生產、遵守紀律、講究衛(wèi)生,要做到:
1.按規(guī)定穿戴工作服裝和使用防護用品,禁止赤膊、赤足、穿高跟鞋、涼鞋等參加作業(yè)。
2.班前保證充足睡眠,當班精神集中,班前和班中不準飲酒,作業(yè)中禁止打鬧和進食,貨場內禁止吸煙。
3.保持間休室內外、工作場地、機具整齊清潔。
4.禁止在貨垛上休息。
第33條 通過線路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橫越線路要一站、二看、三通過,遇有行駛的機車車輛必須待車尾過去后并確認鄰線無來往車輛時再通過。如通過調車作業(yè)頻繁線路時,工組長要指定專人負責了望。
2.越過線路時要注意信號導線、警沖標等障礙物,不得踩在基本軌與尖軌中間或轍岔處兩軌中間。禁止順著線路在道床上、限界內行走。
3.禁止在車底下鉆過或從車鉤上翻越,嚴禁在鋼軌上坐臥休息。
第48條 高處作業(yè)(在離開地面2米以上地點進行操作)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夜間照明地面照度不足5勒克斯時,禁止作業(yè)。
2.裝卸敞車裝載的體輕貨物以及苫揭篷布,上下時應用梯子。梯子必須堅實不得缺層,梯階間距不能大于0.4米。
3.進行高處作業(yè)的工人盡量避免雙腳站在車幫上操作,否則要蹬穩(wěn)抓牢防止摔下。多人聯(lián)合操作時,應執(zhí)行呼喚應答確認制度,必須動作一致。
4.卸敞車裝的體輕貨物的頂層時,應使用滑板、滑杠或繩索吊卸一部分,騰出安全操作地點。
5.遇有6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高處作業(yè)。(附表三,風力分級表)
6.高處作業(yè)用的工具要傳遞,不得扔上扔下。第十節(jié) 安全用電
第49條 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符合下列要求:
1.根據(jù)設備性質建立定期檢修制度,保證絕緣良好。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電氣設備禁止使用。
2.電線路接頭不可松動和外露。低壓照明燈的插銷和插座應保持完好,不得絞擰線頭代替插銷。
3.金屬外殼必須根據(jù)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電阻不宜超過4歐姆。
4.電氣設備的開關和電線應按規(guī)定負荷裝設,不得以小代大,架設臨時動力線、照明線要經有關部門批準。電動機開關、插座、保險絲座等都必須裝設防護罩或防護箱。
5.電動機應獨立裝置分路開關和相應的保護裝置,一組電動機或其它電器應裝設分組的總開關和保護裝置。各種用電設備保護裝置應根據(jù)設備容量大小來選擇。
6.各種電氣設備的保險絲禁止加粗或以其它金屬代替。
第50條 電氣設備操作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進行電氣設備操作的人員須經過訓練并考試合格,學習人員應在技術熟練的工人指導下方可操作。
2.操作人員衣服潮濕或手潮濕不得操作,暴雷雨天氣禁止作業(yè)。
3.檢修電氣設備及電線路前,以及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xiàn)任何不良現(xiàn)象或事故時,應切斷電源,在電源開關處設專人監(jiān)護或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防護牌。禁止帶電修理。
第56條 冬季作業(yè)應做好防寒工作:
1.作業(yè)場所應備有防滑物品(草袋、爐灰、鋸末等)在通路泥濘、跳板結冰時撒墊。雪天作業(yè)時要及時清掃通路、跳板等處。
2.霜雪天裝卸前應清除車輛篷布和貨物上的霜雪,在鐵底敞車內作業(yè)時,亦應采取防滑措施。
3.防寒帽應留有透音耳孔。
4.工人間休室如使用火爐取暖時,應安裝煙囪,并應留有通氣窗,安設后必須經過檢查合格方準使用,火爐應離木器、衣物等易燃物品保持一定距離。
5.裝卸機械的梯子、扶手、踏板應捆扎草繩防滑;氣溫低于5℃時,應在司機室安裝無火光的電熱器。
第57條 雨天作業(yè)應注意防滑。
第十二節(jié) 救護及事故處理
第60條 發(fā)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搶救,防止擴大損失,迅速收集事故情況,在不擴大損失的情況下,保護事故現(xiàn)場。并應在當日速報上級主管部門,重大、大事故要報部,有關領導人員應立即到現(xiàn)場組織搶救和分析處理。
第61條 鐵路局負責組織重大事故(包括人員死亡)的分析處理,鐵路分局負責組織大事故(包括重傷)的分析處理,基層單位要參加各類裝卸事故的調查,并負責一般事故的分析處理。發(fā)生事故要根據(jù)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嚴肅處理。
【章名】 第三章 機械作業(yè)第一節(jié) 機械設備
第63條 各種機械的起重機構均應安裝精度不低于10%的起重量限制器(臂架旋轉式起重機為力矩限制器),并定期校驗。卷揚機構應安裝行程開關。
第65條 橋、門式起重機等電動軌道行走機械應安裝大小車運行限位開關和緩沖器。
第66條 起升高度大于8米的起重機應安裝風速儀,當風速大于11米/秒時能發(fā)出停止作業(yè)信號(汽車起重機等安裝困難時可交給班組保管)。
第67條 橋、門式起重機應安裝防風制動裝置,其技術條件應符合tb1428-82號標準。其它流動式機械(叉車、牽引車、汽車式起重機等)應有手制動器。
第68條 橋、門式起重機的走行軌道應盡量使用無縫鋼軌,否則必須做好電氣連接。走行軌道必須安裝接地裝置,其阻值不宜大于4歐姆。
第69條 電動機械的機械間,橋、門式起重機的主梁平臺處、起重小車等均應裝設倉口開關,司機室內應在操作方便的位置裝設緊急開關。
控制電路應設零位保護。電路對地絕緣不小于0.5兆歐(用500伏兆歐表冷態(tài)測量)。
第70條 橋、門式起重機和裝、卸車機的走臺應裝設不低于1米高的欄桿,并圍設不低于0.1米高的圍沿。每日上下通行的人梯傾斜度不得大于70度,并應裝設扶手。傾斜度大于70度的人梯,離地3米以上部分裝設防護圈。
第71條 各種起重機要有良好的照明、音響信號等裝置,起升、變幅、運行機構要有可靠的制動裝置。
第72條 要在司機室、機架結構的適當位置標明機械設備的最大負荷能力,吊鉤滑輪組護板上也應標明最大起重噸位。
第74條 當?shù)蹉^降到最低位置時,留在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2圈,繩端壓板不得少于2個。
第75條 吊鉤和吊環(huán)應用鍛制毛坯加工,并應有產品檢驗合格證。
吊鉤吊環(huán)磨損嚴禁補焊,使用中出現(xiàn)下列情況應報廢:
1.表面有裂紋、破口。
2.掛繩處斷面磨損超過原截面高度的10%。
3.危險斷面及鉤頸有永久變形,或開口度增大15%。
第76條 叉車的喇叭按鈕不得用電線代替,電瓶叉車的換向開關不得以板鈕雙擲開關代替。
第77條 各種大中型動力機械均應在取用方便的部位裝備適用的滅火器。
第三節(jié) 交接班檢查
第82條 各種裝卸機械都應按《鐵路裝卸機械管理規(guī)則》第21條要求進行交接檢查,確認機械各部位的效能和整機外觀狀態(tài)是否完好。各站要針對不同種類機械分別制定檢查順序和方法。如有故障應及時調整排除。
第83條 電動機械要檢查電壓表、電流表、控制器、制動器(包括防風制動裝置)、限位開關、緊急開關、音響和照明裝置是否良好,試車檢查各工作機構空載運行是否正常。
卸車機、裝車機還應逐個檢查料斗螺栓、鏈條銷軸是否變形松動,卷揚機構聯(lián)結緊固情況及鋼絲繩纏繞情況。
第84條 電瓶叉車應檢查鋼板彈簧、車輪、貨叉及門架聯(lián)結是否牢固,輪胎氣壓是否充足,油路有無滲漏,電路有無燒蝕處,電瓶連結線有無松動和氧化物,整機內外清潔狀況。起動試車檢查轉向、制動(包括手制動)。
第85條 內燃機械應檢查燃料、機油、冷卻水是否充足,風扇皮帶松緊程度,風窗通暢或冬季防護情況,輪胎充氣、緊固情況。起動試車檢查轉向、制動(包括手制動),各工作機構運行情況。
第四節(jié) 通用安全操作
第88條 各種機械嚴禁超負荷作業(yè),禁止用起重機(包括叉車)頂撞拖拉鐵路車輛和篷布等。
第89條 起重機負荷超過70%額定能力時,禁止同時進行兩種及兩種以上操作動作。
第90條 各種機械操作前要鳴剌叭(鈴)示意,小型機械進出車門、庫門、轉彎也應減速鳴喇叭。
第91條 各種機械運行時,禁止人員上下,禁止從事檢修工作,不應在橋、門式起重機主梁或走臺上行走。作業(yè)時起重臂下、吊起的貨件下面及貨件上面禁止站人。
第92條 在機械作業(yè)線路范圍內,其它單位的設備、人員未經允許不得作業(yè)。機械作業(yè)場地、行駛通路或軌道要暢通,隨時清除尋物和其它妨礙物。軌道兩側堆放貨物要留有安全間距,保證作業(yè)人員和機械走行安全。
第93條 各車站應根據(jù)場地和機械性能限定機械在貨場內的行駛速度(一般情況貨場內不超過15公里/時、站臺上不超過10公里/時)。
第95條 各種機械起動時,應逐擋變速。運行方向逆變時必須停車,不得以倒車代替制動(緊急情況除外),也不可長時間以起動用的低速擋作業(yè)。
第96條 起重機作業(yè)應做到“十不吊”。
1.超重或埋藏地下物不吊。
2.非信號人員指揮或信號不明不吊。
3.重量不明不吊。
4.吊鉤沒對準貨物重心(歪拉斜拽)不吊。
5.未試吊不吊。
6.簡化掛索、捆綁不牢不吊。
7.6米以上長大件貨物無牽引繩不吊。
8.貨件上有人,有浮擺物或鉤連其它貨件不吊。
9.吊索夾角過大不吊(不宜超過90度)。
10.金屬尖銳楞角貨物吊索無襯墊不吊。
第97條 吊起貨件后禁止從人員或貴重物品上空通過。
第101條 各種機械發(fā)生突然熄火或斷電,應立即將控制器恢復“0”位,關閉總開關。如貨件在空中,降落時應慢慢松制動器,使貨件緩慢降落。如貨件、抓斗、鉤頭、挖斗、電吸盤等侵入限界,不應撤除線路防護信號。第五節(jié) 分類安全操作
第102條 電動機械(橋、門式起重機等)
1.當電源電壓低于額定電壓7%時,應降低額定負荷30%作業(yè),當電壓波動超過±10%時應停止作業(yè)。
2.不得以限位開關代替控制器停車,不得以緊急開關代替停止按鈕使用。
3.達到和超過60%額定起重能力的貨件降落時,要以控制器最高擋位放下。
4.作業(yè)完了,應開到指定地點停放,要將吊鉤升到上部極限位置,不得懸掛任何物體,門式起重機應將小車停在支腿上方,橋式起重機小車停在司機室同側,各控制器回復“0”位,切斷非必要的各種電源,實施防風制動措施,關好窗戶鎖閉司機室方可離開。
第104條 內燃機械
1.發(fā)動前將各操縱桿置于空擋,發(fā)動后要查看各個儀表工作是否正常,監(jiān)聽發(fā)動機聲音有無異響。起動馬達一次工作時間和重新起動間隔時間不得超過有關規(guī)定,連續(xù)起動不超過三次。
2.作業(yè)前發(fā)動機應怠速運轉10分鐘,室外氣溫0℃以下時應預熱起動,空載運轉到水溫達規(guī)定溫度以上時才能作業(yè),起動時禁止明火預熱。
3.停止作業(yè)時應將機械停放指定位置并排列整齊,掛入低速擋,拉緊手制動,取下鑰匙,關好門窗。冬季室外停放要放水(不凍液及冬季不結冰地區(qū)除外)。
4.加油時要熄火。工作時汽油機的火花塞與高壓線之間不得“吊火”運行。
第105條 叉車、牽引車
1.行駛會車時應空車讓重車,下坡車讓上坡車,進出棚車作業(yè)時,應讓出棚車的車先行。在站臺上行駛應保持距站臺邊沿0.3米以上。叉
車行駛中車上不準載人,貨叉高度應升到距地面0.2~0.3米左右。
2.在棚車內作業(yè)外側無站臺時,車門開度不得超過叉車寬度,否則應加以防護。內側車門處要有渡板,其坡度不得大于20%。車內地板腐朽殘破時,要鋪墊鋼板作業(yè)。
3.電瓶叉車禁止同時接通2個動作電路。
4.禁止在坡道上停放,禁止在站臺邊垂直于線路方向停放。遇有故障不能行走時,應拉緊手制動器以三角木掩住車輪后才可排除故障。
5.叉車作業(yè)要做到五不叉:
(1)貨物重心超過貨叉的載荷中心,使縱向穩(wěn)定性降低時不叉;
(2)單叉偏載不叉;
(3)貨物堆碼不穩(wěn)不叉;
(4)叉尖可能損壞貨物時不叉;
(5)超重或重量不明不叉。
6.普通叉車不得進行危險貨物中的易燃易爆物品作業(yè);叉車底盤、電阻器要定期擦洗保持清潔。
7.在10%以上坡道上行駛時不得轉向,負重時上坡正向行駛,下坡倒向行駛。
在平整路面走行轉向時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時。不得在5%以上坡地上堆碼作業(yè)。
第7篇 汽車裝卸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汽車司機必須取得正式駕駛員資格者的證明,并年審合格,政治思想良好,組織紀律強,駕駛作風過硬,安全生產及身體健康良好。
2、汽車應按照核定的載重量裝載,裝載高度,從地面算起一般不得超過4m;裝載寬度不得左、右各不得超過車箱20cm;裝載長度不得超過車箱前后2m,超出部分不得觸地,貨物綁扎要牢固。
3、特殊貨物在運輸中,必須事先報請有關部門批準,簽發(fā)通行證,按指定的時間、路線和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裝載和運輸,超寬和超高部分要懸掛標志,白天可以掛紅旗、夜間可以裝設紅燈,必要時申請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車輛通過。
4、運輸?shù)倪^程中要經常檢查貨物的綁扎貨物情況,要低速行駛,保持汽車的穩(wěn)定性;對沿線架空的電線、電纜等障礙物要有專人處理。
5、汽車到達卸車地點后要指派勝任人員擔任卸車工作,裝卸人員確保材料堆放穩(wěn)固,不滾動,不滑落,裝車時由下向上,分層堆放;裝車完畢,綁扎牢固。卸車時由上向下,分層卸貨,保持車輛重心穩(wěn)定,不偏載。
6、用起重設備配合作業(yè)時,嚴格禁止作業(yè)人員站在吊物運行線內或從吊起的貨物底下鉆過;禁止站在列角和敞車車幫上;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禁止用手校正吊高0.5米以上的物件;禁止用手腳伸入已吊起的貨物下方直接取放墊物。
中鐵四局集團增埗大橋改造工程項目經理部
第8篇 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yè)防泄漏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本文件通過對液體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yè)全過程的泄漏風險實施預防和控制,使泄漏風險處于受控狀態(tài),防止液體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發(fā)生。
2.適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公司第二裝卸區(qū)、各外包項目部液體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yè)的防泄漏管理。
3.術語和縮寫
本文件采用gb/t19001:2008、gb/t24001:2004、gb/t28001:2001、ismcode管理標準和《管理手冊》的術語和縮寫。
除上述術語和縮寫之外,還有:
3.1危險化學品:化學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物處置等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毀損、污染環(huán)境的均屬危險化學品。
3.2液體危險化學品:本文件指易燃液體、液化氣體,其閉杯實驗閃點等于或低于61℃。
3.3泄漏:液體危險化學品外漏或大量釋放,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huán)境污染等后果。
職責與權限
部門/崗位
職責和權限
生產管理部
推動本文件的實施,組織季度危險化學品防泄漏專項檢查。
第二裝卸區(qū)經理
項目部經理
組織編制防泄漏控制措施,落實人員和責任;組織月度液體危險化學品裝卸防泄漏專項檢查。
hse主管
實施液體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yè)防泄漏日常安全檢查與監(jiān)督。
工藝裝備主管
對操作員工進行培訓、指導;對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和巡檢進行監(jiān)控;提出設備、管線檢測、檢修和保養(yǎng)計劃建議。
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組織實施本班日常防泄漏控制措施。
流體裝卸操作工
按崗位職責要求,落實液體危險品裝卸作業(yè)防泄漏措施。
5.管理規(guī)定
5.1船岸接頭墊片老化、破損預防控制措施
5.1.1流體裝卸操作工
5.1.1.1第一責任人連接前應檢查墊片是否老化、破損;
5.1.1.2第二責任人在連接前應進一步確認墊片是否老化破損;
5.1.1.3發(fā)現(xiàn)老化破損應報告班長并更換墊片;
5.1.1.4啟泵后30分鐘內,應對連接部位進行檢查,確認是否有泄漏現(xiàn)象。
5.1.2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5.1.2.1在作業(yè)前應確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1.2.2作為第三責任人對第一、第二責任人的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并確認責任人在連接前是否檢查墊片老化、破損;
5.1.2.3啟泵后30分鐘內,應對連接部位進行檢查,確認是否有泄漏現(xiàn)象;
5.1.2.4作業(yè)過程中,每班不少于1次對連接部位是否泄漏進行檢查。
5.1.3工藝裝備主管
5.1.3.1抽查流體裝卸操作人員在連接前是否對墊片老化、破損情況進行檢查或確認;
5.1.3.2啟泵后30分鐘內,應對連接部位進行檢查,確認是否有泄漏現(xiàn)象(晚班由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負責檢查);
5.1.3.3每周,管線對連接部位是否泄漏進行檢查;
5.1.3.4每周,對庫存的接頭墊片是否老化、破損進行檢查,保證接頭墊片的完好,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經理。
5.1.4hse主管
5.1.4.1監(jiān)督檢查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在作業(yè)前是否確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1.4.2檢查流體裝卸操作人員在連接前是否對墊片老化、破損情況進行檢查或確認;
5.1.4.3啟泵后30分鐘內,應對連接部位進行檢查,確認是否有泄漏現(xiàn)象(晚班由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負責);
5.1.4.4每周,管線對連接部位是否泄漏進行檢查。
5.2船岸接頭墊片規(guī)格型號選用不當預防控制措施
5.2.1流體裝卸操作工
5.2.1.1第一責任人領用時應核對規(guī)格型號及適用的介質;
5.2.1.2第二責任人應核對確認墊片的規(guī)格型號和適用性符合要求。
5.2.2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5.2.2.1作業(yè)前指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2.2.2明確領用人為第一責任人,領用時應核對規(guī)格型號、適用介質;
5.2.2.3要求第二責任人確認墊片的規(guī)格型號、適用介質。
5.2.3工藝裝備主管
5.2.3.1根據(jù)墊片的規(guī)格型號,建立臺帳,并做好分類管理;
5.2.3.2做好采辦計劃,督促采辦,參與驗收,保證各類墊片的質量和保有量,滿足生產需要;
5.2.3.3就接頭墊片規(guī)格型號的選用要求對操作員工進行培訓、指導。
5.2.4hse主管
5.2.4.1監(jiān)督檢查班長在作業(yè)前是否確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2.4.2檢查流體裝卸操作人員在領取墊片時是否對墊片的規(guī)格型號進行確認。
5.2.5經理/副經理
5.2.5.1每季度,對工藝裝備主管建立的墊片臺帳進行檢查;
5.2.5.2第二裝卸區(qū)經理,審核工藝裝備主管所報的墊片年度采辦需求計劃。
5.3船岸接頭連接受力不均預防控制措施
5.3.1流體裝卸操作工
5.3.1.1掌握正確的船岸接頭連接方法:對角上螺帽,先不擰緊;確認密封件正確放入合適位置;確認連接處無殘留物;確認端面受力均勻;分步均勻緊固螺栓;
5.3.1.2連接必須由兩人配合并嚴格按連接方法連接緊固。
5.3.2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5.3.2.1作業(yè)前應指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3.2.2檢查督促第一、第二責任人按正確方法連接。
5.3.3工藝裝備主管
5.3.3.1每周,對流體裝卸操作人員船岸接頭連接進行抽查,確保按正確方法連接;
5.3.3.2就船岸接頭連接操作正確方法對操作員工進行培訓、指導。
5.3.4hse主管
5.3.4.1監(jiān)督檢查班長在作業(yè)前是否確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3.4.2連接時,檢查督促流體裝卸操作人員按連接方法連接緊固。
5.4不進行試密或試密不按要求預防控制措施
5.4.1流體裝卸操作工
5.4.1.1船岸法蘭連接結束,必須進行試密;
5.4.1.2試密壓力應達到管線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或以上;
5.4.1.3試密時,在連結法蘭處涂抹肥皂水,第一責任人負責觀察,試密壓力必須保持3-5分鐘;
5.4.1.4第二責任人確認無氣泡,向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報告,試密結束。
5.4.2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5.4.2.1作業(yè)前應指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4.2.2檢查督促第一、第二責任人在船岸法蘭連接結束后,必須進行試密;
5.4.2.3試密時,明確要求壓力必須達到管線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或以上,試密壓力必須保持3-5分鐘;
5.4.2.4核實第二責任人確認無氣泡后,向調度報告,試密結束。
5.4.3工藝裝備主管
5.4.3.1每周,檢查以下內容:
1)試密壓力是否滿足達到管線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或以上的要求;
2)試密時壓力是否保持3-5分鐘;
3)試密過程中是否及時向班長報告。
5.4.3.2就試密操作對操作員工進行培訓、指導。
5.4.4hse主管
5.4.4.1船岸法蘭連接結束后,督促流體裝卸操作人員進行試密;
5.4.4.2檢查試密壓力是否達到管線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或以上的要求,試密壓力是否保持3-5分鐘;
5.4.4.3對試密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夜班由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負責)。
5.4.5調度業(yè)務主管
5.4.5.1下達試密操作指令;
5.4.5.2確認試密結果。
5.5閥門故障預防控制措施
5.5.1流體裝卸操作工
5.5.1.1第一責任人在巡檢過程中應注意觀察閥門是否有滴漏現(xiàn)象,第二責任人應對第一責任人的巡檢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給予確認;
5.5.1.2檢查發(fā)現(xiàn)閥門故障,必須報告班長;
5.5.1.3按日常維護保養(yǎng)要求,做好清潔、潤滑、上油、上漆工作;
5.5.1.4開/關閥門時,應均勻用力,勻速旋轉,不得野蠻操作、用力過猛;開/關到上/下死點時,回轉半扣。
5.5.2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5.5.2.1作業(yè)前指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5.2.2檢查督促第一責任人在巡檢過程中是否注意觀察閥門的滴漏現(xiàn)象;第二責任人是否對第一責任人的巡檢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給予確認;
5.5.2.3檢查督促流體裝卸操作工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閥門故障,有否報告;
5.5.2.4現(xiàn)場檢查過程發(fā)現(xiàn)閥門泄漏時,應及時向調度業(yè)務主管報告;
5.5.2.5安排流體裝卸操作工按日常維護保養(yǎng)要求,做好清潔、潤滑、上油、上漆工作;
5.5.2.6檢查督促流體裝卸操作工開/關閥門時,應均勻用力,勻速旋轉,不得野蠻操作、用力過猛;開/關到上/下死點時,應回轉半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