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學院廣播站稿件管理規(guī)定
州蘭城市學院廣播站稿件管理規(guī)定
1、廣播站稿件按采用和未采用分類整理。
2、廣播站已播稿件,按欄目分類整理存放,所有稿件包括報道要有明確的標題。
3、所有稿件每月匯總整理一次,匯訂成冊存放。
4、所播稿件實行審核簽字制度,欄目稿件由欄目編輯進行編輯并簽字后方可播出。凡報道部系及全?;顒拥男侣劯寮?,涉及教職工或學校部門的表揚批評類的新聞稿件一律由宣傳部審核簽字后,方可播出。
5、實行投稿登記和播音情況記錄制度,投稿由欄目編輯負責詳細登記,播音情況由播音員負責詳細登記。
6、實行責任制,各編輯、記者、播音員對自己所編、所寫及所播稿件負責,違反有關規(guī)定者,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