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礎施工管理規(guī)程
項目基礎工程施工管理規(guī)程
1.目的
用于指導工程管理人員對基礎工程進行全面質量控制,確?;A工程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tài)。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基礎工程(非地下室)施工過程各階段的質量控制。
3.職責
3.1總工程師辦公室負責本規(guī)程的制定、修改、分發(fā)及解釋;
3.2項目工程部負責本規(guī)程的具體實施。
4.工藝流程
5.管理過程
5.1事前控制
5.1.1認真熟悉圖紙,按照質量管理體系程序文件的規(guī)定及相關管理規(guī)程的要求做好圖紙會審工作,并請設計單位及時予以解答或更正。
5.1.2審核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將審核意見填寫在《施工方案審批表》上,并反饋給施工單位。施工方案中重點審核以下幾個內容:
a.人員的配備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b.機械設備的選用是否符合投標文件,是否已準備好;
c.主要材料是否落實;
d.質量保證措施是否有效。
5.1.3檢查施工人員的上崗證、資格證明文件、機械設備有效使用證明文件及檢測設備校驗合格證和有效期,檢查結果按程序文件要求填寫相關記錄。
5.1.4檢查所放灰線及標高是否準確無誤。
5.1.5檢查所使用的原材料是否有合格證或質保單,進場材料的規(guī)格、型號、數量是否確實無誤。
5.1.6檢查進場的材料是否做好標識,檢查結果寫在相關記錄上。
5.2事中控制
5.2.1土方開挖檢查是否按設計或施工規(guī)范要求放坡,當開挖的基坑(槽)土體含水量大、土質差或基坑較深時,應采用臨時性支撐加固。當開挖深基坑時,則須采取半永久性且安全、可靠的支護措施。
5.2.2基坑(槽)開挖應盡量防止對地基土的攪動,機械挖土時,應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一層人工清理。
5.2.3土方開挖要注意對工程樁的保護,對于未送至設計樁頂標高的樁,事先應做好標記。
5.2.4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檢查是否在基坑四側或兩側挖好臨時排水溝和集水井,降水工作應持續(xù)至基礎(包括地下水位往下回填土)施工完成。
5.2.5棄土應及時外運,在基坑邊緣臨時堆載時,與基坑邊緣的距離及堆載大小應符合要求。
5.2.6基坑挖土完成后,應組織各相關部門進行驗槽,并要求施工單位做好驗槽記錄。
5.2.7應根據設計要求對工程樁進行靜載及動測檢查;合格后,方可開始下道工序施工。
5.2.8對于預制樁,應檢查截樁后樁身的質量是否符合要求,對于超送的樁,檢查是否按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接樁,接樁的混凝土是否符合要求。
5.2.9檢查墊層厚度及標高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5.2.10墊層彈線后,應檢查樁位的軸線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如偏差值超過標準要求,應及時請設計處理。
5.2.11鋼筋混凝土及磚基工程嚴格按相關管理規(guī)程的要求施工。
5.2.12基礎拆模、土方回填前,應組織相關部門對基礎進行驗收、評定,合格后方可開始下道工序施工。
5.2.13填土應由上而下分層,檢查是否按規(guī)范要求分層回填、分層夯實。
5.2.14墻基及管道兩側應同時均勻回填、夯實,控制墻基及管道中心線不產生位移。
5.3事后控制
基礎工程結束后,應對其進行驗收和評定,符合要求后根據驗收結果填寫《分部工程現(xiàn)場檢查記錄表》、《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6.編制依據
6.1建筑施工手冊
6.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4-2002)
6.3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3-2002)
7.相關/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過程控制程序
7.2監(jiān)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規(guī)程
8.質量記錄
8.1工程管理日期(gt/qr15-10)
8.2施工方案審批單(gt/qr15-11)
8.3檢驗、試驗報告檢查表(gt/qr23-01)
8.4分部工程現(xiàn)場檢查記錄表(gt/qr23-02)
8.5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gt/qr23-03)
8.6隱蔽工程驗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