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公司技術交底制度12
建筑工程公司技術交底制度(十二)
一、由公司總工程師帶頭,會同設計、質監(jiān)站進行圖紙會審技術要求難點、疑點及質量控制措施,制定出理解該工程的技術,符合本工程特點的技術施工組織措施。
二、在工程正式施工前,由企業(yè)總工程師向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等交底,明確關鍵性的施工技術問題,主要項目的施工工藝及材料提出試驗項目,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等。
三、項目技術負責人向施工員、質量檢查員、安全員、材料員及班組長進行圖紙施工方法,技術措施、操作要求等方面的技術交底。
四、施工員向班組工人交底,必須結合具體操作部位質量要求,操作要點及注意事項,制訂保證質量、安全的技術措施,應反復、細致地向班組、工人進行交底,必要時作文字、樣板和示范操作交底。
五、對全部項目、工序的交底做好記錄、簽字并整理存檔。
第2篇 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十) 總 則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 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 合同管理是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zhí)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簽訂
三、 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 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guī)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yè)負責。
五、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 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
七、 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tǒng)一合同文本。
八、 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 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 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xié)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 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yè)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 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xié)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 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guī)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 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 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 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lián)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 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 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
2、 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 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 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為準。
十七、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
十九、 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fā),從嚴控制。
二十、 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 的規(guī)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xù)。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
二十二、 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 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 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書中明確規(guī)定。
二十五、 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fā)現(xiàn),從嚴懲處。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紛的,應按 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 合同糾紛由有關業(yè)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 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3、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 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lián)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tǒng)一意見,統(tǒng)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三
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 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 、文書、傳真、圖表等;
2、 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憑證;
3、 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 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三
十二、 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三
十三、 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三
十四、 對于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三
十五、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三
十六、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制作協(xié)議書并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三
十七、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合同的管理三
十八、 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yè)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三
十九、 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fā)、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四
十、 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四
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 建立合同檔案;
2、 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 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第3篇 建筑工程公司危險作業(yè)告知制度
為規(guī)范公司危險作業(yè)人員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人身傷害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凡屬于危險作業(yè)的都必須經安全主管部門給具體作業(yè)人員辦理危險作業(yè)告知手續(xù),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險作業(yè)范圍:
1、高處作業(yè)(無固定欄桿、平臺且高于基準墜落面2m):高空作業(yè)應衣著靈便,不得攀登腳手架、物料提升機或乘吊籃上下,工具材料嚴禁向下拋擲;交叉作業(yè),要保證隔離防護棚牢固嚴密。
2、臨時用電作業(yè):臨時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其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yè)電工完成,搬運、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停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鎖好開關箱。非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在潮濕、危險場所作業(yè),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3、禁煙火范圍內進行的明火或易燃作業(yè):現(xiàn)場動火應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要指定專人監(jiān)護。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各種氣瓶的運輸、儲存、使用,應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有防火、防爆、防曬、防劇烈震動措施,距離明火10m以上。
4、爆破或有爆炸危險的作業(yè):裝卸爆破器材要白天進行,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車運輸和同庫存放。爆破前要設警戒線、發(fā)出信號,待危險區(qū)域人員全部撤到安全地點后,方可實施爆破作業(yè),爆破完畢,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5、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yè):在強腐蝕、放射性場所作業(yè)時,必須保持防護設施的安全、有效;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維修作業(yè)時,必須加強通風。
6、危險的起重運輸作業(yè):起重吊裝作業(yè),必須充分做好準備,四周不得有障礙物,保證起重機械設備、吊具及安全裝置的靈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業(yè)前須經試吊檢驗。
7、上述以外其它有較大危險可能導致重傷以上事故的作業(yè):拆除作業(yè),必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嚴禁順序顛倒,不得傷及毗鄰,腳手架和模板拆除應按設計,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則,嚴禁向下拋擲。
二、告知手續(xù)
1、凡屬從事危險作業(yè)范圍內工作的人員,安全監(jiān)管部門必須填寫并雙方簽認《危險作業(yè)告知書》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監(jiān)管部門存檔保管,一份交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
2、安全監(jiān)管部門必須及時就進場施工的相關危險作業(yè)人員相互簽認危險告知書,任何人不得拒絕簽認。
3、項目安全監(jiān)管部門應及時對危險作業(yè)點進行現(xiàn)場調查、施工中應做重點檢查。
4、各危險作業(yè)人員應嚴格避免危險告知書中的危險事項,未嚴格執(zhí)行者按違章作業(yè)處理。
危險作業(yè)告知書
年月日
告知人
作業(yè)部位
作業(yè)簡要內容:
相關危險事項:
被告知人:
第4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建筑十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現(xiàn)根據建設部《建筑業(yè)企業(yè)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項目實際,制定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2、項目部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3、項目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1)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建教(1991)522號文《建設企事業(yè)單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yè)技術業(yè)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在通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5)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6)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新進場的工人,在接受公司級安全培訓合格后,還必須接受本項目部進行項目、班組的二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1)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2)班組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5、項目部與各班組負責人必須針對施工作業(yè)和施工特點,及時抓好對在場職工冬雨季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教育,做到不違章操作。
6、項目部必須建立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xiàn)場從事作業(yè)或管理活動。
7、項目部必須制訂年度職工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報公司(分公司)備案。
8、項目經理、安全員、技術員和其它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由項目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管理機構組織實施;一般職工待崗、轉崗、換崗、,職工重新上崗前以及新進場工人的安全培訓教育由項目部自行組織培訓。
9、職工安全培訓,應當使用經建設教育主管部門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門統(tǒng)一審定的培訓大綱和教材。
第5篇 建筑分公司項目部食堂衛(wèi)生制度
建筑分公司項目部食堂衛(wèi)生制度
1、重視食堂管理工作領導,明確專人負責管理。
2、加強對炊事員的宣傳教育,炊事員必須掌握食品衛(wèi)生知識,樹立服務于一線、服務于職工的思想宗旨,不斷提高技術業(yè)務知識,提高服務質量和飯菜質量。
3、食堂必須具備必要的、整潔的,保證飯菜和茶水供應設施和冷藏、通風等設備。食堂要遵守食品衛(wèi)生'五、四'制。經常保持室內環(huán)境清潔,應具備防滅蚊、蠅、鼠和蟑螂等害蟲的設施,立盛飯菜留樣餐具等消毒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4、庫房整潔衛(wèi)生通風,預防蟲害、霉變、堅持定期消毒制度,炊事員必須持有健康證上崗,并每年都必須體檢一次,發(fā)現(xiàn)不適應炊事員崗位應立即調離。
5、建立采購驗收制度,加強經濟指標管理,接受職工的膳管會的監(jiān)督檢查,食堂帳務每月上墻公布一次,做到收支基本平衡。
6、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嚴格獎金,菜飯票保管制度,妥善保存原始憑證,做到手續(xù)完善,食堂工作臺帳齊全,食堂配有滅火器。
第6篇 建筑公司工作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工作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使該工程順利完成,為了提高工程效益,搞好安全生產及質量管理,每個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個工作人員應有高度的集體觀念,提高質量素質,要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凡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三、上班時不準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腳、不準酒后上班。
四、不準在施工現(xiàn)場打架、鬧事、高空作業(yè)上戲鬧。
五、機械設備不準超負荷運行,各種機械設備電線安裝要符合要求。
六、庫房、木工房(棚)內嚴禁吸煙生火,夏季施工應搞好防洪工作。
七、每個工作人員對各工序的質量,都必須接受現(xiàn)場技術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八、每個工作人員對現(xiàn)場材料、機具等要愛護保管。應做到節(jié)約、整潔、文明的施工現(xiàn)場。
九、嚴格控制三本,對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使用,上道上序質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質量不合格不交接,對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或事故,按實際情況和數據及時上報。
十、施工區(qū)域嚴禁賭博和酒后鬧事。
以上規(guī)定如違反者,根據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罰款5-100元。
第7篇 建筑分公司班前班后安全活動制度
1、各班組及分包單位每日堅持班前講話,對所有分包單位的班組以及各工種作業(yè)人員就當日工程部位、安全控制重點、安全行為、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作業(yè)特點進行班前安全教育。
2、對班前活動開展得不認真,敷衍了事,且未作記錄的班組,應加強教育加深他們對開展班前安全活動的認識和理解其重要性。
3、對不開展班前安全活動的班組,根據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或處以罰款。
4、每日工作開展完畢后都要進行講評,對工作開展好的班組進行表揚,對開展不利的班組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做出次日的工作的總體安排。
第8篇 x建筑公司分包方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分包方管理制度
1.目的
在選擇分包方時,應具備有滿足工程質量要求的能力,還應符合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國家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以保證公司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針、目標、指標的實現(xiàn)。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經公司選擇并簽定分包合同的勞務分包方和工程分包方管理。
3.相關文件和術語
gb/t24001-2004 環(huán)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 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guī)范
gb/t1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勞務分包方是指承攬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施工分包企業(yè)。
工程分包方是指向承包方承攬建設工程施工的專業(yè)分包企業(yè)。
4.職責
4.1責任部門
本制度的主責部門是經營經營預算部,其職責為:
4.1.1負責程序文件的編制及分包方的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資格的審查,選擇符合要求的勞務分包方;
4.1.2負責錄用分包方的審批;
4.1.3負責建立分包方信息檔案。
4.2相關部門
4.2.1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
負責建立工程分包方臺帳;負責審定由項目經理部與工程分包方所簽定的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協(xié)議書或合同。
4.2.2項目經理部
參與分包方選擇、評價,并與分包方簽定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協(xié)議書。負責對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情況的監(jiān)督管理,及時將分包方情況反饋到經營經營預算部、工程部等有關部門。
5.工作程序
5.1需要選擇分包方時,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召集工程部、辦公室、項目經理等參加招標。
5.2經營經營預算部審查分包方是否取得iso19001、iso14001認證,是否通過了職業(yè)健康安全認證,企業(yè)安全資質證是否在有效期內,以往質量、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面的業(yè)績、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優(yōu)先選擇已通過iso19001、iso14001和職業(yè)健康安全認證的分包方。
5.3如外地工程路途遙遠或經營經營預算部因其他情況無法參加時,由項目經理對分包方的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資格進行審查,并將初審合格的分包方名單和有關資料報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審批。
5.4審核合格的分包方要在項目進行試施工,項目經理部對其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面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評價,確保符合公司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要求。
5.5分包方經驗證合格后,由經營經營預算部與其簽訂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由項目經理、分包方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蓋章。協(xié)議中必須明確雙方的質量責任、安全責任及環(huán)境責任,并且由項目部將公司的有關要求通報給分包方.
5.6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將合格分包方的名單整理下發(fā),被評價為合格分包方的其它項目經理部錄用時不必重新評價,只將相關資料報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備案
5.6分包方要提供施工人員的花名冊交工程部備案。
5.7簽訂協(xié)議后,分包方要在正式施工中認真履行,接受項目經理部各級管理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
5.8當分包工程完工后,公司生產經理要組織經營經營預算部、工程部、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對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協(xié)議書履行情況進行評審,經營經營預算部保存評審記錄
第9篇 建筑公司招聘、錄用、離職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招聘、錄用、離職管理制度
1招聘
1.1 招聘標準
■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公民。
■具備招聘崗位的工作能力。
■持有招聘崗位的有效證件(身份證、學歷證書、崗位證書和職稱證書)。
1.2 職責分工
■人力資源匯同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共同制定人員招聘計劃。人力資源必須認真組織填寫招聘信息。人力資源負責一般員工初試。
■總經理負責招聘廣告的審批;負責公司管理人員、中高層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復試和錄用審批。
1.3 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包括崗位種類、崗位數量、崗位要求、招聘途徑、招聘形式、上崗日期、招聘費用等。
1.4 招聘操作程序:
流程:發(fā)布招聘信息一接待應聘者一應聘者填寫《應聘表》一整理應聘材料一應聘材料初選一初試一復試一錄用一人事資料存檔
2錄用
錄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崗位證件、職稱證件自上崗之日起存放公司。在綜合部登記后,方可到部門或項目部報到。同時人力資源為錄用人員建立人事檔案。錄用人員試用期滿后,人力資源將其人事檔案存入檔案室,并為其辦理崗位證件更名手續(xù)。對于已在崗員工,證件不全或證件一直未能拿到公司,離職時又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其在崗期間工資待遇應按照臨時工工資600元/月計算,未發(fā)的工資將不予計發(fā)。
3試用及轉正
3.1 新員工試用期為1個月,對于成績突出者,用人部門可提出提前
轉正的申請,由人力資源報總經理審批。
3.2 申請轉正的員工,用人部門做出工作評價、考核。人力資源根據
用人部門意見將結果報總經理審批。
4人員調動
員工跨部門崗位變動或跨項目部調動需經總經理批準,原用人部門在兩日內報綜合部人力資源登記。
5離職
流程:員工交離職報告一部門負責人簽字一總經理審批一填寫《員工離職交接單》一所在部門審核一人力資源審核一總經理審批一工作移交一財產移交一財務清算。
員工離職時,員工必須將在崗時工作資料整理完畢、齊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合格后,辦理資料交接手續(xù),再呈交離職報告,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由人力資源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10篇 建筑公司在建項目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公司在建項目安全教育制度
1、堅持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制度,未經教育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2、堅持安全生產書面交底制度,凡新開的分部分面工程,專業(yè)負責人都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進行簽字手續(xù),其原件應交檔案室存檔。
3、現(xiàn)場懸掛安全生產宣傳標語,洞口臨邊拆除設置防護措施外,張貼有關的安全標語,以示提醒。
4、安全教育
進入工地的施工人員,都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辦理安全教育卡。入場安全教育的內容,必須填寫在安全教育卡內,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由宣傳人和受教育人員共同簽字,一份報上級安全部門備案,一份留做安全教育的憑證。
5、有關安全教育的法制教育、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以及季節(jié)性的安全教育,都通過安全教育卡的形式進行考核檢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質量,增強安全教育的效果。實踐證明。
6、安全技術交底
班組長在施工班組簽發(fā)施工任務書時,同時填寫安全技術交底卡,按安全技術交底卡的內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由公司制訂統(tǒng)一格式,交底內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規(guī)安全要求;二是根據施工內容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三是按照有關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針對性進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三份,由交底人與作業(yè)組代表雙方簽字,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員,既作安全檢查的依據,又作為劃分安全事故責任的憑證。
7、特殊工種的安全操作培訓
電焊工、焊工等特殊工種,經安全操作培訓,并持證作業(yè)。
安全員在安全檢查工作中,將特殊工種持證作業(yè),作為一項重要檢查內容。如發(fā)現(xiàn)特殊工種沒有持證作業(yè),或非特殊工種代替特殊工種作業(yè)時,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違章作業(yè)進行經濟處罰。
8、施工管理人員安全考核
施工管理人員參加短期安全培訓學習,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證,才允許參預施工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素質的保證,必須認真抓好。
(1)新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必須經過考試合格、登記入冊方可參加施工。
(2)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作業(yè)。
(3)安全教育內容是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從加強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勞動紀律兩個方面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主要從企業(yè)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方法、危險區(qū)、危險部位及各類不安全因素和有關安全生產防護的基本知識入手,安全技能教育,這就是結合各種專業(yè)特點,實施安全操作、規(guī)范操作的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種安全操作技術;
安全教育要求體現(xiàn)'六性',既全員性、全面性、針對性以及成效性、發(fā)展性、經常性。
第11篇 建筑總公司票據審批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總公司票據審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第一條 對公司經濟往來的票據分兩種辦法進行審批,即原則上采用董事長一支筆審批,或在董事長批準的部分子、分公司采用計劃審批法。
第二條 審批要求:一、審批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根據公司各種管理制度進行審批;二、必須根據雙方合同的約定辦事;三、必須根據有關財務規(guī)定進行審批;四、必須查清預算價和實際發(fā)生量方可審批;五、遇特殊情況或各種干擾時,應及時向董事長或總經理匯報,以便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六、對分包工程款必須在工程審計完畢后方可審批;七、對低值易耗品必須根據指導價審批;八、其它材料必須附有符合規(guī)定的招投標手續(xù)和合同方可審批。
上述第六、七、八款手續(xù)必須符合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的程序,否則對責任人按照資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一一二十三條規(guī)定處罰。
第三條 在審批發(fā)票時,必須做到連續(xù)編號,發(fā)票上寫明所附單據張數,凡發(fā)現(xiàn)不在報支范圍內的發(fā)票,當場撕毀。
第四條 凡是單獨發(fā)生的發(fā)票,包括汽油發(fā)票,必須張張審批,堅決不允許粘貼在封面上審批?,F(xiàn)金會計、成本核算登記員要嚴格把關,配合好審計部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第五條 在逐張發(fā)票審批的同時,把票據的金額、編號及發(fā)票本身號碼同時輸入計算機。
第六條 不管任何人報銷發(fā)票,發(fā)票上都必須具備對方開好的日期,如發(fā)現(xiàn)沒有日期或自己填制日期的,作無效處理。發(fā)票審批時,所有手續(xù)必須完備,如發(fā)現(xiàn)搞形式主義補辦手續(xù)的,不予報銷并進行處罰,情節(jié)較輕的罰款500元/次,嚴重的罰款1000元/次并在《某之窗》曝光,屢教不改的開除。
第七條 差旅費、過路費、定額發(fā)票等除在封面上簽字審批外。對里面的小單據必須張張簽字或蓋章,以防再次重復報銷。定額發(fā)票必須連號且蓋有對方的財務專用章,差旅費也必須與實際相符(如海門到青島只能用一種車票)。如發(fā)現(xiàn)無正式車票的或缺車票的不予報銷,當場撕毀。
第八條 原則上各類發(fā)票都由直接主管人簽字、監(jiān)督,不屬直接主管的不得無原則的簽字與表態(tài),發(fā)現(xiàn)后發(fā)票作無效處理,并當場撕毀,同時追究簽字人的責任,嚴重的在《某之窗》上曝光。
第九條 各部門主管一定要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把好簽字關,通過審批發(fā)現(xiàn)誤差的,一切損失由簽字人全額承擔,并加倍罰款。
第十條 凡是各種費用指標包干,均須憑實際票據報批,節(jié)余部分歸個人所有,超支不予報銷。
二、計劃審批試行辦法
第十一條 本試行辦法的票據審批權歸試點單位經理(總經理),在報批過程中超出計劃部分由審批人負責。
第十二條 大額費用每月編制計劃,計劃偏差控制在2000元以內,傳真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現(xiàn)金會計按計劃發(fā)放。
第十三條 平時管理費開支(如差旅費、業(yè)務招待費等)每半月申報計劃,計劃偏差控制在1000元以內,傳真報總經理審批后一份報票據審計部,由現(xiàn)金會計按計劃發(fā)放,個人備用金按照制度規(guī)定,在計劃內領用。
第十四條 公司對該財務和票據每兩月進行一次審計,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或不按照公司制度審批,不論金額大小,第一次罰審批人2000元,第二次罰5000元,第三次取消審批權,情節(jié)嚴重的開除或追究法律責任。
三、差旅費報銷規(guī)定
第十五條 市內差旅費實行包干制,由審計部制定標準,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十六條 市外出差人員在出差之前須征得部門主管同意并事先向辦公室通報,不通報的做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 管理人員出差,乘坐輪船、火車及長途汽車須憑相應的票根報銷。報銷標準:項目經理、科長報銷火車硬座,輪船三等艙以下;一般管理人員報銷火車硬座,輪船四等艙以下。如因特殊原因第二天上午必須投入工作,可以夜間乘火車,報銷硬臥。
第十八條 路費單程報銷標準:
海門一青島、海門一濰坊140元;海門一濟南140元;海門一北京200元;海門一大連260元;濟南一大連180;北京一大連140兀;青島一大連130元;南京一大連230元;青島一濟南60元;青島一北京120元;青島一上海150元;濟南一上海150元;北京一上海160元(上海原則上以火車為主);濟南一北京70元;北京一南京150元;濟南一南京130元;青島一南京130元;海門一南京60元;海門一臨沂100元;青島一煙臺30元;濟南一臨沂50元;北京一煙臺160兀。
工地與工地之間調遣以公共車為主。
第十九條 緊急公務必須搭乘飛機、專車時,應事先以書面說明
原因報集團公司總經理批準,事后憑發(fā)票和經批準的書面申請報銷。
第二十條 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予報銷交通費,如發(fā)現(xiàn)按票據額的兩倍罰款。
第二十一條 出差伙食補助不論職務高低,往返途中統(tǒng)一每天補貼20元,并且地區(qū)之間來往路程時間要超過8小時才能補貼,如濟南至青島、濟南至北京、海門至上海、海門至南京等,不予補貼;在沒有公司分支機構的地方出差,出差期間每天補貼20元。
第二十二條 子、分公司之間出差一律住公司招待所,不報支住宿費,特殊情況須分公司辦公室出具證明。需要在外住宿的住宿費報銷標準:北京、上海一般管理人員在每天70元以內,項目經理、科室負責人在120元以內;大連、青島、深圳、南京一般管理人員在每天60元以內,項目經理、科室負責人在110元以內;其它地區(qū)一般管理人員在每天50元以內,項目經理、科室負責人在100元以內;一個人出差的在上述住宿費標準上增加30%。
第二十三條 子、分公司間出差一律在公司食堂用餐,計人個人生活費。
第二十四條 出差結束后,必須及時到考勤處辦理注銷手續(xù)。
第二十五條 婚假、產假、大中專畢業(yè)生每年一次探親假、喪假報銷來回路費。其余一律不報,報銷時婚假必須附結婚證書,喪假必須附死亡證書。
四、招待費和業(yè)務費審批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 500元以上的餐費報銷必須附上菜單明細,對白紙抄寫的部分菜單,必須蓋好與飯店相符合的公章.否則不予報銷,當場撕毀。
第二十七條 為保證對集團公司、子、分公司、項目部費用考核的正確性,招待費報銷時必須另附說明,要寫明費用事由和列支部門,并注明所有陪同人員。
第二十八條 成本核算登記員必須把發(fā)生費用的部門和人員記錄清楚,不得串戶,不得徇私舞弊記在領導的帳上,領導也要以身作則,不得將下屬的餐費拿來報支,堅決杜絕利用公司名義招待自己的親戚好友或公司內部人員,一經查實,發(fā)票當場撕毀,同時給予雙倍處罰。
第二十九條 項目招待費在十七項指標中考核,在指標70%內項目經理自行支配,其中大約30%用于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預算員對外交
往,超出70%后每次使用必須報分公司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管理人員招待費不得超過公司規(guī)定的年度和每次使用的限額,特殊情況須請示分公司經理同意。
分公司經理招待甲方主要人員盡量讓分公司生產(副)經理、經營科長、項目經理一起參加,避免發(fā)生不必要的重復支出。
第三十一條 不允許將超額發(fā)票分開報銷,一經發(fā)現(xiàn),當場撕毀,并予以雙倍處罰。
第三十二條 逢年過節(jié)拜訪的合作單位及上一級部門,額度都得事先請示總經理,并列出明細,報銷時須經過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復,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三十三條 在公司內部食堂招待客人和有關領導,可按150元一桌的菜和30元一瓶酒的標準,其余一般人員可按80元一桌的菜和10元以下一瓶酒的標準。安全員、質量員陪同甲方對口人員盡量在食堂用餐。
第三十四條 凡外出不在食堂就餐且沒有在就餐時間前3小時向食堂打招呼的,按照3元/次記人個人帳上。
五、辦公費審批規(guī)定
第三十五條 添置計算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用品必須先向總經理書面申請,不得事后補辦手續(xù)。購買工程上所需要的書籍,應由各科室負責人向集團公司辦公室提出申請,同意后方可購買,凡沒有申請簽字的,或擅自購買的一律不予報銷,報銷時必須經同級辦公室主任簽字。
第三十六條 小型辦公用品(如各類手頭文具、計算器、質檢尺、小型卷尺等)由公司統(tǒng)一采購,公司對每個職位的管理人員核定限額,管理人員在限額內領用。小型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辦理采購和發(fā)放事務。
第三十七條 一般管理人員辦公桌、辦公椅等,原則上不添置,但由于人員增加必須添置的,一般人員辦公桌不得超過每張200元,并事先征得審計部同意。
第三十八條 項目辦公室辦公家具標準:
1、3萬平方米以上大包工程項目經理辦公室費用ioi*io元,包括辦公桌椅、沙發(fā)、茶幾、傳真機、飲水機、文件柜、空調、計算機;如有項目總工,總工辦公室費用5000元,包括計算機、辦公桌椅、沙發(fā)、茶幾、飲水機;
2、3萬平方米以下大包工程和分包工程項目經理辦公室費用2000元,包括辦公桌椅、沙發(fā)、茶幾、飲水機、文件柜、電話;
3、主體項目必須安裝固定電話。
第三十九條 對管理人員手機話費實行包干,標準由票據審計部核定。
六、材料票據審批規(guī)定
第四十條 一次性購買萬元以上設備及電動工具,必須有三家以上的招投標手續(xù)及質保書、保修卡方可審批,報批時按照招標程序辦理。
第四十一條 合同內屬我方采購的材料,如不爭取而歸甲方采購的,對材料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分別罰2000元;對我方采購的材料,借口甲方采購而在價格上弄虛作假的,罰材料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各10000元;凡是招投標手續(xù)弄虛作假的,罰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材料負責人、經營科副科長、項目經理各10000元,材料員,、預算員各5000元。以上三種情況由監(jiān)事會主席和票據審計負責人處罰。如連續(xù)出現(xiàn)三次,對責任人給予開除處理。
第四十二條 通過正規(guī)招投標程序而采購的材料價格,如經材料監(jiān)督員詢價發(fā)現(xiàn)價格偏高的,責任人賠償50%;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按100%賠償,并對以上人員罰款1000元以上。
第四十三條 所有甲供材料轉帳單必須憑公司領貨憑證上的實 i樂數量,由材料會計辦理好各項手續(xù),核對后方可進行審批,只提供轉帳憑證無領貨憑證的作無效處理,不予審批并進行處罰。
七、分包隊伍票據審批規(guī)定
第四十四條 對分包隊伍票據的審批:(1)一定要按公司有關招投標手續(xù)的規(guī)定進行審批,無合同約定的不能審批,并查清有關事情的來龍去脈;若合同中沒有明確由我方分包,系甲方指定的,我公司不承擔進度、質量、安全和付款責任,配合費按規(guī)定收取;(2)必須查清當地的預算價和我方的實際工程量;(3)按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手續(xù)齊全后,才可審批。
八、拖延發(fā)票報銷的處罰
第四十五條 低值易耗品材料在付款完畢后一個月內辦理報批手續(xù),如有拖延每天罰采購員100元。
第四十六條 招投標材料、設備及工程發(fā)包,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星期內必須將合同交票據審計負責人,合同履行完畢一個月內必須辦理報批手續(xù),否則每拖延一天罰款200元。
第12篇 建筑公司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3
建筑公司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三)
根據以往安全生產工作中積累的經驗,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施工高峰、署季、冬季、雨季、夜間施工及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使職工能夠正確認識生產與安全的辨證關系,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從而實現(xiàn)安全生產,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臨時工)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對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都要進行安全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能操作。
3、堅持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活動。
4、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制造新產品、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