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搭設一般安全要求
①門式跨距應符合現行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282000)的規(guī)定,并與交叉支撐規(guī)格配合。
②門架立桿離墻面凈距不宜大于150mm,大于150mm時應采取內挑架板或其他離口防護的安全措施。
③門架的內外兩側均應設置交叉支撐并應與門架立桿上的鎖銷鎖牢。
④上、下榀門架的組裝必須設置連接棒及鎖臂,連接棒直徑應小于立桿內徑的1~2mm
⑤在腳手架的操作層上應連續(xù)滿鋪與門架配套的掛扣式腳手板,并扣緊擋板,防止腳手板脫落和松動。
⑥水平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在腳手架的頂層門架上部、連墻件設置層、防護棚設置處必須設置。
b.當腳手架搭設高度h≤45m時,沿腳手架高度,水平架應至少兩步一設。當腳手架搭設高度h>;45時,水平架應每步一設。
不論腳手架多高,均應在腳手架的轉角處、端部及間斷處的一個跨距范圍內每步一設。
.水平架在其設置層面內連續(xù)設置。
d.當因施工需要,臨時局部拆除腳手架內側交叉支撐時,應在拆除交叉支撐的門架上方及下方設置水平架。
e.水平架可由掛扣式腳手板或門架兩側設置的水平加固桿代替。
⑦底部門架立桿下端應設置固定底座或可調底座。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
⑧門架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層改變搭設方向,
不得相對進行。搭完一步架后,應按要求檢查并調整其水平度與垂
直度。交叉支撐、水平架或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
⑨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tài)。水平架或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連續(xù)設置,腳手板應滿鋪。
⑩底層鋼梯的底部位置應加設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的立桿上,鋼梯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斤。欄板(桿)擋腳板應設置在腳手架操作層外側、門架立桿的內側。
(2)加固件搭設安全要求
①剪刀撐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腳手架高度超過20m時,應在腳手架外側連續(xù)設置。
b.剪刀撐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為45°~60°,剪刀撐寬度宜為4~8m。
c.剪刀撐應采用扣件式與門架立桿扣緊。
d.剪刀撐斜桿若采用搭接接長,搭接長度不宜小于600mm,搭接處應采用兩個扣件扣緊。
②水平加固桿設置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a.當腳手架高度超過20m時,應在腳手架外側每隔4步設置1道,并宜在有連墻件的水平層設置。
b.設置縱向水平加固桿應連續(xù),并形成水平閉合圈c.在腳手架的底部門架下端應加封口桿,門架的內、外兩側應設通長掃地桿。
d水平加固桿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扣牢。
(3)連墻件安全搭設要求
1腳手架必須采用連墻件與建筑物做到可靠連接。
在腳手架的轉角處、不閉合(一字形槽形腳手架的兩端應增設連墻件,其豎向間距不應大于4.0m。
③在腳手架外側因設置防護棚或安全網而承受偏心荷載的部位,應增設連墻件,其水平間距不應大于4.0m。
④連墻件應能承受拉力與壓力,其承載力標準不應小于10kn。連墻件與門架、建筑物的連接也應具有相應的連接強度。
⑤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
6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相鄰連墻件2步以上時,應采用確保架穩(wěn)定的臨時拉結措施,直到連墻件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⑦連墻件宜垂直墻面,不得向上傾斜,連墻件埋入墻身的部分必須錨固可靠。
⑧連墻件應連于上、下倆榀門架的接頭附近。
(4)通道洞口安全要求
①通道洞口高度不宜大于兩個門架,寬度不宜大于一個門架跨距。
②當洞口寬度為一個跨距時,應在腳手架洞口上方的內外側設置水平加固桿,在洞口兩上角加斜撐桿。
③當洞口寬度為兩個及兩個以上跨距時,應在洞口上方設置經專門設計和制作的托架,并加強洞口兩側的門架立桿。
(5)拆除安全要求
①腳手架經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收后,并確認不再使用時,方可拆除。
②拆除腳手架前,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雜物。
③拆除腳手架時,應設置警戒區(qū)和警戒標志,并由專職人員負責警戒。
④腳手架的拆除應在統一指揮下,按先裝先拆、后裝后拆的順序及下列安全作業(yè)的要求進行。
a.腳手架的拆除應從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進行。
b.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里后外的順序進行,最后拆除連墻件。
c.在拆除過程中,腳手架的自由懸臂高度不得超過2步,當必須超過2步時,應加設臨時拉結。
d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的門架時方可拆除。
e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yè),并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f.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錘子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接棒應放入袋內,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放室內堆存。
g.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開始拆除,不得硬拉,嚴禁敲擊。
h.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由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第2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支撐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一般安全要求
①模板支撐的基礎必須平整嚴實,并做好排水,回填土必須分層回填,逐層夯實。
②當模板支撐架設在鋼筋混凝土樓板、挑臺等結構上部時,應對該結構強度進行驗算。
③可調底座調節(jié)螺桿伸出長度不宜超過200mm,當超過200mm時,一榀門架承載力設計值應根據調底座調節(jié)螺桿伸出長度進行修正;伸出長度為300mm時,應乘以修正系數0.90,超過300mm時,應乘以修正系數0.80。模板支撐架的高度調整宜以采用可調頂托為主。
④模板支撐構造的設計,宜讓立桿直接傳遞載荷。當載荷作用于門架橫桿時,門架的承載能力應乘以折減系數,當載荷對稱作用于立桿與加強桿范圍時,應取0.90。當載荷對稱作用在加強桿頂部時,應取0.70。當載荷集中作用于橫桿中間時,應取0.30
(2)模板支撐施工
①模板支撐在安裝前應在樓面或地面彈出門架的縱橫方向位置線并進行抄平。
②門架、調節(jié)架及可調托座應根據支撐高度設置,支撐架底部可采用固定底座及木楔調整標高。
③用于梁模板支撐的門架,可采用平行或垂直于梁軸線的布置方式。垂直于梁軸線布置時,門架兩側應設置交叉支撐。平行于梁軸線設置時,兩門架應采用交叉支撐或梁底模小楞連接牢固。
④門架用于樓板模板支撐時,門架間距與門架跨距應由計算和構造要求規(guī)定,水平加固桿應在周邊頂層,底層及中間每5列、5排通長連續(xù)設置,并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扣牢。樓板模板支撐較高時(大于10m),門架設置剪刀撐應在外側周邊和內部每隔15m間距連續(xù)設置到頂,剪刀撐寬度不應大于4個跨距或間距,斜桿與地面傾角宜為45°~60°。
⑤門架用于整體式平臺模板時,門架立桿、調節(jié)架應設置鎖臂,模板系統與門架支撐應做滿足吊運要求的可靠連接。
⑥搭設模板支撐時,施工操作層應鋪設腳手板,操作工人應系安全帶。
(3)模板支撐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①不得使用嚴重變形、損傷和銹蝕的門架及其配件。
②可調底座、頂托應采用防止砂漿、水泥漿等污物填塞螺紋的措施。
③不得采用使門架產生偏心載荷的混凝土澆筑順序,采用泵送混凝土時,應隨澆隨搗隨平整,混凝土不得堆積在泵送管路出口處。
④應避免裝卸物對模板支撐產生偏心、振動和沖擊。
⑤交叉支撐、水平加固桿、剪刀撐不得隨意拆卸,因施工需要臨時局部拆卸時,施工完畢后應立即恢復。
第3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操作規(guī)程
1 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對門架、配件、加固件應按規(guī)范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2 腳手架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夯實,并做好排水。
3 地基基礎施工應按門式鋼管腳手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進行?;A上應先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應準確。
4 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門架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對進行。搭完一步后,應檢查、調整其水平度與垂直度。
5 交叉支撐、水平架和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鎖住、鎖牢。水平架和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連續(xù)設置,腳手板必須鋪滿、鋪嚴,不得有空隙。
6 底層鋼梯的底部應加設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的立桿上,鋼梯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7 欄桿、立網應設置在腳手架作業(yè)層外側、門架立桿的內側。
8 加固桿、剪刀撐應與腳手架同步搭設。水平加固桿應設置于門架立桿內側,剪刀撐應設置于門架立桿外側,并扣接牢固。
9 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當腳手架作業(yè)層高出相鄰連墻件已兩步的,應采取確保穩(wěn)定的臨時拉接措施,直到連墻件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10 加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扣件規(guī)格必須與所連鋼管相匹配,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宜為50~60牛頓•米,并不得小于40牛頓•米。
11 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必須進行驗收檢查,合格簽字后交付使用。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程用詞說明摘自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28—2000
1. 為便于在執(zhí)行本規(guī)程條文明區(qū)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zhí)行的寫法為“應按……執(zhí)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