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實驗小學音像資料室管理制度
1.資料室負責對電教資料和電教設備的管理,實行技術裝備處--資料室--使用人三級管理,責任到人。
2.資料室應有規(guī)范的固定資產賬冊、電教設備借還賬冊、電教易耗品賬冊、電教資料借還賬冊、電教資料目錄等。
3.電教資料和設備應有規(guī)范的固定資產標記和編號,賬物相符。
4.除電教工作需要外,未經允許不得出借任何電教設備(教室電教設備除外)。電教設備出借后應及時催還,保障電教工作需要。
5.資料室電教教材、設備、說明書、文件資料應陳列整齊,便于查閱。
6.做好電教教材的征訂收集整理、電教教材目錄的發(fā)放和電教資料設備的回收工作。
7.保持資料室和設備室的整潔通風,愛護電教資料和設備。
8.電教資料或設備人為丟失損壞應及時通報,依照有關制度追究當事人責任。電教設備維修由責任人提出,若在保修期間由責任人及時通知廠家維修,若在保修期外,經同意后方可購買配件進行維修或報損,但都必須在資料室登記備案,由資料室對固定資料及時進行變更。
9.資料室管理員不得隨便離開崗位,應保障電教資料和設備的及時運轉。
10.資料室管理員不得泄露校園網絡.廣播電視系統(tǒng)等電教設備的技術資料以及相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