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員下井及帶班制度
1、明確下井帶班人員的范圍:(1)生產一線的帶班人員指隊長、副隊長、技術員;(2)帶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指工程師、項目副經理及以上領導。
2、明確下井帶班人員的責任:(1)施工隊帶班作業(yè)人員協助施工班組負責人,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責;(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帶班作業(yè)的,協助項目部當班負責人,對項目部當班安全生產負責。
3、下井帶班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認真履行職責。要準確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狀況,明確下井監(jiān)督檢查的重點,及時發(fā)現和解決生產安全隱患,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出現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協助當班負責人果斷做出撤人、停止作業(yè)和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理措施。
4、實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人員要向下一班的帶班人員說明井下安全狀況、需要注意的事項等。隱患和問題沒有處理或尚未處理完畢的,必須交代清楚。
5、建立帶班人員下井帶班檔案。帶班人員升井后,要認真填寫《帶班人員下井帶班記錄》,寫明下井的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fā)現問題、處理意見等相關情況,并將原始記錄存檔備查。
6、按月通報有關負責人下井帶班的情況。將下井帶班、發(fā)現和解決安全生產隱患的工作成效,作為業(yè)績考核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