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項目工程變更管理制度7
項目工程變更管理制度(七)
由于設計圖紙有遺漏或錯誤,業(yè)主要求改變局部設計,施工時地基、土層、管線等與原設計調查不符,造成無法按原設計要求進行施工或影響工程施工難度等原因造成需進行工程變更。對特大型工程來說,工程變更打亂了原有的施工進度安排,在計劃安排、物資供應、人員安排、機械設備等方面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亂,并增大投資或延長工期,但為了完善工程的功能、適用等要求,工程變更是不可避免的。
(一)工程變更的步驟及途徑
根據監(jiān)理制和施工實踐,工程變更有以下幾種途徑及相應步驟:
(1)業(yè)主要求改變或完善設計內容,由業(yè)主、設計院發(fā)出書面變更設計文件,施工單位按照文件的內容組織實施。
(2)在有業(yè)主、設計院、監(jiān)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四方參加的會議上提出問題,共同研究,由設計人員確定,形成設計交底或會議紀要等書面材料可先執(zhí)行,但以后必須補發(fā)正式設計變更文件。
(3)深化設計,可根據功能適用性、現(xiàn)場實際進行局部變更,此類深化與修改需報設計院,業(yè)主審批。
(4)由承包商向監(jiān)理工程師、設計、業(yè)主提出的書面文件,經監(jiān)理工程師、設計、業(yè)主簽字認可后實施,這種變更往往需要在正式簽證前幾方進行磋商取得一致意見后,正式以工程洽商形式幾方簽字認證。
(5)工程變更造成返工的簽證工作。設計變更文件下發(fā)后及時組織業(yè)主、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核對返工量,并辦理簽證手續(xù),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工程變更均要有正式的變更文件,由承包商提交的變更報告必須在監(jiān)理工程師正式答復后才能實施執(zhí)行。分包工程的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工作由總承包統(tǒng)一負責辦理,并統(tǒng)一編號歸檔保存。
(二)工程變更管理應注意的問題
1.要注意工程變更的嚴肅性和預見性。
貫徹先洽后干的原則,要作到及時、準確齊全、有效,辦理簽證要齊正,文字規(guī)格、圖表、數字要準確無誤,各種變更辦理要及時,特別是返工量的認可必須核準,要經過相當一級的認可簽證才能實施。對于施工單位自己提出的工程變更,在沒有得到有關方面的正式答復前,施工應按原設計圖紙進行。對工程變更必須有一定的預見性。分部工程開工前,要認真熟識施工圖紙及有關設計文件提前提出變更的項目,及時立項,準備相應的資料,完成規(guī)定的報批手續(xù),盡可能使工程變更發(fā)生在工程開工之前,為施工準備及安排贏得時間,避免返工損失。
2.要有完整的原始記錄。
特大型工程施工時間長,工程量大,分包單位多,在工程變更的同時,要建立完整的記錄,需要拍照的一定要拍照,按時間順序或工程項目分門別類編號整理存檔。在管理人員變化時,要及時做好變更資料的移交工作,保持工程變更的連續(xù)性、完整性。
3.工程變更文件一定要及時完整地給經營管理部門,以供及時辦理經濟洽商。
4.要盡量簡化施工程序,以提高工程質量,縮短工期,降低成本為目的。工程變更在達到業(yè)主提出的美觀、適用、滿足功能要求和設計施工規(guī)范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的簡化施工程序、提高工程質量和縮短工期降低成本,達到施工總體最佳效果。
第2篇 c集團公司項目工程變更監(jiān)督管理制度
zz集團公司項目工程變更監(jiān)督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工程變更管理,規(guī)范工程建設中的變更行為,控制工程投資和工期,根據縣政府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項目建設應嚴格按概算、預算控制,原則上不允許發(fā)生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遵循科學、合理、真實、經濟和及時的原則,按照本規(guī)定辦理變更審批手續(xù)。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工程變更是指:
(一) 工程設計變更;
(二) 涉及工程費用增減的施工組織設計變更;
(三) 材料與設備的換用;
(四) 無價材料價格及暫定價的簽證;
(五) 工程量和費用的增減;
(六) 工程質量標準的改變;
(七) 其它實質性變更。
第四條工程變更應該以提高工程質量、節(jié)省投資、節(jié)約資源和推動技術進步為目標,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guī)范,符合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要求,符合環(huán)境保護要求。
第五條工程變更等級分為一般工程變更、重要工程變更、主要工程變更三種:
一般工程變更是指單項變更增加工程投資(超出合同價,下同)金額在5萬元(含)以下,且累計變更金額在工程預算批復數以內的工程變更。
重要工程變更是指單項變更增加工程投資金額在5萬元以上或累計變更金額超過預算批復數但在概算批復數(含)以內的工程變更。
重大工程變更是指累計變更金額超過概算批復數(包括重大的工程事故處理)的工程變更。
第六條 工程變更審批權限
一般工程變更由集團公司負責審批,并在當月匯總后報縣財政局、發(fā)展和改革局、審計局備案。
重要工程變更由縣財政局會同發(fā)展和改革局、審計局負責審批。
重大工程變更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會同財政局、審計局負責審批。工程變更金額超過概算批復數50萬元以下的,增加概算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會同財政局、審計局審定后批復;工程變更金額超過概算批復數50萬元(含)上的,增加概算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會同財政局、審計局審查并報縣政府投資項目審查領導小組審定后批復。概算調整后,財政部門相應調整項目預算。
第七條集團公司在審核一般工程變更和報批重要工程變更時,需填報工程變更報告單一式六份,說明變更原由、內容及預算金額,并附如下資料:
(一) 經設計和監(jiān)理等單位簽字認可的工程變更單及附件資料;
(二) 工程變更預算單及工程量計算表;
(三) 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適用變更的條款,變更前、后的施工圖;
(四) 其它相關資料。
第八條重大工程變更由集團公司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變更進行內部審查后,向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同時抄報縣財政局、審計局,說明變更原因、內容及概算擬調整金額,并附送如下資料:
(一)工程變更概預算書;
(二)工程設計變更方案及變更前、后施工圖紙;
(三)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意見;
(四)其它相關資料。
第九條工程變更報批期限
一般工程變更,集團公司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重要工程變更,聯(lián)合審查小組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重大工程變更,應在10個工作日(確需委托咨詢評估的,不含委托咨詢評估時間)內審批完畢或審查后報縣政府投資項目審查領導小組審定。
第十條工程變更審批后,由監(jiān)理工程師向施工單位發(fā)出變更通知,施工單位根據變更內容組織施工。
由于工程變更導致工期、費用增減的,由集團公司和施工單位預先書面協(xié)定并同步按審批權限報批。但施工單位因組織施工需要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十一條項目施工過程中,遇暗塘、暗溝、流沙、軟基等不可見且急需處理的地質情況及地震、臺風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時,為保證工程建設進度,集團公司提請縣發(fā)展和改革局、財政局、審計局等相關部門召開臨時會議,商定處理方案,形成書面意見后邊實施邊報批。
第十二條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工程量計算應當在分項工程被隱蔽前完成復核,并附詳圖和工程量計算式,并提供有明顯尺度的影像資料,經辦人和復核人應在附件上簽字。復核必須要有具體意見,禁止僅簽原則性意見或只簽名無具體意見。
工程變更洽商記錄和隱蔽工程簽證必須手續(xù)完備,不允許事后補辦。變更報告不得隨意涂改,并注明日期。不得用直接在施工圖上修改簽字的形式來代替工程變更報告單。
第十三條因工程變更發(fā)生工程費用增減的,單價或費率應執(zhí)行中標價;合同價外新增項目的單價,根據招標文件相應基礎價、國家和省有關計價規(guī)定及中標下浮率重新組價。
第十四條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政府投資項目,其工程變更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本規(guī)定同步報批。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