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成品入庫出廠檢驗管理制度
半成品、成品入庫、出廠檢驗管理制度
1.總則:
對半品、成品的質量進行控制,保證未經檢驗和不合格的產品不流入下道工序及出廠。
2.半成品檢驗:
2.1生產車間應對裝配過程、密封條焊接過程、撞角過程過程進行嚴格控制,對過程參數(shù)及半成品和成品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檢驗并做好質量記錄。
2.2當裝配結束后應對鋁合金門窗進行檢驗。
2.3對經檢驗判定為不合格的產品,應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
3.成品檢驗:
3.1成品檢驗應按gb/t8479 - 2003《鋁合金門窗》及本公司成品檢驗規(guī)程在規(guī)定的條件下進行檢驗。
3.2質檢員應校對生產過程中各項檢驗是否齊全,對缺少檢驗項目的產品,質檢員不得進行出廠檢驗,并退回缺少檢驗項目的工序重新檢驗。
3.3出廠檢驗后,根據(jù)成品檢驗規(guī)程判定產品是否合格,在檢驗單上注明,并簽質檢員姓名,生產日期和編號,方可進行包裝,在產品包裝塑料薄膜上貼合格證、加蓋出廠日期,標識產品顏色等方可入庫。
3.4在產品檢驗過程中,不準對產品進行調整或修理。
3.5倉庫管理員憑質檢員的入庫通知單入庫。
批準審核編制
日期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