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證換證管理制度
1、辦證
(1)凡公司職工必須持證上崗,資格證書分為井上、下一般工種資格證書和井上下特殊工種資格證書。
(2)井下一般工種和地面關鍵工種必須經(jīng)公司職工培訓中心進行嚴格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成績合格,方可辦理崗位操作資格證書,地面后勤人員經(jīng)職工培訓中心指導,由所在單位進行崗位責任制,崗位應知應知識的培訓,考試成績合格,并將學習記錄、點名冊、試卷、試題答案、教案一并交職工培訓中心存檔備查后,方可到職工培訓中心辦理資格證書。
(3)井下特殊工種資格證書的辦理,需由職工培訓中心組織到具有國家三級以上資質的培訓中心培訓,成績合格,由長治煤礦監(jiān)察辦事處辦理資格證書。
(4)辦證前辦證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原件、“畢業(yè)證”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張到職工培訓中心進行查驗方可辦理。
2、換證
(1)一般工種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二年,到期的必須經(jīng)職工培訓中心進行嚴格的崗位知識,安全知識復訓,成績合格方可換證。
(2)特殊工種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六年,每兩年復訓一次,成績必須合格,否則將吊銷資格證書。
(3)對于在換證時有工種變動者,必須在換證前一個月持單位證明,分管領導簽字到職工培訓中心接受調崗培訓,否則不予換證。
(4)特殊工種人員的變動,必須提前三個月由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分管領導簽字,及時報職工培訓中心以便及時與上級部門聯(lián)系辦理相關事宜,否則,責任由所在單位負責。
(5)資格證書到期后,職工培訓中心將進行集中辦理,逾期不換者,視為無效資格證書,按“三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