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科圖紙管理制度
一、繪圖要求
1、必須按照《煤礦測量圖例》及國家測繪總局頒發(fā)的有關規(guī)范和地形圖圖式的規(guī)定負責繪制礦井必須具備的各種礦圖。做到內容齊全準確,力求整潔美觀。
2、采掘圖嚴格執(zhí)行《煤礦測量試行規(guī)程》的規(guī)定,每延長一次導線填表繪一次,每月清繪一次。
3、及時正確修改儲量計算圖,編繪煤層底板等高線圖。
4、及時收集回采工作面煤層柱狀,準確清繪地質剖面
5、認真搞好礦區(qū)水文調查,按時收集氣象資料,繪制相應的資料圖紙。查明采區(qū)、工作面充水因素,予測觀測涌水量,繪制編錄有關圖紙及資料。
6、每次繪制、修改完工后,由審核人把關,科長簽字后方可使用。
二、圖紙保管
1、對各種圖紙資料進行分門別類整理,統(tǒng)一分類編號,并列入目錄本中,按類分袋實行檔案化保存,做到有條不紊。
2、所有借閱都必須要求其嚴格填寫借閱表,以防資料丟失、泄露機密。
3、如果保存的圖紙只有一份一件時,不得供作它用。
4、科長組織對重大工程地測圖紙資料的會審,督促檢查資料復查審核,確保地測資料的準確性、完好性。
三、圖紙借閱管理
1、外系統(tǒng)必須持有經省局總工程師批準的介紹信,并經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查閱、抄用或索取圖紙資料,所有借閱都必須要求其嚴格填寫借閱表,嚴防失密。
2、本系統(tǒng)必須持有局總工程師批準的介紹信,并經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查閱、抄用或索取圖紙資料,所有借閱都必須要求其嚴格填寫借閱表,嚴防失密。
3、本單位各項工作科室借閱圖紙資料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所有借閱都必須要求其嚴格填寫借閱表,否則,不得借閱,以防資料丟失。
4、報局、礦和有關科室隊組交換圖,每年第一次提供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以后每月交換圖經科長審閱,方可提供。
5、若交換圖需重新曬制、打印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提供,以節(jié)約用紙。
6、礦有關科室未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圖紙資料一律不準懸掛外露。
7、有關科室其它必要圖紙,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提供。
8、各科曬圖、打印圖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沒有批條不給曬制、打印,嚴格控制圖紙數(shù)量。
9、曬制、打印后,要認真登記和統(tǒng)計用紙數(shù)量,避免浪費。
10、每年末,必須進行一次圖紙資料清查與整理,對必要的圖紙資料轉入檔案保存,并將報廢的圖紙資料列出目錄,經總工批準后,方可消毀。
四、因不執(zhí)行以上各項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加倍賠償,情節(jié)嚴重時,交國家執(zhí)法部門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