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學生會工作管理制度
一、凡學生會干部,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章:
1、熱愛學生會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尊敬老師,團結同學,熱愛本職工作。
3、維護學生利益,促進學生會工作的順利進行。
4、樹立自身形象,在學生中起模范帶頭作用。
5、堅持各級負責制,團結進取。
6、能夠做到隨時接受并完成學校的臨時性工作。
二、凡學生會干部,必須遵守以下制度:
1、堅決執(zhí)行學生會各項決議,按時參加學生會各種會議及活動。
2、不酗酒、吸煙、打架、罵人、聚賭,不得身著奇裝異服,不得染發(fā)、燙發(fā),不得隨意佩帶飾物。
3、不無故曠課,有事必須請假。值日期間不得借值日名義曠課逃課。
4、上課期間不得無事在學生會辦公室逗留玩耍,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學生會辦公室。
5、做好本職工作,不得徇私包庇,感情用事。
三、凡違反以上規(guī)章制度者,視情節(jié)輕重,學校將做出相應的處理。
第2篇 學生會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加強學生會的紀律性,提高辦事效率,協(xié)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促進學生會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章會議制度
第一條學生會會議一般分為:學生會全體成員大會、學生會委員會議、學生會主席聯(lián)席會議、學生會部長例會、各部門辦公會和其他各類臨時性會議。
第二條學生會全體成員大會一般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由秘書長主持召開,如遇到特殊情況,應由學生會主席與學生會秘書長協(xié)商后臨時召開。
第三條學生會委員會會議是學代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構,它依據(jù)《武漢商業(yè)服務學院學生會章程》于每年初由學生會委員會召集,學生會副主席主持,學委會委員參加。
第四條學生會主席聯(lián)席會議于每周五中午12:40召開,主要由各院系主席匯報工作,校學生會主席對各院系工作做出總結并布置下一階段的工作安排,同時也針對校學生會近期重要問題作出意向性的決策。會議由校學生會主席主持,各院學生會主席參加。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第五條學生會部長于每周一下午5:40召開,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第六條各部門辦公會由各部部長負責召集本部成員召開,該部門成員必須到會,各部門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自行設定。
第七條各類臨時性會議,由各項活動的負責人召集相關人員召開,布置各項工作,開展各項活動。
第八條各類會議的會議通知必須提前3天由秘書處人員發(fā)布,時間、地點要求等要清楚明了。若遇到特殊情況,由秘書處派專員負責聯(lián)絡、發(fā)布。
第九條各類會議必須本著高效、務實、簡短的原則召開。由專人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要求認真、詳細、客觀。會議記錄經(jīng)整理后,由秘書處統(tǒng)一存入學生會檔案。與會者要認真做筆記,以便會后落實工作。第十條學生會各類會議與會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依《武漢商業(yè)服務學院學生會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十一條秘書處負責對與會人員考勤。對遲到兩次或缺席一次者,秘書處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遲到達三次或缺席達兩次者,秘書處有權建議委員會將其除名。
第十二條與會人員必須在會議召開之前填寫“會議簽到表”。須衣冠整齊,帶齊相關資料進入會場。
第十三條與會人員在會議召開時,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喧嘩,應關閉手機,不得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第十四條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依《武漢商業(yè)服務學院學生會考核制度》處理。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武漢商業(yè)服務學院學生會委員會所有。
第二章財務制度
第十七條財產(chǎn)清查制度:定期查明各項財產(chǎn)物資的實有數(shù)量和賬面數(shù)量是否相符,確定賬實差異;保證財產(chǎn)物資的安全完整。
第十八條維護財務紀律:任何個人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共財產(chǎn),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經(jīng)費申請與報銷:購買物品前需向辦公室申請并列出詳細清單,得到批準后方可購買.購買物品必須有正規(guī)發(fā)票,發(fā)票交主席或副主席簽字方可報銷,做到每筆開支有賬可查。
第二十條借用公共財物時必須做好詳細記載,寫明借用人、借用時間、借用物品及歸還情況。
第三章值班制度
第二十一條學生會委員及各院系部門負責人按值班表在校生會辦公室值班。
第二十二條值班時間:周一至周四19:00~20:30,值班地點:院學生會辦公室(北綜教學樓311辦公室)。
第二十三條值班時做好值班記錄,登記各部門及各院、系上交的文件;寫明值班情況。
第二十四條值班結束后進行清潔工作,離開時確保門窗關好。
第二十五條請假者必須提前遞交書面假條,得到校學生會辦公室批準后有效;代值班者需要遞交書面申請,得到批準后有效。
第3篇 學生會工作量化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生會干部的內(nèi)部管理,提高學生會整體素質,真正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此量化管理制度。
一. 量化考核辦法
1. 考核對象:學生會全體成員
2. 本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礎分為10分,按考核量化標準給予相應加分,扣分。
3. 具體考核方法:各部干事考核由部長執(zhí)行,每周把考核結果交給紀檢部合算;
紀檢部考核由其余部門和主席共同執(zhí)行;
主席及各部部長考核由紀檢部執(zhí)行。
4. 考核要求:a.考核中每個學生干部都要端正態(tài)度,堅持個人原則,不得徇私舞弊。
b.考核中每個學生會成員都要踏踏實實,積極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要嚴肅認真對待考核工作。
c.如有違反上述條例者,一經(jīng)核實將給予嚴肅處理。
5.考核結果:每月由紀檢部負責監(jiān)督,記錄,考核,統(tǒng)計并將結果在會議上公布。(每月考核成績在10分以上者位優(yōu)秀;9―7分為合格;7―4分將做為降級使用;4分以下者將視為自動退會。)
二.考核內(nèi)容和積分量化標準
*有以下情況者給予扣分
1 .準時參加學生會組織召開的會議或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積極發(fā)表意見和建議,主動交流工作經(jīng)驗和體會,做好會議記錄,認真貫徹會議精神。
a若在沒遞交請假條或當面請假的情況下,無故缺席者,每次扣除一份。
b會議精神為傳達到位或未組織落實的每次扣除一分。
c無故遲到,早退者,每次扣除一分。
2 .查閱文件資料時在上面亂添亂畫,未按照原來安排好的順序整理存檔或是時期損壞者,每次扣除一分。
3 .在參加例會或各項活動中不按照要求正確佩帶工作者牌者,每次扣除一分。
4 .中午或下午值班員未在值班室值日者,每次扣除一分。
5 .活動室等場所在會議或活動結束后值班人員為做好清理工作(掃,拖地,擦桌子,倒垃圾)者,每次扣除一分。
6 .學生會各部開展大型活動或作出重大決定時未向主席匯報者,每次扣除一分。
7 .各部每學期結束前未整理好本部文件(例如:計劃,總結,制度,干事名單等)或未存檔者扣除相應負責人一分。
8 .不安于本職工作或長期工作成績不理想,妨礙學生會工作者,每次扣除一分。
9 .本部人員或各部之間產(chǎn)生間隙,不能做到互相團結,和睦相處,其部長又不能及時調解,扣除相應責任人一分。
10.學生會成員若有損害學生會形象者,視情況輕重扣1―2分。
11.違反組織紀律,泄露機密者,視情況輕重扣1―2分。
*有以下情況者給予加分
1.學生會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時,保質保量完成,主動參與布置,整理會場者,每人加一分。
2.舉辦活動之前提出可行活動設想并被采納者,每人加一分。
3.工作開展時,積極投身工作,并與學生會其他成員團結合作,和睦相處,共同為學生會盡心盡力者加一分。
4.對待工作認真,態(tài)度端正,問學生會或學校做出突出貢獻,贏得榮譽者加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