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物資回收管理制度一
廢舊物資是指已按規(guī)定的程序履行報廢審批手續(xù)后待處理的,以及停用、拆除和閑置的失去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材料和工程物資等實物資產。為了進一步挖掘內部潛力,減少消耗,降低成本,增加企業(yè)經濟效益,規(guī)范廢舊物資處置程序,調動全公司職工開展修舊利廢的積極性和技能提高,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一條 成立廢舊物資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公司的廢舊物資全面管理,協(xié)調廢舊物資管理工作中的關系。監(jiān)督執(zhí)行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辦法,明確各職能部門職責,加強各環(huán)節(jié)的管理。
公司廢舊物資管理領導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
組長:公司經營副總經理
成員:生產部、經營部、財務部、監(jiān)事會辦公室負責人
第二條 各部門工作職責
(一)生產部
生產部是公司廢舊物資的技術鑒定和廢舊物資實物產生部門,主要負責廢舊物資的技術鑒定、廢舊物資的現場回收工作,辦理歸口管理的固定資產的報廢手續(xù),對有利用價值的廢舊物資提出處置建議,組織制定廢舊物資處置方案,及時通知物資管理部門進行回收。
(二)經營部
經營部是公司廢舊物資的回收、保管和廢舊物資出售組織部門,主要負責協(xié)調公司各部門在廢舊物資管理過程中的工作,對回收后的廢舊物資的完整性負責,建立廢舊物資出入庫臺賬及廢舊物資的實物保管工作,保證收回的廢舊物資的完整;在廢舊物資處置時,組織成立競拍工作組,制定統(tǒng)一的操作流程,在主管領導的統(tǒng)一協(xié)調下,組織對廢舊物資進行拍賣、招標等工作。
(三)財務部
財務部是廢舊物資回收的價值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建立廢舊物資核算臺賬,辦理固定資產報廢手續(xù)審批,督促生產部、綜合部等資產實物管理部門對所歸口管理固定資產報廢手續(xù)審批,根據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向上級單位上報審批手續(xù);負責廢舊材料報廢手續(xù)審批,廢舊物資的價款回收、會計核算和賬務處理。
(四)監(jiān)事會辦公室
監(jiān)事會辦公室負責對廢舊物資的回收和處理工作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檢查,負責組織廢舊物資效能監(jiān)察。
第二章 廢舊物資的回收
第三條 根據基本建設、更新改造、生產大修等年度工作計劃,項目管理部門及時編制廢舊物資拆除計劃,施工前必須將廢舊物資拆除計劃通知有關部門。經營部嚴格按照計劃及時進行回收;生產部、財務部、經營部必須建立相應的臺賬。
第四條 回收范圍 : 凡更新改造或資產報廢撤除的設備,更換的工器具,項修及日常維修更換的零部件、舊材料等,均屬廢舊物資的回收范圍;凡列入本辦法附表《回收清單》的品種,屬必須回收的范圍(領用該范圍的新品時,領用人必須將舊品交庫);其他有一定再利用價值的由生產部專職認定是否回收。
第五條 回收程序
生產部等實物資產直接管理單位將廢舊物資的報廢審批表、鑒定結果等資料送交財務部,并將廢舊物資實物移交經營部;經營部根據相關批準文件復印件核對入庫廢舊物資品名、規(guī)格、型號及數量,出具入庫單,登記廢舊物資臺賬并于當月將入庫單傳遞到財務部門;財務部根據相關單據及時進行賬務處理或登記廢舊物資管理臺賬。
第六條 存放及移交手續(xù)辦理
回收的廢舊物資,存放于公司專門的庫房,交庫時由移交人與庫管員辦清交接手續(xù)記錄,庫管員如實建立廢舊物資臺賬。
第七條 收回庫房的廢舊物資的處理: 每月5-10日間,由庫管員統(tǒng)計上月回收的廢舊物資種類數量,每月15日前由經營部組織生產部、財務部相關人員鑒定有、無利用價值,檢修人員在回收廢舊物資時,認為有些廢舊物資可以經修理后再利用,可以按程序辦理后,隨時領出進行修理,對無利用價值的廢舊物資進行清倉處理。
根據拍賣、招標結果出售廢舊物資時,經營部根據廢舊物資臺賬和相關批準文件辦理出庫,出具出庫單,登記廢舊物資臺賬,并及時將出庫單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相關單據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章 廢舊物資的利用
第八條 廢舊物資利用性質認定: 凡利用廢舊物資或少量領用新材料進行拼裝、修理,使其功能和用途得到恢復,能正常使用時,認定為廢舊物資利用,即修舊利廢;全部使用新材料進行組裝或舊品再用不屬修舊利廢。
第九條 鑒定為有再利用價值收回庫房的廢舊物資的再利用時,由生產部定期指派工段維修人員直接向庫管員辦理領用手續(xù)修復。庫房根據領用手續(xù)登記廢舊物資利用修復臺賬。
第十條 修復物品的申報及鑒定:物品修復后,由修復人向生產部主管技術的領導申請,由生產部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鑒定,鑒定合格后,由生產部填制廢舊物資修復鑒定合格通知單一式兩份,同時交一份給經營部。
第十一條 經營部收到生產部廢舊物資修復鑒定合格通知單后,經營部應及時憑合格通知單組織生產部、財務部對修復合格品進行驗收,并填寫驗收合格通知書一式兩份(修復人一份),修復人憑此通知書將修復品移交庫房,由庫管員出具入庫單后納入庫房修復件管理,并填寫入庫時間和修復人姓名。修復人憑通知及入庫單領取獎勵金。
第四章 廢舊物資回收、修復利用的獎懲
第十二條 廢舊材料回收獎懲:除a、b、c、d級檢修、專項檢修產生的廢舊材料及單件在500kg以上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廢舊材料由公司統(tǒng)一回收處理,不進行獎勵外,其它廢舊物資的回收按處置收入的20%用于對回收部門的獎勵。
公司對不回收廢舊物資的行為(不回收行為—指工作結束后超過一天不進行回收的行為)進行懲處,懲處額為原價值額的50%;因不回收或回收不及時造成損失時,由應回收人或責任部門按原價值承擔損失責任。
第十三條 廢舊物資修復利用的獎懲
凡經驗收合格的修復的廢舊設備,公司按下表所列品種進行獎勵兌現。獎項如下表:
序號 | 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獎勵金額(元) |
一 | 閥門 | ||
1 | dn10及16kg以上 | 20 | |
2 | dn20—50及16kg以上 | 30 | |
3 | dn50—80及16kg以上 | 50 | |
4 | dn80—125及16kg以上 | 100 | |
二 | 電機 | ||
1 | 750w以下 | 30 | |
2 | 750w—1.5kw | 20 | |
3 | 1.5kw—4.5kw | 30 | |
4 | 4.5kw—10kw | 40 | |
三 | 托管 | 10 | |
四 | 螺旋軸(根) | 30 | |
五 | 風機工作輪 | 500 |
第十四條 物資庫房在物資發(fā)放時,按先領用修復件,后領用新件的原則。第十五條 修復件在使用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修復人應在5日內修復,
否則追回獎勵金。
第十六條 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者,一經發(fā)現取消獎勵并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 公司對可進行修復利用的物品而不進行修復,或修復件積壓,造成新購品領用,廢舊物資長期積壓(一般指3個月)的行為進行考核,按積壓廢舊物資原值的10%考核修復部門或發(fā)放部門,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十八條 本辦法從頒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廢舊物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