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中心大件物品搬出管理制度
商務中心大件物品搬出管理制度
為保障公共設施設備及其客戶自用設施設備安全,客戶及公司員工在攜帶大件物品外出時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攜大宗物品(辦公家俱、辦公器具、電視、電腦、打字機等)外出,必須由其所屬公司負責人簽發(fā)《出門單》,需加蓋公章以便追溯。
二、保安人員負責憑出門單清點物品,無誤后才可放行,保安人員在出門單上簽字認可,并將存聯保存。
三、公司各管理處保安人員可對搬遷的疑問作出判斷,有權懷疑、立即檢查、中止搬遷和暫扣物品,并報告部門經理,待情況查實無誤后予以放行。
四、客戶搬遷大件物品必須使用貨梯,禁止使用客梯。
五、有關方應負責其搬運人須注意做好相應的保護措施,如造成公共設施設備、管理處以及其它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付的責任。
六、搬運人員不得高聲喧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