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光明小學知名教師管理辦法
市光明小學知名教師管理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教師隊伍建設,不斷提升教師品位、提高教師素質,同時,也為了充分發(fā)揮骨干教師在學校管理過程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程序和標準:
1、評選程序嚴格按照今年硬件占50分,演講占50分的規(guī)定。
2、評選標準考慮到一個同志工作的歷史和現狀,也考慮到有些客觀因素(如年齡關系不能夠反復參加比賽等),硬件在今年的基礎上,以后逐年累加,教學成績只計算當年的。
二、知名教師評選一般在暑假期間進行(特殊情況可以延期到開學后),學校知名教師任期一年,可連選連任。新一屆知名教師選出后,前一屆自動終止。學校知名教師每月享受70元津貼(不包括假期)。
三、學校知名教師的職責:
1、加強師德修養(yǎng),做師德表率;
2、完成學校交給的教學任務;
3、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
4、加強理論學習,每學期讀一本教育專著,并寫出相應的業(yè)務筆記,寫一篇心得體會,探索班級管理和學科教學的規(guī)律,并不斷總結,每學期至少寫出一篇高質量的教學論文;
5、積極參加教學研究活動,每學期至少跨年級或跨班級上好一節(jié)觀摩課或研究課;
6、積極參加學校教育科研工作,并力求取得一定成果;
7、每學期義務完成一項學校交辦的工作;
8、作為校長專家顧問團的成員按時參加會議,每學期以書面形式向校長提交一份關于學校教育教學的議案,積極為校長決策提供依據。